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只小仓鼠,它挺会动,而且很漂亮。毛色是半黄半白的,眼睛还是鲜红的呢。我给它取名叫“仓仓”。
自从搬进新家——黄色塑料桶,它总是东走走西瞧瞧,像人搬进新家一样打量着那个黄色塑料桶。我在里面放了一个竹夹子、乒乓球和纸。
过了一分钟左右,它开始不住地挠痒痒。它挠起痒来几乎是全身颤动,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还是看不清。
忽然,从仓仓背后伸出两只足,在背上乱抓一通,又迅速地缩了回去。我还没反应过来:咦?背后伸出两只足?奇怪!
好不容易不挠痒了,它又探起险来了,因纸张不平,还有两层,所以它正好可以爬到东爬到西,经常能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给仓仓吃了些菜叶。它先抱住菜叶,然后用牙一点一点地啃,别说,速度还真不慢!一会儿就把菜叶消灭得无影无踪了。
我吃完小蛋糕,把蛋糕纸小心翼翼地放进去。它毫不犹豫地跑过来,放心大胆地咬起来,知道我不会害它。没想到,它咬成了纸,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它明白了蛋糕渣在里面。
它吃的姿态一般情况下,都是蹲着的,有时爬累了,就不想动,干脆坐着得了。
我做了一个“仓仓锻炼房”。它很喜欢爬,好象上面吸引着它。它先用前爪大胆地抓住一根,然后后爪谨慎地跟上来。有时,一不留心,后爪跟不上,整条粉红色的腿全露了出来,像人在打拳击似的,可好玩了!尽管摔了好多次,它还是要爬;尽管爬不上,它还是要尝试,我佩服仓仓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慢慢地,我跟仓仓熟悉了。我只要一叫“仓仓”,它就马上凑到我跟前,好象在说:“小主人,我饿了!给我吃什么呀?”
我养有两只小仓鼠,它们的外形非常呆萌,其中一只颜色是黑白相间,小名叫肥肥,一只颜色是土黄色,小名叫悦悦,肥肥的品种是紫仓,悦悦的品种是布丁,它们和睦相处,从不打架。
它们有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小小的耳朵,还有一双灵活小手及可爱的小脚丫,经常会在跑轮上不停的运动,可爱又“萌萌哒”。
它们每天都过得很精彩,时而在玩耍,时而在发呆,吃完食物后经常会趴在笼子的边上,透过缝隙看着外边,好像在对我说:“主人我们好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带我们出去散步吧。”
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头总是往下,因为它们的小手无法拿起装食物的食盘,我喂它们的食物包括五谷杂粮,饼干、面包等,肥肥和悦悦的食量还蛮大,都长得肥肥胖胖的,越看越可爱,而且发现它们吃饱后大约10-15分钟就到轮子上跑一跑,再下来玩一会,然后就趴着休息了,不吵不闹。
多么可爱的小仓鼠,它们喜欢运动,非常活泼,还很可爱哟,都快把我萌化了,你想饲养一只小仓鼠吗?
优爸点评: 优爸也很喜欢仓鼠这种生物,看了小作者的文章,变得更喜欢了!小作者的观察十分细致,能抓住仓鼠的特点,无论是外貌的描写还是动作的描写都游刃有余。小作者从外观和生活习性一一展现仓鼠的可爱样子,特别是写仓鼠的动作,特别精彩、到位,“吃完食物后经常会趴在笼子的边上,透过缝隙看着外边”一句,将仓鼠呆萌的样子表现出来,加上小作者的配音,让这仓鼠显得更惹人喜爱了,当然,优爸建议此处可以移到吃食一段的后面,这样更为顺畅。对于吃食的描写,小作者突出仓鼠吃完之后跑几圈的奇特生活习惯,再写它们躺下休息,由动转静,让读者有回味、消化的空间,不错!
