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茶,走到哪儿,都喜欢拎着茶杯,当你掀开茶盖时那淡淡的茶香氤氲在空气中,让人心旷神怡。无意间发现你也如茶叶般枯瘦。不见了你矫健的身姿,不见了你健硕的皮肤,只是那弯曲的背,深深的皱纹,但你那犀利的眼神仍是那样的令人颤栗。
你我走过的日子是短短的童年是次次的误读与简单的包裹,是你无声的爱与我的无知彼此充实。爷爷,到了此刻我才懂得了你,原来你是爱我的。
你冷峻古板,我却爱笑,你沉默寡言,而无知的我却把你无声的爱误读了,我对你心怀不满,你对我却满怀期待。
小时候,我参加了“书法社”,可是在社里我总觉得自己的字与我的同学相差甚远,这时你鼓励我说:“好好努力,正如茶那样即使原来多么平凡,但经过了***青、晒干、炒制……那原本翠绿的它变得柴瘦、干枯,但它冲泡时的`清香令人心醉,这时它拥有了美丽的内涵,只要努力就会拥有美丽内涵。”我应了一下,然后就离开了。过了一个月,我参加了书法比赛得了三等奖,虽然有些遗憾,但得到了老师的肯定,我原本以为当你看到这一切时会很高兴,但你只是看了看,扬起嘴微微一笑。我拿着奖状,心里有许多不甘,心情也直落谷底。
有时,看到爷爷那对我漠不关心的神情,总觉得自己是那么多余……
有一次,爷爷奶奶到我家过年。当我看到爷爷时,他对我扬起了笑脸,我的心被蛰了一下,总觉得这是他第一次对我笑。我有个坏习惯,睡觉总喜欢踢被子,这不这几天鼻涕横流,呵欠连连……可是这几天当我起床时被子总盖得好好的,我以为是妈妈,顿时心里洋溢着浓浓的暖意。深夜了,因为感冒难受,我久久难以入睡,这时门缝忽然射进一道光,我赶紧闭上眼睛,他帮我盖好了被子,用手背抚摸我的额头,接着叹了口气便离开了,我缓缓睁开眼睛,那弯弯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这手的温度,手的粗糙难道是爷爷……
你我走过的日子是种种误会缠绵的鸿沟,任性的我不知道该如何化解,只是让彼此的误会愈演愈深。在一次与奶奶的谈话中,她说:“你爷爷啊,真是个傻瓜,上一次你得奖时他不知道有多高兴,整天逢人就说我孙子啊字写得好……可是他硬要装着不屑。”我此刻才明白原来爷爷的不屑是对我的鼓励,是要让我不要沉迷在一时的成功中。原来你我一起走过的日子里不是一次次彼此的误解,也有爱,也有幸福。
人们常说,有梦想才能有作为,有行动才能有成功。文学大师林语堂曾经说过:“梦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的心底,使我们的心境永远得不到宁静,直到这些梦想成为现实。”但想要使“这些梦想变为现实”,行动才是唯一的手段的保证。
我看到过许多名人的故事,他们小时侯都有自己的目标,我也知道,他们把目标分成一小段一小段来实现,最终,达到了梦想的高峰。但是,我始终没有找到梦想,直到今天,我读了《面对自己——有梦想才能有作为》这篇文章中的一个故事后,我才找到了自己的梦想。
一条小毛虫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慢慢爬行着。它在路上遇到一只蝗虫,蝗虫问它:“你要到哪里去?”毛毛虫边爬边回答:“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大山顶上看见了整个山谷。我喜欢梦中看到的情景,我要把它变为现实。”蝗虫很惊讶地说:“你烧糊涂了?还是脑子进水了?你怎么可能达到那个地方。你只是一条小毛虫耶!对你来说,一块石头就是高山,一个水坑就是无法逾越的障碍。”但小毛虫已经爬远了,根本没有理会蝗虫的话,继续前进。后来,蜘蛛、鼹鼠、青蛙和花朵都以同样的口吻劝小毛虫放弃这个打算。但小毛虫始终坚持向前爬行……终于,小毛虫精疲力尽,用最后的力气建成一个可以休息的小窝——蛹,就“死”了,动物们都来瞻仰这它,等到它们第二次来的时候,小毛虫贝壳状的蛹开始破裂,一只美丽的'蝴蝶出现了!随着轻风吹拂,美丽的蝴蝶翩翩飞到了大山顶上……
这个美丽的传说,告诉我们一个人生哲理:人活在世界上,不能没有梦想;为了自己的梦想,要付出艰辛和努力。我找到了梦想——成为一名记者。我要努力,争取做最好的自己!
书中令人回味的句子,让自己美好。
蔚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野草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花,像是一幅美丽的画卷。母亲手里拿着一本书,女儿依在妈妈的怀中,听妈妈讲那动人的故事。女孩沉浸在动人的故事里,为可怜的海伦·凯勒流泪……这是我最初与书的接触。
童年因书香而快乐,童年因书香而美好。
书中载着许多满是香气的梦,梦中我与李白、杜甫、白居易畅谈,与书为伴,畅游史河。
书,让我明白了人生之真谛。当简爱说出“我和你是平等的”时,我感受到女性的自尊;高尔基说出“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时,我感觉到人对书的渴望……正是因为书,我才学会坚强。
书得伴伴我成长,我因书香而美好!
