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迎风招展的队旗下,我已经在母校度过了五个春夏秋冬,那每一个成长的脚印都留下了我的欢声笑语——啊!我们在校园中流连
阳光明媚的春天,我总忘不了我挂上红领巾的那一刻。鸟语花香,彩蝶飞舞,那一位位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手中的是什么?鲜红鲜红的,似轻纱漫舞、又似玫瑰盛开——是红领巾!我的心情激动了,双手微微颤抖。望着那些中队长手中的队旗,我笑了,笑的比花还甜。当那鲜艳的红领巾挂在脖子上时,我长大了,不再是娇声娇气的小孩子了,而是一位真正的少先队员。我们肃立在操场上,那飘扬的国旗和队旗,伴随了我五年。啊!那队旗是鲜红的。
夏天,我们放暑假了,在欢笑声中,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校园,当教室的`门关上的那一刻,我不会忘记再多望队旗几眼。啊!那队旗是亮莹莹的。
秋天,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召开了,当我们的班长高举着队旗到”检阅台“前时,那队旗一下子让我们班精神了,我又一次感到了它的力量。啊!那队旗是光荣的。
冬天,那纷纷扬扬的雪花把队旗衬托得更加美丽了。啊!那队旗是傲然的。
队旗伴随了我四季,校园伴随了我四季;我在校园中成长,我在队旗下光荣地成长。
春天来了,一切都又重获新生,改头换面。逝去严冬的沉闷和乏味,如今万物复苏,春满人间。
今天的天气非常好,太阳高照,十分温暖。我们便来到了小河边晒太阳。春天真的来了,春风吹绿了草坪,把娇嫩的小草从土里硬拽了出来,柳树发芽了,其它树木也重新发了嫩枝,长了新叶。走在大路上,仿佛都有一种生的气息,芳香扑鼻。沿着路走下去,我们找到了一块很适合晒太阳的好地方。我轻轻躺在椅子上,闭上眼睛,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桌子上、树木上、花草上、车上……暖洋洋的,可真是惬意啊!
我享受着,仿佛忘掉了上学的疲惫,抬头仰望着天空,似乎多了什么东西在空中,仔细一看原来是风筝,路旁有一些小孩子在随着风筝奔跑,呼喊着。他们将自己的童趣随着风筝放到了天空中,邻座的小朋友们摘了一些小花小草,捡了一些小石头,在一旁玩游戏。一阵风吹过,真凉爽,真希望风能带我去更远的`地方看看春景。
休息了一会儿,我嫌太热了就抄小路到音乐广场去买冷饮。音乐广场还挺热闹,蹦蹦床上小朋友在尽情的玩耍,相互打闹嬉笑。树荫下有许多老人在乘凉,有的在唠家常,有的在打牌,有的老婆婆在做刺绣,各有各的事,看上去都很愉快!
我踏在回去的路上,看见车站上有些人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和亲人告别。是啊,春天是青年人们出去奋斗的时节。他们将乘着这温暖的春风离开家乡。
在路上我不经想起了一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我们播种希望的时节,我们不能懒惰,贪玩好耍,要勤奋努力。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我们要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之中,不要刚开始就不专心。我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努力在期末一定会有好成绩作为回报。
我沐浴在春风里,享受着二月的阳光。
前几天我们学了《乡下孩子》这篇课文,让我颇有感受。在有些人的心里,乡下孩子是生活是苦的,其实不然,我们乡下孩子的生活是快乐的,是充满着令人醉人的芳馨和生机勃勃的力量的。
在鸟语花香的春天,孩子们扑捉花丛中那色彩缤纷的蝴蝶,再找个地方把它放掉。有时,孩子们还会去摘那遍地的野花,在草丛里捉各种昆虫,知名字的,不知名字的.,真是快乐极了。
在热日炎炎的夏天,乡村孩子们更高兴了,因为夏天在这个季节。他们可以到河边捉那成群结对的鱼儿和虾儿。等玩的满头大汗后,就纵身跳进河里,那种透心凉的感觉真是爽啊。
在秋高气爽的秋天,地上铺满了一层厚厚的金色落叶。孩子们寻找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树叶,再用它们做成不同的图形。秋天好像有一股魔力,孩子们一个个都想去亲近它,了解它,收集各种新奇的东西,孩子们一个个看上去乐趣无穷的样子。
在鹅毛大雪的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满天飞舞,不一会,整个村子玉树琼枝,粉妆玉砌,充满了诗情画意。下雪了,孩子们当然是三五成群的打雪仗、堆雪人。他们一个个忘我的样子,早就忘记了冬天的寒冷。从孩子们那天真的笑声里,足以知道他们有多开心。
