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娥是五年级来到我们班的。当时,我与她几乎不交谈,慢慢熟悉了,我俩就变成了好朋友。刚来时,不觉得她有什么优点,了解了,才知道她是个爱劳动,有责任心的人。
记得刚上六年纪时要大扫除,老师分配好了工作,我个子高,就擦窗,她个子矮,就扫地。刚过完愉快的假期,每个人都懒洋洋的,可在偷懒时,我看到了一个忙碌的身影,原来是高利娥。她扫好了地就帮着擦栏杆和课桌椅了。我千方百计想偷懒,可她却千方百计想打扫。打扫了一个多小时的大扫除结束了,她满头大汗,可我就像没打扫前一样。
高利娥是星期一的值日组长,可星期一的值日生只有两个女生。男生都东晃西晃的,值日的工作都归女生了,高利娥又要值日又要监督,扫完地还要检查,不干净的地方还要重新打扫。不管做这个值日组长多么辛苦,她都没有一句怨言,没有向别人诉苦。
高利娥真是我的好朋友,也是同学们的好班委,还是老师的好帮手。
马上就要毕业了,最难忘的还是同学。我有两位好朋友,一位是伴随我六年的朋友李素珍,一位是伴随我一年的朋友王瑜瑾。
你们肯定以为我和李素珍玩得好,因为她是我六年的朋友,你们这样想就错了,王瑜瑾虽然和我只是一年的朋友但也不差于六年的朋友,因为李素珍这个朋友只是平平淡淡的过去了虽然也有一些风雨,别人都说“朋友经得起平淡禁不起风雨。”但是我和王瑜瑾一年里有许多风雨,都平平安安过来了。
我那两个好朋友真是各有各的优点,李素珍学习很好,也很搞笑有了她就不会无聊,王瑜瑾我们很好一起闹,她经常和李素珍说悄悄话,搞得我都吃醋了,谁知他们居然咱谈论我。
一转眼一年就过去了,谁知日子过得这么快。
我的同桌是郑同学,聚众多特点为一身的人,其中特别明显的特点——爱吃。
郑同学的爱吃不是一般的爱吃,是拼了命地吃,这从他的一身肥肉上就可见一斑了。
前几天,杨杨给了我一包火腿肠,不幸被“郑吃吃”给看见了。他立刻两眼放光,靠了过来,同时把那对脏兮兮“爪子”伸向火腿肠。为了保证火腿肠的“人生安全”,我只好打了一下“郑吃吃”的手。“啊哦!”他一声惨叫,那对爪子总算收了回去。但他一心想得到火腿肠,绝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你看,他又来了。“我的好同桌,你最好心了,我知道,你一定会给我咬一口的。”他用恶心死人不偿命的声音说。“才不呢!”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别在这白费口舌了,我没那么好心的'!”正说着呢,早操的铃声响了,我不得不把我的火腿肠放进课桌里。
由于天气的原因,做早操是男同学在教室,女同学在教室外走廊。我便越做越不放心,万一“郑吃吃”这家伙趁我不在时下手呢?我真想一下子飞进教室去看看。
终于,操做完了,我迫不及待地想飞奔回教室看看我的火腿肠,生怕它硬生生的给缺了一口。还好,我把火腿肠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才放下心来。这时“郑吃吃”又对我好声好气地说:“哎呀,哎呀,哎呀……”他没说完,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有第二十六个字母快放,哎呀哎呀哎什么呀!烦死了!”他听我这么一说,就直奔主题,“你这样光拿着不吃算什么呀?多浪费!既然你不吃,就给我吃嘛!”“不行!”我毅然拒绝了他,“浪费?给你吃就不浪费啦?呵,你就别在这做无用功了!这是我的火腿肠,你休想染指!”他还不死心:“嗯……别那么小气了……”我火了,打断他的话:“不行就是不行,你听得懂我的话吗?烦死了!”他这才放弃了吃我火腿肠的念头,转身慢慢地极不情愿地离开了。
放学了,我看见“郑吃吃”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正和颜鲁煜玩抛火腿肠的柳倚江他们,“哈喇子”都流了一地了。于是我便拿出我的火腿肠调侃他:“就不给你吃,就不给……”他受不了了,生气的用娘娘腔的语气说:“我生气了!你都有火腿肠,而我没有,这还不算,你们还不给俺吃,人家不开心了嘛!”我笑着对柳倚江说:“不小心把他刺激成精神病了。”柳倚江掂着像砖头一样的火腿肠若有所思地说:“砸一下应该会好。”“郑吃吃”一听,撒娇道:“不要啦,砸嘴巴嘛,吃起来更方便!”“去你的!”柳倚江扑了他一下。真对郑同学无话可说了。
这次事情让我得出一个结论:作为郑同学的同桌,有吃的就一定要藏好,免得落入他的虎口。
前不久,一个性格开朗,爱广交朋友的小学女同学突发其想,用现在新兴的聊天平台,通过周边还在联系的小学同学,一个个的拉线,加友,就是在很短的时间就把小学的同班同学都加入了一个聊天群。
久违之下的寒喧,欣喜,交谈,也有一些带着莫名其妙和不知所措的,总之,再把已经辞职下海的老师一并拉来后,整体班集体倒也齐整。
有些日子大家没见了,初中,高中,很多人都往着不同的方向,也有些家庭稍微贫困的,早早地辍学学手艺,在很好同学还在向家里伸手的时候,他们已经能自己养活自己,有的甚是已成了半大不小的小老板。
春节期间加的群,红包很自然地夹杂在聊天内容中,各自回忆起陈年旧事,当初谁爱打小报告,谁爱哭,谁家买的书包最好看,等等。一切关于回忆的话题,都让大家忆起童年那纯真的友情。
但话总归会聊完的,毕竟多年不在一处,性情多少也有变化,近况三言两语也能了解,于是乎这个群不可避免的从24小时不间断的闲聊到了聊天记录也少了。
然而,还是有一些活跃分子。
我整天看到那上百上千的未读聊天记录,也没爬楼的兴致。近几日,翻阅了些,更是没了兴致,反而有了想退群的冲动。
那些活跃的分子,如今谈论的最多的就是同学配对,谁追求谁,虽说是口头言语上的调侃,然而他们中大多有的已有家室。难道,如今的同学情只能靠这种话题维系?
