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偶像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对经济感兴趣的一定崇拜比尔盖茨,五百一十亿的净资产!连续十一年蝉联财富榜首!哪天不谈他,哪天心里就不舒服。对音乐感兴趣的呢,当然会如饥似渴地关注着自己最喜爱的歌手。
当你发现你为了关注比尔盖次是否打算用微软吞并雅虎而在电视机边呆了五个小时,当你发现你为了等罗琳的第七部《哈利波特》而睡不好觉时,你是否认为这样对待偶像有点过火?
毕竟偶像只是人,毕竟世界上还没有神。
比尔盖茨了不起,他有非凡的经济头脑和超群的电脑技术,但你知道,他给采访过他的记者们的第一映象是什么吗?“有点死板,你和他聊技术问题,他可以说上一上午,可聊其它的,谈话很难超过10分钟。”盖茨似乎除了赚钱和编程,其它事做得都不太好。不可能有人只有优点,所以看任何人都要有必要的冷静。
冷静点,当你只拿别人所有的优点去衡量他时,你当然会发现他是你的偶像,他多伟大。
当你在敬仰某人的思维灵活时,是否注意到他动作十分迟缓;当你在崇拜某人的文采时,是否发现他害怕在许多人面前说话。在任一方面的成功背后,也许都隐藏着一个又一个缺点,失败和放弃。没人十全十美,所以要学会冷静分析。
随着《哈利波特》的升温,其作者罗琳也由一个下岗的穷教师变成英国第一大富婆,她是一位语言大师,但当她在给公众进行演讲时,她说的第一句却是:“我很开心但又很害怕地站在讲台上,人太多了……”之后,她用害羞的声音完成了演讲。如果一个不冷静的人把她当偶像后,说话时也学成那种害羞的样子,还自以为时尚,这不是傻吗?罗琳害羞是她的缺点,你也狂热地照学不误,这可是你吃亏的呀!
有偶像,有目标,这十分好,但你必须冷静,千万别没学来偶像的优点,却学了一身的坏习惯。
[1]
“我父亲死了。”
“我父亲也是。你父亲什么时候死的?”
“上个月。”
“我父亲是十年前这个时候死的。他是被***的。”
“我父亲也是。”
“到处都一样,谁的牙齿和爪子上都沾了血。你想和我一起走吗?”
“好。”
[2]
她答应是因为她如今待在村子里只是出于习惯,她也没有什么想带走的。那些她曾经写上名字的东西,现在似乎一件都不属于她。她本是来救他,却没想到自己会接受他的救援。他的一个动作暴露了他的所在,她感觉到他涂了些油腻的东西在她脸上,是他身上的迎战油彩。
[3]
月光下的他如一位死亡天使,那光环让她惊异,她和他说话时完全没去想他会长什么样。她从卡车的车厢里爬出,冲向棚子的最深处躲避他,但他却轻易把她捉回。他将她整个抱起,抱到卡车旁,放进驾驶室里。她又踢又抓,但即使这一刻她也没叫出声来唤醒村子里的人。
“改不了主意啦,小家伙。”他说。“你已经做了选择。”
他大笑,看起来很兴奋,似乎顺从反而会让他觉得太轻易、太无聊。危险也许是他体内的元素之一。他把她的手放在方向盘上。
[4]
“我是野蛮人中最聪明的,”他告诉她,“但绝不是最温柔的。”
“你会对我温柔吗?”
“不太可能。”
[5]
这时她惊觉,这是珠儿为她策划的一场官方自***。他放开她,她的下巴都青了。他笑了,她看见他的牙在月光下闪烁。
“我说过我很聪明的。”他说。然后他好像再也撑不住了,在她旁边的草地上躺下,很快就睡着了。
气温渐渐冷得刺骨,不久,月儿就西下了,没有一点声响打破这笼罩大地的黑色寂静。她扯下珠儿的毛皮裹在身上,那是一条红狐狸皮,他里面穿了一件绒面朝里的鞣制兽皮。这件外套有股臭味儿,因为毛皮没处理好。他睡梦中喃喃自语,不断靠近她,最后把头枕在了她的大腿上。她摸摸他的珠串,想着要不要勒死他。他很暖也很重,似乎完全信任她,于是她松开了他的项链,因为自父亲死后,再也没有人信任她了。
[6]
新的一天,珠儿睁开眼睛,望着玛丽安,那注视突如其来,近在咫尺,令她一阵天旋地转。他棕色的眼睛没有丝毫生气,仿佛是画上去的,挨了一刀的左眼肿了起来。这时,几只鸟儿唱起歌来,珠儿突然一阵猛咳,身体剧烈地震颤着,接着他竟然十分有礼貌地转过身去啐了一口。也许他的肺受伤了。他停下后,说:
“你一整晚都醒着?”
她点点头。
“没必要呀。”他说,然后凑近了看她,“哭了?”
她再次点头。他耸了耸肩。一串白色露珠积在他毛茸茸的衣服上,将晨光化为触手可及的美丽虹光。他的脸如搅乱的调色盘,覆盖在一片厚厚的油彩和凝血之下,让她看不清五官。
“我本可以趁你睡着***了你的。”她说。
“但你忍住了。”他说,接着缩起身子又是一阵猛咳,晨起的鸟儿被吓得四处飞窜。咳声停住后,他又恢复泰然自若的样子,虽然异常艰难,因为每一次猛咳似乎都要夺走他身上的一点生气。但她仍看不清他的脸,不仅看不清他的脸,她也看不懂他这个人——眼前这个未受教化之人,正站起身来,拉伸筋骨,他眯眼看着天,再看看地面上卡车和树的残骸——到达目的地后他会怎么处置自己呢,玛丽安不知如何是好。他默默微笑,他就是玛利亚一直期望见到的陌生人,如今也是她唯一的伙伴。他有的手指戴了一枚戒指,有的戴了两枚。
“一开始还以为你是个男孩儿,”他主动聊了起来,“谁把你的头发都铰了?”