而这一切,都是在党这样一个温暖的大家庭里,他们的生活才这样的充实,同时也充满了快乐,充满了爱。乡下孩子是生在了阳光下,长在田野里。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少先队员是我们骄傲的名称……”这是我们少先队的队歌,而我就是少先队中的一分子,每当唱起这首歌,心中的自豪之情油然而生。回忆自己的队员生活,一幕幕情景恍然就在眼前……还记得:一年级时的一个星期一,我们进行完升旗仪式之后,大队辅导员张老师便上台宣布第一批少先队员的名单,当我听到自己的名字时是多么激动,似乎天上的云儿都在为我鼓掌。当我和所有队员一起站在队旗下,面对队旗举起自己的右手,跟着张老师宣誓的时候,我的声音无比响亮——“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宣誓完之后,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为我们戴上红领巾,那红旗的一角在我的胸前飘扬,“我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了!”我真想大声地告诉大家。
从那以后,我在队旗下逐渐成长,一眨眼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这一年,我再次站在队旗下,不过我不再是刚入队的新队员,而是给新队员佩戴红领巾的老队员了,这一次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豪激动。那天,晴空万里,我和同学们来到报告厅,参加一年级的新队员入队仪式。大队辅导员宣布“出旗”,广播里放起了《少年先锋队队歌》,这时候,一名举起手手举队旗,踏步走上台来,两名护旗手紧随其后,我们的眼睛随着队旗前进。接着,在张老师宣布名单之后,一年级的新队员在老师的带领下走上舞台,他们的小脸红红的,看着他们我似乎看到了五年前的我,不由得笑了。
当他们宣誓完毕之后,我们就上台给他们佩戴红领巾了,我手捧红领巾走向一个小队员,面对着他,给他仔仔细细地戴好,并向他敬队礼。然后,我又认真地教他怎样敬队礼,他学得很认真……那是多么温馨感人的画啊!一天又一天,红领巾伴随着我,当我想偷懒时,她似乎在提醒着我让我随时保持勤奋学习的状态;当我想干坏事时,她似乎低下头感到无限伤心;当我获得成绩时,她飘扬的一角似乎在鼓励我……是啊,不管何时何地我都不会忘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我热爱少先队!
《正红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后一本小说,无论语言的凝练,辞藻的使用,文笔的磨练都已达到巅峰,可谓是最值得阅读的小说之一。老舍用自传体的形式,用自己的所见所闻讲晚清时期旗人的生活,为人,处事等方面展现在读者面前。尽管这本小说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只有寥寥十一个章节,但是所呈现的人物场景却是那么与众不同。老舍曾说过:我一辈子没什么遗憾,唯一遗憾的是,《正红旗下》没有写完。 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情、旗人的风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笔写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却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可是即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让他无法再写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 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此书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就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福海变成一个革命者,因为福海再懂得变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会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没能写下去,没能向着规定好的创作条框更进一步,其实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们这些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
