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我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啊!我就是我们班里时而安静时而活泼的小阔耐,嘿嘿!
初三了,你们依旧没有长大呢!依然像个小孩一样,下课了喜欢追逐打闹,喜欢聊某个班的谁和谁怎么样,喜欢组团去厕所,喜欢在一起聊人生,喜欢偷看隔壁班的小哥哥,嗯……好吧!这也是我!不然,为什么我们是一个班的呢!
不知道你们还记得吗,初一时,我们班和其他班的人闹起来了,被江老师知道了,他并没有太生气,只是对我们说,如果是他们那会儿,他们一定会全班出去帮忙。也是这句话告诉我们,我们是一个集体应该团结。
我们班和七班是兄弟班,以前我们班成绩比七班不知道好多少,现在呢?他们在天上我们在地下,这是为什么?你们想过吗?以前的`我们没怎么努力,七班也没努力,我们比他们好是因为我们基础就比他们好,也聪明。现在呢?七班比我们不知努力了多少,他们即使不聪明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想说一句,你们知道自己在干嘛吗?初三了!一年都不到,为什么不努力努力呢!
你们很懒,从来不自觉,要老师逼着学。你们很皮,像小孩一样,永远留着年少的纯真。你们喜欢顶嘴,每个老师都要怼。你们很聪明却又不够努力,你们很天真却又不够纯洁,你们很可爱却又不够恨厉。你们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人,都有缺点,还不是一般的多。
你们会像别人一样早恋,打游戏,去网吧……,我从来不怎么评价这些,因为我觉得学习好的做这些并没有影响学业,学习不好的做这些成绩依然那样,所以我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这总是因人而异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这样。
你们成绩好的好,差的差,偏科也很严重,是真的很严重!男生理科很好,女生文科很好,只有一两个人文理科都好,不过大多数男生文理科都不好,所以,在我们班都是女生打天下。我希望我们班的人都是优秀的,没有拖后腿的。
最后,我想说,你们都很好,呃,好吧!也有那几个拖后腿人品也不好的。不过你们为何不在这初三好好奋斗一下呢?毕竟这会是我们人生的第一个分叉口,我不希望我们拿成绩单时,有人欢喜有人愁,我希望,我们班到那时是所有人都笑着的。
荡漾在温暖的海潮里,我悄然降生。耶和华用七天时间创造了世界和苍生,那个美丽的女子却用一生来缔造着我的幸福,还有,我叫天葵,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城市。
我想,生产的过程是顺利的,那时正值日夜交替,夕阳应该很安详地透过窗进来吧,没准儿那个场景真的像笛安描述的一般,和《乱世佳人》里媚兰生产的镜头差不多。
小孩总是成长得很快的,就像雨后的春笋,呼啦呼啦地长大,转眼,当初妇产室里在护士双手中还像红色的小昆虫般蠕动的我,已经到了去幼稚园的年龄了,可以自由地去呼吸氧气这么生动的一样东西了,懵懂也好,淘气也罢,就算要离开父母,到陌生的幼稚园,小小的心灵,其实还是雀跃的。
犹记得,那年的冬天下了很大很大一场雪。地面,屋顶,树梢,还有车盖上面都被涂上了一层厚厚的“奶油”,这个城市在转眼间有了一种童话般善意的气息,即使是错觉也是温暖的。当然,也包括我这个傻小孩。
趁着其他小朋友不注意时,我会用指尖挑起小小的一点雪放在嘴里,虽然它与甜腻的雪糕有着本质区别,嘴唇像是被扎了一下,那样冻得生疼,我知道,那是雪花们在粉身碎骨。
其实,老师们都注意到这样一个独立于群体的小孩的行为,她们不曾阻止,反而更热烈地讨论着,反倒是我想,真难为情,已经是半大不小了,怎么还在做这种事情呢?
