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木马似的旋转,我吮吸着秋天的气息,品味窗外“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美景,于是恍然一想,这已是我度过的第十六个秋天,似水的年华就这样不经意的在指间滑过,我似乎还沉浸在充满稚气的.日子里。十六岁,演奏着一个妙龄少女的青春舞曲,承载着高中女生的美好憧憬……
从咿呀学语到饱读诗书,这一路上布满了荆棘,是亲人用鼓励是我不会摒弃信念,让我学会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身体力行,亲自实践。
小学六年,我一直在众人的赞美声中度过的,与同学们嬉戏打闹,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似乎一马平川,毫无阻挠。
初中三年,却让我饱经坎坷,无忧无虑的生活早已化为泡影。学习中经历了从得意到失意的过程,几乎整日沉浸在批评声中。我生活在欲哭无泪,欲叫无声的困窘之下,想要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洞口。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高中生活看似步入正轨,但依然险境重重。与同学之间的摩擦却成了学习中的困扰。但我想我会自己冲破险境,全身心的投入进学习中去。
在这漫长的十六年里,每当我的心情处于低谷时,便会回忆起与同学之间欢乐的时光,也许回忆可以为我带来些慰籍,也许时光会随波逐流,人事会情随事迁,但回忆永远泯灭不掉,因为它是无形中的翅膀,伴你在湛蓝的天空翱翔,因为它是有形的益友,让你在失意中微笑。我站在我站在十六岁的尽头张望,让美好回忆永远铭记心中!
------Eachmemory,withaflavourofpain,Iamwillingtoputyoudeepinmyarms。
第二天,阳光同过A军巨大的落地窗,在地上洒下一片金灿灿的阳光。阳光轻轻的落在叶冰瑶的身上,高雅的金黄发丝营造着不属于常人的孤独
葳斯基穿着军装,悄然来到了女孩的面前
一阵微风轻轻拂过,吹扶着两个人的发丝,额前的碎发轻轻扫着眼睛。一种微妙的感情在葳斯基的心中慢慢地萌发。双侠渐渐发烫。
真的,好美
淡然,回首。瑶瑶看着葳斯基的表情,露出了好看的的笑靥。
葳斯基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转身,向办公室走去。素色的披风在身后飘飞。
叶下士,别忘给我准备咖啡了。又是冷冷的'语气。
叶冰瑶扑哧一声笑了,轻轻的将手捂在了嘴上。
真实一个可爱的恶魔上将呢。
叶冰瑶轻轻的卷着自己的头发,走进了茶房间。忽然感觉有以上手在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头发,暖暖的,带着哥哥的味道。
瑶瑶端着杯子,抬头,迎上了一双暖红色的眼眸。
瑶瑶,又为葳冲咖啡了,最近想出的怎么样?
瑶瑶不经意见向上勾了勾嘴角,答道:就那样吧。对了,离博士来这里,有神莫重要的事情吗?
离很敏锐的捕捉到了瑶瑶刚才的表情,会心的笑了:哦,已经找葳谈过的,大概是计划哪一类的吧。那我先走了。离说着,箱向瑶瑶摇了摇手。
瑶瑶一手端着咖啡,看着离博士消失在电梯之中。
离博士在电梯中微微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喃喃道。
瑶瑶,时空穿梭器已经晚成了,但是。
丁的一声将离博士从沉思中唤醒。离博士走下了电梯。
是时候去找季风之隐了
--------当一切都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什么都是谜。
-------Wheneverythingisnottheend,whatisthemystery
这也是第一次评价一个电影,一本书。
看到近期各个地方都有关于《小王子》的宣传,书店里,车站里,展板上…而上对于《小王子》的讨论也是风生水起,有点忍不住,便来说说自己的看法,一家之言,权当消遣。
看《小王子》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未出校门的少年人,而《小王子》这部电影上映时,我已经在社会上开始了摸爬滚打。这样一个身份的转换,让我对《小王子》多少有了些新的。
关于《小王子》这本书,一直觉得更像是一本寓言,是一本孩子教会大人的寓言。
书的可贵之处在于,把一些原本很简单但经过世俗之手锻造后日趋复杂的事情,又回归到了它原本应有的单纯天真。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的情节,只有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的娓娓道来。这也是《小王子》最为打动人心的地方,从来不试图教给你什么,而是告诉你些什么,像一个面目和善的老朋友,只为叙叙旧,说说话。
