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他长得很俊俏。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整齐地耷在前额上。他有浓密的眉毛,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还带着一副紫色的眼镜,左边嘴角有一颗绿豆大小的痣。
他做事很拖拉,喜欢睡懒觉,每天早上打铃后,他用被子蒙着头不愿意起床。总是等我穿好衣服叠被子的时候,他才慢吞吞地坐起来,揉一揉朦胧的睡眼,一副很疲倦的样子,因为他起床太拖拉,所以经常踩着铃声去上早自习。
做作业要是遇上难题,思考两遍解不出来,他就懒得再去思考,就放下手中的作业玩去了。他总是把当天该完成的作业拖到下一天,让许多老师课间找他处理作业。
虽然在生活方面他有些拖拉,但在运动场上他真可谓是雷厉风行。每次体育课前,他总是早早地到操场等候,每次跑步他也总是冲在最前面。
人哪有不生病的,但我偏偏没见到过他体育课请假。任何体育活动,他都积极参加。
有时体育课上进行高强度运动,大多数人都受不了,我也没见过他偷懒。也许他坚毅的性格就是运动出来的吧。论体育成绩,他确实非常优秀。不久前体育50米测试,跑进八秒就已经是好成绩,他却用时六秒九八!
他这么爱运动,运动会赛场上当然少不了他的身影,长项众多的他甚至有时抱怨为什么运动会只能参加三个项目。有几次运动会,他都拿了三张奖状呢!
他对自己的事情显得有些拖拉,但假如别人请他帮忙,他会不加思索的答应。
有天早自习下课后他做了一会儿作业准备去吃饭。
“你能帮我扫地吗?”旁边还在做作业的同学问。
他抬头看了一眼钟,脱口而出道:“哪里?”
“教室。”
他没有多说话,径直向教室后面走去,拿起扫帚开始扫地。他时不时抬头看一眼钟,皱皱眉头,却一丝不苟地扫着地。最后终于把教室打扫得一尘不染后,他才匆匆跑去吃饭。但最后只剩下难以下咽的馒头了。
我曾问他:“为什么你自己的事都懒得去做,却热衷于帮助别人呢?”
他的回答让我很惭愧:“别人需要我帮忙的事都是急事儿,我那些事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还经常说帮助别人能获得巨大快乐。
他就是这样一个爱运动、乐于助人的人。他的名字叫彭峻杰。
时光飞逝,转眼就到了六年级的寒假,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半年的时间在学校里了。这个消息对于多数人来说,是不想听到的,因为舍不得校园、老师,更舍不得的还是校园里的朋友。
相处了六年,整整六年,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们怎样相识,怎样相知,怎样相交,记得我们一起走过的六年。
六年里,我们有时会吵吵架,可我觉得这样才有情趣;有时会两个人一声不吭,可我觉得这样才有神秘感,可更多的是我们时刻黏在一起,像强力胶水一样,怎么都分不开。
有一次,我看着中午美味的羊肉串直流口水,你就笑着把自己的那份让给了我;有一次,我们为一道题互有各自意见,我想跟你争吵时,你便不与我争吵,带着我向老师请教;有一次,我不小心碰掉了老师讲台上的红墨水,你却告诉老师是你做的,害的你被老师严厉批评了,还微微一笑对我说:“没事。”
那一次一次,我都牢记在心里。我后悔,后悔收下了你让给我的羊肉串;后悔那时有跟你争吵的念头;后悔在你替我认错时我却没有站出来……
今天,我鼓起勇气对你说:“朋友,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你却拍拍我的肩膀,说:“都说了是朋友了,应该的!”
“朋友啊,朋友,你可曾想起了我……”每当耳边响起这首歌,希望你们会想到我,你们的朋友。
我最熟悉的人——老妈。老妈今年三十多岁,有一头被剪短的头发,眉毛清秀,眼睛大大(戴着眼镜才大),很有学问的样子。但是,妈妈的以前身体苗条,现在略微有些胖,她老在我们面前嘀咕:“我变胖了!”“我要减肥!”老妈脾气暴躁。有一次,我去楼下空地玩,发现了一根骨头,心想:“哇!‘史前骨化石’啊!”就把骨头拿回了家,然后高高兴兴的回来了,我对她说:“老妈!看啊!‘史前骨化石’!”她就不分青红皂白,使劲地照我的后背打了N下,说:“你怎么捡回来个骨头,万一有传染病怎么办?快扔掉!”我当然不想扔了,捡了多好的一个东西啊,为什么要扔掉?所以我就和她僵着,只要我不扔,她就使劲打我。算了,扔了吧,这老妈,怎么这么死心眼,还用香来驱邪,不用专门的香,用蚊香干嘛?是驱蚊还是驱邪啊?真是迷信的人。反正,就仨字儿——疼、痛、惨!她虽然有时脾气不咋地,但有时也很温柔。有一次,我出去玩了回来,汗像豆子般的流下来,妈妈拿了一条凉毛巾,走到我面前说:“来,臭儿子,妈给你擦擦。”接着,她又叫我坐下来等等,给我烧什么鸡,我想:“肯定是一个超级小的鸡翅。”结果相反,不是超级小的鸡翅,而是一只整鸡,端过来并对我说:“这是我专门给你准备的奥尔良鸡,尝尝看,好不好吃?”有点咸,不过还挺好吃。老妈还很臭美。有一次,她买了件“薄涛”的新衣,一回家就对着镜子打扮了起来,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她自己嘟囔了一句话被我听到了:“我怎么穿都觉得好看!”她把我叫过来,问我漂不漂亮?我一看,心想,这哪是我了老妈啊,分明是个“臭美的家伙”,便逗她说:“你真爱臭美。”妈妈又说:“漂亮女人就得这样啊!”我的天哪!她是个称职的设计师。她对工作总是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到12点多钟。她们设计的建筑分布在全国好多个省、市。她获得了不少荣誉证书,数数数的好的就已经知道她的证书能铺满一个沙发,有全国的、省级的,市级的,一等奖,二等奖,还有??(我的妈呀,太多了!)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老妈,一个既暴躁又温柔,既爱臭美又称职的老妈。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正如歌中所唱到的,我也一直渴望有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的好兄弟、好知己。但是现在,我可以高谈阔论道:“好兄弟?蓝炫坤不就是?”
