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心里隐隐作痛。这篇文字简洁、故事平常的小说,看似平静的溪水,却暗流涌动,危机时伏,令人不安。
故事讲述了女主人公卡拉的三次逃离:第一次是从父母家中出走,嫁给她喜欢的克拉克;第二次是从丈夫克拉克身边逃走,去寻找属于自我的生活;第三次是从正在逃离丈夫的路上逃离,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
门罗讲故事紧凑而舒缓,含蓄而清晰。故事从卡拉和她的丈夫克拉克分歧最大矛盾最激烈的时刻展开,主要的情节就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的故事里,穿***卡拉从少女到人妇的故事,穿***邻居一对夫妇的故事,还有卡拉和邻居遗孀西尔维娅的故事,卡拉父母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每一个故事都有爱的需要和爱的错位,每一个人都渴望爱又得不到爱:疏离与孤独的主题。
卡拉对自己的评价:“中学的所谓差等生,是姑娘们众口一词的恶言取笑对象”;父母“不喜欢她,他们连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哥哥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他老婆更是狗眼看人低”。她从出生以来,唯一真正想做的,就是能够住在乡下和动物打交道。因此她刚刚中学毕业就去了一所马术学校,没有按父母的希望去读大学。
在马术学校,卡拉认识了马术教练克拉克,被他野性的新鲜的气质吸引,她称他是“吉卜赛流浪汉”,她厌烦自己的家庭,看不起自己的父母,于是十八岁的她,离家出走。留了一个字条给父母:“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幻想着和克拉克办一所自己的马术学校,盖一座马棚。她自信是去寻找真实的生活,而在父母给她的生活里,看不到生活的激情和真实,只感到日复一日的庸常和被人忽视。她是在寻找存在感,寻找自己可以掌控的、新鲜的生活。
可是,这个“吉卜赛流浪汉”渐渐令他失望。他脾气火爆,心胸狭隘,常和人吵架;他们的马术学校生意惨淡,克拉克常常情绪不定;对卡拉没有柔情,只有指责和厌烦。卡拉在丈夫这里,在自己争取的婚姻里依然是个被忽视的角色。她的灵魂依然是孤独和漂泊的。为了取悦丈夫,她添油加醋地编造关于自己和邻居诗人的色情故事,“她急切地想讨他喜欢并刺激他,同时也使自己兴奋起”,两个人都能乐此不疲地从这故事里汲取生活的激情。她爱克拉克,恰如张爱玲说的`“愿意低到尘埃里”,可是尘埃里却未能开出鲜艳的花朵。
她编的这些虚无的故事后来成了丈夫想敲诈诗人的理由。他们的邻居——诗人贾米森去世了,听说在他去世前五年得过一笔为数不少的奖金,是一项诗歌奖。克拉克想借此敲诈一笔钱。卡拉和丈夫的冲突终于不可回避,克拉克逼卡拉去找西尔维娅,卡拉不肯。在极度的矛盾和绝望之中,卡拉求助于西尔维娅,并得到她的帮助,顺利逃离丈夫,准备去多伦多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当一切安排妥当,当卡拉提心吊胆躲过丈夫,走上通往自由的道路时,她坐在大巴车上,越来越犹豫,越来越恐惧,她恐惧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她发现自己离不开克拉克,还是回家最安全。终于她喊停疾驰的大巴,停住逃离的脚步,她给丈夫打电话:“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她从正在逃离的道路上逃离了,逃回那个“恨她”“指责她”忽视她的丈夫身边。
这个被父母、被丈夫忽视的缺乏自信的女人,这个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感的女人,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在意有一个人喜欢她,迷恋她,欣赏她,全心全意地帮助她。这个人是西尔维娅,教植物学的大学教授,她的女邻居。西尔维娅和自己的诗人丈夫贾米森几十年的婚姻也未能培养出共同的爱好和感情,丈夫一死,她把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迅速处理干净,好像他们共同居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感觉和卡拉那么默契,她欣赏卡拉劳动时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姿态,欣赏她有着淡淡雀斑痕的皮肤、松散的头发、可爱的卷发,欣赏她专注、单纯的努力。她为卡拉精心挑选礼物,她不遗余力地帮助卡拉寻找自由的生活。可是她对卡拉的爱,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迷恋上一位年轻姑娘”,她自欺欺人地解释为“移位的母爱”。
