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的纵横阡陌踽踽独行,或经落花翩跹衰草盘桓,或经流水人家袅娜聘婷,始终离不开黝黑厚重朴实无华的土地,心头萦绕田塍原野倏然而至的忧伤的信天游,和从亘古到斯今永不磨灭的故土情结。
的确,脚下的土地便是我们深深扎根的地方,年月里朝生暮死五味陈杂的悲喜盘根错节地生长,端然地透过树荫照下来的斑驳光点,便是风,是土,是人情。
是对故乡安定生活的不顾一切的眷恋。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土地赋予我们的,更有对熟悉的旧时风物的怀恋——在抚摸焜黄华叶的季节,抚摸朱漆脱落的旧日宅门,几时灰蓝苍郁高远无比的天空,清癯的街道和飘着冰糖葫芦甜甜香气的胡同……
当然还有天真赤诚的故交,须发皆白的老者,围炉夜话到天明的氛围,因为这土地的平和厚重,愈发给人以脚踏实地宁静致远的感慨。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土地也是用来标识岁月的某个微不足道的点。曾有先辈在这里挥洒汗水辛勤耕耘,曾有先辈在这里挑灯夜读怀揣救国治民的理想,也许会有人被放逐,众叛亲离却怀揣沉甸甸的赤子之心,和今人一样的对故乡土地的深深眷念。
或者说对故乡对土地的眷念本就相通,是生而为人发自肺腑的本能。刘亮程像个皓首苍髯闲云野鹤的哲人一样爱着他脚下草长莺飞的土地,甚至脚下的泥土都是绿色的样子,固守着今生今世的证据。
风吹平一道田埂需要百年,而城市化的生活带给土地的却是撕心裂肺的伤逝,一个时代戛然而止,钢铁森林拔地而起,令人心驰神往的村庄、土地、精致的乡愁已悄然渐行渐远,脚下的土地一寸寸分崩离析。
我期待一场覆盖天地的大雪,苍茫、萧索、肃***,然后一切重新开始,脚下坚实的土地带着从古至今非凡的意义绽放在冰消雪融之后。
人在异乡,心在故土。
故乡的美景,会永远扎根在心里,无论怎样,都无法忘记。而那些所谓的“著名景点”,只不过是让人们一瞬间饱饱眼福,很难在心里留下些什么。
故乡的美,首先映入眼前的是巍峨的大山。大山像父亲一样屹立不倒,他将故乡三面守护,为之遮风挡雨。从北而来的滔滔江水,像一把利刃,将小城一分为二,看似无情却润物有声,像母亲的乳汁哺育滋养着小城的子民。
小城的春景是最柔和的,远远望去,山尖上的雪还未完全消融,仿佛年迈的老人顶着只剩下一点稀疏的白发。城中大街小巷都还有一丝淡淡的年味,现在的城,已少有喧哗声了,因为大多青壮年男子早已买好了奔赴北上广深的车票,他们挤在闹哄哄的车站里,脸上挂着凝固的笑容,眼中满是不舍,他们是不舍家人,还是未在家乡感受到春的来临?去北上广深的路上,他们看见了漫山遍野的桃、梨、杏、油菜、山茶,竞相开放,他们呆呆望向窗外,好似只有这美景才能带给他们一些慰藉和动力。
刚入夏天,天闷热得很,太阳几乎垂直的照着大地。地上的猫和狗都争相躲在阴凉处,享受这一丁点凉爽。刚刚放学的孩子就像泻闸的洪水一样,瞬间涌入冰糕店的各个角落。妇女们则大多集中在装有空调的麻将馆里,七嘴八舌的唠着家常。老人们似乎不怕太阳,一把扇子,一条小板凳,就可以在树荫下坐一下午。夜晚是最热闹的,小商小贩都敞开了喉咙,叫卖着自家的水果,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像是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唱着交响曲。
秋天的小城似铺满金光闪闪的麦粉。小城附近的麦田又到了一年之中丰收的季节。城中的小路已被金黄深红的枫树叶遮得密不透风,你若踩上一脚,这铺满地面的落叶会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
冬天来临时,小城仿佛进入了仙境,河水结了厚厚的冰层,只留下一条小道让水流缓缓而去。此时显眼的是小城里各种古色古香的建筑,打工回乡的人们带着家人一年的期盼和满载而归的年货,又把车站挤成一片人海人山。
小城的美,不能言说尽矣。
我对脚下的土地是不够热爱的。当年在这片土地的产房里诞生的那一刻的嚎啕大哭,该是我对这里最初的抗议。我妈跟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我妈怀上我的时候我就在吃苦,再到生产时又在产房里折腾了几个小时。妈讲,那时真要命!我说,嗯,也把我折腾的不轻,脑袋都不灵光了。
我们家是典型的三口小家,那会儿正赶上计划生育就没敢再生。否则我估计就会有一群小屁孩围着我转要糖吃,我会怨殆地对妈说,妈,你瞧你养的这群猴孩子——没出息!
要是真这样,我妈还不费心费力又费神的。所以每次妈念叨当初没多个一男半女的时候我就说,你看你现在多自在啊!用得着感慨吗?
