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着题目——绝盗,这一定也是个快手吧!看完全文,这才知道,原来这盗,也是有技巧的!
绝盗,就得装得完美无痕,不留破绽。这不——装成人家的爹,旁人自然不管,这“拿”,也是光明正大的。装得如此逼真,不但假戏真做,还“捞”了老街坊的同情心。这盗,从物品上盗,从人心上盗。
看来,这绝盗,是好好研究过的。偷盗的,反成了爹;被盗的,不光家财空空,反而成了儿子;让人有苦说不出,还找来众人的嘲笑,这一招儿,真叫个老练!
这真应了冯骥才那句老话:“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了。”在当时,这种事还有什么对错呢?只是为了活下来有口饭吃罢了。这绝盗,也不过是被迫无奈想出来塞牙缝的办法。这人到急时,就会努力把一些小把戏做到精,看似复杂的小玩意儿,在他们手上就会运转自如。这能说什么,都是逼的!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所作。读完此书,带给我的印象是深刻无比的。
《俗世奇人》是一本构思精美的小书。全书共有三奇,其一,它是“绘图绣像本”;其二,全书由短篇小说连缀而成,各篇文字精短,书中所述之事,多以清末民初的天津市生活为背景;其三各篇作品的风格接近古典传奇色彩,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小说。
《刷子李》因语句优美而选入我们的课本中,学完那一课后,我对刷子李佩服得五体投地,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奇的人物,而且刷完一间屋子后,身上竟连一个白点也没有。真不愧是俗世奇人呀!
《俗世奇人》里所写的人,都是真人真事。正如本书后所写的,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起就传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大家一定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书里有什么奇人,各有什么传奇的事,那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 “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俗世奇人》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这个暑假,我已经将这本书读了好几遍。
这本书主要讲了几位厉害的手艺人,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杨七、杨八和刷子李。先来说说刷子李的故事吧,刷子李是刷白墙的,在他的行业里,就数刷子李最厉害了。只要有刷子李,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
刷子李给自己刷墙定了一个规矩,只要刷墙时身上有一个白点,白刷不要钱,刷墙的时候,他穿一身黑衣。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名字叫曹小三。曹小三一开始不信刷子李有这种厉害的功夫,后来经过仔细观察,发现刷子李真的有这种特技。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次,徒弟曹小三发现师傅身上有一个白点,黑中白比白中黑更加刺眼,师傅如山般的形象在他心里轰然倒去,为了给师傅挽回面子,他决定不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可是,师傅说了一句令人震惊的话:“小三,我想你也看见这个白点了吧。”说完,他把黑衣往上一提,原来是衣服破了个小洞,小三看见这副模样后,一切都懂了。
刷子李的手艺令人佩服,原本刷墙的人都是满身白,他却是满身黑,而且粉刷的质量也很好。
再说说杨七和杨八的故事吧。杨七和杨八是两位卖茶汤的高手。有一件事使他们的茶汤店火爆了起来。有一次,一位大官要喝他们家的茶汤,他们就做了一份给那位官人,大官人误以为那里面的芝麻是脏东西,见了就恶心,这可怎么办呢?杨七和杨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如果直说那是芝麻,那会让大官人觉得自己没文化没见识。这时,杨八突然急中生智,对大官人说:“小的不知大官不喜欢芝麻。”这一句话,缓解了这份尴尬,从此以后,杨八和茶汤店出了名。
读完这则故事后,我想:“杨八真是个聪明的人啊,简单的一句话就成功地消解了那段尴尬,还给茶汤店做了一次美妙的广告。同时,这则故事也告诉了我们,只要善于思考,没有什么是做不成的。”
在我小时候,我的父母是自己开店的,虽然最后***了,但我也很怀念那段时光。那个时候,我常常会到店里去玩,在商场里也认识了很多人,隔壁卖冰淇淋的年轻夫妇,来伊份的阿姨和她的女儿,楼上做手工的姐姐,自己家店里的服务员叔叔……然而让我记最深刻的`还是对面那家奶茶店的大哥哥。
我一般都叫他奶茶哥哥,至于他的真名叫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经常去蹭他们家奶茶喝,那个大哥哥不仅会做奶茶,还会做好多甜品:布丁、蛋糕、巧克力……而且不仅好吃,颜值还很高。
那时,我和来伊份的大姐姐一起玩捉迷藏,经常会躲在奶茶哥哥家店铺的柜子里,有时候一躲就是躲一整天,所有人都找不到我,把爸爸妈妈急坏了,最后还是奶茶哥哥做奶茶时,看见我在柜子里呼呼大睡,那一次,还挨了一顿毒打。
奶茶哥哥不仅做甜品好吃,而且他长得很高很高,足足有一米九,我每次看他都得仰起头来。记忆里的奶茶哥哥又高又瘦,常常上身穿着一件白色T恤,下身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带着一副眼镜。因为他长的高,所以每一次我去商场里的时候,都会赖着他,让他抱我起来碰天花板上的灯,他会把我像推秋千一样,从后面抱起我向天花板上送。奶茶哥哥根本不用踮脚,就能轻而易举地把我抱向天花板。这时,我会伸出手去够天花板,这个感觉就如同坐过山车一般,根本停不下来,只要试过一次,就一定会想要来第二次。
但是幼儿园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奶茶哥哥了。妈妈跟我说他回老家卖糖葫芦去了,他的老家离苏州很远很远,真想念那时如同飞一般的感觉呀,也真想念奶茶哥哥的甜品呀!
《俗世奇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于是我翻开书看了一下,果不其然。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难道不是凡人?是的他们只是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练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这本书里的奇人个个身怀绝迹,列如:捏泥人胜似真人的泥人张,酒量绝棒的酒婆,刷墙不漏的刷子李……但是他们的能耐也有个标准。比如,酒馆里的酒婆喝“炮打灯”一样,她每次总得喝半碗多的“炮打灯”,但是这里的老板却在里面掺了一点水,所以酒婆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就突然醒来了,可是有一天老板有喜了,就发誓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那一天酒婆就惨了,她喝完酒就走出了门到了马路她还没醒来,这时她竟出了事!这个例子说明,每个人的能耐都是有限的!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刻苦习来的本领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来的事,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啊!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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