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火红的夕阳,是白天留给黑夜的裙摆。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如火的夕阳,她那火红艳丽的颜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让我无法忘却。
回家的路上,夕阳在天边送太阳落山,独自一人走在归途上,心中突然有了“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萧瑟,但这却也只是一瞬,马上,回家的喜悦就再次萦绕在心头。天边那火红的夕阳,陪我走过了成长路上无边的寂寞。
喜欢坐在窗前,望着夕阳渐渐退去,着迷夕阳,着迷她的色彩,着迷她的变化,她那火红的色彩是生命燃烧最旺盛时的颜色。
晚年迟暮,这个词语总是让人感到心情的悲凉,但是在迟暮之年又何尝不是人生安享晚年的时刻?迟暮的人不正是儿孙满堂吗?迟暮的人们安享着天伦之乐,这不也让人感到精神的快乐和心灵的欢愉吗?
夕阳为大地洒上了金色的光芒,沐浴在这灿烂的光辉中,我的心暖暖的。夕阳也许是能让我感到温暖的为数不多的事物之一吧。
在日夜交替中,朝阳迎来了太阳,夕阳送走了太阳,若朝阳是新生,那么夕阳便是成熟。在夕阳下汇总了一天的收获,学有所得的感觉是如此美好。尽管夕阳的出现昭示着夜晚即将到来,今天即将过去,但时间的流逝并没有令人伤感,因为夕阳是我们走向成熟的见证者。夕阳是如此让我着迷!
看书让我着迷。今天中午放学回到家,我连鞋都没脱,直接拿起《团圆》看了起来。妈妈说:“吃饭了。”我没有说话,妈妈让姐姐叫我,姐姐说:“别叫了,让她一会儿自己吃饭,咱们先吃吧!”妈妈和姐姐吃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朝着我喊:“该上学了。”我才反应过来,赶紧把书放下,背起书包去上学了。到了学校门口吓我一跳,还好没有迟到,但我饿了。
进了教室,我低着头静静地走到座位上,抱着肚子,趴在课桌上,拿起《团圆》看了起来。
老师走进来,吓了我一大跳,她说:“这一节课是阅读课。”我高兴地大声喊:“好好好……”可是大家都说:“不要。”我又拿起《团圆》看。下课铃声响的时候,也把我吓了一跳。
第二节课是体育课,老师让我留在教室擦黑板,我说:“好的。”我一边擦黑板一边看书,结果一不小心把粉笔碰到了地上,我的心里非常害怕。下课了,老师走过来问:“擦完了吗?”我说:“没有,老师。对不起,我把粉笔碰到地上啦。”老师笑眯眯地说:“没事,你是怎么碰的?”我说:“我刚才一边看书一边擦黑板,不小心把粉笔碰到地上了。”老师摸了摸我的头,让我回到座位上。
上课了,语文老师说:“这节课自由活动。”大家高兴地一起喊:“好好好。”此时同学们都在玩,只有我一个人在看书。
我真是一个爱看书的小书迷。
一个人静静地趴在桌子旁,让阳光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脸颊。它透过细碎的发丝,留下丝丝斑驳的影子。它似乎在轻盈地舞蹈,洒下淡金色的薄纱,覆在了我的脸上、手上,给予我淡淡的温暖。
我爱这可爱的阳光。
犹记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一个可笑的问题:“为什么阳光是金色的呢?”妈妈的回答我早已淡忘了,只是自己固执地认为,那是精灵飞过时洒下的仙尘,闪着金色的光芒。而现在,虽然没有了那些天马行空的幻想,但却十分享受阳光所带来的温暖。
阳光不仅能让我感受到温暖,也能给予我心灵的慰藉。每当劳累之余,无奈地收拾着桌上作业的残局时,阳光透过窗子来到我的身边,即便是无形的存在,但也能真实地感受到它。它轻轻落在每本书上,似乎带着鼓励之意,随着我目光的流转而跳动,闪现着光泽。每当我饱经挫折的痛苦时,阳光便穿过那装满水的玻璃杯,映出一道小巧的彩虹,像是在安慰我一般,顿时便会驱走我内心的片片乌云,心田上,就如洒满阳光一般温暖。
我爱这动人的阳光。
“你为什么喜欢阳光?”
“因为阳光就像是我的朋友一样,当我急躁不安的时候,它能安抚我焦虑的心灵;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它无需言语,也能驱走我心中的不快。最重要的是,只要它存在的时候,它便不会抛弃我。”
是的,就是这样的阳光,这样可爱、动人的阳光,让我着迷。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
音乐是白色的,很纯净。有时候会一个人在家,感觉寂静得可怕,这时,我就会听点音乐,沉浸在音乐中。我看到了大海,是那样的湛蓝,是那样的广阔,是那样的自由。
音乐是蓝色的,很忧郁。看着一个个感人的事迹,再配上一些伤感的歌,更加催人泪下。我看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坚定的信念,是那样的心痛。
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像一杯暖咖啡,温暖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一家三口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夕阳,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那样的和睦,使人不忍心去惊动他们。
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一首首革命歌曲。曲调高昂,激动人心,给人力量,催人奋进。啊,我看到了飘扬的国旗,我看到了革命烈士们,是那样的伟大,是那样的坚定。
我喜欢倾听音乐,一个人,静静地听,顿时,烦恼都抛开了,许多事都想清楚了;我喜欢品味音乐,和朋友一起,体会其中的妙处,体会音乐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音乐对我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
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即使语言不同,皮肤不同,但是,音乐的旋律都能听懂。音乐的曲调,有时平淡如水,有时低回婉转,有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
生活因有了歌声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春天真让我着迷!是春雨让我着了迷;是春柳让我着了迷;是春桃让我着了迷;是春草让我着了迷,更是春光让我着了迷。瞧!春风姑娘正好把一封封五颜六色的信望我的信箱里塞呢!满满的,赶快让我打开来瞧瞧吧!
