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亚找遍了地下教室和所有走廊。最后,她想到了魁地奇球场。她跑出城堡大门。虚惊一场,瑞塔镇起着自己的扫帚 瑞轮达3183 在球场上飞翔呢!
“瑞塔,你下来!”艾米莉亚叫道。瑞塔降了下来。
“怎么了?”“瑞塔,在霍格沃茨,除了球队训练外,其他人只能在吃过早饭后才能来到场地……当然,这是为了确保安全……你应该知道伏地魔已经获得了从生了吧!”“我知道,但是在布斯巴顿,我们什么时候都可以出来呀!为什么霍格沃茨不可以?”“什么?……你以后就不要这么早出来了!”“好吧!”瑞塔走了。
艾米莉亚的心里又蒙上了一层阴影。难道?马科吉姆校长是……食死徒?不会的!不过,100年前的一所学校的校长也是食死徒,后来,学校瓦解了……布斯巴顿是不是一所专门培育食死徒的学校?……如果不是,布斯巴顿的学生为什么什么时间都可以到处乱逛?他们不用怕食死徒?……这一切,也只有等到见到马科吉姆校长才能知道了。艾米莉亚想起了上次看到德拉科之后的淡淡的晕眩。
“艾米莉亚,快来,吃早饭了!”……
“王奕,我的好船长,你能不能开快一点儿?”我身边的小伙伴望着天枰座的方向,焦急地催促我。小伙伴与我同岁,搭乘这艘飞船一道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星座。我望着飞船外面的浩瀚天宇,有点发愁了。已经飞行好多天了,但是根本感觉不到飞船在移动。宇宙真是太大了!
“速度已经达到极限了。”我又看一眼面前的仪表,有点泄气了。
这时,飞船前方有一个绿荧荧的光团朝我们飞来。渐渐地,我们看清楚了,是一位光彩夺目的仙子。
“我认出来了,她是天枰姐姐!”小伙伴喊道。
“打开舱门,请天枰姐姐进来。”我下达命令。
天枰姐姐款款地走进飞船,微笑着问我们:“你们想去哪里呀?”
“去天枰座,考察新地球。”
“哦,我知道了,你们说的是行星581C。为什么要考察它呀?”
“我们人类的地球毛病越来越多,想找到第二家园!”小伙伴抢着回答。
“你们的地球怎么了?”天枰姐姐困惑地看着我们。
“天枰姐姐,你看哪!”我指着地球的方向,告诉她:“原来蔚蓝色的地球现在已经被桔黄色的有毒气体笼罩了,那些被称为‘地球之肺’的热带雨林伤痕累累,千疮百孔的臭氧层再也抵制不住紫外线入侵,还有越来越高的气温,不断上升的海平面,艾滋病、禽流感和非典经常流行,战争和恐怖袭击连年不断,人口极速膨胀、资源越来越少,动植物物种每小时就灭绝3个……我们总得找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啊!”
“是这样啊!”天枰姐姐摇摇头,说:“你们要去的新地球,我也没去过。可是我知道,它的半径是地球半径的1.5倍,质量是地球的5.1倍,表面温度估计在0摄氏度至40摄氏度之间,可能有液态水存在,这些和你们地球差不多。但是,这个新地球也有你们不能适应的地方。它一年只有13天,气温变化可能十分剧烈。它的引力是地球的`2.2倍,你们到了那里,体重会增加到现在的2.2倍,恐怕双脚承受不住呀!还有,新地球不会自转,朝阳面一直是白天,背阴面一直是黑夜,你们需要学会‘白日做梦’或者干脆取消睡眠。现在还不能断定它是否有大气层,如果没有,你们就需要再进化一下,学会不呼吸才行……”
我和小伙伴对视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天枰姐姐接着说:“最大的难题是,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达那里呀?”
“我们的飞船快着呢!”我从电脑上给天枰姐姐调出一组数据,自豪地告诉她: “这是地球上飞得最快的飞船。”
“这个速度还是不行,新地球与你们地球有20.5光年的距离呢!”天枰姐姐再次摇头,苦笑着说:“你们人类目前飞出地球最远的航天器也刚刚超过10个光小时的距离,跟20.5光年相比,相当于1.7万公里的路程才走了1公里。按照你们这艘飞船的速度,要运行61.5万年才能到达那颗行星!别说你们,就是你们的儿子、孙子,你们儿子、孙子的儿子、孙子……也完成不了这次飞行啊!”
我和小伙伴一下子变得目瞪口呆。
“你们还是回去吧!”天枰姐姐离开飞船前对我们说,“好好爱护你们的地球吧,那是你们永远的家园!”
天枰姐姐又变成一个绿莹莹的光团,越飞越远……
“天枰姐姐,你别走!”
