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写一篇我喜欢玩什么的作文400字)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写一篇我喜欢玩什么的作文4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03 21:27:32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写一篇我喜欢玩什么的作文400字)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一】

在课间十分钟里,我喜欢玩“鲨鱼抓人”的游戏。“鲨鱼抓人”是这样玩的:我们几个同学站在水泥做成的乒乓球台上,这个乒乓球台当做海岸,乒乓球台下面当做大海,有一个同学来扮演鲨鱼。开始玩游戏了,我是第一个冲进“大海”的,我被“鲨鱼”看见了,“鲨鱼”就来追我,我和“鲨鱼”都跑得满头大汗的。后来“鲨鱼”累得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他放弃追我,垂头丧气地走开了,向其他同学追去

然后,我再次冲进“大海”,与“鲨鱼”搏斗,“鲨鱼”看见了我,就箭一般的朝我冲来,我飞快地奔跑了起来,不好!前面是个胡同墙角,我不得不停了下来,眼看“鲨鱼”就要追上我,看来这次我插翅难逃了。“鲨鱼”看见我钻进了死胡同里,就慢慢地向我逼进,想把我“吃掉”。突然,我看见墙边有一个出水洞,因我身体比较瘦小,刚好能从那洞中钻出去,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我又逃过了这一劫。

“叮铃铃、叮铃铃……”时间过得真快,我们又要回教室上课了。

“鲨鱼抓人”游戏真的很好玩,很刺激,我很喜欢玩这个游戏。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二】

“藏好了吗?我要抓了!”徐浩的大嗓门一响,我和小区里的几个小朋友最喜欢玩的游戏——“警察抓小偷”就开始了。

我和佳伟当“小偷”,徐浩当“警察”。我和佳伟分头行动。我选择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小区花园的一排矮树丛中。我弯下腰钻了进去,并趴在地上。茂密的树叶掩护着我的身体,真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我透过树的-缝隙,看见“警察”正在四周巡逻,好几次似乎被他看见了,吓得我心“呯呯”直跳。他转了几圈,又跑到别的地方去,嘴里喊着:“佳伟,晓蔚,我看到你们了,快出来。”我心里暗暗想:你,根本没看到我,我才不上你的当呢!乘他去找佳伟之机,我赶快转移,逃离这个“危险地带”。

逃离了危险地带,我又找到了一个安全之地——被小朋友们称作“鬼屋”的一间破烂的小房子的转角处。我竖起耳朵,紧张地听着脚步声。一会儿,脚步声由远而近,越来越近,我的心又像怀里藏了只兔子似的——蹦蹦直跳。脚步声没停下来,继续向前而去,我又放下心来。这时,我听见一声大喊:“佳伟,原来你躲在这儿!”我微微探出头去看,就在这一刹那,徐浩回过头来看见了我,并惊喜地大喊:“哈哈,我看到你了——黄晓蔚,出来吧!”我无可奈何地走了出去……

天色已晚,妈妈叫我去吃晚饭,我们三人依依不舍地分手了。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三】

你肯定还不知道这个游戏怎么玩吧?现在我就给你一一介绍:我们先用“石头、剪子、布”决出胜负,然后让输的人去抓你,如果你被抓住前及时地任意说出三个字,就不算输。如果不能说出三个字就被抓住了,你就算输了,就该你去抓别人了。

课间十分钟,我和伙伴们开始玩“三个字”的游戏。第一盘是我输,所以就由我先去抓别人。可是,我怎么也抓不到他们。于是,我就想呀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来个“声东击西”。我先向左闪一下,然后迅速地跑到右边去,一眨眼工夫,小红就被我抓住了。小红刚想回抓我,我突然说“快走开!”小红就抓不了我了。可是小明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还没等小明说出三个字,就被小红抓住了。这时,“铃铃铃……”,上课铃响了,我们不得不回教室上课。小明说:“下一节课下课,我就去找你们‘报仇’”!

玩了这个游戏,我们很开心!觉得上课都更精神了!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四】

我和小朋友来到了小花园里,我兴奋地从自己的口袋里抽出了一条花手帕,我们一起唱出:“黑白配,男生女生配!”一看,琳琳、红红和我都是正面,而只有芳芳是反面。我们手拉着手,盘腿坐了下来。芳芳胸有成竹地说:“游戏正式开始!”我们高声唱起:“丢,丢,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随着我们的歌声,芳芳也开始“行动”了。她先绕着圈走了起来,走啊走,她忽然站在了红红的后面,把手帕往下一晃,又连忙缩了回来。正在这时候,红红发现了芳芳搞假动作,气得半天不开壶。而芳芳呢?也向红红扮了一个鬼脸,好像在说:“哈哈,怎么样被我耍了吧!”红红朝芳芳吐了吐舌头,一点儿也不理睬她。芳芳在玩弄红红的时候,悄悄地把手帕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在了我的身后,我突然转身一看,“手帕!”我一个转身,飞快地从地上拿起手帕去追芳芳,可太晚了,芳芳蹭地一下,一屁股地坐了我的`位子,得意洋洋地翘起了双腿,第一局我输了。

