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是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条件。
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应知法懂法,不要因无知而犯错,造成终生的悔恨;作为中国的一名小公民,我们更应懂得国家的法律,了解国家法律的基本常识,时刻做到遵纪守法,知道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
小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所谓的法律是什么东西,以为所有的事都是随随便便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一次校本课上,老师告诉我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有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人们要根据规定办事,这样,事情才有条理。还告诉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宪法》规定人的行为标准,让我们做一名合格的公民,《刑法》规定犯罪后所给予的处罚,《交通法》主要明确交通规定,保证人民出行的安全……那时我才明白:原来是有了法律的约束,整个国家才有了安定的局面!
长大后,才渐渐地明白了“规矩”,也慢慢地了解了法律。只是,那时的是非观念还不强,不明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那时我的观点就是:法律是大人的事情,跟我们小孩没关系。如果有人欺负我,那我会用拳头来解决一切。我的观点似乎和同学们不谋而合,就因为这,学生打架事件时有发生。
一个偶然的机会,通过一个电视的采访节目,彻底推翻了我的观点。那是三年级的一个双休日,我正在看电视打发时间,忽然间看到一个老记者采访的回忆录,他是这样说的:“8年前,我到一个监狱里采访一个因***人而判无期的少年,我问他为什么***人,他说为了讲义气。口气之随便让人惊讶,就为了帮一个所谓的哥们儿出气,把自己的后半生送进了监狱!我从心底里为这个孩子的无知和天真而惋惜……”看了这段话,我的心震撼了,原来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如果我们儿童或是青少年犯了罪,一样被判刑;同样,如果别人犯了法,自己也可以报案。就这样,我对法律有了正确的认识。
从小到大,我对法律的看法一直在改变,对法律的态度也一直在改变,但有一点永远不会改变:法,将永存于我心中。
法律,只是个很简单的词语,但是,我们有没有遵守它呢?为什么现在的青少年很喜欢做一些犯罪的事情呢?道理很简单,因为现在的青少年属于青春期,容易对一些事情感兴趣。而且父母又偏于怜爱,包庇而造成的。
青少年的犯罪犯法有很多:学成年人抽烟、喝酒。未满18岁就去网吧聊天。吸毒、甚至还有人***人放火,抢劫,偷东西……抓住进行犯罪活动的青年人后。等到警察问:“你知不知道这是犯法的犯罪活动?”大部分青年人都会说:“知道。”警察又问:“那你为什么明知故犯?”大部分的青年人又说:“我就是很想去网吧聊聊天,上上网,玩玩游戏,上QQ吗……”
这些进行犯罪活动的青年人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因为父母没有让他们进行心理沟通,没让子女受到挫折,引起自己的孩子想进行犯罪的心理。
我,作为一名学生,让我感动的事情是很多的,怎么样才能做到让别人感动的事情呢?其实很简单,我相信很多人们都知道的,那是一个炎炎夏日,我走过马路街边,远远的看见一个人匆匆忙忙的跑进医院里,我走到医院门口,听见那人询问护士有没有专治腿上的药,后来又听他说原来是她女儿出车祸了,去医院检查腿医生说着腿差点骨折,幸好还是不算太重,但是还是不能走路。所有的钱都花在包石膏上了。他现在很着急,等他出来以后,我转了一下头,看见路中央的左半边,有一群人围着圆形
像是在看什么,过去一看一个人躺在地上,听周围的人,是一辆自行车撞了他,幸好他离医院很近,但是等医院的工作人员抬着担架出来,必定要晚一些。这时,天下起的雨,因为刚刚的天气也不怎么好,现在就开始下大雨了。突然,一个人冲向躺在马路上被自行车撞的人,他放下手里拿的东西,立马背起躺在马路上的人。那时正好是人们下班高峰时期,来来往往的车很多,那个人差点被车撞到,我看见那个人的东西没人帮他拿,我就去捡起来,发现是我开始看见那个匆匆忙忙跑进医院的人的药,我也急忙追过去,雨越下越大,在我出门的时候妈妈就给我准备了一把雨伞,那个人也跑了二十米了,我也就跟着他跑,看见医院的人出来了,他立马放下那个人,随着自己也倒在了地上。我把他的药放在他的床边,突然,他好像喃喃自语的说着什么,一听,他告诉了他家的地址,让我们去给他女儿送药,好心人立即就去了。我向医院借了张纸,我写了五个字:好人有好报。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逐渐,越来越多的人就会有道德。做有道德的人,才是人生中最值得去做的事情。
