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在森林里快速地跑着,直到确认猎人没追过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它走到一棵大树下,张开大嘴,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还伸出了长长的舌头,不停地上下扇动着。它心里非常难过,暗想:难道我这不是狗叫吗?
突然,一个清脆明亮的声音传到了小狗的耳朵里:喂,你叫什么名字啊?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小狗听了这声音,觉得很奇怪,便循声走到了大树跟前,抬头一看,哈!原来是一只小鸟在跟自己说话呀!这只小鸟全身的羽毛都是金黄色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它的嘴壳是棕色的,嘴巴里有一个火红的小舌头。尾巴是彩色的.,远远望去,就像彩虹在大树上飘动着。
小鸟接着问小狗:你有什么伤心事吗?为什么看上去愁眉苦脸的?小狗讲了事情的经过,说:都是因为我不会汪汪叫。小鸟很同情小狗,说:没事,我可以教你,我的声音是最好听的,人们都称我‘森林歌王’呢!
小狗听了小鸟的话,心里好过了一些。你只要模仿我的样子叫,肯定能学会!说完,小鸟清了清嗓子,伸长了脖子,发出了啾啾、啾啾的叫声,那声音如同清泉流水,连小狗也禁不住陶醉了起来。听着小鸟的叫声,小狗学着它的样子,也伸长脖子,张开大嘴,却发出了一阵粗鲁的咕咕声,连小鸟也吓了一跳。它往后退了几步,说:没事,你只要多练习,就能学会。之后,小狗就每天在森林里练习,最后,小狗学会了鸟叫。
有一天,小狗唱着啾啾、啾啾来到了田野上,羊妈妈看见了小狗,非常奇怪,就问:小狗,你为什么不‘汪汪’叫,却学鸟儿的叫声呢?小狗听了,觉得奇怪极了,就问:那你能教我吗?羊妈妈说:没问题啊!接着,羊妈妈叫了起来:咩咩、咩咩。听完羊妈妈的叫声,小狗又认真地练习起来。过了好久,小狗终于学会了咩咩叫,心里很高兴。
这一天,小狗在田野上散步,它看到了另一只小狗在朝自己汪汪叫,那声音好听极了!小狗看了看自己,终于明白了,原来这才是狗真正的叫声啊!小狗连忙跑到了那只小狗跟前,使劲抱住了它,苦苦央求它教自己汪汪叫。那只小狗同意了,便把怎么汪汪叫教给了它。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小狗学会了汪汪叫。
从此,小狗就对着月亮叫,对着自己的同伴叫,成了一只真正会汪汪叫的小狗。
倦怠期是每个人做每件事都会出现的情况,而我们既然不可避免,就要知道怎么去迎合改变。
书中告诉我们3个方法,分别就是去找些能帮助自己读书的人,比如说书友同行。去帮助刚刚开始读书的人,比如说在公司组织读书会并指导。再有就是找一些成功战胜考验的书,从中获得更有价值的讯息为自己座右铭和榜样,不断进取。这阶段读书目标是1年读100本专业书籍,修炼3000年功力。
作者给出的大招是:
1.见帮你读书的高人。
2帮助那些读书的初学者。在帮助的过程中你发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自己读书的热情也不知不觉又被点燃。
3.读成功人士的传记。
4.为了让自己鸡血满满,在醒目位置贴激励自己的语言,贴自己的`崇拜者的照片,给自己喜欢的作家发邮件,去作家签名售书现场。总之是运用视觉化目标,把自己整得像个“疯子”,读书这件事别人是拦不住你了。
书中还有两处收集了那些高手喜欢读的书,感兴趣就自己亲自看一看,也买来读一读吧!
