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是在外婆家里度过的,从小我就从外婆的摇篮曲中阅读出外婆对我的疼爱,对我的照顾是多么的无微不至。到了识字的年龄时,我就开始从电视节目,新闻里,报纸上读懂了为人处事的道理,感受到了喜,怒,哀,乐。当我从新闻中读到,看到不幸的事我会读到什么叫哀,什么叫怨:当我从新闻中读到,看到有什么好事,,我就会读到什么叫喜,什么叫乐。到了上学的年龄,我就从课本中阅读到了美妙的文字,阅读到了学习的好处,让我从此爱上了学习。
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阅读到科学的有趣,奇妙,还可以在生活上遇到难题时用科学来解决,“读”懂了科学的用处和奇妙。 阅读使我知道旧社会的悲惨,使我懂得了更多人生存在的价值,从而更加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
阅读给了我知识,阅读给了我乐趣,阅读更给了我力量。 阅读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阅读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阅读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因此,阅读是一种快乐,是一种最美好的享受!
作为一个童年没有太多美好回忆的人,我遗憾地表示自己没看过太多童话。幸运的是,在韩剧多年的浸淫下,并没有失去对白马王子与灰姑娘般爱情的向往,相反愈演愈烈,它们如此浮华虚无不切实际,对我而言却仿是一次次洗礼。洗去世故,留下美梦。它们像一根稻草,尽管又细又脆弱,却让我远离世俗。于是,我没有被现实击败,我自豪我的爱情仍是纯粹的,没有金钱的沾染,没有权势的诱惑,就是爱情而已,没有价格而且无价。我感谢童话。
可不知道从何时,童话开始被人们诟病。童话成了浮夸不切实际的代名词,童话成了固定思维毫无意义的乌托邦,而当一个成年人活在童话中时,更会被人无情地嘲笑。我承认《怪物史瑞克》已将童话的痛楚戳遍,又狠又准。但童话果真如此不堪一击吗?童话能让我们看到更美好的世界,更纯洁的人们,更真实的人性。
很多人说,童话太美好,现实残酷多了。那么,我们的祖祖辈辈,国外的文学大师都是浪得虚名,用无用的糟粕粉饰太平吗?当然不是,他们是看透痛苦之后,才写出童话故事的。童话不是为了真实而存在,而是为了美好而存在。正因为现实太过残酷,才更需要童话。童话之于现实,就像魔幻现实主义之于现实主义。
当你陷入困境的泥沼,定然不会抬头望皎洁的明月。可当你走出这片泥泞,会当凌绝顶之时,你会明白那童话甜腻背后的契阔。童话以最美好,最小心翼翼也最有力地方式进入小孩子的内心,让他们建造坚固的心里防线,走出坚定无悔无疑的一生。
不信你问,大多数经常能发自内心感到幸福的人,都有童话般完整美好的世界观。你以为他们进入社会不堪一击,但事实是他们或许容易受伤,但无论经历多大的挫折,心都是完整的,永远不会扭曲对这个世界的看法。而那些从小看过太多人情世故,世态炎凉,充满太多纠结困惑的人,长大无论多么成功,却难以发自内心的幸福。这是幸福还是不幸呢?谁知道呢,也有人喜欢沉浸在“痛”中,比如诗人离不开孤独。但我想,没有人会拒绝幸福。
外国童话中,大家最为熟识的无疑就是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王子与灰姑娘,睡美人之类的,这些故事的价值观是相当统一的,已经深入几代人的价值体系,形成一种思维定式。所以,《美女与野兽》还是多少让人感受到理念与价值观冲击的。
传统外国童话的男女主人公都是非常平面的,大体可以概括为一见钟情和莫名其妙地爱上,而后在这个前提下进行后续的情节。可贝尔Belle与野兽的爱情使得我在脑海中一直幻想文艺爱情片循序渐进地细腻发展,但电影中却转换得太过迅速,对熟读原著的人来说这也许是必然的结果,有些顺理成章,可我却充满困惑。
贝尔之所以能爱上野兽,是因为野兽之前的爱人借助睡梦将之前的故事告知了贝尔,那感觉很像催眠,将记忆移植,这种被动真的是爱情的面目呢?总觉得贝尔被阴谋操控了一般,她是真的爱了,还是被施了魔法。但反思一下,这个桥段的可取之处在于,它让我们明白,了解是打开真爱大门的密码。了解得多,可能纠结也多,困惑也多,但是一起挺过去,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双方不了解的两个人,掩饰武装得再好,都有穿帮的一天。