我拿着手帕挥了挥手说:“第二局游戏正式开始!”她们拍着手,高声唱起:“丢,丢,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红红经过了上次的教训,当我走到她的后面时,她一下子转过身来警惕地看一看。在我走了好几圈以后,她们都渐渐地放松了警惕性。就在这时候,我认准了“爱哭鬼”琳琳成为了我的“下手对象”,我迅速地把手帕往她身后一丢,开始时琳琳没有察觉。直到后来,琳琳发现了手帕,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朝我追来,虽然,她平时跑步跑得很快,但我“先下手为强”地坐在了她的位子上。琳琳输了,她大哭起来,我看到琳琳这副模样,可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游戏里充满着哭声和笑声,这些声音将陪伴着我一起成长。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五】

我是个乖孩子吗。也许是的,可是我妈妈说,你别一天到晚就知道玩啊,学习上要注意着点,不要沉溺在过去的成功里。我知道我妈是关心我,不可否认,我的成绩一向是不错的,在学习上的乐趣也挺大。可是玩是更吸引人的事物,除了它就没什么可以相提并论。至少自己这样觉得。

喜欢玩本是我最大的乐趣,看小说。溜冰,街舞,摄影……对于一个开朗的女生来说淑女是最忌讳的,我喜欢怎样就怎样你管不着,就我而言最讨厌那些所谓的知书达理,别跟我来这套,可是我周围的女生为了他们心中的男朋友带上面具去做有些不想做的事,还装的很可爱。我看了实在不爽,干吗为了别人委屈自己呢。这不是可悲吗?

现在,玩的花样多到数不清。如同夜幕上的星星,眨着不大不小的光芒永锤不朽。

我和我的朋友说,等假期一到就要去学溜冰。当然他们对我的话除了相信之外还带有佩服的感觉,这一点我很得意。所以我不的不在立夏这个酷暑去溜的腰酸背痛以此来实现我的话。

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和朋友永远在一起,即使不在一起也要记着彼此的快乐时光。当我知道时间是会改变曾经的时候,不哭不闹,只是淡淡的看着夕阳最后的余辉洒落于那些美好的往事。是谁说过;曾经闪闪发光的金子也会失去光辉。时间就是这样任凭我在岸上一遍又一遍的喊,回来回拉我的美好时光,可是它就像个被人骗了的小孩倔强的不回头。走的义无返顾。于是我就妥协了。好吧好吧你们不想我就走了。我会忘了你们的。

只是我经常在无人的时候回想起我们在一起玩的日子。看流星,站在操场谁发风筝,常常你笑我我笑你的发呆,骑着单车一起去巴黎的笑话只有我们才会想出来……

现在我们终于毕业了,可以实现那个梦想了。我要去旅行,丽江,上海,北京,还有三峡,去云南看油菜花,一大片一大片的像是流动的魔毯在天上飞。

现在窗外的木棉花早就凋零了。那些翠绿的树叶在风中遥遥皇皇,看的心里好舒服,我有可以去玩了。终于雨过天晴了,天空蓝蓝的,清明透澈让人想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记得我们七个人去烤地薯,玩捉迷藏,骑着单车在无人的大街上游荡,看月亮慢慢的爬上树梢,听小虫子在田野里哀叫,数营火虫……可是现在我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却失去了在一起的\'权利,上帝啊,你就发发慈悲吧把朋友带到我身边好吗?

明白了青春是美好,但有时候很残酷,因为有缘我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遇见相同的朋友,大家一起玩笑,看华美的夜色,逛街。女生大多喜欢看不同的橱窗和漂亮的事物,只是我不喜欢逛街,因为我更喜欢去溜冰场享受飞翔的感觉,像小鸟一样在空中滑翔。

知道了明天不会在一起,所以我选择现在就离开,带着我们的梦想去晃一直到想家的时候才回来。去看看世界的每个角落,体验不同的人生过不寻常的日子,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天空依然是蓝的,只是心情不会永远是明晃晃的阳光,可是我知足了。

天塌下来有地顶着,什么东西都过来,我不怕。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六】

我最喜欢玩的电脑游戏是“最后的忍者”。

我一进入游戏,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发现是一个迷宫。我放出飞钩,跳到上面一层,早已埋伏好的十个大炮兵一起跳了出来,挡住了我的去路。大炮兵威风凛凛,一副不可战胜的样子,仿佛在说:“小子,哪里逃?”我心想:“跟我斗,没门儿。”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出一个飞镖,“嗖”,飞镖像离弦的箭飞过去,一下子扎进了一个大炮兵的胸膛,那个大炮兵在哀号声中倒下了。我高兴地大叫:“好,打的好”。我又迅速放飞一个飞镖,“沙沙”,飞镖在旋转中飞行,飞镖正好射中了那个大炮兵的脑袋,他没气了,我快速接连放飞镖,有的大炮兵头破血流,有的血流满面……不一会儿,十个大炮兵成了飞镖的“死鬼”。