“没谁,就我自己。”
“还以为是你犯了错。”他又伸了个懒腰,然后一边向她伸出手,一边从旁边小心翼翼地靠近她。她继续一动不动地坐着。
“如果我不想跟你走呢?”
“呵……”他说,“我不信。”
[7]
他跪下,喝了口水,将脸埋入水中,洗去凝结的红黑白色油彩。她在他旁边跪下,清洗眼睛,将额头上的标记擦掉,也喝了口水。她很是惊讶,因为她终于看清他的真面目,那瘦骨嶙峋、被烈日灼伤的深色面庞上,露出谨慎、内敛的神情。他耳朵上打了耳洞,挂着锤制的锡耳环。他开始解他那挂满装饰的辫子。
“你干吗把头发弄成这奇怪样子?”她问。
“为了吓人。”他得意地一笑,她庆幸他没像一般野蛮人那样把牙齿挫尖。一团小蠓虫在溪流表面跳起了舞。
“你画脸也是为了吓人?”
“当然。”
“教授们认为你们已退化成了野兽,”她装腔作势地说。“你的表现有力地证明了社会交往的崩溃以及社会体系的消亡。”
“你说是就是吧。”他对她说的一点不感兴趣。他正专心致志地看着她。如果他的样子对她而言很怪异,那么她的样子对他而言也同样怪异,她看起来这么瘦小白皙,整洁自信。他从没见过她这一类人,所以好奇地打量了她个遍,试图理解那沾了泥渍的布裙子和白衬衫。他们互相打量着对方,像是在研究稀奇的标本,但他先厌倦了。野蛮人之中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如果拿刀子割女教授,女教授是不会流血的。他虽不信这个故事,却也若有所思地摸了摸剩下的最后一把刀。
[8]
峨参可高达五六英尺,他时不时拿出刀来开路。有些蕨类的茎干比她的腰都要粗。她被白欧石楠缠住,呼唤他,他却没听见,因为森林已被某种沉密的气体淹没,她的声音呼出便干涸了。骇人的静寂中,阳光从叶间穿过,呈现出美妙的绿色。她扯开裙子,终于走了出来。珠儿在一棵形态如烛台的大峨参下等着她,又是笑得合不拢嘴。
[9]
她的脸朝松鼠的方向转去,她的同伴见她面色苍白如鬼魂,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脸,想看看她还是不是活人。
“别摸我。”她退缩。
“真没意思。”他连忙说,他的动作泄露了他的心思。他以为自己不信鬼神的。
[10]
她没注意脚下,踩到了一条趴在石头上晒太阳的蝰蛇。蝰蛇朝她的小腿咬了一口后,迅速溜进蕨丛里去,快得如一记斑驳的闪电。她感到伤口火辣辣地疼。
“哈。”珠儿心满意足地说,仿佛早就料到了。
他让她躺在草地上,拿起尖刀割开她的伤口,用嘴吮吸出毒液,吐掉,再继续吮吸。她的手抓紧又松开,他湿润的嘴唇让她一阵又一阵地兴奋,伤口剧烈地疼痛。这是最原始的紧急处理蛇咬的方法,她非常怀疑是否会有效。他撕下衬衫的袖子,紧紧扎住她的腿。
“你疼的时候为什么不哭?”他问。
“我只有伤心的时候才哭。”她说,她从没经历过这么撕心裂肺的疼痛。
“躺一会儿我们就得走,不然我就把你丢这儿了。”虽然他不迷信,但是看到刀子上的血后还是很惊奇,他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不,你不会丢下我的,你就算背我走也不会丢下我。”
“你声音都变了。幸好那只是条蝰蛇。一条极北蝰。”他懒洋洋地说。疼痛让她头晕脑胀,她不敢相信她竟听见他说出了那条蛇的学名。“那是一种毒蛇,但还有更毒的,从前不是这样。现在猫也变了,猫最可怕了。”
“我以为野蛮人养猫呢。”
“谁跟你说我们会把猫缝进女人肚子里的?”