其次,电影在对错,正义与邪恶方面也跳脱传统价值观。电影中王子变成野兽的原因是什么呢?不是因为背叛,不是因为承诺后失信(事实上他以各种方式搪塞了王后的请求,压根就没承诺什么,究其根源,会发现,执着是王子之前不幸爱情的原罪,王子想猎***一只鹿,且一直不放手。而执着背后的原因呢?证明自己的厉害。但我们需要反思王后为什么不坦白身份呢?这错,怎能全怪在王子身上呢?于是,我们可以从中拆解出新的观念,爱情中建立在理解之上的坦诚是非常重要的,而守护的意义远远大于建功立业,爱情中真正的存在感是来自于给彼此的爱,而不是耀武扬威的。
再者,电影中懒的,贪婪的,自私的,热爱钱财的人都以半美化的形式出现,而他们的.结局除了最重要的反派,都是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说好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呢?其实这种处理在顾忌大的价值观方向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反映了现实。所有人,好的坏的,似乎都过得不错。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想一想,还蛮伟大的,有点类似佛学,有些人觉得佛是不分善恶的,或许佛的境界是看山又是山吧。
而电影中涉及的家族尊严的情节,让人感受到强烈的法兰西民族自尊,关于“偷盗”的道德观,尤其让人汗颜。看似严苛,背后却是优良道德传统的投射。就像《我的野蛮女友》中,大家之所以能接受女主角的“暴力行为”,很大部分是因为她的行为都在大众的道德体系里,只是扩大夸张了,比如她在电车上大骂不给老人让座的男人,韩国是非常注重礼数与年龄长幼的,她的行为是能够大众认同的。这部电影中也一样。
年龄一直在变大,梦想一直在走失。眼界一直在变宽,心胸一直在变小。这个世界,似乎容纳不了太多的慨当以慷,九子夺嫡,后宫甄嬛才是主旋律。当童话世界里的公主都是以锦衣华服,王子作陪为好,贝尔的出现是那么的绚丽夺目,一开始她不是玫瑰,更像是一株水仙,倔强的水仙,当她遇到让其动心的男子才变成了玫瑰。她的爱情,如我向往中的一样,不是王子本人的身份,不是王子的白马,不是王子的家事钱财,而只是以为他爱这个男人的心,懂他的灵魂。她不像其他人,完美得近乎虚无,她会害怕,她赤裸裸地告诉野兽,她害怕他的样子,她如此真实,刷新了我心中传统童话的价值体系,塑造了一个更真实的人公主,但也因此更高不可攀。近在眼前,也远在天边,仿佛是水晶球里的花朵。你只能这样欣赏她的美,想要接近她,只有将水晶球摔碎,但你也会因此失去她。这种纠结才是爱的主动脉。
但作为童话,电影没有停留在这里,而归于平静美好,如此来之不易,也更加意味深长。现实与童话融为一体,满满都是隐喻。这就是法式的童话,没有条条框框,细致入微,细腻动人,在含蓄温暖中绵延着波澜壮阔。并不狂放的想象力,镶嵌在浪漫的情怀中,让它那么清晰明确地与美式风格划清界限。
美女与野兽,是爱情哲学的圣经。当你不顾一切,才能得到的一切。只有你永不放弃,才能让真爱永存。长相,家事,容貌,都无法阻隔爱情。所以,别把我已经不相信爱情放在嘴边,是很酷,但也很不靠谱;更别把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放在嘴边,你真的阅人无数吗?这些只会将爱情赶走。什么,你觉得有些人就会喜欢你这种“个性”?那已不是童话,那是瞎话。
纵然现实会让我们体无完肤,但爱情值得你我义无反顾。
请允许我一开始就迫不及待地剧透这部改编成了N多版本的法国童话故事结尾:最后王子和美人儿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虽然结尾没能出乎你的意料,但这部真人版的法国大片还是值得一看的。第一次看是法语原声,英文字母,这回看得版本是英语配音,中文字幕...两次合并,我终于大致知道这个童话故事讲的是啥了,很盼望去看看迪斯尼的经典动画版本和这部来比较。如果去电影院,有3D的话还是去看3D的吧,这么大制作,雪花呀,玫瑰花瓣呀,萤火虫呀,飘来飘去的效果应该不错。就是不太明白为什么电影院要放英文配音版的,明明法语和英语都是外语,为什么不直接放法语原声的呢?这让我们正在学法语的同学多伤心!怎么着今年也是中法建交50周年呀!
