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白兔。
它有一双像红宝石一样的眼睛,还有一个爱吃萝卜的小馋嘴,有一身雪白雪白的毛,还有两只尖尖的小耳朵,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别看鼻子黑黑的,其实可灵了。
有一次,爸爸叫我去买萝卜,我一会儿就买了回来,我急忙放下萝卜,就去做作业了。不一会儿,听见爸爸说:“牛卉璇,你买的萝卜呢?”我说:“我放在桌子上了。”爸爸说:“桌子上没有啊?”我说:“我明明放在桌子上啊,怎么会没有呢?”我跑出去一看,啊!真的没有了,我想:萝卜又没长腿,怎么会没有呢?我四处看了一下,原来是小白兔这家伙拿走了。大家看我家的小白兔是不是太调皮啦!
我真为我家有一只小白兔而感到高兴!
背着一个头圆形厚重的大壳,深深浅浅的纹路在上面交错成勾勒成一幅凌乱的画,短短的四肢缓缓的踏出每一步—这就是乌龟,一个努力爬行,努力生长的动物。
在没养乌龟的以前,我认为它是一个即笨拙又贪婪的家伙,外表与众不同,性格也十分稳重。可当我十分用心喂养它们的时候也发现了他们的另一面,它们团结,美丽的那一面。
温暖明媚的直射在了鱼缸透明的玻璃上,两只小乌龟懒洋洋的伸长了四肢,把原本水汪汪的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一动不动,仿佛在享受午后的休闲与安稳。可这样的平静没持续多久“暴风雨”就来了。
一只小乌龟像触电了一般,前肢不停地向前划,后职业在奋力拨水,弄得鱼缸里的石沙上上下下漂浮不定,它的眼睛里顿时放射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光芒。我半知半解的看了看,把一个手指头放进去动了动它的头,它竟毫不畏惧,反而伸长了脖子。原来,浴缸的另一头角落里静静遗落了一块快要融化的龟,我当时心里暗笑:这个小馋鬼,一看见食物就六神无主。
而令我十分震惊的是,它跑过去并没有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就吞掉,而是用头一点一点把食物抵过去,最后抵到了另一只龟的面前,有恳求的目光看着,仿佛在说:快吃吧,快吃吧!我顿时觉得可笑,心想这个小东西还懂得“让人三分”,后来才发现,另一只乌龟受伤了,它的前掌的内掌被石粒刮去了一小块皮。
没有惊艳的外表,但是有一颗善良的心,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动物。
匆结了尾。本来这样的死亡很突然,但猫却发出了“咱家死了,死了就太平了,非死是得不到太平的”的声音,然后“南无阿弥陀佛!”来“谢天谢地”,这不由让人有点震惊,无忧无愁的猫都这么热切地回应死亡,那么,
这些还在世间苟活的人又该为自己设计什么样的结局呢?作者生平的参禅活动也是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在“咱家”到达苦沙弥主人的家之后,非常尊敬斜对过的住在军人家的“白猫大嫂”。此后,这只猫没有再出现在作品之中。“咱家”在整篇连载的小说中很少提到自己尊敬的对象,而在开头就提出了一只值得它尊敬的
白母猫。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尊敬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尊敬。以猫公的性格来看,也不存在阿谀白猫的动机。
其实,如果牵强地从作者生平来看的话,作者几乎从小就缺失父母亲的爱;那么,一只因为四个猫崽被学生丢到池塘而感叹的母猫应该不会是作者赞扬的对象,至少不是从亲子的层面上而受到赞扬的。再看它的理由是这只白猫发表了对人类的看法——“再有没有比人类更通情达理的了”,而且它还“句句在理”地要跟人类为了猫家族的爱子之心而战斗。这么普通的感慨就能让“咱家”尊敬,看来这只猫实在是太自负了;它觉得一只白猫能说出关于人类的简单评论就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当然,作者没有轻视异性的意思,只是有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味在里头。
瞧!这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在光明中显得那么圆,那么光滑,就像宝石一样。哈哈!这就是我家鼎鼎大名的鹦鹉——阿黄。
我和鹦鹉阿黄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最使我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楼下的孩子们在玩过家家。其中有个小朋友说:“王阿姨找你。”不料,这句话被我家那鹦鹉阿黄听到了,它也学着说:“王阿姨找你。”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鹦鹉是会模仿人说话的,于是,我就到楼下去找王阿姨。我敲了敲门,王阿姨走出来,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是不是您叫我过来的吗?”可王阿姨却说没有。“可刚才有人说您找我。”王阿姨笑着说:“你们家不是养了一只鹦鹉吗?很有可能它模仿孩子们说的话吧!”顿时,我恍然大悟,随后,我就尴尬地走了。
不过,这只鹦鹉还会在我烦闷的时候送上最温暖的问候。那一天,我在学校里画黑板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吕雪慧的卓子上了,这时候,吕雪慧回来了,就见到我踩到她桌子上。她就在那儿骂了我一顿。回家后,我换完了鞋,在沙发上发呆。鹦鹉大概想炫耀它的嗓子,它好像说:“你怎么了?”我没有理它。可它却没有放弃,学着电视里的那些人唱搞笑歌曲。一开始我还在发呆,可到了后来,它把我逗笑了,它还在学唱,我都不耐烦了,就立刻叫它停止,它也学着我说停止。阿黄又一次把我逗笑了。
我家的这只鹦鹉有点调皮,也有点搞笑,让人不知道养鹦鹉是喜还是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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