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说过:“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而在《我与地坛》中,史先生为这个问题提供了其中的一个答案:”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便决定活下去试试。”“活下去,好像仅仅是因为不甘心,机会难得,不试白不试,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
史先生的残缺,令我想起了刘伟——2010年中国达人秀冠军。他10岁便失去了双臂,年纪比史先生还小。他有一句人生感悟:“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啊……而史先生却是长篇大论……但也不能轻易否决史先生,毕竟刘伟是21世纪80年代的青少,或许刘伟是在史先生作品的鼓励下才走出了困境呢!
史先生还提出了一个问题:“我干嘛要写作?”他的第一个回答是:“让别人羡慕我母亲。”第二个回答是:“写作是为了活着。”我现在是一位学生,如果我去问另外一个学生:“你为什么要读书?”我想百分之七十多会说“家人要我读.”这个回答跟史先生的第一个回答差不多吧!虽尽管史先生的回答更有深度,但都是为了别人。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多则可能说:“为我自己!”
总之,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所以人生的关键在于用心灵品味人生之美。
2、光线投射在宁静的海底,仿佛是透过光谱被曲折分析的`光线一般,色彩纷呈美不胜收。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啰,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狐狸说:“我的生活很单调。我追逐鸡,人追逐我。所有的鸡都一个模样。所有的人也是。所以,我感到有点无聊。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的生活将充满阳光。我将辨别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别的脚步声会让我钻入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穴里召唤出来。另外
你瞧,看到那边的麦田了么?我不吃面包,小麦对我来说毫无用处。麦田也不会让我联想到任何事。这是很可悲的!但是你长着金黄色头发。当你驯养我以后,这将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麦子的.颜色也是金黄色的,它会让我想起你。而且我也将喜欢聆听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
读书笔记感悟:
情节很简单,作者从“我”的角度讲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行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书中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同时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等爱的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善良的狐狸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试问还有多少人能够一直保持童年的那份纯真与真诚?
7、由于人类变幻不定的本性,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当初远征事业最热烈的拥护者必然变成最狂热的反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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