该片的法国名称是“La Belle et La Bête”,从这个名称即可看出法语的BT之处,对于一种对名词还分“公母”的语言(其实是阴阳啦,这里是贬义用法,它的"性"还不是根据事实来分,Bête明明是个公的,可就因为Bête这词是母的,冠词就得用母的“La”,真叫法语初学者我看得咬牙切齿。
第一次认识文森·卡索是在《狼族盟约》,导演也是《美女与野兽》的导演克里斯多夫·甘斯,时过境迁,Monica和Vincent分了,Vincent头发也泛白了...这圈里的关系真是说断就断。
蕾雅·赛杜来演绎Belle真的很合适,因为她并不只是个美人儿,在眉宇间还透出一份坚毅,上一次看到她还是在《阿黛尔的生活》中的蓝发Emma,这一次又逆转看到她扮演气质截然不同的女孩,真是位可塑性很强的演员。
这次观影的收获就是发现原来我对《美女与野兽》一点都不了解,要不是听会长说,我都不知道这故事原来是法国的,一查竟然是1740年第一次发表,太久远了,故事传来传去就有N多版本了,再听一起观影的堂姐说,她小时候听姑姑讲过这个故事,当时的名字都不是《美女与野兽》,好像是叫一朵玫瑰花什么的,给她印象最深的是Belle回去看父亲,两个姐姐为了不让她走,把钟给调慢了。天哪,我最多就是看过动画片的海报,和些零散的片段,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我的童年都在干嘛!!另一个收获就是,我明了,野兽就是只狮子!
啊,对了,还有一点我刚刚意识到,以前一直没想过去看《美女与野兽》可能是因为总觉得“美女”很肤浅,这回看了电影,发现原来小美人儿不但人美,还是个重情重义,坚守承诺的好女孩,看来以后不能带有色眼镜看漂亮姑娘,嘿嘿。
看完《冰雪奇缘》之后,我联想到了同为迪士尼制作、同受观众喜爱和奥斯卡、金球奖青睐的这部动画片。其实它们已经可以说是迪士尼两个时代的代表作,电影技术在发展,新迪士尼动画片已经运用了电脑CG技术,传统的是手绘,然而两者各有千秋,手绘的动画传神,而电脑技术加入的动画立体。
这部影片的故事主线是被变为野兽的王子逐渐学会爱别人的过程。一开始王子被变为野兽是因为他冷漠且凶狠地拒绝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妇人用一朵玫瑰换取一个留宿地方的请求,妇人说要诅咒他,他立马求饶,但是,只有他在这玫瑰最后一片花瓣落下前学会爱别人,他才能和整个城堡的人们一起恢复原来的样子。
贝儿和野兽的心理变化表现得很细致,贝儿在小镇上就与众不同,这也注定了她会有与众不同的命运。原本妇人只是觉得王子没有爱心,才将他变为野兽,妇人的“爱心”是指一颗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心,可贝儿的出现使得野兽对她不止有关爱,还产生了爱意,更让人惊讶的是两人竟然两情相悦。
之前野兽会对贝儿的父亲凶狠,除了他的自私和高傲,还有一个原因是变为野兽后的自卑,从他变为野兽的那一刻起,他就有一些自卑,因为谁会爱一个野兽呢?似乎野兽理解的“爱”跟妇人把他变为野兽的初衷中的“爱”有偷换概念的嫌疑,但感情这件事是谁也无法完全说清的,“爱”这个字的繁体字中间是一个“心”,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爱”是用心对待、真诚相待,爱情、亲情、友情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
关于“爱”的定义,这是这部影片和《冰雪奇缘》都探讨的,“爱”由心而生,因相伴越发深厚,如红酒放置时间长了就越发醇香一般。因为“爱”,贝儿在最后一刻的伤心拥抱终于使得野兽和城堡里的物件都变回人;因为“爱”,艾莎的伤心拥抱在无意中救了安娜,也使她明白了真正可以控制她手中魔法的其实就是“爱”。
“爱”,小小的一个字,却可以让我们从中探讨很多,它也是我们一生中都要不断学习的课。
它是知识的殿堂,它是智慧的黄藏,它是通向真理的路,我是遨游知识海洋的舟,他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好科学的阶梯,是生命的摇篮,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金钥匙,生活中没有书籍,犹如生活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
书,蕴含了悲喜,溢满了成败,教会我要善待成长,哪怕风雨侵蚀,书籍会给你流去心中的委屈,悲伤,可以引发你心中各式各样的情感,可以让你的心情得到放松,沉醉在书籍的`丛林中,其乐无穷,啊!我阅读我快乐。
我爱读书!书是一匹马,让我在知识的原野中奔跑!书是一双翅膀!让我在奇妙的世界里自由飞翔!书是多彩的笔,在我的心中画着知识的蓝图,书更是我最好的朋友,带我走进生活,教我如何做人,如何面对,书——我的挚友。
