哈佛楼大火后,学生将违规带出馆外、已成珍本的图书交还学校,校长表达感谢后将其开除。校长的做法是否妥当?学生所受待遇是否不公?“道德”与校规相冲突之时,该如何作为?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在日常生活中,规则处处可见:钓鱼有钓鱼的规则,开车有开车的规则,排队有排队的规则……可是,这种种规则却经常被人忽视。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规则,我也不例外。
那天是星期六。我和帅仁杰还有其他同学,乘坐着他爸爸的汽车,驶向一处僻静的公园。
到了公园。只见那鸟语花香,一棵棵粗壮的大树上挂满了不知名的果子……我们在这儿兴高采烈地玩起了捉迷藏。我们玩的正高兴,突然,我被一片花海吸引了过去:一个平静的湖面上,几朵淡*的荷花盛开着,周围还绽放着几朵粉红色的荷花。它们有的含苞欲放,就像一个个大大的桃子;有的裂开几条小缝,犹如一个即将裂开的蛋;还有的完全盛开了,活像一个花仙子。我不禁走上前去。用手轻轻地摸了摸它那娇嫩的花瓣,啊,柔软极了!我又用鼻子嗅了嗅,一阵阵沁人心脾的清香直扑我的口鼻,真香啊!摘一朵送给妈妈,岂不美哉!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伸出了手,准备摘一朵。可就在这时候,我偏偏看见湖中央立着一个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请不要摘花!”看着胸前那鲜艳的红领巾,我犹豫了:我是一个少先队员啊!少先队员应该遵守规则的呀!对,一定要遵守!想着想着,我便起身离开。可那荷花的清香把我拉了回来,我究竟摘还是不摘呢?我该怎么做?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我悄悄地伸出手,摘下了一朵开的最艳的荷花,放进了包里,若无其事地走开了,继续和其他同学玩起来。
到了下午,我回到家中后,便把荷花从包里拿出来,送给妈妈。不料妈妈见了后,脸色由晴转阴,厉声问道:“哪儿来的?”我如实告诉了妈妈。“如果你摘一朵,我摘一朵,花就会慢慢变少,后面观景的人就不能赏花了,你想过吗?我们现在应该爱护环境,遵守规则……”我听了,心里非常惭愧,觉得无地自容,真想找一个地洞钻下去。
规则,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基本。如果没有了规则,世界就会一片混乱。遵守规则,我们每个人的义务!
如果说,一个人、一个国家是楼房,那么规则便是它的砖瓦。没有规则,人难以为人,国难以立国。
没有规则为尺度限制自己行为的人,不算是完整的人。规则是每个人心里的一把尺、一杆秤,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以此为准。朱自清,宁死不接受美国的救济粮,只因他心中有规则,名曰“爱国”;居里夫人,将提镭方法公诸于世,只因她心中有规则,名曰“无私”。按规矩行事,会使整个人焕发出独特的魅力,那是规则的魅力。因为坚守自己心中的规则,而做出对他人有益的事情,这种行为在任何时代都值得尊敬,只得景仰。漠视心中的规则,只会让人丧失人格,在*中迷失自我,在安宁中甘于沉沦。因为抛弃规则,他们或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或做出不当之事,为后世所不齿。没有规则于心的人,就像是没有树心的枯木,行尸走肉一般,没有活力,也不完整。
没有以规则为准绳的人难以完整,没有以规则为依托的国家也难以长存。我们的国家曾经有过一段动荡的历史,那时,人们可以投靠任何有权势的人,可以无视现实做出不合实际的言论。全社会的规则意识一点点泯灭,趋于崩溃的边缘。这时,鲁迅站了出来,以他犀利的文字为枪,击碎了他们的伪装;以他深刻的思考,挖掘出社会的不堪;以他振聋发聩的疾呼为火,拼命燃着全社会仅有的规则意识:正是因为他和其他仁人志士的拼命挽救下,社会才开始走向觉醒,国家得以长存。没有规则意识的国家,就像处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没有对、没有错,夺得便是好,可怕而残酷,一片狼藉。此时此刻,谈什么国?