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更值得一做。因为,做与不做肯定是不一样的。
1.主动读书VS被动读书。
2.知道自己读书的目标,确定是浏览还是精读。
3.掌握读书的技巧并通过实践做到一目十行。
主人公洪镇珠从一个落魄且欠债的普通上班族,女朋友还跑了开始,在这样一个人生低谷的曲线里,朋友尹明勋给他介绍了郑会一读书导师,并告诉他郑会一能够帮他改变命运。
一开始见面郑会一仅仅只是与其谈笑风生,走的时候送了洪镇珠两本书,并嘱咐看完后就可以再见面。
这一招真的高啊,通过自己的幽默风趣吸引到洪镇珠,如果想再见面就必须读完两本书,这正是教读书的第一步,主动阅读。
这一步很难,身边的人谁也不能去要求或命令一个人去形成主动读书的行为,所以,读书的第一关就是自己如何克服去读书。
然后就是定下100天读完33本书的目标,并在这段时间里逐步去掌握一定的读书技巧。定好读书目标就是要培养读书习惯,就是真的去发掘读书中的用处,和咀嚼书中的道理的习惯。然后告诉我们初步读书技巧,就是先封面文案、目录、引言来确定这本书的梗概,明白对这本书的期待,和最后阅读后的期望。
这里偷偷告诉你,读一本书,并不一定全部阅读完,也不要把一本书中的所有精华都吸收掉,只要读到对自己在行动中能实现的那部分,便是这本书的价值。
我回到了不会用火的时代。我感到浑身很冷,当睁开眼睛后,我惊讶地发现我的周围黑漆漆的,前方的尽头有一道光。突然,四、五个身影从光射进来的地方走进来。
他们慢慢朝我逼近,突然一只老虎“从天而降”,离我不远的人吓得大叫,向我飞奔而来。我借着亮光瞅一下那些人,他们一个个赤身裸体,只穿了用树藤和树叶编织成的内裤向洞口跑去。跑到洞口,我对他们说:“团结就是力!”那些不幸的.人们在我的带领下,一起向老虎冲了过去。乘着混乱我一个箭步冲到了他们的前面,一阵风似的朝老虎厮***,洞窟里响起一遍喊***声。
我狂奔到山下,接下来的二至三小时内,我围绕这座山走了一圈,发现这山上的洞大大小小一共有104个,里面都住有人,那些人冷的不得了,浑身冻得发抖,蜷缩着围着打来的猎物,有的用手撕着皮,有的抓着内脏吃,有的竟然还吸着动物的血,它们个个满嘴满脸都是血淋淋的。
“他们必须要有火!”我说。于是我到山顶上去找看有没有火石,我用来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山顶,已经是傍晚了,我的肚子已经咕咕地叫着,饥饿威胁着我。我晕倒在山顶上。
一阵暴雨淋醒了我,我惊奇地看见山洞的外面有四五颗大树,于是,我跑到树下大喊大叫。突然,一道闪电从头顶劈打下来,正好打到了树木,绿油油的树瞬间变成红彤彤的火苗。看着那燃烧的树木我的心理不禁一阵惊喜!突然,周围的事物离我越来越远。“我的火,我的火!”我大声喊。
“火什么火?快点穿好衣服起来,我们到街上去买东西吧!”我的妈妈说。原来这是一场梦啊!
从此,我开始更加节约自然资源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读了《书都不会读,你还想成功》这本书,读的是电子版,两个小时就读完了。
给我的感觉,这本书就像是一部小说,所以一口气读完,觉得很过瘾。乍一看,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工作、生活一团糟的人通过读书逆袭的故事。但又仔细读了一遍,发现主人公洪镇洙的个人经历里包裹了几个大大的金蛋。原来,这本书是写如何从不习惯读书到爱上读书并且学会读书的。
做过和做对了完全是两码事。你天天刷牙、洗脸、泡脚,但是未必你作对了这些事情。要不,怎么每每有人看到“你会某某吗?”的文章总忍不住点开,经常都会在读完后骂道:“标题党!”
但这本书绝不是糊弄人的标题党。
首先,主人公洪镇洙是一个特别贴近现实的人物。他的身上就有我们大多数人的影子:不爱读书,混日子,但又因自己能力有限得不到提拔,甚至面临着被炒鱿鱼的命运。因为穷,没出息,女朋友也跑了。家里因父亲生意失败,逃离在外。他还要担负起养活母亲和妹妹的重担。
读到这里,你也能说,有那么惨吗?至少我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至少我还有一帮能听我吐槽的朋友,至少我还有父母的帮衬。
其实这就是作者的智慧了。人生只有跌到低谷,才有触底反弹的决心。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不知不觉地被主人公吸引,看看他最后到底怎样了,也只有如此,读书的作用才会深深地嵌进你的脑海中。
其实,我对文中的几个金蛋最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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