书可以医治愚昧,书可以使人聪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掩饰着成长的途径,每当我捧起书,就会有一种亲切感,书里的知识是宝贵的,不读书,就是输在了起跑线上。
没有书的世界是乏味的,没有认真阅读过人的生命是不完整的,没有阅读的生活也是苍白的,没有色彩,读书的人是快乐的,我的人生因读书而变得灿烂而绚丽多彩。
书是无穷的宝藏,它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经验,书里蕴含着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庸俗,书还像一团温暖的火焰,照亮了我的人生隐藏在黑暗之中的路。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懂得了遇事要坚强,同时也吸取了战胜困难的经验。: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带给我无尽的快乐。我在阅读中成长,也在阅读中收获。
阅读让我成长,书香让我振奋,只有不断的阅读,知识的甘泉才不会干涸,才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阅读让我快乐,阅读让我成长……
故事的开头是以一座城堡里的王子因为脾气暴躁、不乐施善、没有同情心而被恼羞成怒的巫婆施了魔咒变成怪兽并殃及整个城堡的仆人来展开的,想要解咒必须在王子21岁的那年即最后的一片魔法玫瑰花瓣掉落前有女孩爱上怪兽,否则咒法将永远无法解除。贝儿是个美丽而古怪的女孩,(至少她的邻居们是这样认为的她骄傲、清高,但却是个对书有着狂热痴迷,讨厌粗俗野蛮的人,特别是追求者加斯顿。她的爸爸是个发明家,父女俩各有兴趣爱好,他们快乐而幸福地平静生活着。直至有天父亲去参加发明展览的途中误闯入城堡不幸被怪兽抓获。贝儿为了救出父亲,不惜以自己作人质,救出了父亲。在与怪兽相处的日子中,贝儿的美丽、智慧、不畏危险、勇敢果断慢慢地感染了怪兽,怪兽渐渐变得温和友善,去除暴戾。而贝儿也在怪兽救了正被饿狼围攻的她大受感动,在慢慢地了解怪兽后不由对他有了好感。贝儿想念父亲,并通过魔镜知道父亲生病,怪兽知道后更是把她送回家中。而加斯顿知道贝儿回来且深爱父亲后,想通过把他父亲乱传有怪兽谣言关进疯人院以迫使贝儿答应嫁给他。弄巧成拙贝儿拿出魔镜给大家看怪兽时被加斯顿一把夺去并找到了怪兽的城堡,想试图***死怪兽。最后在这场战斗中贝儿爱上了怪兽,魔咒得到解除,怪兽恢复了原形,城堡也随之恢复原状。
片中的贝儿,跟我前段时间看到的《a walk the remember》中的女主人公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她们都坚持自己的主见,她们自信、对生活充满希望、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信仰,完全不去理会外界对自己的评价与攻击,坚信真理、坚持原则。并且都能通过自己身上所散发的强大力量感染别人,让与之接触的人在不知不觉中改变。
我不是个漂亮的女孩,我一点也不自信甚至于有点自卑,我在我的身上看不到一点点的优点,时常觉得爱情从来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不敢去爱,不被爱,每天生活在极度郁闷当中,无法释怀。很期望自己能像这两部电影中的女主人公一样,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找到信仰、坚持一切美好的东西,并有个深爱自己的王子。但我却发现做不到,对任何事提不起热情,想做的事却又无法坚持下去。也许这也就注定了我是一个无法变成公主的灰姑娘。
很早就知道有美女与野兽这部电影,小时候也没有机会看,这是目前我看过的动画片中最好看的一部,也圆了儿时梦想。
由法国经典童话故事改编,重新演绎法国版的浪漫童话故事,原汁原味的体现地道的法国特色,从而区别与被改编多次的其他版本!虽然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法国电影,从本质上却比较趋向于唯美华丽的美国特效大片,虽有法国独有的浪漫气息,很显然商业元素过多而凸显了艺术性与剧情方面的不足!电影很难不让人把她归类为华而不实,无思想,无内涵,无剧情的三无影片!从叙事方式上的杂乱无章,到剧情的铺垫交代不足,再到事情发现的太过模糊唐突,从整部影片来看,缓慢压抑的电影节奏,有一种臃肿拖沓空洞且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感觉!剧情突然跳出来,让人毫无准备,模棱两可!双线推进,却难以交代清楚电影的故事脉络,演员虽有不错表现却难以把握童话故事里的精髓,让电影从各个方面都给人华而不实,简单粗暴的感觉!