我大声地呼唤着,把自己从梦中喊醒了。
那天,我告诉妈妈:“还是我们的地球好。”
……
不一会儿,校园上空就飞满了五颜六色的风筝,有猫头鹰的,有飞机的.,还有老虎的……差不多有一千多只呢!看,那边有一只老鹰风筝,飞得最高,看他那洋洋得意的样儿,仿佛在说:“瞧,我飞得多高!你们想和我斗?还嫩了点!”突然,半路***出个程咬金——那边一只燕子风筝飞得很高,与那只老鹰不相上下。看,那里还有一只老虎风筝,看他那藐视天下的样子,仿佛真的是一只“百兽之王”。
我也迫不及待地把我的风筝放了起来,但出师不利——和另外一只风筝撞在了一起,纷纷掉了下来。这下“坠机”了呀!没关系,正所谓“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这一次,我把风筝放得非常高,都快要超过第一名了。正当我向其他同学炫耀时,风筝开始下降了,幸好我及时的把绳子一提,这才化险为夷。整个下午我们都这样开心地玩着,奔着,累了歇会儿,然后又加入了比赛的行列。
有梦想我们才会有目标,有追求。我们的梦想不就像这翱翔的风筝吗?就让我们迎上风雨,让梦想成真!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无论是磨难或是幸福,当时间无情地冲刷它们后,就会蒙上一层灰影演变成记忆。有时候,记忆很奇妙,它会给失意的你带来莫名的感动,同样会给得意的你带来钻心的伤痛。有时候记忆是一种珍藏,有时候记忆是一种迷惑。
当你正为美好的记忆感到满足时,请不要忘记,它随时会令你沉浸其中而感到迷惘。记忆其实是对过去的留恋,不管是否值得去想起。
她,一个出类拔萃的优等生,无数次以全校第一的好名次迎来同校同学羡慕的目光,曾是老师们的骄傲,学校崇高的希望。高中三年以来,她从未失败过,也从来没有人曾经战胜过她。她身上散发出夺目的光芒,似乎全校第一名的宝座就仅仅属于她一个人,没有人质疑过,大家都认为她的第一是必然的,她自己也为此感到自豪。
高考如期而至,她满怀信心地走进考场,她坚信自己仍会是那个胜利者。在她眼中,考题都似乎微不足道,完全没有难倒她的意义。
数日之后,学校公布了全级的高考成绩。走近成绩榜,她有点紧张,但是她从不会质疑自己的实力,也从来没有人质疑过。在那个拥挤的不远处,她听到了惊讶的议论声——
“有没有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呀?”
“你不知道吗?她是全级第一的呀!”
“不对啊,是第二啦。”
“怎么可能?哇!真的!还是一分之差呢,太不可思议了……”
她猛然一惊,仿佛遇到了霹雳,全身震悚起来。她冲入人群紧围住的成绩榜前,眼前呈现了那从未有过的事实——她从第一名的宝座跌倒落地!她不相信,揉揉眼睛试图看得更清楚准确,可惜结果仍然没变。有同学认出了她,在她看来,似乎一脸对她的嘲笑,她推开人群,抽咽着跑开了,成绩榜前,还留下纷纷的议论声没有停止。
她感到无地自容,除了在房间伤心地哭泣。在她的记忆里,她是多么好胜啊!她从来没有尝试过失败的滋味,在她的`人生字典里,亦从未出现过这个名词。在她的记忆里,她没有意识到在抉择的分岔口里,她随时会被人群无情地推向与胜利相反的那一条道路。在她的记忆里,她从来没有为失败预留一个位置。至今,同样是记忆令她迷失了方向。她不得不尝试去接受现实,而不是沉迷过去。
记忆是不可靠的,过去永远也只是过去。我们很多时候被光辉的记忆所迷惑,而忘记在现实中清醒过来。过去不是现实的代词,因为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只有不断地更新自我,才能学会更多,领悟更多。
记忆是一种迷惑,请不要相信过去。回到现实中吧,那样也许你会得到更有保障的胜利。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在取经途中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机灵、勇敢、善良、敢作敢为,也是虚化出的人物形象。他一时任性大闹天宫,却又不愿意牵连任何一个人,后来被玉皇大帝封为弼马温,但是他还是不高兴,大闹蟠桃园,又一次跟玉帝协商,封了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号,但是当他得知这是一个安抚他的权宜之计后,他再次跟天庭闹翻。后来当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制服后,观音点化孙悟空下凡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如果成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便可让孙悟空成仙。在取经路上孙悟空靠他的七十二变一次又一次打败妖魔鬼怪,化险为夷,最后唐僧四师徒取得真经。
诚然,孙悟空有着他的本领,有着“火眼金睛”,有他的金箍棒。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人都有着孙悟空的本领“火眼金睛”。并不是说他们真的能分辨妖与人,而是说他们对善与恶能用客观的眼睛去看,有着强大的分辨能力。孙悟空精神已经深入所有青少年读者的心里,也包括我!每当我对想做的事情有惧怕心理时,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形立刻浮现在脑海,让我有了挑战的勇气,每当我做事情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我心中升起,让我有了坚持的决心。每当我爬山爬到半山腰想要放弃时,看到周围人一个又一个超过我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激励我,于是我便脚下生风立刻向山顶跑去。每当我对滑雪有着惧怕心理时,想起孙悟空一人对抗十万天兵天将都不曾有半点惧怕,区区滑雪又算得了什么,就是这样的心理让我两天就掌握了滑雪的技能。