大前天晚上,看着自己的“超级演说家”演讲,心中百感交集,有兴奋、喜悦,也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那种涌满眼眶而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动。
仍记得在报名参加之前,我永无止境的犹豫着,这是信心突然布满我的心,转折点就是他对我说的那段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他说:“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还指望说服别人?可能有大把大把将你拖向成功的东西在后头呢!”是啊,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不去尝试,怎么知道往后的乐趣呢?实在是佩服他,太有道理了!难不成小眼睛还真的能够看到更大的世界?
有时候我会觉得,它更像一位另类的令人敬重的老师。蓝炫坤的偶像——NBA马刺队球员托尼·帕克说过:“对你如绅士般的人,才配得起你称它为绅士。”这位“蓝绅士”也时常模仿他的偶像,大声地说:“嘿!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定时我又遇到了什么困难去请教他,他总会让我自己先独立思考,全然是一副老师的模样。
说起偶像,“蓝绅士”的偶像多如江之鲫、海之鲈,多得写个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他的见多识广应归功于他爱读书的这个爱好,他的偶像之一正有《三体》中的罗辑,或许是因为罗辑和他一样:爱闯荡、爱拼搏吧!
堪称“身怀绝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他,在篮球方面也能大展身手!尽管不是高个子,但是打起球来却没有半分逊色,好比一颗闪亮的流星划过天际。智勇双全,能攻识守,不写联系换来的三分球技巧更让我心慕手追、望尘莫及。我们几个更是自称为“蓝粉”,他也因为百步穿杨般的三分球被我们称为“蓝来疯”!
我坚信,哪怕有那么一天,你我不再相见,我也会记得你!堪称“中国好兄弟”的蓝炫坤!
愿我与你友谊长存。
“伏尔泰曾说:‘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我和他的友谊,正是如此吧——后记”
书似人,人似书,书意难懂,生活亦难懂。人海中错综复杂犹如书海中的重峦叠嶂。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我们总要解读形形色色的人,而他却使我久读不厌——一代枭雄曹操。
一声嘹亮的啼哭却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一代枭雄就这样出世了,谁又曾想到一个不被关注的婴孩将来竟能掌控百万雄师。
也许童年的生活环境受到宦官们勾心斗角的熏染,曹操从小就养成了多疑的习惯。在名著《三国演义》中,曹操是一名大反派,所以他的多疑自然而然地成了被取笑的把柄。可是读了《三国志》后我们却不得不要承认,他的多疑恰恰是那超强洞察力的表现,在与袁绍的战役中,他凭借着预判,避过了十万大军从背后的偷袭,完成了以少胜多的壮举,缔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迹。
另一方面,他的识人之术也是其他君王所羡慕的,麾下虎将齐聚,谋士如云,这一切都来自这种发掘人才的本领,待人才找到后,不惜一切代价纳为己有,此等作为并非英雄却是枭雄,而混战的年代缺的并不是英雄,而是这种能进能退,礼则宾至如归,横则蛮不讲理的枭雄。旗下有如荀彧、郭嘉等客客气气拜的谋士,许诸、徐晃等慕名而来的猛将,也有司马懿、徐庶这样不择手段招纳的贤士。可见曹操夺取天下的壮志早已准备就绪。这种种传奇也是驱使我百读不厌的原因之一。
沙场驰骋,诗场洒脱。曹操就是这样一位有才的风流诗人。既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壮志,又有“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闲心雅致。在他的诗词中,没有对他人的讽刺,没有悲愤的感叹乱世不幸,有的是乐天派的乐观,有的是自己的努力,有的是那壮志的抒发。这令我深读千遍仍不厌倦的第二条原因则是他生逢乱世却没有像其他文人***客一般对着白纸倒苦水,他毅然决然地披上盔甲为自己而战,为前途而战,直到愿望达成,挟天子而令诸侯,傲视群雄。
读你,我读出了“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读你,我读出了勇者近思,智者远虑;读你,我读出了“诗场洒脱战场勇”。
孟德——多才风流潇洒的千古枭雄,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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