无惊无险地到了进小学的年生。在夕阳下,沉重的书包与矮小的我,歪着嘴,被定格在菲林的方寸间。往后当我再次翻出来看时,忽然觉得,夕阳真的太善良了,它谁都瞧得起,无论是照片里被它映照得闪亮的我,还是村里那条臭气熏天的断河,它也宁静地笼罩着,一点嘲弄的意思也没有。
生平第一次的所谓绝交,发生在初中。五月吧,因为彼时一场大雨过后,无限清明朗然的`阳光和云朵的阴影洒满了空无一人的教室,寂静的美,让我宁愿在那儿多呆一会儿,可是她走了进来,令我有一瞬间的无所适从。果不其然的是,我们从一个不愉快的话题开始,由沉默和僵持迅即地逼近争吵的临界点。于是我一言不发地把她送的手表摘下来塞回给她,几乎与此同时,她也铁青着脸转身便把它扔出了窗外……
妈妈说我是个倔强的孩子。我不否认,高三毕业的那一年,当大家都因高考结束而狂喜激动,相约出外旅行的时侯,我好不犹豫地拒绝了。我想,我是不属于大家的吧!我固执地认为:好一个可爱的“大家”,每个人都可以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不属于它,但是它总在每一个人需要的时侯默默地保护着他们。
过去单纯的学生时代已经离我远去了,那个时代是属于我们,确切的说是属于我们的某一段岁月的。校园小径深处的那片绕在陈旧实验楼西侧的常春藤和点点的或红或紫的花,现在或许依存,校园或许依然拥挤,或许面孔已更,不过,天空却仍一贯的蔚蓝。
那些原本美好得适合放在记忆里的人和事,竟然就真的被放在了回忆里,老实说,过去许多事总会在不经意间来到眼前。我仍会在以后的某个日子里,想起蜿蜒的回家的路,道旁挺拔的松杉,在黑夜里寂寞而忧伤的灯光。忽然觉得,自己眼晴里原来还有温暖的潮湿。
往事十九年,那些从来不曾悲伤的坐在我身旁的各位,还有不曾快乐地坐在各位身边的我,说再见,都真的没有再见了。可悲地,在终曲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回到过去的时光,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灼热的眼泪使我柔软,我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柔软过了,一直不允许自己用这种方式示弱,但这次允许我在自己粗糙的文字里优雅的沉沦……
暗暗地说给自己,丽仪,加油!
影片中的老财主,市侩、狡诈,是典型的封建地主。但是在这一场天灾人祸面前,他亲眼见证了自己的儿子、妻子、孙子的死去,最后与自己的女儿分离。他的遭遇是三百万灾民的缩影,描述了那个特殊时期,人们面对灾荒,战争的各种挣扎。
在这场灾难中,老财主从见到自己的儿子迫害妇女袖手不管,到最后主动地收养一个孤女,其中的变化不得不让我深思。
作为一个典型的封建地主,老财主在这场灾难中不得不像普通农民一样逃荒,在逃荒开始,他还幻想着能够很快的回来,重新拥有一切,而他的女儿,星星,一个仍在读书的年轻少女,少不更事,还未能理解这场灾难所带来的后果,带着一只黑猫,把赖以生存的食物喂给黑猫。开始的富裕,与众不同,在逃荒的过程中化为乌有。老财主的老伴、儿媳饿死在了路上,女儿星星也因为饥饿将自己出卖。
大年三十,本该是合家团圆的日子,但是老财主家在这天彻底的家破人亡。在经历了一连串打击之后他却能够在最后收养一个孤女,我想可能是作为依靠,可能是作为星星的替代,弥补对女儿的愧疚,很多人会把这个行为判断为善良,会将老财主定位成一个善良的人,但是不要忘了,作为一个封建地主,即使处于近代社会,也是靠着剥削和压迫发家致富的,要说善良,还真算不上。从看他纵容自己孩子败坏的行为就可以看出,他算不上什么好人,更何况,在开始逃荒的时候,他带着充足的粮食,甚至还有武器。面对着众多走投无路的灾民仍然无动于衷,仅仅是分给自己的长工一点点粮食。他的自私、防备、狡猾可见一斑。但是是什么原因,让他在自己都顾不上的情况下仍然收养了一个孤女呢?我得出一个结论,源于生存的信仰。
老财主经历了一连串的打击之后仍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这是人的`本性的复苏,也就是对生命的渴望,这是在生存层面上的,而在他丰衣足食,靠着压榨、剥削农民的时候,“欲”是支配他的时候,当遇到巨大的灾难,生命受到威胁,只能抛弃财富。这时候生存层面占了上风,能够保证他在任何时候都会尽全力来保证生命安全,正是因为这种对生的渴望,才使得希望得以延续。而在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在“欲”和生存之间挣扎,为了金钱、地位、名誉不顾生命,由外在的“欲”来支配自己的行为,成了一个受物质所支配的行尸走肉。这就是丧失了生存信仰的后果。