看到这情景,我高兴不已,大叫:“我胜了,我胜了”。

我利用飞钩上了第二层,可我刚落脚,地面像地震在抖动,我像个皮球在地上跳一跳。我环视一番,原来是一个由十个大炮兵合体的巨型“大炮兵”。我急忙放飞镖,可放了好多飞镖。巨型大炮兵毫无损伤,我见一时半会胜不了,便急忙隐身,“巨型炮兵”四处搜寻我,我趁其不备,在它背后猛烈地乱发飞镖,“明枪好躲,暗箭难防”。哈哈。“巨型炮兵”身负重伤,不能动弹,不久,一头栽倒在地上。我高兴的拍手叫道:“好,好,好。”

玩电脑游戏虽然有趣,但是也要有胆量和智慧。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七】

他叫丹佛·摩尔,易怒、危险且令人生畏,但是他不仅改变了一座城市,也为人们燃起了希望。他没受过教育,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

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窜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

一个是受过高等教育且坐拥亿万资产的高端艺术品经销商,一个是没有读过一天书,从小生活在农场主庄园里的黑奴后代,两个看似没有丝毫关联的人却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公益活动互相在对方的人生中携手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同于以往书籍仅从单一的角度来诉说一个故事,她是由朗·霍尔和丹佛·摩尔共同完成的作品,在阅读中不断地切换视角去看同一件事,你就会体会到心灵的奇妙,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在流浪汉的圈子里是不问名字的,明白为什么一个原本目标就是赚钱,慈善的主要目的也是为做场面的富翁却最终愿意将一个黑人流浪汉奉为心灵的导师和救赎者。

两位作者的\'故事都从小时候开始讲起,肤色的差异注定两人的生活轨迹就像两条各自延展的平行线一样,一条通往富裕高端的天堂物质世界,另一条去向肮脏混乱的地下流浪汉世界,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能够让这两条具有天壤之别的“平行线”产生交点。然而,当这两条“平行线”都延伸到同一个背景时间的时候,时光就在那一刹那巧妙的交合,为双方同时开启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丹佛与朗之间的信任与友谊并非一蹴而就,作为一个从小就生活在“低人一等”世界中的黑人雇工、流浪汉对于白人他始终心怀戒备并用凶悍来掩饰自己的无所适从,并且坚信只有凶狠才能使自己得到最周全的保护。而在经历了一系列来自朗与妻子黛博拉真情实意的关怀与“爱”之后,丹佛选择不再用凶悍来包裹自己,并与朗进行了这样一番真挚的对话:

“然后他的微笑变得一本正经,仿佛他忽然看到一束光,然后窗帘又被拉上。他盯着从他咖啡杯冒出来的水蒸气看。“关于你的请求,我想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请求你什么?” “当你的朋友。”

我下巴掉下来一英寸。我已经忘记是几时在仙人掌花咖啡店跟他说过,我要的只是他的友谊,他说他会想一想。我很震惊竟然有人花一个礼拜时间去想这种问题。我早已忘了那段对话,但是丹佛花了不少时间准备他的答案。”

也正是这样一次关于友谊的“深思熟虑”使得丹佛对于生活、生命、生存的态度慢慢开始转变,他不再需要凶悍来进行消极式的自我保护,转而用一种“爱”的方式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以及身边的朋友,于是在得知黛博拉身患绝症时会“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每夜向上帝虔诚地祈祷,必然能够对黛比小姐的病情有所帮助。并在黛博拉去逝后陪同朗一起渡过难关,代替黛博拉继续爱着这个世界。

对于朗而言,一开始去流浪者之家的公益行为,完全是出于对于妻子的尊重并坚信自己的妻子不可能长久忍受流浪者之家的恶劣环境。但一切在遇见丹佛以后发生逆转,丹佛对于友谊“慎重”的态度,迫使朗打破了一直因游走在物欲商场中而自然形成的对于友情的无谓态度。而在自己的妻子患病后,使朗惊讶的是,丹佛反而比自己更具有信念和理解力,甚至在面对妻子即将离世的最后时光里成为了他的心灵牧师。

正如全书结尾处所述:“人们往往以为自己与别人有很大的不同,被那个在上之人不同地看待,然而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流浪者,终要一步一步走向家园”。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去体验、去经历、去感悟,并最终获得属于自己的信念。让我们在最艰难的时候,有人愿意陪我们一同走过!

写一篇你最喜欢玩什么的作文【八】

这篇文章述说了自己是多么地喜欢去公园玩,再通过一次作文,因为太喜欢去公园玩而忘了写名字,表达了小作者对自己业余爱好的无比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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