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就是疏离,所以需要爱需要结合。只是因为安全的需要、生存的需要,人才联结在一起。卡拉和丈夫养了一只小山羊弗洛拉,它是卡拉的最爱,是她最温暖的伙伴,但是走失了,却在克拉克威胁西尔维娅的那个夜晚突然出现。它使“两个因敌意而分成两个阵营的人……产生出一种联系”,使他们“在人性的共同基础上”“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结在了一起”。西尔维娅和克拉克因为弗洛拉的出现受到惊吓,两个相互充满敌意的人竟尽释前嫌,相互依赖,相互谅解了。
人为了寻找自我而逃离原有的生活,可是新的生活永不可满足真正的自我。因为真正的自我就是孤独的存在,想要摆脱它,就仿佛是揪着头发要离开地球。这是多么令人悲哀啊!即使真有一个这样的生活,人又终不可逃脱自身的胆怯和迷茫。这又是多么令人绝望啊!孤独,疏离,渴望爱;胆怯,迷惘,又错过爱。
卡拉只得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甚至更加投入原来的生活。她留下来,和这个一点一点剪去自己自信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将继续讨好他,取悦他。就像她因为惧怕陌生而向生活妥协一样,她一点一点接受曾经厌恶的曾经抗拒的曾经不屑的生活,这是她父母的生活,是诗人和女教授的生活,是一切小镇上的男男女女的生活。他们都被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世界吓住了,被自己的恐惧和胆怯俘虏了,成了自己的囚犯。
这正是生活的本质,作家静静地又无情地告诉你,生活就是这样的。可是,这样生活着,如果会痛,人就还是活着的。卡拉还会痛,尽管她似乎成了一个安守本分的女人,正适应和习惯着当下的生活。可是“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随着“鼓舞人的、收获季”的到来,“埋在心里那个刺痛她已经习惯了”,再也不剧痛了。
她猜到那个能给她温柔情绪的小山羊被丈夫***死了,却没有愤怒和失望。她欺骗自己——也许丈夫已经放了它。可是那个猜疑又不断诱惑她,她需要不断提醒自己抵抗这个诱惑。不要执着于真相的探求,真相只会带来深深的伤痛。这些是始终笑着的门罗的思考吗?我不知道。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习。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平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death by nature,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近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平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读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心里隐隐作痛。这篇文字简洁、故事平常的小说,看似平静的溪水,却暗流涌动,危机时伏,令人不安。
故事讲述了女主人公卡拉的三次逃离:第一次是从父母家中出走,嫁给她喜欢的克拉克;第二次是从丈夫克拉克身边逃走,去寻找属于自我的生活;第三次是从正在逃离丈夫的路上逃离,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
门罗讲故事紧凑而舒缓,含蓄而清晰。故事从卡拉和她的丈夫克拉克分歧最大矛盾最激烈的时刻展开,主要的情节就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的故事里,穿***卡拉从少女到人妇的故事,穿***邻居一对夫妇的故事,还有卡拉和邻居遗孀西尔维娅的故事,卡拉父母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每一个故事都有爱的需要和爱的错位,每一个人都渴望爱又得不到爱:疏离与孤独的主题。
卡拉对自己的评价:“中学的所谓差等生,是姑娘们众口一词的恶言取笑对象”;父母“不喜欢她,他们连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哥哥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他老婆更是狗眼看人低”。她从出生以来,唯一真正想做的,就是能够住在乡下和动物打交道。因此她刚刚中学毕业就去了一所马术学校,没有按父母的希望去读大学。