[11]
余下的旅途,她都是在幻觉中度过,不仅眼睛欺骗她,另外耳朵和平衡感都不对劲。有时他会扶着她,有时他让她自己去找路。他们来到一片开满毛茛的空旷地界,他留她一人在那儿,风如散落的发丝扰乱她的脸庞。拂动的草地在阳光下闪烁,一刻也不停歇。珠儿如同一个实在的影子,穿过艳丽的毛茛丛。一只乌鸦飞进阳光,瞬间化为白色。她疼得很。迷糊中她感觉到他在背她,但也许只是在做梦。他拿了一些或棕或白的忍冬给她闻,分散她的注意力。树下,他们走过光与影交织的迷宫。
“我再跟你讲讲极北蝰。”他说,又或是没说,“博士是个很现实的人,他相信宗教对于社会必不可少。我根本不信宗教,所以我总跟他争这个,但是我最后总是让他赢,因为他有一柜子毒药,我还得防着他的毒药不是。为了他说的社会需求,他把极北蝰放在一个盒子里,时不时让他们去敬拜。”
“这是生殖崇拜吗?”她问,又或是没问。
“他没想好。”珠儿答道,他将她抱在怀里。“有时他说那是生殖崇拜,有时又说不是,看他心情。”
[12]
“她现在怎么样?”他困倦地问。
玛丽安点了点头。她头脑清醒了,体力恢复了。她知道自己会好起来的,她一直这么认为。
“她是个坚强的小姑娘,”珠儿说,“不得不承认。”
“她离家这么远,”格林夫人说,“谢谢你没对她下手,亲爱的,你保护了她。”
“你弟弟最后死了吗?”玛丽安问完颤抖了一下。
珠儿低下头看着手指,她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当然,在我赋予那所谓的恩典之前就死了。我只给他挖了坟。瞧,我是你们的刽子手,我还是个他妈的挖坟的。”
[13]
“你要记住,他们从来不思考。”格林夫人说,“他们像小孩子踩石头那样,从这件事一下跳到下件事,他们会一直跳一直跳,直到落到水里。”
[14]
她睁开眼睛,让眼泪流出,却看见珠儿坚如磐石地立在一棵树下,恍如一场梦中邂逅。
他站在空地的另一边,靠在一棵橡树的树干上,一边嚼着草根,一边用刀修指甲。他的头上围了一块破布,用以绑住头发和吸干汗水。他已将他的长步枪立在身旁,时刻准备着开始一场持久的围攻。他们对望了一会儿。
“你从营地一直跟过来的?”她最终打破沉默。
“噢,不。”他说。“你走了很远我才发现的。你走了很久嘛,真叫我吃惊,而且竟然一直走的直线。”
她紧张地环顾四周,想看看他的兄弟有没有跟来,还好他是一个人来的。她无法逃走,也爬不到更高的地方,就只好待在那儿,气得连话都不想说。
“真是个好天,”珠儿说。“之前下了那么多天雨。”
他像背课文似的说出这句话,接着咧嘴一笑,做出要咆哮的样子。她继续保持沉默。她摘下几个山毛榉果实,掰成几瓣。
“当然了,”他突然接着说,“天气好的时候屋子里更难闻。”
玛丽安不再沉默,开口骂他。
“你个猪圈里长大的,”她愠怒地说,“还能辨别出什么难闻什么好闻。”
他再次咧开嘴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一边消化她说的话。
“我可不是猪圈里长大的,”他终于回答,“我以前和马睡过,因为我更喜欢它们的长相。”
他继续修指甲。
“还有,”他接着说,“马是食草动物。”
他说这词时没带着文化人那种刻意的文绉绉。她栖于高高的树枝上,自觉高他一等。她不爽地瞪着他。
“你下来吗?”他不在意地问。
“你不走我就不下来。”
“啥,又要为自由一搏?”
“没错。”
[15]
他耸耸肩,把刀放到一边。
“从树上下来吧,教我点词,”他邀请道,“我们迟早能顺利交流。”
“我们没有什么可交流的。”她泼他冷水。
他往这棵树走来的同时,身后的影子伸展开来,身上的护身符轻轻作响。他总会过来的,就像天气总会晴朗,但他的脸比天气更难以捉摸,因为他的脸天生不会微笑,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亦或是他到底有没有在想事情。
“以便平等交流,我们需要先建立共同的知识基础。”他说,她仿佛从这粗野的嗓音中听见了他老师的款款细语,然后她懊恼地发现自己又哭了。号啕大哭中,她跳下树落在他身上,把他吓一跳,他们双双跌落在灌木丛里,然后扭打了一会儿。他喘气、咳嗽,但他依然比她强壮太多,不一会儿她就意识到自己要被他押回营地去了。但是,当她的手被按在脑后时她依旧愤怒。
“我想我是这世上剩下的唯一一个理智的女人。”她对着他的脸吐出这些最令他不堪的话。他们一起落到了没过头顶的草丛里,他把她压进肥沃、湿润的泥土里,开始解她的衣服。
“你就是一个***人犯。”她说,决心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己的尊严。
“你会发现我是最温柔的暴徒。”他的回答太讽刺,因为她根本没看出他哪里温柔。
[16]
一座巨塔在她心中轰然倒塌。过后,她出了许多血。他惊奇地看着那血,用手指沾了一点。她冷冷的地看着他,刚刚如果他亲她,她会把他的舌头咬掉。她再次挣扎,但是他很快就回过神来,用一只手压住她,另一只手扯开脏兮兮的皮外套,撕下衬衫袖子,就像她被蛇咬的那次。这往日重现的一幕可真滑稽,但她现在没那个心情去笑。他把碎步置于她的大腿间,吸干血水,真是诡异的礼节。
“都会流血的,”他安抚她,“一会儿就会好。”
“这是我跟你出来以后遇到的最可怕的事,”她说,“比被蛇咬可怕多了,因为你是故意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他严肃地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
“憎恨你们是我们的传统,而且,我很怕你。”
“那我在这点上胜过你。”玛丽安说完把他推开,想找东西盖住自己。
“别那么得意,”他回答,“我要娶你的,不然我干吗来带你回去。”
[17]
“你拉弓射箭就如鸭子划水般自如。”她说,“你完全就是个时代错位。”
不过她说完就后悔了,事实上他早已融入了周围的环境,是她自己融不进去。
“什么是时代错位。”他皱眉。“告诉我时代错位是什么意思。”
“一个时间尺度上的双关语。”她狡猾地答道,这样他就听不懂了。
“别这样。”他低声怒吼。他怎么也算不上文化人。
“一件从前适用、如今却不适用的事物。”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恢复平静。他们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去,一路上他都在轻声嘀咕“时代错位”这个词,好像在努力记住它,但她后来又猜测他是不是在嘲讽自己。他停下,打了一只兔子。
[18]
“你把她怎么了?”