我自然也是《小王子》的原着粉,可有些话也不得不说:
但是也恰恰是他的这种平和细腻,天真纯粹,才让《小王子》从文学形象变成荧幕形象上有了难度。如果说《小王子》只是一本书或者是一幕话剧,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可要是变成电影难度确实很大。
首先,他的人物很鲜明,可正是因为每个人物都太鲜明了,所以缺少了戏剧冲突。星球上的每个人每种生物,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优点缺点,却也是自得其乐,自有一方天地。他们有些纵然骄傲纵然愚蠢,却也不失本真的良善。
其次,《小王子》中对于复杂事情的天真看法固然是一大亮点,但是在变为电影的过程中就容易变得尴尬。看过原着的不用他说自然能够体会,没看过原着的却会觉得说的不够不甚明了或者说的太多但表现不足。所以那些堪称经典的金句,反而是最最不好表现的。
最后,就情节而言,刚刚也说了,《小王子》就像一个老友,一首老歌,一本清查一盆绿植的存在,温暖和煦。可毕竟也只有100多页的故事,要撑起90多分钟的场也确实心有余力不足。毕竟灰姑娘里还有恶毒的继母呢,小雪公主里还有毒苹果呢,海的女儿还有情感的纠葛呢,而《小王子》正因为它的与众不同,温柔和缓,才少了一些变为电影的可能。
再说说电影:
第一,敢着手拍摄一本如此经典的童话书,不得不说是勇气可嘉。
毕竟构思一个新的故事,新的动画形象也不见得是太难的事情,并不一定要冒着no zuo no die的风险。
第二,电影中皱纹纸风格的书中世界也是堪称惊艳。
尤其是几个现实和书中的过渡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心头一喜,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小王子飞扬的围巾,玫瑰的花瓣,迁徙的候鸟,孤单的狐狸,甚至那几只风格迥异的小羊,都让人难忘。
第三,电影的用色也耐人寻味。
我不是影评人更不懂电影制作中的名词。但一开始小女孩不断学习时候那灰扑扑的场景和进入老爷爷院子中的那五彩斑斓前后反差甚是明显,忽然就想起了《僵尸新娘》,用色调的变化不言自明的让观众明白接下来的剧情开始起了波澜。
第四,电影中一些小的设计也足够用心。
从小女孩摔倒时掉落的发卡,到后来会动的狐狸玩偶,无不给观众传达这一些隐秘的信息。看着一个小女孩是怎样从一个小大人变成一个小冒险家。
第五,电影中的插曲也是亮点。
虽然说没有《let go》那么脍炙人口,却也是能够很好的表现出电影中人物的心路历程,算是相得益彰。
不过当然了,电影不可能是完美的,毕竟再加工这个事情本来就很难在“尊重原作”和“适当创新”这两点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
1.我相信很多人看到小女孩的妈妈陪她面试幼升小,给她制定人生计划的时候,肯定有种自己的父母老师从屏幕里走出来的即视感,压力和厌烦顿时倍增,一脑门的黑线还外带背后的冷汗。
2.在遇见长大的小王子和见到枯萎的玫瑰的时候,也确实过渡的稍显仓促。虽然或许电影本意是想温和的表达,但让观众感受到的却是一种“我把你的童话撕碎了给你看”的`残酷。毕竟就算不是玻璃心,但大多数人在看到如此唯美天真的小王子时,也下不了那个狠手给予一个“成人黑童话”风格的续写吧。
3.原着人物中的点灯人没有出场这一点,让我深感遗憾。想象着浩淼的宇宙中一个星球,一盏灯,一个点灯人,该是怎样的孤单和美丽。
4.基于《小王子》原着的基调,当然没有此处没有诋毁原着的意思。电影在搞笑上显得过于单薄,毕竟本着是动画电影而来,准备一笑的观众还是
应该多少有些失望的。
不过总的来说,我还是觉得《小王子》的电影版,算是成功的。
因为这部电影会让很多没有看过《小王子》的人,对它产生阅读的兴趣,这就足够了。
而且拍成电影的过程中也不过是电影人自己对《小王子》原着的理解,仅仅是抛砖引玉罢了,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的意思。而长大后小王子不也在和小女孩的牵手后变回了小时候的模样吗?也算是照顾了我们脆弱的小心脏。
而后半段小王子长大和玫瑰枯萎虽然让人觉得残酷,但我觉得这确实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就像《头脑特工队》里的冰棒,我们不能觉得他不应该被遗忘他就要存在,因为人的心理发展摆在那里,抗拒不了。所以,成长这个事情不是我们捂起耳朵闭上眼睛就不会发生的事情。
所以才有那句“长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其实也就是说,长大是不可抗力,我们拒绝不了,但我们可以好好的守护住自己的心,在这个恶浊的尘世为自己留一片净土。只要你心里还有一个爱着玫瑰爱看日落的小王子,那么你心里的那个小孩便是没有走失。