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过悲伤的经历,有过痛苦的抉择,有过对未知的恐惧,有过被别人抛弃的时刻,有过被别人嘲笑的瞬间,有过被别人的一面之词的误解,有过无助,有过叛逆,有过爱,有过恨,有过失望,有过绝望,当然也有希望,最后因为你的善良,你的坚强,你的勇敢,你的爱,在经历了困难,痛苦之后,在拼命挣扎之后,终于取得了自己的幸福。
当我读了《简爱》后,我从简爱的身上看到了那么多的困难与痛苦,那么多不同寻常的经历,那么不一般的爱情,那么难以抉择的事情,但是她却坚持的走了下来,把善良,坚强,勇敢,爱,尊严,从苦难中保留下来,让这些美好的品格脱颖而出,成为了让她最终走向幸福的砝码。
简爱从小就失去了双亲,在舅父,舅母家寄居篱下,善良的里德舅父去世后,舅母和她的堂兄一再对她施压,让她生活地艰难痛苦,尽管如此,她却并没有变得柔弱,并没有随便地将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并没有对心中的理想丧失信心,她热爱阅读,热爱美丽的风景,但是她的堂兄却因此将她一顿毒打,她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和堂兄对抗到底,但是最终因为寡不敌众被关进了里德舅父去世时的红房子里,因为极度的恐惧,她吓得大病一场,她和舅母的战争也越演越烈,最终她的舅母把她交给了洛伍德孤儿院。那里环境极其恶劣,院长是个卑鄙无耻的伪君子,从来不知道为那些可怜的孤儿奉献一点爱心,反而还从政府给的恩惠中收取回扣,让孩子们的精神与肉体受到双重考验。入学的第一天他就听信了简爱舅母的一面之词把简爱划分成一个叛逆,忘恩负义的小人,并且对她处处刁难,还让同学,老师嘲笑,完全没有尽到一个教师,乃至校长的责任,这种人只会成为社会的败类,人们心目中的恶魔。孤儿院的环境太差,导致许多孩子因为生病死去,简爱的好朋友海伦也在斑疹伤寒中去世了,但是因为这一次大型的疾病传染,也让孤儿院的环境有了一些改善,简爱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了六年,并且当了两年的教师,但是由于善良的谭波尔儿小姐的辞职,让她对这个充满污垢的地方也不再有了任何希望,所以她在广告上求职当一名家庭教师,最终被桑菲尔德庄园的管家雇佣。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十岁的阿黛拉·瓦朗,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经常不在家,而他们两人的懈垢也是在一次简爱偶然的散步中,遇到了从国外回来的罗切斯特先生,然后两个人在共同的经历中不断地增进了彼此的感情。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面目丑陋,但是却拥有一双迷人的双眼的男士,他性格忧郁,喜怒无常,但是因为拥有很多财富,所以一向女人缘很好。但是简爱却只在意这样一个存在在面前的人对待她的感情,他们在一次一次误会和试探中更为坚定了对彼此的感情,最终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并得到了许可,但是在结婚的当天有人指责说罗切斯特先生其实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只不过他的妻子精神失常,被关在了阁楼上,简爱明白了楼顶上经常发出的尖叫声和奇异的声音,明白了罗切斯特先生房间着火的真相,明白了有人拿着她的婚纱试穿的那个女人原来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他们的婚礼被认为不符合法律而被终止,简爱也因此离开了罗切斯特,去需找新的生活。
她在饥寒交迫中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在当地做一个小学教师,后来她知道她的叔父给她留下一大笔财产,并且知道了圣约翰施自己的表哥,她决定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他,但是他还希望简爱能和他一起去印度,以夫妻的身份去那里支教,简爱拒绝了以夫妻身份出现的条件,表示愿意以兄妹的关系,但是圣约翰并不同意,最终只能放走简爱,简爱在经历这么多后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了,因为他的妻子一场大火烧了整个庄园,自己也跳楼身亡,简爱决定和罗切斯特一起渡过难关,和他永远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简爱这本书,不仅仅单纯是一部讲述爱情的小说,更为主要的是一部励志的小说,是一个女性在困难面前如何和困难做斗争,如何取得自己的尊严,如何能够站着完成自己的理想。她充满激情与幻想,具有反抗的精神,对生命坚持不懈,对爱情矢志不渝,最终在她的坚持下,在她的善良指引下,她得到了财富,得到了爱情。