而在影片中另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也值得我深究,他就是栓柱。作为老财主家的长工,他是一个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但是却没有觉醒意识,心甘情愿被老财主所驱使。这是一种奴化的现象,不仅仅体现在栓柱身上,这种现象深深的烙在了一个民族的身上。这个暂时先不说。但是他又是非常质朴,忠厚老实的,他会在受了老财主的一点点好处之后说“我还做您的长工”。会在灾难来临之前对老财主一家不离不弃。也许他的忠心耿耿是奴性的体现,是对生存的渴望,但是在他答应了花枝要照顾花枝的孩子后就已经变了。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栓柱忘却了生存的渴望,在日本军人面前敢于反抗呢?我分析了一下,觉得原因有一下几点:
一、“欲”的满足。作为一个没有文化,有着深深奴性的被压迫者,他本身没有多大的思想觉悟,在他看来,跟着老财主逃荒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可以不用挨饿,二是为了心上人,也就是星星。在无法做到口腹之欲的情况下,星星也为了生存出卖了自己。这时候花枝将自己给了栓柱,使他“在饿死之前有一个老婆”。
二、愧疚感和责任感。由于无法保住自己的老婆,他感到愧疚,因为答应了花枝的请求,他意识到自己有了责任。而当孩子不见的时候,道德层面上苏醒和良心的谴责使他暂时抛下了生的渴望,跳下火车。
三、无知者无畏。在被日本人抓到之前,栓柱不知道会面临死亡的威胁,甚至说他没有受过这样的威胁,没有危险意识。
当这些因素一齐作用的时候,等待他的只有崩溃或者是死亡。
在这其中我们可以发现,栓柱的信仰是发生极大的转变的,由生存的物质层面上升到道德的精神层面。但是同时我也发现,当道德和现实脱轨的时候,也就是社会现实无法满足他对道德的承诺,无法满足他精神上的自我满足的时候,那时候面临的只有毁灭。
所以说,一切的的一切,都只有在满足生存的前提下才能谈未来,那是一种对生的渴望,也就是生存信仰。而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感到的是满足,因为我们已经在追求更高的精神层面,想要得到更多。但是人性的特点决定了我们总是在恐惧和贪婪之间挣扎,害怕失去,但是却又为了得到而失去。
先说第一大题,是选择题,考的是所谓的语文基础知识的掌握。上来便是教人闻风丧胆的天下第一题,考拼音,多少英雄好汉折戟与此,老师尝云:“第一题皆送分题也。”果然送分,不过是送给出卷老师。“小弟出来乍到,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老兄太客气了,且看下一题。”考生一看,大呼后悔,该在第一题上磨蹭几分钟,好做心理准备。第二题乃字形,其畸形程度毫不逊于第一题,A,B,C,D俨然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不做DNA鉴定,鬼才知道谁真谁假,“对了,我会用语感。”纯正的普通话,字正腔圆,一两题做完,才知道出卷者的意图就是为了让你明白语文同英语的差别。罢了罢了,再看第三题,第三题一惯来讲是修改病句,读一遍,怎么四个都对,不可能,一定有错的,深入读几遍,咦?不好,好象四个都是错的。生离死别了好久,挥泪斩了三个,由天吧!爬出了前三题的幽暗昏惑,只有第四题才绽放出一点人性的光辉,排序或文学常识。排序体现能力,考“标”;文学常识展现知识素养,考“本”。让真正喜欢文学懂文学的人找回了一丝自信。
前三题说是考基础,但试问又有多少文学大家做这种题目能做全对呢?恐怕很少,因为他们所着的文学大作里也会有一些错字,病句。难道就说他们基础不行根基不稳?同样的句子,放在名着里便是名句,放在语文试卷里则是病句,这只怕会让热爱文学的人心寒。名人讲演,其间难免会有一些字音错误,若是被耳尖又极富责任心的优秀学子听到,少不得会大呼错了错了,随即跳将起来纠正发音,维护真理,不言而喻,下面便是“献身”了。
着实滑稽,想想也没什么意思,真理是少数人发现的,但却掌握在多数人手上。即便是真理,也未必不会成为谬误,所谓通假字,其实许多也就是古人写的错别字而已,只是由于众人都将错就错,错别字也就被办了证,成了我们现在拼死要记的东西了。