书中许多美丽的景色仿佛就在眼前。夕阳下,历尽沧桑的樟树依旧高峻挺拔,它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那景象,镌刻在记忆,再难忘去。
每一首小诗,都如清晨的露珠般清澈美好,滴落在我的心间,让烦燥的心变得很宁静。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
又是一个晚上,月光透过窗户,洒入书房。我坐在桌前,捧起一本书,开启心灵的旅行。从青涩到成熟,读书让我经历一次次的蜕变,那些细碎的读书时光,弥漫在心灵深处,寂静生香。
我因书而美好!
将一只只油腻的碗碟,浸没在浮满泡沫的盆里,取一块厚纱布将其仔细地擦抹,待清凉的水流,拂过碗体,原来黏糊糊的手感即刻便被滑爽洁净所替代,挂着透明水珠的青花瓷碗,在旁边米黄的大理石桌面上摞得整齐,仿佛一件件珍贵的艺术品。
寒假里洗碗的活我全包了。
以前,别说洗碗了,吃饭时专门坐在桌子前,不拿筷子不端菜,吃完饭,拿腿就走。对于堆在厨房里的碗碟更是视而不见。一次在舅舅家聚餐,吃饭之后的问题便是谁洗碗。为了给妹妹做个表率,我就以黄继光堵枪眼的架势,把舅妈那还没有说出口的俩字堵了回去。
我洗!
快速的把桌子上的大大小小的餐具挪进了厨房,准备挽起袖子大干一场。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那被我挪得过高的山堆,轰然便倒,顿时红白相间的瓷片在大理石地砖上跳起了叮叮当当的舞,老妈闻声赶来,右手掐腰,左手扶额,一副“你是猪吗?”的表情。
后来,为了让自己爱劳动的美好情怀发扬光大,每天傍晚,一边洗碗一边与家人聊天,说说笑笑。有时候没有什么话题,家里安安静静的,这时我就手握住刚洗完的筷子,一副陶醉的表情唱:“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一只手还在台面上翻飞着。曲毕,做出恍然醒悟状:“这不是写的我吗?鼓掌!”这时妈妈会送我一个逆天的白眼并两个字:脸呢?家里充满了欢乐。
抬头看看窗外,或许,每盏灯下都有相同的故事。在橙红色的灯光下,每只碗上都流动着橙红色的光晕。心中涌起一丝温馨和满足。望着灶台上的青色瓷碗,成就感油然而生。更重要的是,随着油污的清除,觉得心中也有一股清亮的水流,冲刷尘埃,带走世俗,带来洁净,我的心因此变得美好和清亮。
有人以做家务为苦烦,我却独以之为乐。我乐在亲自动手,打理生活,装扮生活,我何尝又不是在亲自装扮自己呢?
当暮色悄然降临的时候,不远处袅袅升起一缕炊烟,安然地与天空相吻。从那一刻开始,人们已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开始了与家人齐聚的闲适。
这已是我的记忆。离开家乡很长时间了,我已渐渐忘记他们熟悉的音容笑貌,忘记了炊烟的模样和香气。
一天正奋笔疾书,心里莫名地想起很久没给外公外婆打电话了,特别想他们。我竟情不自禁地拨通了那个熟悉而陌生的号码。电话那边传来外公惊喜的声音,他关切地问我最近的生活情况。声音有点嘈杂,我可以想像这时人们都已在回家的路上,我仿佛可以看到有点模糊的炊烟升起,想起了与好友在屋前玩“跳房子”这一游戏的光景。“都很好。”我只能简短地说一句,因为此时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决定回家乡看看我的外公外婆以及那久违的炊烟。
车开得很快,我没来得及回想家乡的景象便在车站下车了。顿时我有一种惶恐的感觉。还好,扛着锄头的老伯伯向我咧开嘴笑,白白的牙齿闪现了一种健康的美,心情便舒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左顾右盼,寻找记忆深处的炊烟。但它仿佛被哈利波特施了隐身术般,不见踪影。走得很久很慢,明明很短的路,却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与家乡与炊烟已失去了往日的默契。
天色很快便暗了下来。我便快步向家走去。忽然,整个人打了一个颤,便定在了那儿。眼前,是一缕淡淡的炊烟,带着点儿谷黄色,以一种淡定的姿态,悠然向上升起。有微风吹拂过,一种真切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我感到一股厚实的温暖,是家乡的味道。
这一刻开始,我的心与家乡紧紧地贴合在一切,我知道,它一直都在。
我张开手臂,向家跑去。而那炊烟,像一朵不知名的花,淡淡地绽放,风一吹,甜蜜的花粉散溢在心田。
从那一刻开始,我知道,心中的家乡会永远存在,像炊烟一般的真实,充满心中的每一个角落,走过生命的每一步旅程。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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