规则,本就是社会为维持自身正常运行而制定的,随着历史的发展,渐渐深入忍心,成为每个人心中的一根弦,触动它,便会引起人的警醒。因此,规则,不管对于个人或是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
可是,规则在现代社会有时会沾染到不正之气,像所谓的一系列“潜规则”。要做人,要离过,还应从根本上纠正规则,以正确健康的规则来教育个人,成就国家。
以规则为准绳的人才是完整的人,以规则为依托的国家才能长存。规则,给予人向善的力量,是社会的血液,是社会稳定的依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简单解释的意思就是没有圆规和曲尺就没办法画出圆和方这两种图案。深究它的内涵意义,说的是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有规矩和行为制度。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的规程和行为准则。
无论多么复杂的事情都可以用简单的的事例加以说明。如有些人就不明白,就拿乱占交通要道的事情来说,就是有人顾交通要道的划分,不守规矩,自行其是,乱闯交通要道,不仅阻碍他人出行,还有可能也危及他人,甚至是自己的人身安全。没有交通法则,车辆、行人横冲乱撞,事情就乱套了。
假若生活没有圆面积,我们的生活会怎样呢?这里说的不是表面的上圆,而是深刻的圆。生活中若没有圆,没有一个规则,一个道德来约束,一个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我们的生活的会怎样?社会又怎样?人与人又怎样?国与国又怎样?也许我们很多人没有去思考过这个问题,或是根本没过这种问题,只是每天按照自己的方式而生活着。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制度国家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但得依靠一个规矩处事,作为行为准则和标准。有一套制度,有一套规章,有一套做事处事的程序规范。那就是一种法律,那就是一种圆满完成。法律是唯一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准则。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人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乃至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完善组织,都有自己的标准。无规矩不成方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同志关于树立人“八荣人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再次阐明了这个既明了以又重要的社会哲理。世界要和平,国家要发展,国家要安定,百姓要富裕。离不开国家制定法律法规。世界要和平,需要联合国的作用。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单可循。强制人们该做那那些事情,不该做那些事情,这样我们国家才会和谐。我们才能繁荣昌盛,安定和谐的发展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外商到和平的中国来投资建厂。而安定和谐的环境需要你我遵守。遵纪守法。只有形成了这种局面,才以保持和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和经济发展局面。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百姓富裕的步伐。
无规矩不成方圆。揭示了一个熏要的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活动的动机。目的往往不同,如果没有一个规矩来约束。各行其是,社会就会陷入混乱,陷入无秩序的混乱中。大到国家,间利益关系,小到邻里间的日常相处,无时无刻不受到法律,约束。约束这就是一种圆。历史上没有一种单纯依靠法律和道德教化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所以要建设和谐社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大力提高人们的思想品质。既要公民自学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诚信。同时也通过加强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设。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把自己和他结合起来。才能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才会圆满。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告诉我们遵纪守法要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处入手,从现在做起,。没有圆规和直尺,就无法画出方形圆形。正是因为有模型的约束,线段才不会偏离预想的轨道,才能走出美好的形象。这正是所谓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只有人人遵守,我们的明天才会更美好!!
规矩就是圆,法律就是圆,有了这些,人们按照规矩行事,遵守规矩,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进行自己的个人意识行为,才能够实现自己的方圆,一切都能圆满解决。
“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想必每个人都不陌生吧,可又有几个人能常年遵守呢?
我住在大港,在油田上学,每天早起挤出的时间都在大大小小的塞车上化为泡影,偶尔能听到的只言片语,都是由于闯红灯车和另一辆车碰上发生的口角。如果轻微擦碰还好,要是双方都很着急,速度很快的话,那可就惨了。
据说国外闯红灯的人很少,几乎看不到。而我们身边呢?比比皆是。同学们的家长也有闯过红灯的记录吧!我的父亲母亲也有呢,母亲是经常边开车边与我说话,一不留心就闯过去了,还好,速度比较慢;可父亲经常在开车时玩花样,有时甚至单手扶方向盘,一见红灯,一脚油门过去了。坐在后座的我经常被吓得心惊胆颤,而他竟面不改色。最严重的一次,十多辆汽车在光天化日下大摇大摆地闯过红灯,我有点儿真有点儿觉得信号灯还是别设了,免得它太尴尬了。
为什么国外闯红灯的人很少呢?爸爸告诉我,在国外闯红灯会付出高昂的代价,最严重的可能面临坐牢的风险。所以,人们对信号灯十分敬畏,不敢轻易挑战它的威严。而国内对交通违章的处罚力度轻得多,前面的人违章后得不到及时纠正,后面的人很容易效仿。真希望交警叔叔都有一双火眼金睛,把每一种违章行为查得清清楚楚,让不守规则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看他们还敢违章不!