在马术学校,卡拉认识了马术教练克拉克,被他野性的新鲜的气质吸引,她称他是“吉卜赛流浪汉”,她厌烦自己的家庭,看不起自己的父母,于是十八岁的她,离家出走。留了一个字条给父母:“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幻想着和克拉克办一所自己的马术学校,盖一座马棚。她自信是去寻找真实的生活,而在父母给她的生活里,看不到生活的激情和真实,只感到日复一日的庸常和被人忽视。她是在寻找存在感,寻找自己可以掌控的、新鲜的生活。
可是,这个“吉卜赛流浪汉”渐渐令他失望。他脾气火爆,心胸狭隘,常和人吵架;他们的马术学校生意惨淡,克拉克常常情绪不定;对卡拉没有柔情,只有指责和厌烦。卡拉在丈夫这里,在自己争取的婚姻里依然是个被忽视的角色。她的灵魂依然是孤独和漂泊的。为了取悦丈夫,她添油加醋地编造关于自己和邻居诗人的色情故事,“她急切地想讨他喜欢并刺激他,同时也使自己兴奋起”,两个人都能乐此不疲地从这故事里汲取生活的激情。她爱克拉克,恰如张爱玲说的`“愿意低到尘埃里”,可是尘埃里却未能开出鲜艳的花朵。
她编的这些虚无的故事后来成了丈夫想敲诈诗人的理由。他们的邻居——诗人贾米森去世了,听说在他去世前五年得过一笔为数不少的奖金,是一项奖。克拉克想借此敲诈一笔钱。卡拉和丈夫的冲突终于不可回避,克拉克逼卡拉去找西尔维娅,卡拉不肯。在极度的矛盾和绝望之中,卡拉求助于西尔维娅,并得到她的帮助,顺利逃离丈夫,准备去多伦多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当一切安排妥当,当卡拉提心吊胆躲过丈夫,走上通往自由的道路时,她坐在大巴车上,越来越犹豫,越来越恐惧,她恐惧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她发现自己离不开克拉克,还是回家最安全。终于她喊停疾驰的大巴,停住逃离的脚步,她给丈夫打电话:“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她从正在逃离的道路上逃离了,逃回那个“恨她”“指责她”忽视她的丈夫身边。
这个被父母、被丈夫忽视的缺乏自信的女人,这个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感的女人,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在意有一个人喜欢她,迷恋她,欣赏她,全心全意地帮助她。这个人是西尔维娅,教植物学的大学教授,她的女邻居。西尔维娅和自己的诗人丈夫贾米森几十年的婚姻也未能培养出共同的爱好和感情,丈夫一死,她把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迅速处理干净,好像他们共同居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感觉和卡拉那么默契,她欣赏卡拉劳动时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姿态,欣赏她有着淡淡雀斑痕的皮肤、松散的头发、可爱的卷发,欣赏她专注、单纯的努力。她为卡拉精心挑选礼物,她不遗余力地帮助卡拉寻找自由的生活。可是她对卡拉的爱,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迷恋上一位年轻姑娘”,她自欺欺人地解释为“移位的母爱”。
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就是疏离,所以需要爱需要结合。只是因为安全的需要、生存的需要,人才联结在一起。卡拉和丈夫养了一只小山羊弗洛拉,它是卡拉的最爱,是她最温暖的伙伴,但是走失了,却在克拉克威胁西尔维娅的那个夜晚突然出现。它使“两个因敌意而分成两个阵营的人……产生出一种联系”,使他们“在人性的共同基础上”“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结在了一起”。西尔维娅和克拉克因为弗洛拉的出现受到惊吓,两个相互充满敌意的人竟尽释前嫌,相互依赖,相互谅解了。
人为了寻找自我而逃离原有的生活,可是新的生活永不可满足真正的自我。因为真正的自我就是孤独的存在,想要摆脱它,就仿佛是揪着头发要离开地球。这是多么令人悲哀啊!即使真有一个这样的生活,人又终不可逃脱自身的胆怯和迷茫。这又是多么令人绝望啊!孤独,疏离,渴望爱;胆怯,迷惘,又错过爱。
