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说:“人类渴望打破规则,却无往不在设置与被设置之中。”
在无限重复叠加的规则所构成名为“秩序”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下,我们没有智力也没有勇气逾越雷池半步。剑是始终悬挂在头上的,冰冷残酷的,但是至少在餐桌上你有享受美食的自由。
有人说:“打破规则,释放火热的生命。”但是如何打破?打破什么规则?到什么程度?打破规则后就能得到理想的生活了吗?在现有的规则下不能实现生命意义吗?诚然,“被设置的生活是猪的生活,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泰的人,是猪。”但在所谓“秩序”的束缚下,规则给予我们太多自由,以至广阔似草原,磅礴如大海。怎么可以借口***来实现放纵呢?正如芥川龙之芥所说“过度自由与山巅上的空气相似,对弱者都是要不得的。”想必所谓弱者就是那怀揣着无限膨胀的自由***,以打破规则与精神食粮却不懂珍惜弥足珍贵的自我自由的狂热分子吧。
我眼中的自由,仿佛坚硬碳酸钙包裹下的鸡蛋,自由流淌徜徉。那些意欲打破规则的人,一定处在蛋清与蛋壳之间的空隙,在挤压中渴望打破这球形世界,竟不知壳碎质流,灰飞烟灭。当然也总有人处在金黄的蛋黄之中,被“秩序规则”的耀眼光芒蒙蔽双眼。他们是清代文字狱统治下的.文武大臣;他们是“八股文”束缚下的文人儒士;他们是封建时代被封建礼教吃掉的人们;他们是在五四与维新运动中借口“中学为体”来抨击新知识的宦官。人们遵守规则,生活才有秩序,才能告别暴力统治的奴隶时代,但在规则的茧丝中固步自封,安于现状,便永远不能破茧成蝶,不能成萌动的新生命。
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同样具有破坏性。老子说:“物极必反。”走向极端必会导致灭亡。自由像是会使人上瘾的药,需要在规则的迷宫中加以阻止。只有在当代的新理念倡导的中国,而非借口阶级斗争威胁自由的文革时代,才能创造出辉煌的成就。遵守规则,华为研发5G科技,马云创办互联网金融,中国首次登上月球背面;不遵守规则只求自由,就有实验人体基因编辑的遭法律制裁,全球声讨,不守伦理道德拈花惹草,刘强东遭遇人生滑铁卢。
规则像蛋壳,保护着我们的自由。在默默度过后,终将化为雏鸟迎接新的世界。
规则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没有道德,规则是无法支撑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规则是人定的,如何严密也不能够到“天衣无缝”。若没有道德的支撑,规则是很容易被人钻空子的。你说不许“随地”吐痰,那我就吐到公园的长椅上好了;你说不许“乱涂乱画”,那我就“认认真真”地给你画上一排青面獠牙的小鬼,如何?事情若真到了那一步,恐怕就不是一口痰,一幅画那么简单了。律师们大可钻法律的空子,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将事情弄得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只怕年年都要“六月飞雪”了。
没有规则的社会更是要方寸大乱。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范促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路不拾遗”或许还有可能,而“夜不掩户”却怎么听怎么像一个美丽的神话传说,当道德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时,规则将会适时地补上这个漏洞。“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听上去是道德的沦落,但美国却制定法律,要求你先把自家门前的雪扫干净了再说,至少不能让路人被你家的积雪滑倒。这就是道德的底线——规则划出来的。
理想的社会应是规则与道德并存的。规则约束着人们,使其不至滑出道德的底线;同时,道德也填补了规则的漏洞,使其更加完美。一个人被外在的'规则和内在的道德约束着,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社会的规则与道德相辅相成,这个社会才能充满希望。道德是通向美好未来的路,而规则就是路旁的灯,照亮我们纯洁的灵魂,也照亮那条充满理想的大道。我们将道德埋在心底,将规则挽在手上,勇敢地面对未来。
在许多年轻人的眼中,规则与自由,这可是一对老死不相往来的冤家。
但是在许多经历过风风雨雨的过来人心中,规矩与自由却是一对相依相伴同舟共济的恋人。
所以,有人说:甘心做奴隶的人,不知道自由的力量。也有人说: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同样具有破坏性。
因此有人会把规则比作樊笼,但也有人会把自由比作悬崖。
我不想在此评论他们孰是孰非,我只想请大家睁大智慧的双眸去看一看:河流是不是只沿着河床在奔流?树木是不是只长在土地上?鱼儿是不是只在水中游动?鸟儿是不是只在空中展翅?
也许你会不屑一顾地回答:河流若不在河床中奔流,那叫泛滥;树木若不长在土地上,那会枯萎,鱼儿离开了水,怎能游动?鸟儿在地底下如何展翅?
是啊,河床是河水自由奔流的规则,土地是树木自由生长的规则,水中是鱼儿自由游动的规则,天空是鸟儿自由飞翔的规则。
谁说规则与自由不共戴天,要我说:规则是保障自由的重要条件,自由则是规则倾心追求的崇高目标。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相辅相成、相依相恋、同舟共济、志同道合。
孟子云:不以规矩,何以成方圆。我们可以设想:假如没有《森林保护法》,有多少人会失去美好的家园。没有禁止酒后驾驶等交通规则,有多少人会失去让生命继续生长的自由;假如奥运会上没有任何比赛规则,有多少人会失去公平竞争的快乐;我们还可以再设想,假如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环境保护法》,世界将会怎样?我们不堪设想。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有学校的校纪校规。这些规矩规则其实都是国有国安,家有家和,学校有学校的和谐的有利保障。有了国安,才有国富民强,有了家和,才有万事皆兴,有了学校的和谐,你们才能自由生长、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才能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规则的护航中到达自由的彼岸。
所以,敬重规则吧!因为敬重规则,就是敬重我们共同追求的自由。
现实生活中,有过这么一则新闻,一位男子闯红灯给救护车让路而被罚款。网上人们知道纷纷议论,认为男子做的对,不应该受到处罚,可有的人却认为男子应该收到处罚,觉得这就是规则,不遵守规则就应该受到处罚。最后在人们的争议下,决定取消对男子的惩罚。
所以,规则与道德修养是相互并存的,如果规则不按客观情况制定,就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毕竟规定是为了让人们更好生活。
在我的个人的经历当中,也曾看过类似的一幕,让我久久难忘。那天我乘坐公共汽车回家,刚好也是下班的高峰期,车上的人很多,挤的`似乎没有一点儿缝隙,忽然前方传来一阵争吵声,我往里一看是一位老奶奶和一位年轻的姑娘,只见那老奶奶手叉着腰,脸上凶狠狠的指着位置上脸色苍白,手摸着肚子的年轻的姑娘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听了一阵才知道,原来是小姑娘坐了应该给老人的位置,老奶奶认为小姑娘没有道德修养没有做到尊老爱幼便开始与小姑娘争吵起来了。车上的乘客看不下去,便出来为小姑娘说几句,坐在小姑娘后面年轻的小伙子站起来想把座位让给老奶奶,可老奶奶坚持要小姑娘让座,不愿坐下。周围不满的声音更大了,为小姑娘说话的人更多了。在乘客的语言攻击下,老奶奶承受不住红着脸下车了。乘客松了口气,小姑娘感激的微笑。要是乘客们坚持要小姑娘让座而不是帮小姑娘说话,后果就会不一样。由此可见我们在遵守规则的同时我们应该也要有道德修养。遵守规则而没有道德修养是不合理的。
参天的大树挺拔耸立,靠的是深扎大地的根部默默支撑;生活的美好靠的则是规则与道德修养。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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