“红灯停,绿灯行”不该仅仅是一个口号,更应制定令人生畏的强制办法,使它成为每个人必须敬畏的规则。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社会舆论不断发酵,引起轩然大波。或是认为游客不遵守景区规章制度,违规下车,自作自受;或是批评管理部门漏洞百出,难辞其咎;抑或双方都有疏忽和责任……猛兽伤人事件并非第一次,再次暴露出了怎样的问题?该如何防止悲剧再次上演?我认为制度与规矩,不可亵玩。纵观大部分野生动物伤人事件,都是游客不遵守园区规定,擅自行动造成的。老虎吃人,世人皆知,为何会出现“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状况呢?“任性”而为,充分暴露了公民素质问题。签订协议书,警示和广播,但在有些人眼中视同儿戏,不以为然。无视和蔑视规则,终酿恶果。平心而论,无论制定规则还是提供保护预防措施,动物园方面已经做得相对完善。对比之下,那位大摇大摆下车的女游客,则毫无疑问触犯规则。
即使原意为此自负其责,那母亲的生命谁来负责?不守规则的代价,残忍又惨痛,藐视规则猛于虎。现实是悲剧事件不仅仅是意外,从某种程度讲,更是对不守规矩之人的警告。随意横跨护栏,红灯前飞速通过的电动车,随意变道、动辄逆行的汽车……对规则的无视早已内化为一种坏习惯,一次次的侥幸让他们忘记了潜在危机。甚至抱着我是女性我怕谁的心理,但坏习惯展现在老虎面前,老虎比你还任性,吃肉是它的天性。以其母虎口丧命为代价,虽过于残忍,却反向昭示了规则的价值和意义,这是重冲动的惩罚。可是,当游客用生命、健康为其付出代价的同时,野生动物园可免责吗?我看不可以。
从事件本身讲,动物园允许私家车进入猛兽区,园区的一些列做法似乎到位了,实则却成了园方单方规避了自己安全责任的'借口。但绝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即便园方作了保护,可能会误导工作人员,认为出现意外与园区没关系,从而疏于管理。作为管理方,动物园应对潜在的危险应充分考量并严防死守,因为伤不起,人命关天。除了履行各种义务外,还须做好设置防护隔离,保持安全距离等其它义务,单靠救险车也是杯水车薪。我不禁要问,允许私家车游园有无专业人员陪护?能否借鉴非洲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做法,专门的车辆,专门的保护,完全可以避免悲剧发生,岂能一纸协议了事?频发猛兽伤人事故给人们敲响警钟,也折射出游客规则意识淡薄,行业规范与安全保障的欠缺等问题。加强公众安全教育,完善落实好安全管理措施。正视责任,敬畏规则,才是对生命的最大敬畏。
10月7日,广西涠洲岛一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引发网友愤怒。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用脚连踹5次后,将一棵仙人掌景观踹断。附近商户表示,当时两名游客在景区的候车点,该男子在母亲已明确阻止的情况下,仍踢断了仙人掌。目前这对母子已被景区当面批评教育并赔款500元,而在此过程中,母亲却辩称自家儿子“还只是个孩子”。
又是熟悉的“还只是个孩子”,又是尴尬的“护犊式辩解”。在不少父母眼里,孩子似乎永远长不大,无论“孩子”犯了哪种错、惹了多大祸,哪怕已经违法,一句“还只是个孩子”,便可遮羞掩错。但在此事中,其说辞明显违和:从画面看,这名游客比他母亲高出几乎一个头,妥妥一个青年,故意踢断仙人掌景观,绝不是他这个“孩子”该有的玩法。
诚然,从情感角度考量,子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但跳出情感范畴,在相关的责任关系中,就得依据法律和文明规则来说理、定性,无论是谁,只要触碰了规则底线,都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民事领域,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刑事领域也有追责年龄线;但在文明范畴中,是没有也不该有减责或免责年龄线的。换句话说,文明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孩子”只有“公民”,谁都没有豁免权。
同样是在此次长假期间,另一段跟孩子有关的视频也引人关注。视频中,一个小朋友在影厅内空座位上爬来爬去,多次用脚踢电影银幕。据报道,被其损坏的影厅银幕制作费用要一万多元,影城已联系家长商谈相关赔偿事宜。
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年龄虽不同,但家长却都因其行为付出了代价。这也再次给家长们提了个醒:文明教育理应从小抓起,家长需承担教育孩子的第一责任、主要责任,通过言传身教培育其文明意识,教育管束孩子心存敬畏、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样才能让孩子摆脱“巨婴依赖”,真正长大,在规则社会中找准自己的责任定位和行为边界。
一道闪电刚划过天空,一个响雷刚打过,狂风怒号,暴风雨下了起来,树木摇头晃脑,像睡不醒的娃娃;路灯下那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的东西扑朔迷离。我的心情也如同这天气一般,沉闷极了。
我坐在沙发上,久久地望着墙发呆,暴风雨推着我家的窗户,似乎在说:“我来安慰你了,不要再难过了!”但我的心情仍得不到一丝缓解。造成这样难过的情绪源于昨天中午那件事。
因为一点小矛盾,使我和妈妈吵起嘴来,我说妈妈那里的人没修养,因此妈妈反驳说:“聊城的人很坏,尤其是聊城的那个叫暨昆恩的。”因为我爸爸的老家是聊城,所以我的籍贯自然也是聊城,我就应对妈妈说我不是聊城人,妈妈还幸灾乐祸:“你不信看看你的户口本上,籍贯就证明了。”我看我的嘴说不过妈妈,就一气之下,拿出户口本,用深黑色的笔重重地把“山东省聊城市”几个字涂了,用正楷一笔一划的改成了“山东省东营市”,以前的字被重重的颜色遮住了,只留下现在和我心意的几个字。
改完后,我得意极了,拿着户口本,傲然地走向厨房,向妈妈炫耀我已经不再是聊城人了,妈妈一看,脸一沉,说:“我以为你闹着玩,结果真给改了,这下麻烦可大了,你看户口本第一页上就知道了。”我翻开第一页,看到四个醒目的大字: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中的第二条上写着: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我被“严禁”两个字给吓坏了,心想:事情还不知道会发展到什么严重地步呢!也许我会坐牢,也许学校里会开除我,也许我的文化程度永远是小学,今后我再也不能上学学知识了。
正因为这样,我一直愁眉不展的,直到第二天办好户口后,我一直紧锁的眉头才舒展开了。惹下了麻烦,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不可不遵守规则,只有吃一堑,才能长一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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