珠儿放下步枪,把死兔子放进继母的怀里。玛丽安盯着地面,神情凝重,一声不吭。他揪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逼迫她直视他的眼睛。
“这位小姐在树林里丢失了他的笑容。”他说。
[19]
在河流与森林的交界处,她看见了贝儿。他正骑马站在河里让马喝水,他穿的衣服比那些孩子多不了多少。
他没看见玛丽安,他的黑发从脸前垂下,遮住了刺青的纹样,他的手指在枣红马的黑色鬃毛间搓捻。他正自顾自地唱着一个简单的曲调,不停重复一句三全音乐剧,好像已经忘了自己在唱歌。他的骨头尚未长成棱角分明的盔帽,难以撑起他柔软的脸颊,他细长柔嫩的棕色双腿在马的腹部两侧随意晃荡。贝儿还在发育期,他骑马往下游趟去,深水中的芦苇在马儿面前分开,玛丽安不禁倒吸一口气,因为眼前这位骑马人仿佛由最本真的自然之手捏出,他是一头比一般野兽瘦弱却更敏捷的野兽,所有物种中构造最奇异的野兽,人类的本质化身于他最为纯真的躯体内,作为玛丽安的同类,他倒更像是河流的亲人。他闭着眼睛,也许在做梦,她无法揣测野蛮人会梦什么,除非她自己是他们的梦的一部分。
[20]
珠儿已经闭上了眼,她不再能看见他的眼睛,滴滴汗水混淆了他额头上的油彩。他拔出剑,猛然伸向她,似乎要刺她,她不自觉地往后退。然后他突然睁开眼睛,做了个鬼脸后,抓过她的手来,她扭动、挣扎,她想叫,但嘴巴却被飘荡的面纱堵住了。多纳利的爪子抓住她的胳膊,她只得停止挣扎,无助地凝视着珠儿向她手腕伸来的利刃。他割了一个小小的.口子,几滴血流下。比她预期的好很多,不怎么疼。礼堂里一阵惊叹的嘘气声,他们都迫不及待想看她的血有多红。
珠儿将刀递给约翰尼,约翰尼像珠儿割玛利安一样,割开了珠儿的手腕。珠儿的手颤抖得厉害,刀子划开了一条参差不齐的深口,血液喷涌而出覆在他的棕色皮肤上。她发现他是在竭力忍住笑,因为多纳利正在履行仪式,将他们两人的手合在一起,好让血融合在一起。一大泼血泼到她的婚纱上,仪式圆满结束。珠儿用手捂住伤口,多纳利跳起来大喝一声,接着蹿进人群中,吐着唾沫咿呀乱语。
[21]
“给我梳头。”他命令道,她很高兴看见他脸上敌意重重。
她从木头箱子里拿出梳子,以嘲弄的样子蹲下,然后当将他林林总总的小辫子解开。无论如何她无法否认他那异域的样貌美极了,几点黑色油彩残留在他的眼角,眼皮呈现出令人惊异的厚度。她解辫子的时候,氛围逐渐缓和了。他无尽的黑发从她的指尖滑过,那摩擦、柔光和重量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中让他们亲密无间,这亲密连同那一日怪诞的仪式几乎要让她窒息。她从未料想过会有这样一刻,动作一遍又一遍,仿佛超越了时间。呛人的炉烟熏得她眼睛疼,角落里有一棵树,它光洁的树叶闪烁着,如同远离尘世的天中明镜,她感到一阵眩晕。她意识到自己太累了。
辫子解完后,她顺手梳起他的头发,那长发如黑色瀑布般壮丽,如鬃毛般粗糙、顺直。他的头不自觉地顺着她的手轻轻晃动起来,好像很享受似的,她的动作也越来越慢,节奏越来越绵长。晃荡的戒指从她的大拇指上掉落,滚出好远,这静谧中的刹那一响将她惊醒,她立刻用胳膊圈住他的脖子,将他的脸压进她的胸脯,因为她再也等不及了。
他也一直在等待。他随即攫住她的手腕,将她双手反扣压在皮毯上,像是早就准备好迎接这一刻。他俯在她身上说:“我恨你。”。
她不欣喜也不诧异,他的话本就在她的预期之内,如果他说的不是这句,她反而会被吓得不知所措。于是她平静地等待他松手。她发现他的前臂上戴着一件血干做成的饰物,脖子上晃荡的一大串玻璃珠子里挂着一串蓝色珐琅垂饰和一串圣克里斯托弗头像圆挂坠,后者如果不是为了保佑旅途平安便只是个作为普通装饰佩戴着。
“我恨你。”他轻柔地重复了一遍。一记猫头鹰的鸣叫一声马的嘶鸣,她隐约听见外面,一个女人尖叫一声,接着大笑。
“为什么?”她好奇地问,她很感兴趣。
“因为,因为,因为……”他松开她捂住脸,再次坐直身子,好像从未动过一样。她抚摸他的手腕。
“因为你们从天地形成之初始就开始憎恨我们了?”
他摇摇头。
“因为我比你聪明?”