而且电影对于驯养的牵绊的延伸也不错的,我觉得至少教会了小孩子如何面对死亡,教会了家长如何给孩子解释死亡。
遗忘其实远比死更可怕,但是正因为我们在拥有时爱的深沉,在逝时我们才会伤心欲绝。这不是简单一句“你只有记得,他就还活着”就能够安慰的,所以那句“想要有牵绊,就要承受流泪的风险”,说得也算是简单而坦然。我们可以流泪可以放肆的流泪,但我们也要明白这样的疼里始终也有温柔的抚慰。而这温柔,来源于爱和相处的时光。
最后我想,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写《小王子》的初衷也绝对不是让小孩子拒绝长大,而是要唤醒更多在大人心中沉睡的那个幼童。
有些事,回想起来,总会让你的嘴角不自觉地浮现出一丝微笑。这些事便如冬日的阳光,使人周身暖烘烘的;如暗夜的歌谣,给心灵以慰藉。这些事自是人们乐于接受的。
然而,难以忘怀的伤心往事亦是少不了的。它们仿佛拥有无形的魔手,时时刻刻攫住你的思绪,让你在痛苦中咀嚼煎熬……
这时哲人们该发话了,一副救世主的样子。
“把不快乐的'记忆印在沙地上,让风儿吹散它们,吹走你心中的那团阴云”、“忘记,意味着放下烦恼,解放了你自己”……这些看似暮鼓晨钟的哲语不一而足。
说得轻巧!说得那么理所当然!此中滋味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经历过了的人就知道,遗忘并不是哲人口中随随便便喊出来的口号,更不是简简单单印在书本上的符号。
书面上的道理很多,真正懂得的人很少,而能做到的人又有几多!
自古洎今,没有人生来就如此洒脱,对一些事说忘就忘!向来能将遗忘说得如此轻松的人只有两种:一是堪破红尘者,二是“伪圣”者。前者自是近乎绝迹,而后者却不知有凡几!所谓“伪圣”者即满口大道理,自以为看破一切实则没有者。他们拾人牙慧,没有切身感受却侃侃而谈,煞有介事。若遗忘真的如此简单,人间哪还有那么多的悲剧!两千多年前的屈子在汨罗江畔面对瑟瑟冷风发出的哀叹依旧沉郁响亮。
遗忘与铭记是对形影不离的双胞胎。欲遗忘之事正是因为其在心中挥之不去才需要遗忘,而你在强迫自己遗忘的同时也在提醒自己这件事的存在。遗忘,它的另一个名字叫铭记。《白月光》不正唱出了这种悉韵么——
你是我
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
又忍不住回想
像流亡
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
无法释放
白月光
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
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
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
却在生长
难以遗忘,希望哭过以后可以轻松许多……
看完这本书,令我很感动。少年摩摩是一个偷窃、召妓的男孩,但他在认识伊博罕先生后,竟完全的改变了!!他在伊博罕先生的照顾下,感觉到了温暖,还与伊博罕先生进行了一趟改变一生的旅行。我觉得伊博罕先生真厉害,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还是坚持着要以快乐、开心的心情活下去,直到最后一秒钟......。就是这个地方,让我几乎快掉下眼泪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人的生命可以是坚强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努力,不应该被一点点挫折就被击败了,跌倒了,要赶快站起来,面向阳光,继续前进。人是有无限可能的!
1.他穿着白衬衫,外头在套上一件灰色的工作罩袍,硬梆梆的两撇小胡须下方是象牙色的牙齿,而他开心果形状的绿褐色双,要比他添染上智慧斑点的褐色皮肤来的明亮多了。
2.太阳隐没在群山之间,天空变成紫色。
3.让我一个人独自待在冰冷、黑暗、没有感情的公寓里。
4.这些会令人想起过去的家具,那并不是一段美好的过去,而是一段老旧的'回忆,就像一支会发出过时老人味的粗麻布扫把。
5.她让我想到隔壁邻居的母猫,一只漂亮的小母猫──喜欢跑到阳台,在阳光下伸懒腰,生活、呼吸、眨眨眼睛彷佛就只为了引起别人的赞叹。
6.我看到我的父亲孤单地坐在沙发椅上,就着落地立灯的圆形光线读书,落地灯的灯光就像是他书页上另一抹熏黄的意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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