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只生活在亚马逊森林的金刚鹦鹉。曾经我们的家族非常繁荣昌盛:有紫蓝金刚鹦鹉、灰绿金刚鹦鹉、琉璃金刚鹦鹉、红绿金刚鹦鹉等等。除了我们鹦鹉家族,还有许多其他鸟类在这里过着幸福的生活。那时的天空湛蓝湛蓝,白云轻轻柔柔,亚马逊河上波光粼粼,河边小花小草鲜嫩无比。白天,想去东边吃野果就去吃野果,想去西边开演唱会就去西边开演唱会;夜晚,想去睡觉就去睡觉,想看繁星就看繁星,生活是多么的惬意。但是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从此噩梦拉开了序幕。
那是一个清晨,天刚蒙蒙亮,我还在窝里睡得正香,突然一阵吱吱吱的响声划破了天空,紧接着砰的一声巨响,仿佛一个庞然大物轰然倒塌。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立马飞出去查看。真是不看不知的,一看吓一跳:只见一群人拿着一个个滋滋乱响、疯狂转动的东西正在切割大树,破坏我们的家园。随着一棵棵大树的倒塌,树上的鸟窝纷纷落地,里面的鸟蛋遭受了灭顶之灾。我的邻居——一对红绿金刚鹦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蛋摔落在地上却无能为力,只能发出阵阵哀鸣。我和同伴们只好背井离乡,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世世代代生活的家乡,开始了一场长途迁移。
经过了几天几夜地飞行,我们来到了森林深处一个适合生活的地方开始重新搭窝建巢。宁静的生活仅仅过了一个季节就又被打破。一天中午我正在觅食,突然听到同伴们大喊着:“着火了,着火了,快跑啊!”滚滚浓烟扑面而来,瞬间我们的家园就变成了一片火海,巨大的火舌肆无忌惮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生活在这里的动物无处可逃,发出凄惨的叫声,宛如一个人间地狱。我和同伴们惊慌失措地逃离了出来,心中却疑惑不已:森林里这么湿润,怎么会着火呢?我们继续往前飞,发现了原来是自私的人类为了获取更多的耕地来赚钱,便把山林烧成灰烬,全然不顾生活在森林中的动物。我们鸟类有翅膀可以飞离,其它的动物跑不及只能活活烧死。从此,我们又开始了悲惨的流浪生活,整日过得如惊弓之鸟,一点动静就能把我们吓得魂飞魄散,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我们的未来又在何方呢?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我站在泰山之巅,群山匍匐在我的脚下,近处是茫茫雾海,那伟大的太阳自远方的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光辉充斥天地。我按捺着心中的澎湃激情,灵魂却已飘向那更高更远的山峰。
如果你一直向上看,你就觉得自己在下面;如果你一直向下看,你就觉得自己在上面。
视角与位置,相互影响着,互相制约着。有人说过,重要的不是你所站的地方而是你所朝的方向!我深以为然,相较于所处的位置,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视角。
当我还仅仅是在泰山山脚下时,望着那耸入云端的高峰,心头浮起的是一阵阵的惶恐:这太高太高,我怎么爬得上去?然而内心那不可名状的自尊促使我放弃了那只属于弱者的观光缆车,选择了徒步踏上峰顶。
要想坐在那高高在上的位置上享受成功,首先便要摒弃所有企图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将目光锁定在最高处,脚踏实地,一点一点地去努力拼搏,赢得那站在最高处的资格。
当我历尽艰辛,攀上那似乎可以将世界一览无余的峰顶时,内心豪情万丈!我登顶成功了!我将心中的“不可能”打破,将之化为了触手可及的现实。这便是胜利,而我便是那骄傲的胜利者。那一瞬间是那么地激动人心!
但前进的脚步决不能因一时的风光而停止,我们的视角,要向着更高更远的地方,要对着自己的内心大喊:我永不满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征服者必须具备的伟大品质。
泰山算得了什么!这日出虽美,这雾海虽美,但这就是尽头了吗?不!不!还有更美的风景等着我去追寻,还有更高的山峰等着我去征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我的胸中跳动着火热的岩浆,要将这冰冷的世界融化!我欲做世界的征服者!
我所站的是什么位置并不重要,因为我的视角指向的是无限深远的前方,那是比大地还要广袤,比海洋还要深邃,比天空还要宽广的远方!
视角决定着位置。光顾着眼下风景的人只会止步不前,而看向远方的人不会停息前进的脚步。只要有着自信的心,怀揣着远大的目标,奋斗不止,就能迈向成功!
高喊着“永不满足”的人们呐,我正怀着与你们一样的心态注视着远方!请让我们一起,一起高昂地唱着奋斗的战歌,去征服远方!
“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 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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