他被戳到痛处,回了一句“才不是”然后又陷入沉默。
“你喝醉了,”她生气地说。“睡觉去,我们明天再说。”
“不,我们继续,”他说。“你会读书,给我读书。我之前就见过你,在你救我之前。”
他将头发捋到后面,好像要把脸放在盘子上呈给她,他的脸此刻呈现出不同以往的荒凉之美,如奇形怪状的畸形人一样吓人。她一阵惶恐,她认出了他,虽然他已变了一个模样。
“你那时候小多了,”她说。“看起来更像贝儿,而不是现在的你。”
“是的,我那时十五岁。”
“你***死的是我哥哥。”
“嗯,我猜到了。”
“我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
“你好狡猾,掩藏了自己的身份,我说的对不对?你剪掉头发,但你想不到我还能认出你,我猜,当年那个严肃的小孩儿是来向我索命的。”
玛丽安后退到房间的另一边,一直到了挂满首饰的那棵树边才止步。
“你的眼睛像水一样冰冷。”他说。他从皮带上抽出一把刀扔向她,她抓住了刀的把柄。他向后倒在毯子上,撕开上衣,向她袒露他的胸膛。
“你是现在***我还是等会儿?”他问。
“无所谓。”玛丽安不耐烦地说。
她丢下刀,因为她并不想***他。最初的惶恐之后,她已没了复仇的***,她只是愤恨不安,因为他闯入了她最私密的空间,偷走了她最珍贵的财产——她的记忆不再为她一人独有,也成为了他的所有物,她并没想邀请他共享。不过,五朔节阳台之下的那件事情与他们俩似乎已没什么干系,因为她现在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新娘的化身。既然她和那个凶手被赋予了新娘和新郎的身份,她觉得现在唯一该做的便是遵循仪式,同床共寝。她恢复平静,从枝条的阴影下走出。
“你不相信自己人的传说,却相信其他地方的,”她冷酷地说。“我一点都不觉得你聪明。”
他坐起来,蜷缩起身子做出保护自己的姿势。
“我害怕我不了解的,”他说。“我觉得这没什么。”
“那么你不用怕我。你已经让我见了两次血,哦不,三次,目前看来,你比我强壮多了,你比我更占优势。”
面对那片蹲伏在微弱火光旁的阴影,她充满理性的话语(虽然论证并不充分)像是对牛弹琴,她便不再说了。她抱起睡衣的庞大裙摆,昂首阔步走向床垫,躺在被子之间,干草在她的身下发出沙沙声。
“那个小女孩儿,差不多珍的年纪,向下看着,好像楼下发生的一切都是为她准备的表演。我就想:‘如果他们是这样看待死亡的,那不如都早点死了。’”
她闭了一下眼睛。
“求你别说了,上床来吧。”
“我的克星。”他轻柔地重复。
“你个迷信的醉鬼,”玛丽安厉声呵斥,她决意要让他住嘴。“我不过碰巧才睡在你的床上,也是碰巧就是你心存愧疚的那个人。”
他失控地大笑起来,接着又猛咳了几分钟才坐定,他脸上混合着痛苦和恼怒的表情。
“她可真是他们那群人的代表,”他对树说,“到死都要给人灌输她的想法。”
他直起身来跪在地上,把手伸向她。
“拉住我的手,领我去天堂的大门。”
“你为什么要用这些胡言乱语折磨我?”
“他们以前都戴黑手套参加葬礼吧?肯定是多纳利给我看过照片。我总是把死亡和黑手套联系在一起,但是现在没人戴黑手套了。”
“你是上床来还是就在地上睡?”
“领我去吧,来吧。”
她意识到只有把他拉上床来她才能睡觉,但是他和她之间隔了那一百里的战场——翘起的地板,成堆的破烂——他在那一边的火炉边,渺小得看不见,她既恼火又无奈。屋子里暗了下来。她不情愿地从床垫上起来,狂风在旁奔跑嬉戏,把她的睡衣扰得飘飞。这个屋子任何一秒都有可能被风刮跑,在夜色中飞旋而走;亦或是被吹成一个大气球,化为一个新的星球,他在一极,她在另一极。到那一头似乎要几个小时,当她终于走到他身边时,他们惊恐地抓住彼此的手,好像都松了一口气。她把他拉起来,饰物的叮当声回荡在夜空中。
[22]
“我太醉了,干不动你。”他说。
“那我得谢谢你。”她回。他笑了,脸上洋溢着真挚的喜悦。
“幽默。”他承认,“不够完美,但是依然幽默。笑话,我们没什么时间练习这个。”
他们就这样达成了停战协议。他搂住她,也许是因为冷,也许是为了安抚她,或甚至是拉拢她,不过无论因为什么,他们都怀着对一切恢复平常的感恩很快入睡了。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她发现他已经醒了,正伏在她面前用审视、猜疑的目光盯着她。夜已卷起它的厚毯子,清晨也已从屋顶投射进来。她想:“也许我父亲是对的,也许混沌比秩序更无趣。”她希望自己只是在做梦,但梦是感觉不到温度的,他的体温正在她的体表燃烧。
[23]
“有时候我会梦见自己成了教授们的发明,他们将他们的恐惧转嫁到我们身上,自己却在村子里过着平静的生活,不被恐惧打扰。做这个梦的那些晚上,其他人说我的叫声把整个部落都吵醒了。”
[24]
前一晚,他的脸由油彩和阴影构造而成,此刻它回归了从前分明的棱角,她却依然从他的眼睛里读不出任何信息。也许他在向她示好,也许他在试图了解她。
[25]
