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张继科这般的,非比常人的.不羁与张扬才造就了他在最短的时间内一举拿下个人大满贯的骄人成就。由此显而易见的是,张扬的个性未必是一种坏事,相反,会其功不可没,若能张收自如,则会促进人们实现成就。
但对于张继科这般鲜明的张扬个性,质疑声和嘘声却也是如雷贯耳,人们认为正是他前卫的“张扬”滋长了他的傲气,从而间接导致接二连三地与更多辉煌骄人的重大成就失之交臂。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话可以说是从小听到大了,同时在自身上也有深深的感悟。在高一进入学时我的学号是五号的,然后就本着自己很厉害的心,认为不用学了,天天上课开小差,期末更是上课跟周围的同学说话、吃东西,严重阻碍学习,不利于自身的发展,成绩出来连自己也不忍直视了,回到家里妈妈问我老师没发成绩吗,我就说:“有啊,我藏起来了。”心里想着这么差了,不给他看好过了。看了之后还会让她担心,。后来入了高一下学期,我努力拼搏,同时也庆幸来到了一个学习氛围好的班级 同学们都很爱学习,我就深受他们的影响,于是下定决心不能再堕落下去了,要创造佳绩。从此我便天天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是少不了的,自主完成作业,并挤出时间来复习,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有成果了,到了高二上学期,在班级上,我是七号 ,。很明显,过于个性是不利于成就的取得,只有适度的个性才能获得一定的成就。
纵观古今,个性的发展确凿与个人成就大小有着必然的联系,好比母体与脐带,是密不可分的,而迎合了时代潮流的张扬个性更是会产生着深远持久的影响,熔铸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应有适度的个性张扬,但不要过度,过度了就会产生不利影响。
谈到秩序,就不由得使人想到了法律,自第一个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以来,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便开始以各种途径影响到各种意识形态的政府对于自身国家的治理,由此而形成的,便是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但是,在中国,与其将这种治理的方式称之为法制,倒不如认为是法治比较妥当。或许有人会认为,这同咬文嚼字,吹毛求疵又有何异?事实却是,这两个词的读音虽然相同,代表的却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观念。法制更着眼于“制”,即通过特定的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稳定,这种规范被称之为“制”的意义在于,维持其自身的主要动力,并不是人类的主观修正,而是历史潮流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趋势,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人类的思想顺应着生产力发展的趋势,那么这种“制”就永远不会过时。当十八世纪英国第一个进入现代化社会时,这种制度有着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对于生活权利的无视;对于资本主义压榨剩余价值的过度纵容等等;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其也转变为一种更倾向于维护社会基本生活权利,并且提倡个人升华自身素质的制度。这也正是西方国家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和文首提到的读书时间抵消罚款的规定的推动力。因此我们得以看出,正是这种对于外在修正的不倚靠,使得法制从一开始就不需要特定的人群以高于法律的权利去实行对其维护的责任,从这一方面而言,法制并不会产生一个特殊的,高于法律的阶级,与其说这一阶级的存在性并不是法制所必需,倒毋宁说法制本身不允许这一阶级的存在,因为高于法律的人,必然会有意或无意的违背客观的发展规律。
而相对而言的是法治,“治”在《汉典》中的解释是“管理,处理”,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法治本身的存在,就需要一个特定的人群作为其维护并且实施其规则的力量。这个特殊的阶级或许在被创造出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拥有高于法律的权利,但是一旦其参与到了维护“法治”的进程中时,会发现自己的作用使得自身拥有超越规则存在的能力。在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这种高出法律的权利的运用在设置之初就是被有意识的安插于整个制度中的,在此我们姑且不论需要特殊地位阶级承担起跟随社会的演进制定新的规则的任务,从而必然使得其需要有超出法律的地位;单就法治的历史成因来看,这一方式的建立,应当上溯到春秋战国的.法家思想,而众所周知的,这一思想本就是创设出来,为封建统治阶级,尤其是皇帝所服务的,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的客观身份已然由于君权神授思想的影响而成为了可以超脱法律的存在,因此与其认为是法治创造了高于法律的阶级,倒不如说是历史的特定遗留使得这一阶级在封建统治被消灭后仍然存在。
至此,我们或许应当稍稍的回过神,思考这样一个较为形而下的问题:罚款与鼓励读书的措施,哪个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更小?或者说,哪个更有利于我们长期的生活习惯?我相信,任何一个受过相当教育的人,都会认为后者对于社会的整体建设具有更加积极的作用,但是,为何在绝大多数人民都如此认为的前提下,“法治”的社会却仍然要采取一种相对较为落后的规则去加于惩戒呢?