电影围绕着美女与野兽之间寻获真爱为主题。不断的试图以讲故事的形式作为电影剧情的推进手段,可是导演过于追求电影画面,追求在视觉上的感受,使整部电影让人看起来显得过于浮夸,过分渲染。这种感觉不但让人感觉不到美反而让人觉的很是反感,电影叙事乏力,几乎没有一个连贯性的剧情,刻意突出主演所遭遇的不幸与命运的关联却没有能够将原著故事的情节讲清楚,也许导演是从另一个层面上讲故事,而不至于让我们觉得过于重复经典,可是太过支离破碎的细节拼凑在一起,反而让故事变得不像一个故事!这也让电影没了重点,我们能够深刻的感受到诅咒的存在,虽然诅咒的来源非常让人觉得离奇,但我们却不能感受到爱情的产生!没有很好的处理好男女主角之间复杂感情上的.变化,只是强加给故事一个圆满的结局,根本就不能够让人有所共鸣!而原著童话故事的精髓就在这里!她就是让我们去感受真爱,去感受那种情感演变时的那种一点一滴丝丝入扣的酝酿,可是电影似乎反其道而行,完全不给男女主角产生感情的机会,反而有种恫吓胁迫逼其就犯而让女主角产生变态依赖的病态心理,这根本不是爱情,更不是什么所谓的真爱!导演模糊了童话故事与电影所要描绘的重点,只是一味的想要突出电影与其他改编电影的不同,虽然算的上有点创新,但电影整体的质量与价值却远远的被人摔在了后面!
电影主演分别由法国的男神女神文森卡索与雷雅赛杜担当主演!从选角方面还是比较契合郎才女貌的童话给人的观点,只是似乎电影配角们的表演完全抢了电影风头,使得主角们的表演略显得有点差强人意!虽然讲述的是一段寻求真爱打破魔咒的一段童话故事,可是电影里的男女主角之间完全没有火花,完全没有感觉与交流,让这段真爱之旅也显得诸多不是,来的也颇为荒唐尴尬!很佩服导演的编排与掌控能力,着实给人上了一堂深深的学习课!
电影很一般,甚至连故事讲的都那么蹩脚!情节缓慢,结构压抑,看的人想打砸电视机的冲动都有了!唯一能够让人感到欣慰的是电影的特效与男女主角,很炫很酷很养眼!但难以掩盖电影烂片的气质,虽然导演拍的《寂静岭》让人拍案叫绝,可是这部电影却让人难以提起兴趣,只能给个差评!
常常听说有热心的名家,为年轻人开列必读的书目。若是立志做学术研究,有些资料确是必须涉猎;但若仅仅是阅读,很难说有哪一部作品忽略不得。阅读是私密和个性化的,名家心目中的经典,只是名家身上的名牌服装,精美是一定的,但不是谁穿上都合身。
好书的阅读需有长久的耐心。流行书刊读着省时省力,但它是用来消遣的,只适宜在旅行或等人的间歇翻看。这种读物着意卖弄新奇情节和机巧文字,虽然能给人小小的快乐,甚至还包涵着点经不起推敲的小哲理,但它顶多能算作一杯提神的清茶,不喝也罢。一本好书中,情节和文字不过是精致的道具,如果光顾对道具喊好,不去体悟道具背后的\'深长意味,实在是对好书的辜负。阅读,应该像世故的人判断陌生人的品质,在表象外下大工夫。很多书除了需要细心的阅读,还需要不浅的阅历,经遇过坎坷波折,见识了世态人情,才易懂书中甘苦。这就如同喝酒,总得有些酒量,才能品出酒的种种妙处,若是没点酒量就去强喝,入口全是辛辣不说,醉过之后可能见酒都喊头疼。有作家就曾说过,许多英国人终身不读莎士比亚,是因为在幼年就被老师强迫着背莎剧。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丰富的世界,等待着有人打开它,细细揣摩它的骨肉,体察它的细枝末节,感知它的体温、呼吸它的特殊气息,并隐约地认识写书的那个人。某个作者的书读多了,对这个人的了解可能会超过对身边朋友的了解。如果读到了百读不厌的书,还对作者怀有莫名的好感,那就是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书。明白了喜欢谁写的书,就值得去买这个人的全部作品,尤其是要买到这个人的传记,另外还可以搜集关于这个人和作品的评价。这样,就把一位朋友完完整整地请进了书房,成为永远养目养心的宝贝。
找到自己喜欢的书,是很重要的收获。读书人为书耗费了大块时间和大把精力,如果连这点收获都没有,那就像一个人结交了一辈子朋友,到最后找不到一个知己一样令人沮丧。只是,知心朋友是互相沟通和接近的,而喜欢的书却总是躲在书堆里,默默地等着读书人去慢慢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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