原本所谓的事实与真理,也会被轻易打倒,有据可查的“据”也会变得子虚乌有,《现代汉语大辞典》常常修订,不就是在干这事么?比如“空穴来风”一词,原意为:有洞穴才有风进来,比喻消息和传说的产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同样一个成语,到了后来的修订版中,引申意却正好相反,比喻消息和传说的产生是完全没有原因的,管中窥豹,由此可见一斑。
再说阅读,近些年高考阅读题分值在攀高的\'趋势,分值走高,文章也愈见水平,可出的题却愈发玄乎了。常常题目一出,让人摸不着头脑,瞪圆双眼,绞尽脑汁,也没发现题目是在说文章的。总有这么几道题,问某个字用得好不好,请说理由。答曰:不好。但凡见这两个字,评卷老师便会翻翻白眼,坦然而诚恳地吐出两个字:白痴。随即一个交叉的符号落于纸间,尘埃落定。那就说“好”,但具体好在哪里,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一个通用的法子——打擦边球,既然是打擦边球,自然是球做得越大,越容易擦边,于是乎一篇阅读做下来,好似写了一篇六百字文章,答案终究是简单的,长篇大论,多是废话,有用的只有寥寥数字而已,这还要看评卷老师爽不爽帮你找到它。还有的题问作者为何要发出这样的感叹,不用看,答案中定然会有与国仇家恨、作者背景相关的文字,其实欣赏文学作品考虑作者背景这没错,但却万不可陷入这个死胡同里,并不是所有的作品写出来的时候,作者都想到了国家和社会,也许只是一时触景生情发出的喟叹,具体是什么情感,恐怕连作者本人也未必知道,因为文章是感性的。而现在出的阅读题,明明是作者的闲情文字,却硬要和劳什子国仇家恨扯上关系,好像作者每一次动笔之前都要在心中默念三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并为黎民苍生祈祷求福一般。
着实教人恼火,怪不得有传言说韩寒写按自己文章出的阅读题却考不及格,张爱玲国文不过,真是讽刺。现今有许多阅读题出的与文意相去甚远,高考乃人生之重大关口,如此出题,岂不怕招人唾骂。
最后说说,作文分值很高,这是对的。文学的最终表现形式就是写文章。既是写文章,除去题目,其余便不该再做限定。单纯的考生总是一味的信“评分标准”,却忽视了“评分细则”,这种错误与混淆“原则”和“原则上”的所产生的后果是一样的。只要与万恶的社会、丑陋的政府接上火,任你思想再深刻,文采再斐然,也是徒然。于是乎,众多考生避开交锋,纷纷拥上高楼,怀古伤今,你拽了李白的一条胳膊,我扯了苏轼的一条腿,屈原投江投了又投,韩愈胯下钻了又钻。任题千遍,我意不变,以不变应万变,写作文,就得讲究个无招胜有招。怪不得,我一朋友说,他在初三抄了一个排比句式,以后每次作文都能博得个波浪线,拿个高分。基本上是:“人生就像一个五味瓶,装着酸甜苦辣咸”云云。
有人说,高考写作文,就像是“戴着镣铐跳舞”,笔者认为形容的十分贴切,可搞不明白的是国家教育部门为什么要给学生戴上镣铐,无论从政治上还是文学教育上来说,我以为都是弊大于利。
有一个很著名的实验,说一只青蛙被放入一个瓶子里,扣上带了孔的盖子,青蛙刚开始还会努力撞击瓶盖,意图跳出去,可反复跳了许多次后,发现没用,时候久了,将盖子打开,青蛙便再也不会跳出去了。同样,长时间的“戴着镣铐”,受着拘束与压迫的人,也终究会失去创造力与斗志。
中学语文教育,是为了让学生提高文学素养,培养文学悟性和对生活的感悟能力,同时也为将来走文学之路的热爱文学的学生打基础,因此尤为重要。而现今的语文教育模式与原意却大相径庭,适得其反,这终归不是大多数人想要的。
我想,生产的过程是顺利的,那时正值日夜交替,夕阳应该很安详地透过窗进来吧,没准儿那个场景真的像笛安描述的一般,和《乱世佳人》里媚兰生产的镜头差不多。
小孩总是成长得很快的,就像雨后的春笋,呼啦呼啦地长大,转眼,当初妇产室里在护士双手中还像红色的小昆虫般蠕动的我,已经到了去幼稚园的年龄了,可以自由地去呼吸氧气这么生动的一样东西了,懵懂也好,淘气也罢,就算要离开父母,到陌生的幼稚园,小小的心灵,其实还是雀跃的。
犹记得,那年的冬天下了很大很大一场雪。地面,屋顶,树梢,还有车盖上面都被涂上了一层厚厚的“奶油”,这个城市在转眼间有了一种童话般善意的气息,即使是错觉也是温暖的。当然,也包括我这个傻小孩。
趁着其他小朋友不注意时,我会用指尖挑起小小的一点雪放在嘴里,虽然它与甜腻的雪糕有着本质区别,嘴唇像是被扎了一下,那样冻得生疼,我知道,那是雪花们在粉身碎骨。
其实,老师们都注意到这样一个独立于群体的小孩的行为,她们不曾阻止,反而更热烈地讨论着,反倒是我想,真难为情,已经是半大不小了,怎么还在做这种事情呢?
