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西餐是吃货大饱口福的必备选择,西餐以甜味为主,进餐前先喝汤,再享用西式糕点,例如提拉米苏、马卡龙、泡芙,它们都是甜点中的极品,是西餐的'必要开胃菜。接下来就该大菜登场了,8分熟的美式牛排配备拿铁闪亮登场,绝对让吃货看的口水直流。如果是酷夏,饮品可以改成冷饮,在配备美味的哈根达斯雪球。如果西餐没有哈根达斯,那就不配叫做西餐。哈根达斯是美国著名的冰激凌品牌,它以柔滑,质感柔嫩,口味香甜著称。吃西餐,美食口味是一方面,但更注重的是品质。西餐在优雅的环境中才能提高它的档次和品质,从而更好的突出美食的魅力。这就是雅静、清新的西餐。
中餐美味的菜品琳琅满目,以川菜、鲁菜、粤菜、苏菜等四大菜系最具特色。其中我对川菜情有独钟,川菜以辣为主要口味,菜品丰富、色泽抢眼、香味扑鼻。其中名菜是麻婆豆腐、鱼香肉丝,尤为美味。吃中餐时讲究礼字当先,客人上正席,主人陪同,主人应向客人敬酒以体现好客之道,从而增添了美食的魅力。中餐以咸味为主,中餐的饮食顺序是先吃菜后喝汤,原汤化原食,有利健康。吃中餐时可以点太原过油肉、水煮肉片、手抓羊肉等,再配备山西的老汾酒。那简直是人间美味,让吃货无法自拔。中餐还以风味小吃闻名,各地特色数不胜数,例如长沙臭豆腐、西安羊肉泡馍、太原灌肠、潍坊朝天锅等。主食是以米和面为主。面的做法五花八门,以山西的手法最为纯正,面食的样式千姿百态,其中最美味的面食有大同刀削面、霍州饸烙面、山东大馒头等。米的做法也很多,可以做米粉、米饼等,其中著名的有扬州炒米,广东米粉等。这些美食足够让吃货们流连忘返,吃得津津有味。这就是礼仪和美味兼并的中餐。
美食的魅力,永远也不会消退。为了美食和吃货们更好的明天,我们应将美食的做法传承下去,发扬光大,并中西合璧,创造出更有魅力的美食,让下一代的吃货们可以更好的享受美食的魅力。
当我背靠着墙壁时,母亲手拿着书,用书背轻轻地放在我的头上,尽量与墙壁保持垂直。我在那里耐心地等着,等候着母亲为我量身高,我知道,这能给她一点欣慰感,所以我尽量站地直直的。待她对好后,便用一支笔在墙上深深地来回划着横线,嘴里时不时地念着:“长得比妈妈都高了。”画好后又凑近墙面,把墙上以前所画的痕迹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嘴角时不时可以看到欣慰的一丝笑容,像一个雕塑家正在欣赏自己的雕塑作品。
这时,我发现了她的白发,密密实实的夹在昔日的黑发中。我努力地想去数清它,可它早已是我英语单词中的不可数名词。不对呀,我分明记得昨天我还牵着她的手,抬头望着她,望着她美丽的面庞,望着她华丽的黑发,在她的怀里撒着娇,那时的她,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炫目。可是怎么一转眼却已换做母亲抬头仰望我了。那张略显沧桑的脸庞,满怀期望的眼神。让我至生难忘。
我不禁回想起那顿饭,有我最爱吃的红烧牛肉,我伸出筷子夹起了一块肉,尝了一下。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东西。
“妈,这牛肉少放了点什么东西吧?味道没以前好了?”我大声的嚷嚷着,对着正在厨房里忙碌的妈妈责怪着:“不好吃,我不吃了!”“少放了什么?”妈念着,努力的回想起来。“少放了……”“哦,花椒油!”“对的,起锅时没放花椒油!”妈终于想起来了,满脸愧疚的表情,让人忍不住想去抹平!
怎么了,母亲无声无息的老了。她用她的青春雕刻着我们。她对我们的爱就像那美丽的风景,永远地映在了我们成长的路上。可让我惭愧的是,我平时的日子里总是忽略着这道美丽的风景。我天真地以为妈妈会像我每天上学路过的那棵桂花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随着季节散发着她的迷人的身姿和芳香。我只是恣意地享受着。从不付出。
母亲,我错了,我会记得用我的爱去维护着您的时光。我会认真刻苦的成为你骄傲的雕刻作品。让我和您一起,成为我们彼此心中最美丽的那道风景!
批注:这是一篇叙事文章,文章描写细腻,特别是关于妈妈为我量身高的细节描写动人心魄。文章同两件事情,反映了妈妈对于自己的关爱,记叙描绘中也表达了作者对于妈妈的感激,以及对于生活真谛的认识。
打开尘封的记忆,首先浮现在眼前的就是那个“温暖”的冬天,我和她手牵手,在冬日底下……
第一次见到她,高个子,微胖,扎着马尾辫,身穿一件长袖T恤和一条休闲牛仔,面无表情,看起酷酷的样子。后来不知怎么回事,迷迷糊糊的,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她乐观开朗,大大咧咧。而我极其内向,沉默寡言。我们性格迥异,最后却成为了知己,到现在我也弄不清原因。她很勤劳、很勇敢、很善良、很大方、很执着……当然,她也很冲动、很暴躁、很贪玩、很迷糊……
那天,刺骨的寒风无情地撕扯着干枯的树枝,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地上堆积的洁白的雪还未融化,一片银装素裹……在公园里,有两个女孩,穿着厚厚的棉袄,围着围巾,戴着帽子,手牵着手,另一只手里拿着热气腾腾的包子,边吃边一起说笑。时而两人开怀大笑;时而两人伤感哭泣;时而手牵手散着步;时而背靠背唱着歌……就这样,两个女孩踩着雪,一步一个脚印,伴随着“嘎吱嘎吱的声音,绕着公园走了一圈又一圈……天气虽冷,心却温暖……
那段日子,纯真,美好,简单,浪漫。那时,我们在一起看“人狗奇缘”,哭的稀里哗啦,一塌糊涂;那时,每天我几乎都会吃到雪糕,而那却不是我掏的钱;那时,我们偶尔会吵吵小架,但几分钟后又迅速和好;那时,我们一起聊天聊到深夜,结果第二天上学迟到;那时她不好意思向一高年级男生问题,结果还是我去问了再告诉她;那时,我被欺负了,她会替我打抱不平;那时,我们一起为考试而拼搏;那时,我们手牵手,在冬日底下……
毕业后,我们各奔东西,有了新的学习和生活。我们依然保持着联系。那段日子,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很想再和她在一起学习,于是我们约定好,将来要考进同一所高中,这个约定使我更加努力的拼搏。我期待着,我们将在一起度过我们美好的青春年华。
又是一个冬天,有谁愿意与我手牵手,在冬日底下…
批注:这是一篇感情真挚的叙事散文,作者着重描写了与同学的学习往事,语言朴实流畅,故事饱满圆润,人物形象突出。文章中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增强了语气。全文结构安排合理,首尾呼应,有极强的回读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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