她看见珠儿背上有一块图案,那图案如多纳利笼子里的极北蝰般绚丽,在他的黑发河流中闪烁。一开始,她以为那是某种奇怪的疾病引起的,一定跟他的咳喘有关,便伸手去摸,但是珠儿正要去拿粥,又把她推开了。他用手舀起一些那黏稠的透明灰色物质,对玛丽安说:“仔细看着我,如果我喝下去死了就别吃,去找约翰尼,让他照顾你。”
[26]
“先,别把衣服穿起来,转过来,不不,躺下,脸朝下。”
他挑起眉毛,但依然听从了她的话。她拨开他窗帘一样的毛发,狐疑地用手指从上到下摸了一遍他那描摹着图案的背。他的右背纹了一个男人,左背纹了一个女人,整条脊柱上是一棵缠绕了一条蛇的树。这精细的图案由蓝红黑绿四色纹成,女人做出了递给男人苹果的姿势,树冠上也长了苹果,绿色枝叶从男人的肩膀穿插而过,黑色的根茎缠绕着他的上臀部。这两个人物身体僵直,却又栩栩如生。夏娃露出背叛者的笑容。条条彩线精准地刻在珠儿闪亮、细腻的肌肤上,随着他的一呼一吸而潮起潮落,那蛇仿佛正呲溜着分叉的舌头,树上的叶子好似风中窸窣,这情景肯定在纹身师的设想之中。
“噢,这,”珠儿说,“的确让人惊叹。”
他穿上衬衫遮盖住那块吊诡的疤痕,这件绚丽的衬里真让她神迷,就连下了药的新婚早餐粥都不如它让她在意。
“你永远不能裸露上身,”她说,“自如地光着身子,因为你的背上有亚当和夏娃。”
“眼不见,心不烦,”珠儿说,“它在我背上,我从没看过它,他把它称为他的杰作,十五岁的时候纹的。”
人人都有偶像,当然,我一个凡人肯定不能免俗。(话外音:“偶像偶像,呕吐的对象!”接着被一脚踢飞。)和其他人一样,我的偶像也是大大的有名。因为,他就是,大名鼎鼎,如雷贯耳,闻名于神人鬼三界的诸葛亮。
诸葛亮,外号卧龙。虽然我和他没有见过面,但是也是神交以久了。他字孔明,汉末徐州琅邪郡阳都县(今山东沂南县人。207年,求贤若渴的刘备连去隆中3次,请得他出山。诸葛亮分析了天下的形势,指出了“三足鼎立,最后取胜。”的隆中战略,为刘备开辟了一条军事路线。刘备的事业才出现转机。后来,他六出祁山,七擒孟获,与东吴连手,在赤壁火烧曹操。被世人赞誉道“小心谨慎,运筹帷幄,败敌于千里之外。”为刘备建下了一代霸业。晚期,他在蜀汉衰败时,辅佐后主,平定南蛮,退掉五路敌军,最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病死在五丈原。
我崇拜他,不是崇拜他运筹帷幄,败敌千里,而是崇拜他的一生谨慎。谨慎,是成大事者必须具有的一点。往大处说,要成就一代伟业,除了“天生我才”的才智之外,步步为营的谨慎也是必须的。就像毛爷爷,被国民*围困时,他没有冒险突围,而是很谨慎地绕远路突围,才得以保存实力,击败国民*军队;往小处说,就是考试时要谨慎,考试的谨慎,就是做题是不冒险蒙题,虽然判断题有50%的几率可能是正确的,但4选一,8选一的选择题呢?所以,考试时不冒险,细心做题,不漏题也是一种谨慎。如果你有了这种谨慎,一百分的考卷就是囊中之物。一生谨慎,这虽然是对诸葛亮一生品质的赞扬,但又何尝不是我们这群“初生牛犊”地至理警句呢?向诸葛亮学习!向一生谨慎的诸葛亮学习!
“螺丝钉精神”至今为人们所传颂。
雷锋出一趟差,好事做了一火车。虽然雷锋的一生并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仍被人们所记住。雷锋可以说是一位平平凡凡的小人物,但他的影响却不亚于任何伟人。他用心做好每一件事,把别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帮助别人当做自己的责任。
70年代的偶像不靠外表,也不靠嗓音,靠的是永不泯灭的精神。
不错,将艺人当作偶像听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世界各地不知道有多少人将艺人当作偶像去崇拜,但我总觉得若是一个国家的青少年统统将艺人当作偶像,恕我目光短浅,下此妄言:这个国家在思想和精神的传承上是贫乏的。这绝非是我轻视艺人这一行业。艺人作为现今最风光的职业之一,受人追捧,追逐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其中不乏刚进入社会的`新鲜血液和青春的少年们。谈论流行明星、当红花旦是他们的日常,更有甚者为之尖叫为之狂热,甚至不惜一洒热泪,好似获得珍宝一般的捧着、护着,不容他人损伤一点一滴。
可是难道除了艺人,中国青少年再也找不到更好的人当作偶像了吗?如若不是,那为何有如此多之人这般坚定执着地将艺人当作自己的偶像,将艺人当作自己所崇拜的对象,将艺人看作追求梦想的动力?是因为这是一个娱乐至上的时代,人们早已不会“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是因为这是一个浮躁不堪的社会,人们容易随波逐流,还是因为这是一个和平年代,中国青少年们自出生起就未曾亲历战争,所以眼泪无处飘洒,只能白白送给艺人?