阿拉法特从小就显露出了不受他人控制的独立精神和超乎常人的组织能力,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在反英斗争中,年仅17岁的阿拉法特自告奋勇,从沙漠部落中购买武器,偷运到巴勒斯坦,一时成为巴勒斯坦人心目中的英雄。
1948年5月,第一次中东战争爆发,阿拉法特毅然投身于抗击以色列的战争中。在战火硝烟中,他看清楚了巴勒斯坦人的悲惨命运,认识到革命是惟一的出路。此后十几年的时间,他一直为保家卫国的理想舍身奋斗。
自由,比任何东西都来得更宝贵。阿拉法特朝着理想国度勇往直前,1993年,他与以色列总理拉宾签署了巴勒斯坦自治《原则宣言》,从而拉开了政治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帷幕。第二年,他结束27年的流亡生涯,回到阔别多年的加沙。1996年,阿拉法特当选为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连任至逝世。
分析:自由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阿拉法特的一生,正是对“不自由,勿宁死”的最好诠释。
话题:“禁锢与自由”“为理想艰苦奋斗”
“法是源于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读《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开篇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都有自己要遵循的法则,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上帝创造世界,保护世界,熟悉世界,是因为他制定了规则,是因为他有智慧和权力。而“造物主”是人类的`信仰,是希冀。所以,在这个世界之外如果要创造另一个世界,那这个世界不是永恒不变,就是灭亡。创造看上去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永恒不变的规律和法则则是维持它运作的基本条件。
规律无处不在,如果没有规则,这个世界将无法继续存在。在法律创制之前,就有了公平的关系。如果说人被成文法所规定的外,就没有公正了,那就是说,在圆还没有被画出之前,所有的半径都不相等。人在制定公正的法律之前,公正就已经存在并以确定了关系。但是不是说只能世界和物质世界管理的一样。同时,在兽类和植物相比较,兽类由于生理快感的诱惑,保持了它们的个性。所以,它们并不是完全地遵守自然法律。兽类没有人类的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优点。兽类没有人类所拥有的希望,也就不存在有期望。没有期望就失望,就不会有忧虑和恐惧,也没有烦恼。同时,没有***,它们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对它们来说***只是为了繁衍。
自然法,顾名思义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就有的法则。不是人类而经营,是源自生命的本质。自然法使得人类的脑海里树立起“造物主”的概念。是让人类获取知识而不是有多少现成的知识。在远古时期,人类会出去觅食,是自然法的原则;遇到危险想要逃脱,是自然法的规则;畏惧大自然,是自然法的规则;诱捕小动物,逃避大动物,是自然法的规则。而有了社会以后,人类置身于社会,彼此平等的观念逐渐消失,争斗开始。每一个国家拥有自身的力量,而国与国之间又想要得到彼此的东西,这样战争就出现了。战争出现,伤害的不只是人,还有基础设施。然而战争总要被规避,总要完结。就这样,为了减少伤害,人类制定了法律,规定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准则,与其在伤害中疗伤,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伤害。
在这其中,意志是很重要的连接方式。意志的一致性使得个体力量得以联合。法律的力量得以连接。而支配人类的行为的的法律就是人的理性。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否有危害他人的行为,能够替人着想。就能真的做到守法。而国家的法律还应该和自然状况相连接。但是他们彼此的联系又是密不可分的。而政治法和民事法也没有分开的必要。法律的精神不在于它在哪一个领域,而在于他说产生的影响是否能够够真正的使各个事物涉及其中。使得其互相相依,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制约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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