读一本好书,可以无时不刻激励着我们前行。书带领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正如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在神奇的书里说过:“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空,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的步履。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北门拐角处有一间小小的书吧,推门而入便会立即被暖暖的书香味所包围。不管是软软的沙发还是发旧的木质地板都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在慢慢的时光长河中唯有这个温暖的一隅是静止的。陷在沙发里,周围环绕着层层叠叠的书籍,随手摘取一本,便能静心的读下去。在这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慢的,慢到似乎可以天荒地老。”
————《人与书俱老》
听了丰湘羽的《人与书俱老》,突生一种想开一家书店的想法。名字呢,就叫做“午后时光”。
在悠闲的午后,手捧一本书,伴着慢慢倾斜的阳光,一起沉沦。梦想着熟人踏着熟悉的脚步,推开门,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抬头、点头,便是打过了招呼,然后继续自己的世界。
木质的书架,书架中间的沙发,沙发旁边的小椅,小椅靠在窗户旁,窗户上随风飘荡的“晴天娃娃”……各种各样的看书人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小孩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两个女孩背靠背,男生斜靠在书架旁,老奶奶带着老花镜坐在小椅上……很温馨呢!有这么多的人陪着你,陪着你看书……
书屋是一个大世界,大世界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世界。书屋里很安静,只有可爱的“阿狸钟”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偶尔有小孩子争论书里的故事,却不显得突兀,反而另生一种童趣。
书屋的开放时间就随我意喽。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想开。开心的时候,送上一壶清香的茶水,给入迷的人们解解渴;心情不好的时候,关起大门,自己一个人躲在书屋里,舔舔伤口,继续遨游于自己的小世界,不管其他。
书屋里的书,都是主人喜欢的;书屋不大,却处处可见主人精心的布置;书屋的书不外借,若想购买,请自己到网上订购;若书屋的主人心情好,或许会帮你买一次;书屋的主人很爱护书,所以,也请你爱护每一本书;书屋的主人很懒惰,所以,“入屋请脱鞋,看书请保持卫生”……
家里,有一个小小的书屋。
这个书屋房间很小,摆下一张床,一个书柜,一张桌子和一张茶几,剩下的.空间就没有多少了更是所剩无几了。因此,这个房间很是狭窄。
把这个小房间的另一扇门打开,就是阳台了。天气好的时候,每当午后,灿烂的阳光便会从那扇透亮的窗户间悄悄地的探进来几缕金丝般的阳光。这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热热的,舒服极了。
那个木头做的书架上,已经很久没用了。上面的书也不常看,所以,书架上,包括那些不常看的书,都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
这些已经差不多废弃的书把整个书架都占满了,因此,我的书就只好摆在书架对面的茶几上了。
我是很喜欢看书的。无聊时,我便会从茶几上随手拿起一本书,或靠在床上,或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的读起来。
我最爱看动物小说了。我特别地的喜欢小动物。自从上次在书店里,随手挑选了一本沈石溪老师的动物小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直到现在,我们家已经有了30多本他的小说了。茶几上,他的作品已经堆得跟一座小山似的了。
我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笔下的动物,仿佛都有灵性一般,并且每一本书都充满了哲理与内涵。每当读他的小说时,就仿佛书中的动物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一般,让人久久沉醉于其中,好长时间都还在自己的想象中畅游。所以,他的小说,我是百读不厌。
每当午后,我便会拿一杯牛奶,从茶几上挑出一本书背靠在床板上。暖洋洋的阳光轻轻柔柔地洒在身上,喝口牛奶,仔细地的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字。这真是一种享受啊。每当这时,自己的灵魂仿佛都在书香的沐浴下,得到了升华。遨游在书海中,仿佛自己就是一叶小船,慢慢地感受着书海的一片汪洋。
有一次,我刚看到好看的部分。去上厕所时,也把书捧着。我边走边看,不知不觉中竟然走错走到了厨房。
每当我沉浸在书带给我的快乐时,便会梦幻般地想象自己能够拥有一座用书堆起来的房子。房子前,一片五彩斑斓的花,花香弥漫。一些青绿的树藤缠绕在房子上,开了几朵牵牛花。打开一扇用一本好大的书做成的门。进去后,浓烈的书香扑鼻而来。堆成小山似的书随处可见。,《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三国演义》《西游记》《一岁的小鹿》《上下五千年》等各种经典名著。一个书架搭成的床头前,挂着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各种书的编号,资料。一边的墙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要是真有这样的一座房子该多好啊。不过,我相信,虽然现实中没有这样一座神奇的房子,但是,我想,它就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每个人的梦中。
书是人们理想的航标,它会指引人们到达理想的终点。人只有有梦想,才能展翅高飞。那么我想,书籍就是助我们展翅高飞的那双翅膀吧。
飞吧,飞到理想的终点;飞吧,飞到梦想的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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