我不知那位集结同学入群的女同学有没注意到这些内容,变味的同学情,真的还值得回忆吗?
我最难忘的人,多的好比如天上的星星,我就指出一颗最亮的的星星给你们看看吧!那个人曾和我从幼儿园一起开始读书直到现在的,他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他仪表堂堂,戴着一副眼镜。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发现他的右耳旁有一个“小东西”,现在我们都叫它“小耳朵”——他就是我们班的程文豪。程文豪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争强好胜。尤其是和我,我们经常比赛。比如有一次,在一次考试前,程文豪走到我面前,对我笑着说:“月健,我这次考试的分数一定会比你高!”虽然他是笑着的,但是他笑的里面还包含着坚定的语气。可是,那次我的分数比他高,他没泄气,走过来跟我说:“月健,虽然这次你的分数比我高,但是下次我一定会加油的,一定会比你高的。”
程文豪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他不好财,还拾金不昧。有一次,我和程文豪还有一个朋友走在一起,突然,程文豪捡起一个钱包,打开钱包,里面还有许许多多钱,都是一百一百的,里面还有身份证等东西。那个朋友说:“我们要发财了。”但程文豪的表情十分严肃地对他说:“你怎么这么会想着钱呀!你没忘记老师说过的`我们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了吗?”说着,他把见交给了警察叔叔那儿,警察叔叔还夸他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同学。
他就是我最熟悉的人,我真要向他学习他的长处。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不知不觉我们已走过小学的六年学习生涯,离开母校,离开和我们一起学习生活的老师和同学,想到这里,一种难舍难分之情在我心中油然而生。难舍苦口婆心、谆谆诱导的各位老师;难舍同学之间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此刻,昔日在校园里和倩倩、小汤等同学学习生活的情景更是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眼前。
善良可爱的倩倩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她常常帮助别人。
我为有倩倩这样的同学感到骄傲,也为有小汤这样聪明可爱的同学而自豪。她黑黑的头发绑成马尾辫,走起路来辫子一摆一摆的。她的聪明令我无不佩服,有什么问题到了她那里都能迎刃而解。
就像上次出黑板报时,出黑板报的资料不够了,当我们都急得团团转时,小汤灵机一动,想出个好办法:把订阅的报纸拿出来,看看上面有没有可以用的资料。说干就干,我们找出了许多份报纸,找到了许多可用的资料。真是多亏了小汤,那次的黑板报出得很顺利。
再过几十天,我们就要离开亲爱的母校,离开敬爱的老师,离开如兄弟姐妹一样的同学,去到各自不同的中学。那就让我们彼此互勉,用各自的勤奋好学,不断进步回报老师对我们无怨无悔的教导,为母校争光吧!
前段时间,我家老爷子说他们要组织同学聚会。我听了不禁感慨,这同学情,还是很伟大的。想想,老爷子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还参加同学聚会,那也真是一种很特别的感情呢。
今天,老爷子来城参加同学聚会,说有些同学已经不认识了,有些常联系的还是关系很好的。老人们在一起聊得很开心,也很热闹。
我不禁想起,14年的时候,我们班也组织过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只是当时自己在外地,又感觉过得不如意,就没有回去参加。后来,听说同学们也都聚的很开心。
很多时候,大概真的是自己想太多了吧。总觉得自己过的不如意。感觉有些无颜面对自己的同学和恩师。可是,现在想想,同学间,在乎的又怎会是这些身外之物呢。
我想,要是现在再举行同学聚会,我一定会去参加吧。
突然间,有些期待下一次的同学聚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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