我想,这或许正如之前所讨论的——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高于法律的阶级的存在。只要作为人类,都会拥有一种名曰***的事物,但是客观生活的压力和主观上对于***的认识使得绝大多数的人不可能无休止的宣泄自身的***。而特权阶级的成员却不必要考虑这些:他们的行为能够不受法律的约束,他们的所作所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成为法律的标准,因此他们的***无限的扩大,法律成为了他们攫取利益,满足自身***的工具。中国有个成语,叫上行下效。普通人虽然不具有成为特权阶级的能力,但是他们的行为却能够激发起常人心中对于***的更深层次追求,继而使得人通过各种手段攫取利益。然而,凡人同特权阶级的区别决定了即使自身想要取得更多不属于自己的权利,也不能够逾越法律的“准绳”,因此只能更低一层的各种规则的制定入手,试图订立有利于自身的条款。
故而,法治的最终结果,是任何人都不遵守法律,因为这种法律是人制定的,因为有人能够逾越这种法律的限制,因为人类的***的作祟??或许,我们应当庆幸,因为,一种旧制度的***,必然伴随着一种新制度的诞生,当我们意识到人治的不可靠之时,才能够建立起真正可靠的社会秩序。始终记得,秩序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
一根稻草上,几百只蚂蚁要相向快速地通过,它们是如何做到的?
如果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蚂蚁充分的“合作和秩序”。在遇到相向走来的蚂蚁时,两只蚂蚁会突然停顿一下,身子倾斜一个角度,容对方通过。这个过程几乎是在眨眼间完成的。更让人感慨的是,一只蚂蚁在通过一根稻草时,往往要做几百次相同的动作。
假如这几百只蚂蚁中,有一只蚂蚁不肯容对方通过,那么,它们的“交通”就会发生阻塞,乱成一团。
人的秩序观念有时候无法超过蚂蚁。
社会学家说,社会的进步其实就是秩序的.进步,社会文明就是秩序的文明,这确有其道理。甚至可以说,人类现在所享有的一切,几乎都是相互协作、共同努力的成果。
有一位在日本打工的朋友,碰到过这样一件事。他在名古屋的时候,遭遇了一次地震,他吓得要死,从他打工的店里冲出来,没命地跑。他觉得整条街都在摇晃,楼房好像摇摇欲坠。但他惊奇地发现,日本人仍然安安静静在街上走着,在路上,只不过多了几位警察,指挥着车辆赶快离开高楼密集区。
香港是世界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之一。但香港的交通却可以做到畅通无阻,成为现代化城市治理交通拥堵的典范。究其原因,在于香港交通的“秩序”理念的植入。香港有数不清的单行线,除了分流车辆,另一个目的就是让车辆有秩序地通行。在香港很难看到市民随地停车,有些私家车载家人去购物,家人下车后,司机会驾车沿着街道一圈圈绕行,直到家人购好货为止。
一个居民有秩序理念并不难,但整个城市的居民都在奉行“秩序”理念,那就让人惊奇了。
反观内地,仅就交通而言,行政公职人员对于交通秩序的破坏是最为直接和深重的。当今诸多城市都有拥堵压力,路上交通电子眼遍布,闯红灯、超速、并线等等都可以被抓拍。但是,只要一有“领导出巡”,必然是封闭道路,交警开道,城里的交通系统就要停下来,社会车辆必须让行。官员岂能不知这样做的后果会让城市交通秩序大乱,给市民出行造成非常大的麻烦!但是官员乐于享受这种“破坏秩序”的快感和幸福,并且认为这是一种“待遇”。公职人员对社会良序的破坏,比起任何人都要深重和遗祸无穷。
秩序可以构成一种力量。一个团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旦人人有了秩序,它就会变得坚不可摧。而秩序又是一种非常脆弱的东西,只要有人不守秩序,就会像瘟疫一样传播。就像交通,只要有人乱行车,一个小刮擦,就可以堵住一条街。
我隔两天把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写下来,妈妈都把它们变成铅字搬到了网上,结果全都选中了,而且有两篇还是优秀作文,本期热点呢!我高兴极了,真想再多写几篇。但又一想:“又不给稿费,我写它有何用?”妈妈却说:“这是一个荣誉嘛!”我知道妈妈这样做是要激发我的写作兴趣,趁机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但妈妈你知道吗?写一篇作文有多难,写作文本来就是一件烦恼的事,身边的题材再多,也总要构思,每次我都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可妈妈说:“多读书.多观察.多实践.多动笔,再说日记大可随便些,可以写一天遇到的`新鲜事,也可写自己对人.事.物的观察,一点感想,也可以写自己看书的,只要如实地写自己想说的话,这毋容置疑就是一篇好文章。”听了妈妈的话,我突发奇想,又对妈妈说:“以后我出去玩的时候,一定要备有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遇到什么新奇事记下来,俗话说的好‘趁热打铁’吗!”妈妈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十几天来,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记书中的好词好句,想他们的写作方法,积累他们的写作,再加上我的实践能力,我想我的作文会提高得更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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