有人说你不能要求每一个人心怀国家前景,愿为国家奉献牺牲一切。但我想说的是,青少年们,他们应不应该?“应不应该”本就是一个理想化的条件,在这个理想化的条件下,中国青少年最朝阳最热血的姿态,应该是如梁启超先生所说的那般“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一定会有人这样反驳:艺人身上也有正能量,我就是受其影响才决定发奋学习的。试问,哪一个温暖纯良之人,身上没有正能量?既然选择了艺人这种职业,他就必须做好这个职业所代表的社会形象。毋庸置疑,艺人所能传达的社会影响同其他许多不同的职业一样是有限的,是很难突破职业所带来的限制的,而中国的青少年应该先看到事情的本质,再看到更好的选择并意识到我们所担任的社会责任,深切感受我们的文化、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希望中国青少年不要仅仅关注当今社会上世俗的风气,有时也应该去看看过去,看看那些被历史所铭记的人,感受他们的人格与精神,去感受那一声“哀民生之多艰”的叹息,那一句“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那“虽身无完骨,尸供蚁蛆,愿所甘心”的无畏,这些都是中国的脊梁,这些才是值得我们屈膝以表敬仰的人。这些人才应该是中国青少年的偶像!
成龙、张学友、邓丽君,他们都在80年代找到了自己事业的归宿。
他们经历了多少磨难,才换来头顶的光环。成龙原本只是一个跑龙套的替身演员,过着衣不附体、食不果腹的贫苦日子,但他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理想,他不断努力,终于从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变成了一代巨星。邓丽君的一首《甜蜜蜜》唱甜了多少人的心房,可她自己的幸福却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原本可以嫁入豪门终身享福的她却为了热爱的舞台放弃了富足的生活,最终孤独终老。
80年代的偶像不靠势力,也不靠吹捧,靠的是一颗坚持不懈的心。
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时,看到别的小朋友穿上了新衣服,我认为他(她)真美;过年时,连吃几顿美餐,就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了;更可笑的是每看到体力好的小朋友,在小朋友中称王,别的小朋友都怕他时,我竟认为他可真是个英雄。
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终于明白了,以前对美、幸福与英雄的理解太狭隘了。
先说美吧,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美的追求是有些人一生的理想。我认为美是分层次的,随着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不同,人们的审美观也不一样。中国古代有四大美女,也就是西施、杨贵妃、王昭君和貂婵,她们的美各有不同,各有所长,但总体上看都是外在的美,也就是说长得美。从古至今,人们都把这种容颜的美看得太重了,所以才有人宁可少吃几顿美餐,也要省下钱来买几件好衣服,有人每天都花几小时时间去梳妆打扮,有人去模仿别人的言行举止,才有了东施效颦的笑话。这是对美的第一种定义,也就是形体美,我认为这是一种最低层次的美。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E时代的到来,人们对美的理解也在进步。中国第一界网络小姐大赛揭晓时,当人们期待已久,早就想一睹芳容的美女出现在奖台上时,人们都感到十分吃惊,因为他们心中的偶像竟是一位残疾姑娘,她是坐着轮椅来领奖的。这位小姐并不具备出众的容貌,甚至还有先天性的残疾,但她凭着顽强的毅力,凭着自己渊博的网络知识,凭着自己高雅的气质和不凡的口才,赢得了许多健全人都没有获得的殊荣,应该说她是美的。这是第二种美,也就是说气质和内涵的美,较第一种美有了发展和进步。大家都知道,在抗日战争中有许多年轻的八路军战士为了革命的胜利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董存端、邱少云等等,抗战胜利后许多科学家放弃了国外优越的条件回自己的祖国,象钱学森、李四光等等,他们为祖国的强大立下了汗马功劳。在和平时期,许多人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地为人民服务,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象徐虎、李素丽等等。这些人大都不具备容颜上的美,也不一定有高雅的气质,翩翩的风度,但你能说他们不美吗?他们是美的。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三种美,是一种心灵的美,是一种升华了的永恒的美。
朋友,你过得很幸福吗?
有一幅漫画上画了一个乞丐,吃上了一顿饱饭,乞丐说他是幸福的,漫画上还有一个人,是个大富人,富人刚看到股市大跌的消息,跺着脚说“我太不幸了!”这幅画说明了一个道理,幸福是相对的,是一种感觉,你把幸福目标定得越高,越不容易获得幸福,知足常乐就是这个道理。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别人家的墙角里,手里还拿着一把燃剩下的火柴杆,但安徒生说她是幸福的,因为她终于在微弱的.火光中看到了慈祥的奶奶;霸王项羽曾叱咤风云,攻城掠地,显赫一时,但他仍是不幸福的,因为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连自己最心爱的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才演绎出了霸王别姬的千古悲剧。可见,幸福是一种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感受,是不能用物质基础来恒量的。任何一个人死去后都只能拥有棺材大的一块土地,再多的财富也不能带去,那么在有限的生命里又何必天天为虚无的名利去计较,为永无满足的***去奔波呢?余以为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无论你有多大能力,只要你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心尽力,为国家为社会做出了你应做的贡献,实现了你的人生价值,你就是一个幸福的人。大可不必每天想着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要有,别人没有的自己还要有,如果你这样虚荣,这样计较,你就会是个永远不幸的人,因为世界这么大,论地位总有比你高的人,论金钱也总有比你富的人,况且即便你穷毕生精力爬到了最高的位置,获得了最大的财富,你总还有别的实现不了的愿望,你仍是个不幸的人。
