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小狗多多长得十分可爱,圆乎乎的脑袋上有一对长长的、毛茸茸的大耳朵,它能听到远处极细小的声音;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象一对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金黄色的毛柔软细迷,它的尾巴像一把扫帚经常扫来扫去,十分活泼可爱。
它喜欢睡觉,当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它总是一个人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当我们回来了它就精神大振。没事时,它还喜欢咬东西。记得有一次,我在拍皮球,多多瞄准时机,迅速扑过来,一口咬住,把我的皮球抢走,叼回它的窝里,用爪子紧紧按住,生怕我来夺走;如果有一天我的袜子不见了,准是多多又叼走了;甚至我的玩具也时时不能幸免,它的这个坏毛病总也改不了。
但它也十分聪明,讨人喜欢。每次我放学回家,多多总是老远就扑过来,把我的腿紧紧抱住,说什么也不松开。还不停地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弄得我满身都是狗毛。
多多最可爱的特点就是能察颜观色。
当我生气时,它总是小心翼翼地依偎在我身边,或躺在我的脚丫上,好象安慰我似得。
当我发怒时,它马上机灵地钻进桌子下面,把自已藏起来,防止迁怒于它。
当我伤心时,它又善解人意地过来用它的身子来蹭你,或温柔地舔你的手,让我倍感亲切,好似我的知音。
当我高兴时,它又放肆地在沙发上跳来跳去,逗我开心……
你说我家的多多可爱吗?
我家有一对小仓鼠,它们既活泼又可爱。小仓鼠有一小块面包那么大,它们全身上下灰灰的,像一个毛绒绒的小棉球,可爱极了。
它们有一张小小的嘴巴,里面布满了无数颗小牙齿,可别看它牙齿小。有一次,我拿起几颗瓜子放进笼子里面,它们马上爬过来了,拿起一颗瓜子,用有力的小牙齿咬掉瓜子壳,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了。小仓鼠有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像两颗黑色的玻璃球,闪亮闪亮的,它还有小小的手,毛绒绒的尾巴,像一个小绒球,有趣极了。
每当夜晚,顽皮的小仓鼠不肯睡觉,有的字滑滑梯,有的在跑圈圈,让我家夜晚发出了许多古怪的声音。这就是我家的小仓鼠,顽皮又可爱。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十分可爱,它就像是我们的家人一般,是我们的开心果。接下来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它吧。 它全身是以黑白为主色的,四肢短短的,就像国宝熊猫一般,因此得名——国宝。
国宝刚到我家的时候就很活泼,和任何人都很亲近,我们自然也非常喜欢它,我无论做什么,每过一会儿就会扭头去看看他在不在,好像怕他被人偷走了似的。每次我们全家吃晚饭就会和国宝在一起玩一会儿,似乎没了他就不行了。 现在我再也不会再嚷嚷着无聊没劲了,因为有了国宝陪着我玩。 我家的国宝似乎像一个小孩子似的,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它就会趴在那儿,用着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有时我生气把他赶出小房间的时候,他也会躺在地上耍赖,好像在说:“让我再待一会儿嘛。”最后总是会把我弄得哭笑不得。 国宝现在已经三岁多了,妈妈说它相当于人类的十五岁了,已经长大了,但我看着它还是就像一个小孩子似的。每天晚上我和爸爸都会带着国宝出去玩一圈,我们整装待发的时候,似乎他也知道了就激动地绕着我们跑,好像是他准备要带去我们出去一样。