可能对脚底的土地最深刻的记忆也仅止于此——在泗阳县张家圩医院一个姚姓女子生了我。后来的十多年中,不是没有烙进骨子里的东西,之于我七个月就能满院子跑;七岁才念幼儿园;五年级转了次学;有过三五年的寄居生活……只是这些给我的仅是难以磨灭却不能叫人满心欢愉。
我渴望有趟长途旅行。人是个猎奇动物,长时间的滞留在一个地方会厌倦会麻木。感官如被注射了盐酸利多卡因,麻醉使大脑瘫痪。可惜我从来没有过长时间的离开。这样,许是我心里便是热爱这片土地的,我也不曾知道。我依然咒骂平淡的生活;依然厌烦白开水泡面的生活。
“说不出来旅行的意义。”背井离乡不是非要有个理由。说为了生活得更好,工作的需要都不能算错。而我说,离开是为了牵挂。如果人的生活像是服下了一片安定的话,又怎么讲出意义。
脚下的这片土地,我踩了十八年未满。我只想离开,离得远远的,越远越好。不要和我讲“家乡”,“故乡”,这些都是些泛滥成灾又无可收拾的词语。它不该作为年少的我们存在。倘若哪天我归乡心切,定是我白发苍苍入土为安的时候,绝不会是现在——花季未了。
我只想诚心祝愿脚下这片土地昌盛,却不能违心的说热爱。否则,这样显然虚伪。
何为土地?表象看便是种植农作物的地方,但渐渐深入了解:土地便是人生。
每个人生来便有一方自己的“土地”,称为初始土地。富人家的孩子起点光明,生活舒坦,土质为黑土;平民家的家境普通,住宿一般,土质则为硬土。换言之,初始的早已注定,人生起点无法变更。
既然如此,就不要以挑剔的眼光品评好坏,你只需要俯下身来,辛勤的耕种。
前提便是种子。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自己的土地上,种下什么便会收获什么,譬如种下腊梅,便获得坚强;种下百合,便收获芬芳。但什么都不种,再好的土地形同摆设。若所谓的富裕空虚耗,不利用,人生哪来成功?
所有丰收的关键在于辛勤,奋斗的精神便是土地最好的甘露。海伦·凯勒失明失聪,她拼搏,不断汲取知识,通过触摸感受文字与万物,最后当选美国十大英雄之一;袁隆平出生平凡,却对农业情有独钟,致力于稻田数十年,成功培育出杂交水稻。他们都不甘现状,努力进取,以学识,以勤奋改造人生,朝成功前进在秋收时节大丰收。
当然 ,彩虹之前必有暴风雨,绿洲之前必是茫茫沙漠,收获之前必遇磨难。身处的环境时时影响这那片土地,这便考验你对于土地的选择了。林肯多次竞选议员,副总统,总统,期间全部失败,一度崩溃,家庭也不美满,他选择坚持这惨败的耕种,一次又一次,泥土被翻新,石砺被磨碎,一代总统出现于世。而马云亦是如此。他们突破逆境选择坚持人生。反之项羽则乌江自刎,对困境逃避,这是放弃土地,放弃人生,令人唏嘘。
想想现代风华正茂的人们,甘于平凡,任种子腐烂,叶片虫蛀,碌碌无为,本该有二十一世纪的风貌,却丢失在岁月的横流,得到的是荒芜。
回头想,耕种不就是为塑造人生吗,实现人到这个世界的价值不论好坏与否。我们不应做缩头乌龟,而应为化蝶作茧,凝聚力量突破,这样才是真正的耕种。
怀揣着一份坚持,一份信心去耕种属于你的土地吧。相信你未来也能有所获,获那一抹芬芳。
又是一个闷热的下午,我刚要去午睡,只见退休的奶奶又开始“打扮”起来:头戴草帽,臂缠毛巾,一手拿锄头,一手拿杯子,俨然一副农家老妇的样子。
“奶奶,你干嘛去呀?”我连忙关切地问。
“我呀,去地里种些菜。”
这话正巧被我老爸听见了,他大声嚷嚷:“我的妈呀,你干什么去?现在菜场上什么菜没有?这么热的天去地里,还不是自讨苦吃?”
“老爸说得对!”我也接过话茬,“现在还有几个人去地里劳动?再说您还患高血压,要是累坏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可奶奶不但不听劝告,还拉我下水:“薇薇,今天干脆你也牺牲一个午睡,跟奶奶劳动去,流点汗,体验一下它的艰辛和快乐。”
一向对奶奶敬爱有加的我只得跟在后面。来到地里,奶奶开始刨坑,我的任务是在每个坑里浇点水,然后把毛豆种子放进去。不一会儿,我俩都汗流浃背。看着这么热的天,我暗暗发笑:“不用几天,奶奶你的种子不变成豆干才怪呢?今天,我的汗算是白流了。”
十多天过去了,这事也快忘记了。这天傍晚,我奉奶奶命,去那地里给菜洒水。蓦地,我惊奇地发现:那干得裂了口子的地里竟钻出嫩嫩的、绿绿的豆苗,矮矮、粗粗的茎上托着两片小叶子。太神奇了,我完全被它顽强的生命力所折服,更对它的母亲——土地,产生敬畏之情,我爱上了这片热土。
从此以后,我每天给豆苗浇水,还主动跟着爷爷、奶奶下地干活。久而久之,我也学会了刨坑、种菜,有时累得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可是,这多么有意思呀!
最使我高兴的是,自己种的毛豆收获了。我每天都去拔一些来,这段时间,我家的餐桌上总少不了毛豆,全家人也非常爱吃。而我呢,吃着自己的劳动果实,觉得特别美味、可口。
感谢土地,您使我改变了对劳动的看法;感谢土地,您使我学到了劳动的技能;感谢土地,您使我懂得了付出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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