卡拉只得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甚至更加投入原来的生活。她留下来,和这个一点一点剪去自己自信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将继续讨好他,取悦他。就像她因为惧怕陌生而向生活妥协一样,她一点一点接受曾经厌恶的曾经抗拒的曾经不屑的生活,这是她父母的生活,是诗人和女教授的生活,是一切小镇上的男男女女的生活。他们都被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世界吓住了,被自己的恐惧和胆怯俘虏了,成了自己的囚犯。
这正是生活的本质,作家静静地又无情地告诉你,生活就是这样的。可是,这样生活着,如果会痛,人就还是活着的。卡拉还会痛,尽管她似乎成了一个安守本分的女人,正适应和习惯着当下的生活。可是“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随着“鼓舞人的、收获季”的到来,“埋在心里那个刺痛她已经习惯了”,再也不剧痛了。
她猜到那个能给她温柔情绪的小山羊被丈夫***死了,却没有愤怒和失望。她欺骗自己——也许丈夫已经放了它。可是那个猜疑又不断诱惑她,她需要不断提醒自己抵抗这个诱惑。不要执着于真相的探求,真相只会带来深深的伤痛。这些是始终笑着的门罗的思考吗?我不知道。
读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心里隐隐作痛。这篇文字简洁、故事平常的小说,看似平静的溪水,却暗流涌动,危机时伏,令人不安。
故事讲述了女主人公卡拉的三次逃离:第一次是从父母家中出走,嫁给她喜欢的克拉克;第二次是从丈夫克拉克身边逃走,去寻找属于自我的生活;第三次是从正在逃离丈夫的路上逃离,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
门罗讲故事紧凑而舒缓,含蓄而清晰。故事从卡拉和她的丈夫克拉克分歧最大矛盾最激烈的时刻展开,主要的情节就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的故事里,穿***卡拉从少女到人妇的故事,穿***邻居一对夫妇的故事,还有卡拉和邻居遗孀西尔维娅的故事,卡拉父母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每一个故事都有爱的需要和爱的错位,每一个人都渴望爱又得不到爱:疏离与孤独的主题。
卡拉对自己的评价:“中学的所谓差等生,是姑娘们众口一词的恶言取笑对象”;父母“不喜欢她,他们连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哥哥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他老婆更是狗眼看人低”。她从出生以来,唯一真正想做的,就是能够住在乡下和动物打交道。因此她刚刚中学毕业就去了一所马术学校,没有按父母的希望去读大学。
在马术学校,卡拉认识了马术教练克拉克,被他野性的新鲜的气质吸引,她称他是“吉卜赛流浪汉”,她厌烦自己的家庭,看不起自己的父母,于是十八岁的她,离家出走。留了一个字条给父母:“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幻想着和克拉克办一所自己的马术学校,盖一座马棚。她自信是去寻找真实的生活,而在父母给她的生活里,看不到生活的激情和真实,只感到日复一日的庸常和被人忽视。她是在寻找存在感,寻找自己可以掌控的、新鲜的生活。
可是,这个“吉卜赛流浪汉”渐渐令他失望。他脾气火爆,心胸狭隘,常和人吵架;他们的马术学校生意惨淡,克拉克常常情绪不定;对卡拉没有柔情,只有指责和厌烦。卡拉在丈夫这里,在自己争取的婚姻里依然是个被忽视的角色。她的灵魂依然是孤独和漂泊的。为了取悦丈夫,她添油加醋地编造关于自己和邻居诗人的色情故事,“她急切地想讨他喜欢并刺激他,同时也使自己兴奋起”,两个人都能乐此不疲地从这故事里汲取生活的激情。她爱克拉克,恰如张爱玲说的“愿意低到尘埃里”,可是尘埃里却未能开出鲜艳的花朵。
她编的这些虚无的故事后来成了丈夫想敲诈诗人的理由。他们的邻居——诗人贾米森去世了,听说在他去世前五年得过一笔为数不少的奖金,是一项奖。克拉克想借此敲诈一笔钱。卡拉和丈夫的冲突终于不可回避,克拉克逼卡拉去找西尔维娅,卡拉不肯。在极度的矛盾和绝望之中,卡拉求助于西尔维娅,并得到她的帮助,顺利逃离丈夫,准备去多伦多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当一切安排妥当,当卡拉提心吊胆躲过丈夫,走上通往自由的道路时,她坐在大巴车上,越来越犹豫,越来越恐惧,她恐惧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她发现自己离不开克拉克,还是回家最安全。终于她喊停疾驰的大巴,停住逃离的脚步,她给丈夫打电话:“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她从正在逃离的道路上逃离了,逃回那个“恨她”“指责她”忽视她的丈夫身边。