尽管我们相貌平平,但是却没有办法把这个作为自暴自弃的理由,再平凡的人也有向往着纯真,向往着善良,向往着爱情的时刻,不论是怎么饱受着生活带来的压抑,怎么饱受着生活地困苦,但是作为一个人我们永远都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尊严与底线,不能够放弃希望的火种。
简爱是迄今为止唯一可以让我变得坚强的书,唯一让我觉得很有力量,对未来很有希望的书。我看得书不多,其实也不是很喜欢文字,但是我却将简爱读了两三遍,有的时候我会想起简爱在面对强势的时候不是懦弱的退后,而是勇敢的冲上前和敌人对峙,她只要坚信自己没有错就敢据理力争,但是很多时候我却表现的十分懦弱无能,在明明自己可以做到的情况下,却选择放弃,最终只留下后悔和无奈,没有勇气拍案而起,却只是为了洁身自保,我想有的时候文人的懦弱也就体现与此。每当我想起简爱被侮辱时不时被眼泪蒙住双眼,而是用愤怒显示在双眼时,我觉得那是一个富有反抗精神的女性,不会让自己不明不白的就被冤枉,被侮辱,宁可直视对方,让对方无地自容,也不肯退步半分,这种勇敢我羡慕。每当我想到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却敢于追求美好的事物,并且充满激情与幻想,对未来充满希望,用善良,纯真的心灵做出爱的抉择,对爱情从来不会退让,敢于追求,敢于反抗,反抗表哥的要求,不要自己的命运被左右,我很是羡慕,很是鼓舞,我总是被自卑的心里左右着,叹怜自己的平凡,对于想要的不敢追求,对于不想要的又不敢反抗,最终也是只充满忧郁的心灵。其实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重要的是自己够不够勇敢与坚强,对于未知的事物够不够执着,对于自己的心敢不敢认真听它说话。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上帝造人的时候把优点都散在了每个人的身上,只不过有的人的优点是显现出来的,有的人的优点是被人们当成习惯赞扬的,有的人的优点是没有被挖掘的,有的人的优点是外人不轻易看出来的。但是不是说轻易看不出来的就是不好的,往往看出了别人没有看出的优点才是一种财富,才会视对方为珍宝,才会更为珍惜。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看似不够优秀而抑郁寡欢,我们的优点只有我们耐心等待,勇敢追求,善于找到那么唯一去发现,我们只需勇敢面对,等待春天的来临。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有人说,仓鼠十分可爱,但也有人说它很凶,我很想要一只。终于有一次我在花鸟市场买了一只白色的公仓鼠,因为它是胖乎乎的,所以我叫它“胖胖”。
我把胖胖买回家,为它准备了一个惊喜:一个“房子”,里面有一个滚轮,还铺了干草。它一见到就欢天喜地,马上跳进“小屋”,又纵身一跃马上跳到我手上,似乎在说:“嘿!好伙伴,谢谢你。”说完便又跳回屋,一直这样反复了五遍,它精疲力尽,跳累了,就钻进自己的小房间,很享受地睡着了。
吃饭时,它又是从容不迫,但对于它的食物,我觉得有些恶心,它吃干蚯蚓!对吧,的确有些恶心,又有些奢侈,因为它还吃五谷杂粮。它吃饭时也很有意思,譬如,先吃一口杂粮,再喝一口水,最后跟大爷一样细心地吃一口干蚯蚓,每次看它吃,都觉得很可爱。
一次,我看见胖胖正很愉快地“锻炼”,嘴里还含着一个干蚯蚓。它很快看到到了我,便像有灵性一样,滚轮蹬得越来越快,快到了极限,好像就是为了炫耀给我看似的,我笑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还发现,如果天气变冷,我给胖胖一张纸,它一马上撕碎,做成“被子”为自己保暖。
现在,胖胖可惜死了。可是它那欢乐、淘气的样子一直深深刻在我心里,那段美好的日子我永远忘不了!胖胖,也许你在天上看着我,也许你听不到我说话,但我真心告诉你:“我喜欢你,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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