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学生作文(香港学生六年级作文)

香港大学学生作文(香港学生六年级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0 13:16:45
香港大学学生作文(香港学生六年级作文)

香港大学学生作文【一】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的小说,是由英国人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鲁滨逊,不听父母劝阻,去海外历险,不想在第二次历险中被困于孤岛上孤苦伶仃,生存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不懈地努力,运用自己所学,经历千辛万苦,终于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并且还救助并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由此书看来,鲁滨逊是爱冒险,遇到困难不退缩,聪明机智,勇敢的人。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那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他的离奇遭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创造出超乎想象的奇迹来,

在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我们会如何对待呢?这使我想起以前的一件事,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我没有一点有鲁滨逊那种品质,那是我玩滑板的一件事。小时候,我看见别人在玩滑板,滑的很轻松、很高兴。我就在旁边看,觉得滑板很好玩,就跑回家请求妈妈给我买一个滑板玩,妈妈答应了。滑板买回来之后我就在家里小心翼翼的滑,后来我就到外面滑,但是滑着滑着就摔跤,摔了很多次,甚至有一次摔在地上,膝盖都摔伤了,还蹭破了皮,出了血,那时我就开始打了退堂鼓,认为滑板太难学了不想滑了,没学会就玩别的了。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就想:鲁滨逊能克服这么大的困难,我连这么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我还怎么向他学习呢?我又重新把滑板拿了出来,重新练习,终于在几天内学会了滑板,发觉一点也不难,心里特别高兴,而在当时没学会时就觉得特别难,但一旦学会了就觉得特别简单,其实只要经过自己的努力,再困难的事情也会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我也要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中去,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地努力做一个成功者。

香港大学学生作文【二】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香港大学学生作文【三】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切斯特的马,罗切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为某种思想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爱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扑灭火。罗切斯特告诉简·爱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切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切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切斯特坚持要简·爱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爱的态度十分轻慢,罗切斯特却邀请简·爱跳舞,简·爱感觉到自己对罗切斯特产生感情。

一天,罗切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爱算命时,简·爱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切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切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爱。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爱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切斯特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爱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令人恐怖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的面罩撕成两半。罗切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的面罩真的成了两半。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婚纱的面罩。

简·爱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爱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爱。圣约翰发现简·爱是他的表妹,简·爱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爱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爱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爱的答复,就在简·爱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伤了一只手臂并且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爱赶到农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香港大学学生作文【四】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香港大学学生作文【五】

第一次知道《活着》是高二第二学期的一节语文课上,一同学在正式上课之前分享了这本书。那时我觉得福贵这个人真是太惨了,现在再看,福贵的人生不正是千千万万中国普通人民的人生吗?人呐,光是活着就已经很吃力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活在世上本就是一件幸运的事了。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说到:“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福贵不知道这些话,但他对生活从未绝望从未放弃活着不正是对这些话最好的诠释吗?活着就是活着,何必纠结于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活着》这书,讲的是福贵一生的故事。福贵因嗜赌,把自家的祖产输光了,自己从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变成佃农,他的爹被他气死(虽然他爹没有苛责福贵,但我觉得他爹的那口气就是没顺过来),怀着孕的妻子家珍被岳父带走。那时的福贵,上有风烛残年的母亲,下有总角垂髫之女,住着破破烂烂的茅草房,他没有抱怨,而是想着如何养活一家人。后来,他被抓去当壮丁,老娘去世,女儿凤霞因高烧而变聋变哑,儿子有庆因被抽血过多而亡,福贵也没有丧失过对活着的希望。再后来,凤霞难产离世,相濡以沫的妻子病逝,女婿在工作时不幸身亡,相依为命的外孙噎死。福贵亲手把自己的家人一个个埋葬了,你以为他应该会活得很痛苦,甚至过不下去了,但福贵偏不,他说“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余华在日文版自序里提到“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因此它是生活本身。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没有以“悲剧”来看福贵,现在再读,仍没觉得福贵是个“苦难者”。我想了想,并不是自己麻木了——至少我能感知到祥子是个苦难者,也不是福贵的一生不是悲剧,这也许正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方式造成的差异吧。余华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生,福贵本人并不认为他的一生是个悲剧,所以,在福贵的叙述中,他的一生是有苦难,但他拥有的更多是美好的时刻和事物。老娘是世上最好的母亲,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凤霞有庆都是世上最好的孩子,女婿和外孙自然也是世上最好最好的。福贵心底的回忆里全装着美好,读者自然而然受其感染,大约记起的也是福贵一家的美好时光吧。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词语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无聊和平庸。”看吧,作者这样说“活着”,活着多难,得忍受不能得自由。人生在世,谁不曾濒临绝望,谁没有在深夜崩溃,可谁又不是哭着把饭吃了,咬紧牙关继续活着,福贵是这样,你我皆如此。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这七苦,除了“怨憎会”,其余的,福贵皆经历过(战场上九死一生),可福贵觉得自己苦吗?并没有。不是他对生活麻木了,而是他能在那些糟糕透了的事情中,发现自己身边人带来的光,家人的光照亮了福贵的整个人生。心里有很多苦的人,只要一丝甜就能填满。福贵拥有“甜”,所以,他能挺过各种苦难,纵使年迈一人,他也能活着。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明白,人生多的是眼泪无法冲刷掉的“万念俱灰”,也有那些让你痛到无法哭泣的事,“所以真正坚强的人,都是越想哭反而笑得越大声,怀揣着痛苦和悲伤,即使如此也要带着它们笑着前行。”福贵和福贵,渐渐远去,在霞光满天的傍晚,在炊烟袅袅的乡村里,老人的歌声像风一样飘扬……

《活着》是一部经典之作,不缺少读者和对它的赞美之词。以自己的鉴赏能力,难以跳脱出已有的评论。可阅读非得有深刻独特的见解吗?正如人生,非得有活着的意义么?如果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别苦苦追问活着的意义,想想福贵的一生,然后,走一步算一步,把日子走下去,而不是想下去,也许,生活也就没有那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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