这个被父母、被丈夫忽视的缺乏自信的女人,这个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感的女人,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在意有一个人喜欢她,迷恋她,欣赏她,全心全意地帮助她。这个人是西尔维娅,教植物学的大学教授,她的女邻居。西尔维娅和自己的诗人丈夫贾米森几十年的婚姻也未能培养出共同的爱好和感情,丈夫一死,她把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迅速处理干净,好像他们共同居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感觉和卡拉那么默契,她欣赏卡拉劳动时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姿态,欣赏她有着淡淡雀斑痕的皮肤、松散的头发、可爱的卷发,欣赏她专注、单纯的努力。她为卡拉精心挑选礼物,她不遗余力地帮助卡拉寻找自由的生活。可是她对卡拉的爱,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迷恋上一位年轻姑娘”,她自欺欺人地解释为“移位的母爱”。
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就是疏离,所以需要爱需要结合。只是因为安全的需要、生存的需要,人才联结在一起。卡拉和丈夫养了一只小山羊弗洛拉,它是卡拉的最爱,是她最温暖的伙伴,但是走失了,却在克拉克威胁西尔维娅的那个夜晚突然出现。它使“两个因敌意而分成两个阵营的人……产生出一种联系”,使他们“在人性的共同基础上”“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结在了一起”。西尔维娅和克拉克因为弗洛拉的出现受到惊吓,两个相互充满敌意的人竟尽释前嫌,相互依赖,相互谅解了。
人为了寻找自我而逃离原有的生活,可是新的生活永不可满足真正的自我。因为真正的自我就是孤独的存在,想要摆脱它,就仿佛是揪着头发要离开地球。这是多么令人悲哀啊!即使真有一个这样的生活,人又终不可逃脱自身的胆怯和迷茫。这又是多么令人绝望啊!孤独,疏离,渴望爱;胆怯,迷惘,又错过爱。
卡拉只得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甚至更加投入原来的生活。她留下来,和这个一点一点剪去自己自信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将继续讨好他,取悦他。就像她因为惧怕陌生而向生活妥协一样,她一点一点接受曾经厌恶的曾经抗拒的曾经不屑的生活,这是她父母的生活,是诗人和女教授的生活,是一切小镇上的男男女女的生活。他们都被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世界吓住了,被自己的恐惧和胆怯俘虏了,成了自己的囚犯。
这正是生活的本质,作家静静地又无情地告诉你,生活就是这样的。可是,这样生活着,如果会痛,人就还是活着的。卡拉还会痛,尽管她似乎成了一个安守本分的女人,正适应和习惯着当下的生活。可是“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随着“鼓舞人的、收获季”的到来,“埋在心里那个刺痛她已经习惯了”,再也不剧痛了。
她猜到那个能给她温柔情绪的小山羊被丈夫***死了,却没有愤怒和失望。她欺骗自己——也许丈夫已经放了它。可是那个猜疑又不断诱惑她,她需要不断提醒自己抵抗这个诱惑。不要执着于真相的探求,真相只会带来深深的伤痛。这些是始终笑着的门罗的思考吗?我不知道。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习。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平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death by nature,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近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平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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