无惊无险地到了进小学的年生。在夕阳下,沉重的书包与矮小的我,歪着嘴,被定格在菲林的方寸间。往后当我再次翻出来看时,忽然觉得,夕阳真的太善良了,它谁都瞧得起,无论是照片里被它映照得闪亮的我,还是村里那条臭气熏天的断河,它也宁静地笼罩着,一点嘲弄的意思也没有。
生平第一次的`所谓绝交,发生在初中。五月吧,因为彼时一场大雨过后,无限清明朗然的阳光和云朵的阴影洒满了空无一人的教室,寂静的美,让我宁愿在那儿多呆一会儿,可是她走了进来,令我有一瞬间的无所适从。果不其然的是,我们从一个不愉快的话题开始,由沉默和僵持迅即地逼近争吵的临界点。于是我一言不发地把她送的手表摘下来塞回给她,几乎与此同时,她也铁青着脸转身便把它扔出了窗外……
妈妈说我是个倔强的孩子。我不否认,高三毕业的那一年,当大家都因高考结束而狂喜激动,相约出外旅行的时侯,我好不犹豫地拒绝了。我想,我是不属于大家的吧!我固执地认为:好一个可爱的“大家”,每个人都可以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不属于它,但是它总在每一个人需要的时侯默默地保护着他们。
过去单纯的学生时代已经离我远去了,那个时代是属于我们,确切的说是属于我们的某一段岁月的。校园小径深处的那片绕在陈旧实验楼西侧的常春藤和点点的或红或紫的花,现在或许依存,校园或许依然拥挤,或许面孔已更,不过,天空却仍一贯的蔚蓝。
那些原本美好得适合放在记忆里的人和事,竟然就真的被放在了回忆里,老实说,过去许多事总会在不经意间来到眼前。我仍会在以后的某个日子里,想起蜿蜒的回家的路,道旁挺拔的松杉,在黑夜里寂寞而忧伤的灯光。忽然觉得,自己眼晴里原来还有温暖的潮湿。
往事十九年,那些从来不曾悲伤的坐在我身旁的各位,还有不曾快乐地坐在各位身边的我,说再见,都真的没有再见了。可悲地,在终曲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回到过去的时光,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灼热的眼泪使我柔软,我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柔软过了,一直不允许自己用这种方式示弱,但这次允许我在自己粗糙的文字里优雅的沉沦……
暗暗地说给自己,丽仪,加油!
我的家乡在鞍山,那里是全国闻名的钢都。你看!我的家乡一处处高耸如云的高楼大厦,一座座景色怡人的山脉,一个个风景秀丽的旅游胜地……真是琳琅满目,数不胜数。
我的家乡有美丽的二一九公园。公园里分为动物园、玉佛苑和游乐场等几个区域。公园里一年四季百花盛开,万紫千红。动物园有40多种动物,东北虎、金钱豹、孔雀、鹦鹉、海龟、热带鱼等动物落户鞍山,真上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湖里可以划船、游泳、钓鱼,湖中间有个小岛,伴着荷花水草,更是山水相映。游乐园内有空中列车、激流勇进、摩天轮、碰碰车等现代化游乐设施,异常惊险和新奇。玉佛苑中被誉为“天下第一珍宝”的“玉石王”坐落在玉佛寺内,经过专家的细致雕琢,以巨型大佛的姿态呈现出来。不管春夏秋冬,公园的景色总是让人流连忘返。湖边还设置了健身器材,附近的居民每到早晚都会来这里健身、休闲。
我的家乡还有著名的千山。那里景点密集、百看不厌,是吸引游客的著名旅游胜地。它虽然没有黄山、泰山那么知名,却散发着自己独特的魅力。一年四季,景色宜人。春天千树万树梨花开;夏天郁郁葱葱的`树木美不胜收;秋天枫叶飘落,红遍整个山峰;冬天银装素裹,白雪纷飞。给这如诗如画的景色又平添了几分生气。每当夜幕降临,我的家乡灯火辉煌,犹如繁星洒落人间。
啊,今天,我的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回首往事,垃圾拥有一片乐土,任意呆在每个角落,有时还迎着风翩翩起舞,甚至在水里游泳,让人看了就想躲。现在呢,垃圾有了自己的归宿,街道整洁了,成为了一个耀眼的亮点。家乡在不断的变化。在我心中,家乡如妙龄少女,越变越好看,我打心眼里热爱我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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