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芳华作文(我的芳华作文800)

一缕芳华作文(我的芳华作文800)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2-03 23:53:14
一缕芳华作文(我的芳华作文800)

一缕芳华作文【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看完《芳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感叹时光的易逝,感叹青春的`短暂,同时,我为男主角刘峰感到痛惜。

《芳华》讲述的一个发生在七八十年代的故事,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这一段时间具有着特殊的意义。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部队的文工团,文工团呢?当时是以文艺演出的方式,慰问在一线部队打仗的军人们等,缓解他们的压力,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为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也许他们是去慰问这些人,但是他们可能并不能真正的体会这些人的付出。在这个文工团里,我看到的是一些利己主义者,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处的时代是个特殊的时代,国家,社会都在变化着,同时,人也在慢慢的变化着。这一切变化来的是那么的悄无声息,如果没有敏锐的洞察力,我们是察觉不到时代的进步潮流。在这种变革下,我们无力阻挡,无力改变,因为这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我们的渺小,我们的无奈,我们的迷茫,所以在张无形的大网下,很多人选择了改变自己,保护好自己。

电影的男主角刘峰,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拥有大无畏精神,崇尚雷锋的人。在文工团这个集体里面呢,他也是被大家公认为活雷锋。但有时候,我觉得刘峰的做法太过于无私了,他积极地为文工团里面的每一个人服务,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不管什么时候,大家遇到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而他呢?也总是义无反顾的帮助他们。每次在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叫打饭的人再多给一个饺子,刘峰则是默默无闻的专挑着饺子皮吃。他为大家所做的一切,都被所有人认为是应该的。在现代人的眼中,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刘峰也太傻,太蠢了吧。但他这样做,也许是跟他的经历,跟他成长的环境,跟他的精神信仰有关吧!

这么的好的一个人,他却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他为文工团里每个人奉献了自己,但是在自己被诬陷下放时,除了何小萍,没有一个人来送他。在这个时候,我为他感到很悲哀。他被下放到了基层,当了前线的士兵,在打仗的时候,他同样毅然决然的奉献自己的生命。战争结束后,他成了英雄,但少了一支胳膊。回来后,他讨过老婆却又嫌弃他跟别人跑了,最后失业成了小贩。

电影的女主角——何小萍,在整部电影里她是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但她却是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的人。所以刘峰的善良也只有她能理解。舞蹈功底很好的她,从小就很孤苦,以为来到了文工团,她就可以展示自己,得到快乐。想像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在文工团她就是她们的笑话。在刘峰下放后,她对这个集体失去了信心,也随着刘峰来到了前线。前线的一切,都让她触目惊心,同时,更让她懂得生命的宝贵。战争结束后,她也成了英雄,但她却精神失常了。在文工团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她听到了熟悉的音乐,记忆瞬间在脑海里被唤醒,她跑出去独自在月夜下翩翩起舞,那时的她是多么的美!电影的结局,刘峰和何小萍经历种种之后,最后他们在烈士的墓碑那里再次相遇,小萍对刘峰表达自己的爱意,几经辗转最终两人在一起了。

《芳华》描绘了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在这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他们经历了成长中的爱情萌发和充满变数的人生命运。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大相径庭!但我想小萍和刘峰最后在他们当中虽并不是最有钱,最有权的,但他们应该是最安详,最知足常乐的!

在这个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希望我们能珍惜当下,抓住时光,让自己绽放出最美的光彩。

一缕芳华作文【二】

《芳华》虽已是去年的老电影,可再次观看时,心中还是五味杂陈,有着说不出的滋味。

这部电影实属良心作品。它包含着文工团中文艺兵们一起训练一起生活时的愉快;包含着何小平翩翩起舞时的优美和战场上救助战士们时的勇敢无畏;它有着战场上战争的冷酷无情,也有战士们的坚毅与誓死守卫;还有着六七十年代人们最美的年华。

当然,它包含了令人向往的美好回忆,但也带着让人避之不及的阴暗一面。何小萍初到文工团时遭人排挤,烂好人刘峰最终落得残疾、受人欺负的结局。我不禁地想:为什么好人总得不到好报呢?反而是那些存有私心,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过得滋润呢?难道正应了"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的穷死”这句俗语?但其实啊,不是说好人做不得,但也需有个度,像刘峰这“烂好人”,大家都把他的好当做了理所应当,也就造成了如今的情况。

在电影的最后,刘峰和何小萍相互依偎在一起,衣着虽简朴面容却带笑。这也许就说的是好人看穿了虚名,得到了真正平淡的幸福吧!不信,那你瞧: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的改变。倒是刘峰和何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仅以此谈,献给我心目中的《芳华》。