在东汉末年,三国鼎立,群雄割据,那个时代英雄指的就是有胆有识,胸怀大志,有勇有谋的人。《三国演义》里就有煮酒论英雄的故事。曹操用青梅煮酒,邀刘备共论天下大事,当时曹操对英雄有一段精辟的论述:“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隐机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天吐地之志者也。”曹操这段话是对那个时代英雄的定义。在我国的抗日战争时代,国家倍受耻辱,人民饱经战乱,因而那时的英雄主要指的就是能为国家为人民英勇献身,***敌立功的人。这时的英雄就比三国时的英雄进步了,三国里的英雄无论好坏,能臣也好,枭雄也罢,只要是最终获得显赫地位就行,曹操就指着刘备说:“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到了今天,和平与发展成为了全世界的主题,在我国也没有了炮火与硝烟,英雄的概念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比尔。盖茨、求伯君等早已成为许多少年电脑爱好者心目中的偶像,成为人们传颂的网络英雄或软件英雄。“我们出线了!”当中国足球队战胜卡塔尔队首次冲进世界杯时,年轻的国足球员们一时间成了万千中国球迷心目中的大英雄。英雄不再与勇武和强壮有任何的联系,为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就是英雄,为国争光,扬我国威的人就是英雄,正如一首歌中唱道: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平凡的人让我感动。
中华民族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光荣传统。翻开历史,我们会发现许多值得我们永远深思的教训和典故。王洋卧冰求鱼是为了生病的母亲能吃上一口鱼汤,是孝的典范;王佐断臂深入敌营是为了大宋的江山,是忠的凯模;手无缚鸡之力的蔺相如不惧残暴的秦国君臣,是智的代表;王勉为不当官而逃避深山,是淡薄名利的象征,秦香莲以一个孱弱的女儿身奉养公婆,哺育儿女是美的化身;陈世美见利忘义,***妻灭子而留下千古骂名,是贪的例子……做为大千世界里渺小个体的任何一个人,我们都是平等的,不必为自己暂时拥有了比别人好的条件而沾沾自喜,也不必为自己面临着逆境而苦恼。我们从一个赤条条的婴儿呱呱坠地,到燃尽生命的最后一滴燃料而死去,我们的一生是非常短暂的。珍惜自己的短暂的生命吧,朋友们,不要为涨工资、晋职称而烦恼,不要为升职务、分房子而忧虑;热爱自己的生活吧,别为自己先天的不足而怨恨爹娘,别为自己的平凡而抱憾终生。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只要你在自身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做出了你应做的贡献,你就会活得很精彩,你就是美的,你就是幸福的,你就是英雄……朋友们,走自己的路,让他们说去吧。
鲜花是美的,春天是美的,美好的东西无处不在。社会需要美的东西,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美的,但我们在追求美的同时,别忘了美不仅仅是漂亮的包装,内在的美才是永久的。
小树追求阳光,禾苗期盼雨露,对幸福的渴望永远是人类的愿望。但幸福不仅仅是一顿美食,幸福不仅仅是许多金钱,幸福是一种感觉,那种通过努力,获取的人们对你的尊敬,通过拼搏取得的美好的生活才是最温馨的,愿全世界每一个人都能获得幸福!
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历史的车轮是永远向前的,但历史不是少数几个伟人创造的。也许你只是浩瀚林海里的一株小草,也许你只是滚滚长江里的一朵浪花,但小小的你同样可以为社会奉献才智,为祖国添砖加瓦,你也是英雄。社会呼唤英雄,时代呼唤英雄,让我们共同为英雄喝彩!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偶像似乎被等同于艺人,把艺人当作偶像,有什么不对吗?当然不对!因为偶像从来不是为艺人专设的职位!它是代表了你的人生目标,它可以是任何人,但我偏偏想不明白,为何中国青少年有如此多之人将艺人当作偶像?
不错,将艺人当作偶像听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世界各地不知道有多少人将艺人当作偶像去崇拜,但我总觉得若是一个国家的青少年统统将艺人当作偶像,恕我目光短浅,下此妄言:这个国家在思想和精神的传承上是贫乏的。这绝非是我轻视艺人这一行业。艺人作为现今最风光的职业之一,受人追捧,追逐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其中不乏刚进入社会的新鲜血液和青春的少年们。谈论流行明星、当红花旦是他们的日常,更有甚者为之尖叫为之狂热,甚至不惜一洒热泪,好似获得珍宝一般的捧着、护着,不容他人损伤一点一滴。
可是难道除了艺人,中国青少年再也找不到更好的人当作偶像了吗?如若不是,那为何有如此多之人这般坚定执着地将艺人当作自己的偶像,将艺人当作自己所崇拜的对象,将艺人看作追求梦想的动力?是因为这是一个娱乐至上的时代,人们早已不会“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是因为这是一个浮躁不堪的社会,人们容易随波逐流,还是因为这是一个和平年代,中国青少年们自出生起就未曾亲历战争,所以眼泪无处飘洒,只能白白送给艺人?
有人说你不能要求每一个人心怀国家前景,愿为国家奉献牺牲一切。但我想说的是,青少年们,他们应不应该?“应不应该”本就是一个理想化的条件,在这个理想化的条件下,中国青少年最朝阳最热血的姿态,应该是如梁启超先生所说的\'那般“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一定会有人这样反驳:艺人身上也有正能量,我就是受其影响才决定发奋学习的。试问,哪一个温暖纯良之人,身上没有正能量?既然选择了艺人这种职业,他就必须做好这个职业所代表的社会形象。毋庸置疑,艺人所能传达的社会影响同其他许多不同的职业一样是有限的,是很难突破职业所带来的限制的,而中国的青少年应该先看到事情的本质,再看到更好的选择并意识到我们所担任的社会责任,深切感受我们的文化、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希望中国青少年不要仅仅关注当今社会上世俗的风气,有时也应该去看看过去,看看那些被历史所铭记的人,感受他们的人格与精神,去感受那一声“哀民生之多艰”的叹息,那一句“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那“虽身无完骨,尸供蚁蛆,愿所甘心”的无畏,这些都是中国的脊梁,这些才是值得我们屈膝以表敬仰的人。这些人才应该是中国青少年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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