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一只狐狸失足掉到了井里,不论他如何挣扎仍没法爬上去,只好呆在那里。公山羊觉得口渴极了,来到这井边,看见狐狸在井下,便问他井水好不好喝?狐狸觉得机会来了,心中暗喜,马上镇静下来,极力赞美井水好喝,说这水是天下第一泉,清甜爽口,并劝山羊赶快下来,与他痛饮。一心只想喝水信以为真的山羊,便不假思索地跳了下去,当他咕咚咕咚痛饮完后,就不得不与狐狸一起共商上井的.办法。狐狸早有准备,他狡猾地说:“我倒有一个方法。你用前脚扒在井墙上,再把角竖直了,我从你后背跳上井去,再拉你上来,我们就都得救了。”公山羊同意了他的提议,狐狸踩着他的后脚,跳到他背上,然后再从角上用力一跳,跳出了井口。狐狸上去以后,准备独自逃离。公山羊指责狐狸不信守诺言。狐狸回过头对公山羊说:“喂,朋友,你的头脑如果像你的胡须那样完美,你就不至于在没看清出口之前就盲目地跳下去。”
这故事说明,聪明的人应当事先考虑清楚事情的结果,然后才去做。
今天中午没睡着,脑子里模模糊糊地全是昨天晚上看的《百年孤独》结尾的场景。奥雷里亚诺坐在案台前,有昏黄的灯光,他急迫地想破译羊皮卷,最后所有的一切被飓风刮走,这百年孤独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了,好像一个王朝的消失,看着一场盛宴最后的狼藉。
好难以想象最后时刻,奥雷里亚诺跟应该是他姨妈辈分的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在那个阴湿的百年房屋中拥抱着,互相安慰彼此对于孤独的恐惧。
起床的时候觉得脑子昏昏沉沉的,好像也是被飓风刮过,思维混沌,而感到有那么一种难以描述地孤独。
回过头来看书评,很多人说这本书很难啃,说读不懂,我却是越看越喜欢,我觉得至少今年内我再也不会找到比这本更让我觉得喜欢的小说了(也许好几年都如此),甚至想看原文著作。
布恩迪亚家族史简直就是一部微缩人类发展史。从最早的布恩迪亚家族一代带领同龄的青年们来到加勒比海临近的土地,建立起马孔多小村。那个时候的人们是自由平和而热情的。那个时候的马孔多没有政府控制,可以说是原始社会。我反过头来思考政府的控制手段是如何形成的,人们的哲学思维,随着小村的发展有了什么变化(跟破解羊皮卷的奥义如出一辙),对无政府主义感到些许困惑,但很快就有了一个初步的豁然开朗。其实那个时候布恩迪亚一代家长就像村长(原始社会的族长那般),是一个人治社会。只不过村长是个很有思想远见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跟自己的思维作斗争,跟吉普赛人先知谈话,甚至老年时被当成疯子。我非常崇拜他,尤其是他那么早就开始想证明无神论,面对神甫想说服他成为基督徒时,他只是一个劲反问,你想让我相信上帝存在,你能拿出一张上帝的照片吗?(他当时疯狂迷恋照相术)我觉得这人可爱透了。那个时候的人还没有被权力冲昏头脑,因为他们的故乡是他们亲手打造的,怀有深厚的感情而不至于用个人权力去毁灭它。
还值得去了解的一方面是里面的女性形象。除了被奥雷里亚诺上校说是娶进门后让家族衰败的费尔南达,其他的每一位女性都有其自由、独立的一面,尤其是贯穿整一个家族史的一代祖母乌尔苏拉,还有那个与家族密切相关却未入门的庇拉尔。特尔内拉。虽然里面费尔南达是最让人感到突兀的角色,在我看来,确实是她,最初的导火索毁了这个自由狂放而注定不凡的家族,但是她也是最可怜的女人,一辈子也没做出一个自然人该有的生活姿态,更遑论作为一个女人的姿态。当然,这不能怪她,恐怕这是他们那个时代共有的特征,被宗教文化深深套牢,深深束缚,更可怕的是他们并不知道那是束缚,还爱上了束缚(这是从《娱乐至死》里谈到“人们最终会爱上压迫”得来的启发,想一想,其实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嘛,要不然还要什么政府控制手段)。
越到后面也越让我感到震惊和无奈。比如说,那一场在火车站疯狂的大屠***,以及之后我们看到书里写的,政府不承认,政府将这一天从马孔多的历史中抹去,而后来的人谈论起来还真的会说“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只有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守着相信,还有看着那本书的你。那个时候你就能将这个家族的孤独深深植入你自己的身体里,就好像那些秘密只有读着书的你和书中还没破解羊皮卷的主人翁知道了。大屠***之后下了三年零四个月的雨,更是让人深深感觉到,这是对一段历史即将死亡的征兆,这也是对人类藐视生命的一种控诉。
当最后那场飓风吹来,这段历史就真的随风飘去了。再也没有人会知道真相。就像今天的我们,再也无法了解历史上有过什么样的辉煌,有过什么样的伟人没有被记载,被孤独侵蚀,死在时间的长河里。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与他人无关。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給自己看……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第一版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钱钟书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钱钟书善用比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或者反行之,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又如五人赴三闾途中描写“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老成”用在雨上,可谓唯钱先生一人,用的好!雨丝密说水面上在“长毛”,更是形象新奇,但却又恰到好处!
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偶尔我重拾起《围城》就是为了“把玩”这些妙喻的。
第一章中“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离得远了害相思病,竟然能够这样运用,真是妙极,使人不不得不佩服称奇。
鸿渐学无所成,为了回乡有个交代,只好买张假x凭,“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一张文凭,联想到《圣经》里的亚当夏娃,可真谓思虑深远啊!
鸿渐对鲍小姐的好象不经意地说的一句“咱们今天都是一个人睡”产生了念头,直回到船舱,“打消已起的念头仿佛跟女人***要打胎一样的难受”,男人要打消那种念头确实困难,要跟女人打胎一样,那可当真难受!
在县省立中学作失稿演讲时,鸿渐说只有x片和梅毒在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使记录的女生“涨红脸停笔不写,仿佛听了鸿渐的最后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失去贞操”。耳朵失去贞操是因为耳朵里进了污秽之言,这种移形换位的运用钱先生是多么炉火纯青啊!
有意招鸿渐为婿的张先生,喜欢中国语里夹无谓的英文字,钱先生称其“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这一比,比的既准确又生动,一个虚荣的假洋鬼子的嘴脸经这一比,原形毕露!
方鸿渐把信还给了唐小姐,“他个人的天地忽然从世人公共生活的天地里分出来,宛如与活人幽明隔绝的孤鬼瞧着阳世的乐事,自己插不进,瞧着阳世的太阳,自己晒不到”。失恋的世界是幽暗孤寂的,是抽象的感觉,可在这里,它成了具体的事物,让人看得见摸得着。
来看这一出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和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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