国宝也已经成为了我们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少不了他,他也不能离开我们。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我很喜欢梳羊角辫,我的头发乌黑乌黑的;眼睛大大的,眼珠圆溜溜的,很可爱;我的鼻子有点高,两个鼻孔大大的;我的嘴巴大大的,它很爱吃东西;我刚换了一颗门牙,两颗门牙一长一短,同学们还嘲笑我的牙齿黑,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的耳朵就没什么两样了,但是我还是觉得它很可爱;
我的皮肤原本很白,但是去了趟外婆家后,我的皮肤就慢慢晒黑了,妈妈说我很健康,但是我还是觉得自己不好看,所以我就每天早上都喝牛奶,皮肤又渐渐变白了。
我叫秦乐天,今年8岁了,上二年级,圆圆的脸蛋红扑扑的,细细的眉毛下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闪着童真的光。红红小嘴一厥一厥的,是一个阳光男孩。
我的爱好是跑步和打篮球,因为它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让我变的更结实。
我最喜欢吃西瓜和樱桃,我爱吃西瓜是因为它非常甜,我爱吃樱桃是因为它酸甜酸甜的很好吃。
以前上课的时候,我爱说小话,不爱举手,还爱做小动作等等。现在我改掉了这些坏毛病。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好孩子。
爸爸宽额头,方脸盘,浓眉毛,厚嘴唇,看上去一副憨像。他做事稳重得要命,语言少得可怜,有时干活一天竟不说一句话。因此,人们都习惯地叫他“憨头”。
也不知怎的,爸爸爱上了《湖北科技报》。每天晚上,我们做作业。他总是看报纸。有一次,妈妈叫爸爸把煤油灯给她用一用,爸爸嘴里应着“就来,就来”,可就是舍不得放下手里的报纸。妈妈急了,大喊一声:“老李!”爸爸这才如梦初醒,笑喀喀地把灯送去。每当这个时候,妈妈总是无可奈何地埋怨道:“你呀,真是个‘书呆子’!幸亏只念了几年小学,要是多读几年书,我看你就光看不必吃饭了!”
一次,爸爸从科技报上看到了《冬埋苑梢留甘蔗种》的文章。于是,他照报纸上介绍的方法做,“改变往年用甘蔗正身作种为莞稍作种,减少成本开支200元。”从此,妈妈再也不埋怨爸爸看报纸了。由于爸爸能把报上的方法运用于实践,所以,我家的庄稼总是在全村第一。每当村长叫他介绍时,他总是憨厚地一笑:“嘿嘿,按科学办事嘛!"于是,大家又改称他为“科学迷”。
的确,在大伙儿的眼里,爸爸变了,而且变化很大。但我觉得,爸爸没变——他仍然保持着那股可贵的憨劲!
为一个陌生人写传!我无从下手,只得认真地观察他了,一点点地、细心地观察。他有着淡淡的皱纹和刮得很细心的胡子以及明净透亮的黑框眼镜,这些都充分体现着这是一个体面的文化人;他刚毅的脸述说着他饱经风霜;那自然流露的情感更使人倍觉亲切。
他总是早早地起来,安排他紧张而又杂乱的时间;可无论起的多早,计划多么详细,却总是很晚地坐在他的办公桌前,这是他的生活,他经历的事,也只有猜测了。
他总是讲他的父亲,一位朴实,却又 粗暴 的农民,他的出生是他父亲的荣耀,也是这个家族的荣耀。凭他的努力也怀着脱离田野的期盼,当上了他们全村第一个,也是当时唯一一个大学生,风光地离开了他现在朝思暮想的地方。他常常给我看他厚实的手掌上因沉重的木柴而留下的整齐的伤痕,与他文质彬彬的外表产生了强烈的对比。
他刚来到薛家湾这个小地方时,还是黄沙飞扬,但他不认输,建铁路、盖楼房、开发矿产,几乎都干过了,但现在却仍是个无名小卒。他那时一股冲劲,在工作上不仅埋头苦干,还曾经一次次批评上级,也使他一次次换了又换那小而又小的职位,在今天的社会中仍碌碌的,说教地穿行着,穿行在这瞬息万变的历史中。
看着他那迟早会驼下的背、苍老的脸,以及不灵便的四肢,对于这样一个陌生人,我叹息他质朴,而又意义重大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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