这一封新是春草妹妹写给我的,信纸是绿色的,信封也是绿色底。她告诉我她沉睡了一段时间,苏醒后自己却成了另一个模样。身子是嫩绿的,头发也是嫩嫩绿绿的。瞧,她在风中飘摇着,好象正要邀请我与她们共舞呢?
这一封信是春桃仙子写给我的。她的信纸是粉红色的,信封也是粉红色的。她在信中写到:“我们是百树的粉红仙子,粉红粉红的,我的花朵绽放了,散发着迷人的清香,让人陶醉不已。快来闻一闻吧!”
这一封是春柳姐姐写的,她的信纸和信封与众不同,信纸和信封都是长长的,细细的。她说她出生不久就长出了嫩绿的细长的头发。旁边还有溪流妹妹为她捧着一面镜子,叫我去帮她梳洗她那长长的细细的头发呢!
这一封是春雨天使给我写的,信纸和信封都是蓝色的。她轻轻地告诉我,她拥有苗条的身材。像牛毛,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她正在为万物增添滋润呢!
我打开最后一封信,哇——窗子里射进一道到金黄色的光,把我的房间照得闪闪发光。此时我也变成了金黄色的了。暖暖的,真舒服啊!我走了出家门,准备给这些春的使者寄几封信。大地上一片的金黄,仿佛自己处在一个金矿里一样,真是太美了!看远处的柳树笑得手舞足蹈的;小草儿也笑得压弯了腰;桃树也乐得绽红了脸……春光里,一切都显得这样自然,这样和谐,春天真让我着!
我的爱好有很多:画画,看书,旅游而在这许多种爱好里,最让我着迷的就要数读书了。书,对我来说,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知识的大门,让我从无知变成渴望知识;书,就像一艘游轮,带我在知识的大海里尽情遨游;书,就像一眼泉眼,使我感到无比清凉。
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读书吧?那要从我读幼儿园时说起了。小时候,妈妈很忙,无法管我,便把我一个人扔在房间里,随手拿了一本书给我,我见了书,竟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妈妈见了,真是又惊喜又兴奋。
一开始,我只不过看看书里的\'插图,不管书中讲了什么内容。步入小学,妈妈渐渐重视我的课外阅读,经常给我一些满是文字的书,我只好看起来,倒也觉得很有趣。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对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每到星期六星期天,妈妈问我想去哪玩,我的回答不是超市,不是公园,而是书店!妈妈也经常会满足我的要求,买回几本书,让我过一把读书瘾!
读书对我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它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记得有一次考试,老师发下了试卷,我三下五除二就做完了前面的题目。突然遇到一道涉及到课外知识的题目,这正好是我这几天看的一本书,我便毫不犹豫地写出了答案。试卷发下来后,我考了90多分,老师告诉我们试卷中那题超出了范围,只有我写对了,老师还特地表扬了我,同学们都向我投来敬佩的眼光。那一刻,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的甜。这就是我的“读书史”,书对我来说就是一位好伙伴,一位知心朋友,同学们,你们也想与它交朋友吗?
生活像个万花筒,五彩缤纷。在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当中,我有着一个非凡的伙伴——照相机。它和我一起记录万千世界和生活中的点滴。
我喜欢摄影。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家里买了一台照相机,当时的我,一听到家里买了照相机,一蹦三尺高,就情不自禁地哼着歌,拿着照相机飞一船地跑到公园,东瞧瞧,西瞅瞅,看看有没有什么漂亮的景物。今天的公园可真美啦!我心想。蓝蓝的天空、青青的绿草、高大的樟树……当时的我,那个激动啊,见到什么就拍什么。当摄影师可是我最大的梦想啊!“咔嚓”、“咔嚓”。一声声清脆的声音,真悦耳啊!伴随着一声声的“咔嚓”声,我竟不知不觉把整个公园绕了一周!
空中没有一丝云,头顶上一轮烈日,没有一点风,一切树木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我到大樟树下坐了下来,才发现今天有多么热: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硕大的汗珠从我脸颊滚落……
在树下,我津津有味地翻着我拍摄的照片,心里颇有成就感,好像一股股甜滋滋的凉风,掠过我的心头。我也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努力当个摄影师!咦?怎么有点痒?我看了看我的手臂,啊!手臂上竟有只小蚂蚁。我小心翼翼地把小蚂蚁抓到了我的食指上,然后把小蚂蚁放回了地上。当然,我也不会放过一草一木,一虫一蚁。我急忙调好了照相机,对着小蚂蚁“咔嚓”拍了一张。哈哈。拍好后,抬起头准备想回家吃午饭,居然看见大樟树旁边有个蚁穴,成千上百的蚂蚁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这使我来了兴趣。我握紧了照相机,好奇地跟着蚂蚁……
这些蚂蚁排成一个很长的队伍,所以我并不怕会跟丢,在跟蚂蚁的途中,我更像只忙碌的蜜蜂,拍拍这里,看看那的里,还要跟着蚂蚁队伍。蚂蚁的队伍挺长的,从公园搬到了一个花坛中,大概有70米左右吧。在跟着蚂蚁的途中,我竟有了一个奇思妙想——让蚂蚁让模特。哈哈,这真是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有点难,不过我还是自信地找到了离开群体的两只蚂蚁。我蹲到了地上,把照相机的倍数慢慢放大起来,渐渐的,我越来越不可思议,一只“巨蚁”出现在眼前,天呐!那么可爱,那么渺小的蚂蚁放大起来竟会有点可怕……
摄影真的是个有趣的东西,它让我们看见了一个更精彩的世界。摄影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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