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土地不一定是最最富饶的,但它是每个游子想念的港湾;家乡的景色不一定是最美丽的,但它是乡人魂牵梦萦的迷恋,家乡的人不一定是最富有的,但他是质朴无华的平凡!家乡如一杯浓茶,苦涩中散发着无穷的清香,家乡如一壶老酒,甘冽而醇香。乡情是每个人幸福而美好的回忆密码!
我的家乡,虽不富有,但那里却有我最美好的回忆。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唤醒了春天,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果园里,梨树、杏树,争奇斗艳,好一派热闹的景象!俗话说“清明前后,种瓜点豆”,这是春种最好的时节,农民们都忙的昏天黑地,播种着自己的希望。路边的小草也正努力着钻出地面,探头探脑的观察着新奇的世界。我赞美小草这种不惧春寒、锲而不舍坚韧的精神,它深深打动了我。
夏天的村景,很迷人。麻雀在枝头欢快的歌唱,黄鹂在枝头愉快地舞蹈。田地里的小麦一片碧绿,玉米挺拔茁壮,这是勤劳的成果,也是丰收的好兆头!路边的小草今非昔比,已变得更加苍翠有力,而朴实农民伯伯则没有休息的时间,正抵着烈日在农田地里,汗流浃背、辛苦并快乐着!
秋天的村庄则是一片丰收的景色。成熟的玉米一个个金灿灿的昂首挺胸,等待着农民伯伯来收获。那玉米枝叶则特别调皮,农民伯伯收玉米时,玉米杆就像在那保护孩子一样保护着玉米棒子,不时的刺一下,刮一下,不让农民伯伯夺走他们的孩子。虽然农人的手刮成了刺刷子,但他们脸上却闪耀着喜悦的笑容。昔日的小草,如今已变得变的枯黄,软绵绵的躺在地上,园子里的树上挂满了金灿灿、红彤彤的果子,你若随便摘一个,张大嘴巴咬一口,味道好极了,甜甜的汁水立刻溢满嘴唇!秋给家乡增添了丰收的色彩!
乡村的冬景更令人难忘。冬日的太阳很慵懒,很晚了才将阳光照在挂在屋檐下的玉米辫子。忙碌了一年的人们可以坐在火炉前,砌一杯热茶,煮上热气腾腾的饭菜,尽情享受属于自己的那种温暖与舒适。冬日的夜晚非常宁静,除了远处深巷几声犬吠,再听不到一丝声息。
哦,浓浓的乡情啊,你如一缕袅袅炊烟,让彷徨者看到冬日的温暖;让漂泊者有了停泊的港湾,即使在遥远的地方也能望见归途的方向!
老师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一个永远抹不去的身影与记忆。
在我们每个学生成长的足迹中有老师温暖的双手,有老师深情的目光,有老师宽广的胸怀,有老师渊博的知识,更有老师放飞的希望。
老师的爱,平凡中透露着博大,像一股暖流渗入我们的心田;像一种呼唤,帮助落寞的心找到回家路;像一阵春风,给我们温暖和温馨。老师的爱,像一条长河,它恬静,泛着微微涟漪;它清澈,看得见河底的块块卵石;她柔软,一路前行中让我们如沐春风。
当所有人都在谈论故乡的农村改建为楼房了,农村的设施又增多了,农村的生活质量以及生活水平又提高了的时候,我却不是迷茫,也不曾知晓我的故乡到底是什么?
妈妈告诉我说故乡就是我的老家,那我的老家是太原?还是重庆?这两个我不甚熟悉的“陌生”地域,分别是妈妈和爸爸的老家,也是我将其与同学们津津乐道的地方。渐渐的,我知道故乡其实就是我最亲切,也最熟悉的地方——宝鸡,那个生我养我的土地。她也正如我身体的一部分一样,待在那里,我便觉得安心。
3岁时
妈妈总是很喜欢我小时候的照片,那时的我总站在社区花园里,脸上的肉多得要溢出来,本来头发就多的我站在花园的竹林似乎与其已经融为了一体。
小时候最爱荡秋千,荡得与天空平行,也吓得爸妈连忙打住,生怕我摔下来,满满的美好回忆。
但现在的公园改变了,再也没有以前的韵味儿了,只有一些广告打造的亭子,那里曾经埋藏着我的欢笑,如今却被广告纸铺得满地,那种小时候的欢乐好像也不复存在。
6岁时
那是我第一次去石鼓山廊桥,也被吓得不轻,那时的记忆我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了,但那个照片,除了看一次笑一次的搞笑表情之外,污浊的河水也是颇为显眼的,那时河水干涸,露出河床,河水竟比小溪还细、还慢,也是令我惊讶。
而现在的渭河水波光粼粼,堤岸绿草青青,白鹭、野鸭畅游嬉戏好不自在。人们在堤岸上散步玩耍,一派美景祥和,美不胜收。
9岁时
北坡早已成为我平时闲暇游玩的地方,或是因为经常光临的缘故,我并未觉出它的变化。
然而一个长假后,北坡却给我了惊喜。它一改往日作风,曾经的小路正在扩建,连排房子整齐排列,外形美观,走近看各有特色,树林与农家乐动静相连,新修建的西府老街也颇令人期待。
12岁时
对于我而言,总记得小时候的宝鸡“一片平坦”,没有高楼大厦,没有霓虹闪烁。而现在高楼不断林立,投资200多个亿的“宝鸡第一高”也即将建成,这个地标性建筑是我们宝鸡的骄傲。
我的故乡——宝鸡,它变了,变得越来越好,但唯一不变的是我与宝鸡的故乡情。
在小学五年级的一节实验课上,我的抽屉里出现了一张倒置的粉纸,不知是哪个人把它剪成心形放在这儿,我想,这一定是给别人的情书,翻开一看,万万没想到的事发生了。
dear王,我暗恋你好久,希望能在放学时,见我一面。署名:xxx。
竟有别班的人喜欢我,当时我的脸刷一下红了,心里有种兴奋感,紧张感与好感,这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我立即将这张情书揉成一团塞到口袋里装做没看见,因为我不敢相信一个女孩对我有好感。
第二天放学,我拿着那封破烂不堪的`信走到学校花园门口,可我又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也许是个骗局,只是恶作剧,我的脚又退后了一步,又想起老师说的不可以早恋,我又退后了几步,但又看了看这封信想起这个第一个对我有好感的女孩,心中便起了波澜,我没有勇气进这个花园,只看到一个身影站在那儿,对,我没看错,那不是老伯,是她!
我十分忐忑不安,但在最后,我把信上的名字撕掉,便走了。因为那时的我不知道爱是什么,要如何表达。
到后来也就没见过她。
那时的我对爱的概念似乎只有亲情,爱情根本不懂,男孩和女孩之间微妙的,朦胧的好感,更别说去表达了,现在想想有一点失落,也许表达爱的第一点,就是勇气,没有勇气,或许就只能把话堵在心里,这是何等的难受!这些情感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或许是没有机会去挖掘,将它置之不理,这是要有勇气才能做到的。
还有一点就是表达方式,而我是一个有时有点含蓄委婉的人,不像那些热情奔放“有爱就大声说”的。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来源于勇气,勇气与爱像铁环似的紧密相连,爱要如何表达?答案当然是用勇气表达,热情地说出那些该说的话,那个女孩能对我勇敢地说出她的情感,也是让我佩服。
毕业后,我竟还会想起她,人生若像初见那封信一样美好,我一定走进花园,告别那不懂要如何表达爱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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