一缕芳华作文【三】

??华的读书笔记

“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他们彼此相偎一生,从未结婚,虽然话不多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片尾这段萧穗子的独白,一刷我曾这样理解:一个经历凄惨的孤独女孩,面临不公,柔弱的内心变得正直,虽遭遇战争和疾病,不忘初心守护爱情,与心爱的人相偎一生。

我以为他们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他们只是有情义终成伴侣。

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爱情,始终是何小萍的一厢情愿。而刘峰对何小萍,从带她进文工团之日起,就是单纯的一种对弱者的爱护和照顾。

刘峰天性中的善良,可以体现在对待每一个战友身上,比如农村家庭出身的战友结婚,主动帮他打沙发省钱等。

刘峰的爱情,只交付给了林丁丁。虽然真心并没有换得真心。

林丁丁真是一个落井下石的人吗?

刘峰在她心中一直是个被仰望的人,是身边的活雷锋,是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所以,只有一个普通人胸怀的林丁丁,可以坦然接受医生、干事的“搂抱”,唯独刘峰不行。因为情欲这种东西,发生在刘峰身上,在她心里简直大逆不道,罪不可赦。

当刘峰冲动地将她抱在怀里,被两个战友意外撞见,战友的误会和指责,瞬间将她推到极端尴尬难堪之境,她只有置刘峰于不顾,自证清白脱身。不是说学雷锋就不可以有爱情,而是她对刘峰从来没有那种情愫。

刘峰对林丁丁,正如何小萍对刘峰,都是一场单相思。

刘峰何小萍自蒙自烈士陵园一别,竟然又是十年。十年后的2005年,何小萍把病倒的刘峰接到身边照顾,俩人才开始在一起。

萧穗子片尾的那段道白,其实揭示了他们感情的实质,他们是知恩图报的战友,是惺惺相惜的朋友,是相依为命的家人,而非两情相悦的\'恋人,尽管,何小萍对刘峰一往情深,但刘峰的心也许早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因此,我们自然也能理解,为何十年前被老婆抛弃的刘峰,和孑然一身的何萍在蒙自小站相聚一抱,却没就此在一起。战争结束后何小萍住院,刘峰只是看了一眼,随后和别的女人结了婚。

这大概才是他们最后相依为命,并未结婚的真正原因。

《芳华》里一厢情愿付出热情的爱情,当然还包括萧穗子和陈灿。她一直用行动默默向他表白,他只回以模糊的小暧昧,如顺厨房的西红柿给她吃,在寒冷的车厢上帮她暖手,接受她的足金项链做牙托,文工团即将解散,她鼓起勇气把情书塞进他的乐器箱,才发现他竟然成了好友的男友。

《芳华》的编剧也是原著作者,我看电影从不想受原著绑架,只想把电影看成一部独立的作品,因为,不是所有的观众都是读者,而是大多数观众不是读者,所以,我对电影的解读只忠于它本身的反馈,像《芳华》这样一部结构和叙事非常完整的电影,情绪又如此饱满,信息量十分丰富,带给观众的思考和触动是全方位的。作为影音艺术,它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拍出了新鲜感,虽然是过去历史的再现,却让观众耳目一新,解决了观众的审美疲劳,这是一刷感触最深的地方,这也是冯小刚导演在这部电影上的发力之处。

《芳华》展现的是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那一代军人,在最美的年华经历的最残酷的青春,越往后看,越压抑,但电影一边释放一边收缩这种情绪,每到临界点,就小心翼翼拉回来,它让你动容的同时,更多是沉默和反思,而不是一味同情和伤心。

回到刘峰和何小萍的感情,再看陈灿和郝恵雯的婚姻,林丁丁的婚姻,萧穗子无果而终的初恋,萧穗子片尾的独白: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也许,这是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想借电影,向观众共同表达的婚恋观吧。

一缕芳华作文【四】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一缕芳华作文【五】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一缕芳华作文【六】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一缕芳华作文【七】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一缕芳华作文【八】

冯小刚找到严歌苓写一部关于部队文工团关于青春关于逝去年华的剧本--《芳华》,将他们眼中青春呈现在我们眼前。平实的敘事加一段远离当下的文艺表演,《芳华》里没有所谓的名角云集也没有奇幻的视觉爆点,却用历史的温度点燃了很多人血脉中的情怀。用一句话概括观后感,那应该是为什么一个拥抱能改变一个人生?人生,都是一段有去无回的征程,不仅仅是那段芬芳年华。每个时段,都有繁华相伴,亦有寂寞相守。张爱玲说,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

芳华,是一生中的锦绣年华,固然最是璀璨夺目,也会刺伤,敏感者的眼睛和情感。我们能做的,就是永葆一颗辽阔从容的心,容纳旅途中的万千风云,淡然所有的得失荣辱,看春风秋水,走山长水阔,慢慢地,饶有深意地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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