同时,老舍通过描写晚清满族高级阶层铺张奢华,无所事事的生活;中层官员的生活也那么无忧无虑;然而一般汉人百姓的生活却是那么悲惨进行对比,引起了读者们的思考,对旗人文化以及人族精神的思考。文中说道:二百年积下的历史陈垢剥蚀了一个民族的灵魂,使一个充满生机的民族走向衰老腐化,在世界潮流面前,不仅失去了竞争能力,而且也失去了自守、甚至生存能力。是啊,自从清军进关,旗人的社会地位就平步青云起来,直到晚清时期,尽管清政府已经糜烂,但是旗人们得生活没有改变,他们骨子里是高傲,散漫,得意的,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错误,自己的自私,骄横,懦弱等缺点。晚清时列强的侵略不得不说与旗人们的文化是有一丝关联的。
文章的语言文笔是轻松幽默的,但在其中却又有着大道理。在这一字一句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清政府的糜烂无能而气愤,对那些整天游手好闲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懦弱无能感到恨铁不成钢,有对逐渐萌发的新时代思想而感到兴奋······不得不说,老舍是一位一直关注着我们的民族,关注着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作家。作为旗人中一员的作者,通过自己这个角色来带着广大读者走进旗人家庭的生活,时而讽刺的笔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社会,那是时代的缩影。也许这本小说只稍稍开了个头,但无论其中的人物刻画还是场景描写还是所蕴含 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这本书成为中国近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曾看过对老舍先生著作的品论:他的每一部作品,好像都是从生活大树上撕下来的。没错,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老百姓的生活,用最朴实的语言抒写出我们这个民族。也许这就是老舍作品的成功之处。
老舍先生在小说《正红旗下》描写去势的旗人,喜欢公子哥式的穷讲究,主人公的姐夫,喜欢养鸽子,并且是“漫天飞元宝”的那种,不管多么要紧的公事、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我的这位同事也有这个毛病,每天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他的脖子始终是向后紧缩成一团,以便脑袋能够上扬,追寻天上的百灵、云雀,还有其他不知名的鸟。要是我们一块出去走走,他常常一边惟妙惟肖地学着小鸟吹起口哨,一边在草丛里找寻这些小鸟的巢穴,通过掩没在草丛里细微的爪印,亦步亦趋,极其认真地找寻,常常让一旁的我感到无从理解。
有一次,我下完夜班,迎着早晨微明的曙光,在路旁,我看到我的同事半拱着身子,在草丛里找寻着什么,看见我来,打着手势,让我轻轻的靠近,在他的左手掌里霍然托着一只小小的雏鸟,我正在诧异,他是如何抓住这只小鸟的,同时不由得感叹,他这样狗似的寻找,到底捉住了这只可怜的小生命,他却全然不管我这短短的一瞬,变换了多少种想法,又开始正经八百的给我讲这只小鸟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原来在昨晚,他已经将这只还嗷嗷待哺的小鸟弄到手,把玩了一个晚上,趁大鸟还没回来,赶快放生,如果让大鸟闻到陌生的气味,这只小鸟马上就变成弃儿,说到这,又开始找寻鸟窝去了,看着他半是焦急半是得意地佝偻着腰,我摇摇了头,这是何苦呢。
我的不理解在他的佝偻着腰,吹着口哨下,慢慢地变得淡了,听见清脆、婉转的鸟鸣声,我也会不自觉地向天空望去,追寻那一团黑色的影子,飞向远远的天际。
一次,我正偏着头,看天上一个一个掠过的鸟影,两个蒲团大的黑鸟从头顶飞过,我忙不迭地叫我们的这位鸟痴,只是可惜他从房子里出来,那两只贵客已经没有了踪影,为了证明我不是再次诳他,我竭力给他描述鸟的形状,他听后摆摆手,说是黑天鹅,我却老大不信,这样高贵的血统,如此轻易的让人见到,岂不是忒埋没了人家的身份,我说不会是大雁吧,他说,中午队长已经看见过一次,在我们茶房边喝水,他马上跑来告诉我,我也亲眼见了,乖乖,受它影响的人原来还不止我一个。
在没有认识我的这位同事之前,我以为如此“国粹”的爱好也许早埋没在西学东渐的路上,历次运动的火炉里,崇洋的说教声中,见识它也只能从电视上游手好闲的公子哥的角色中略窥一二,可是它还是顽强的生存在这片怪异的土地上,毕竟与这个民族有着血脉相关的东西,不是激进的“精英”们凭着“伪科学”就可以武断地否定掉。而且在现今如此功利,如此惟经济利益至上的社会,看到我这位痴迷的同事,从小学时,就开始勤勉地贡献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单单只是为了爱好,实在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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