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叙述故事的结构很简单,作者讲述了从自由人变成了奴隶再变成自由人的经历,每一章写得都很感动很易懂,没一章的开头都先将这一章最深入人心的情节和这一章主要的故事经历
作者以自己悲惨的经历,痛述了奴隶制的黑暗,表达了作者以及被压迫的黑人们对自由的强烈渴望。文中处处可以感受到黑人奴隶们的无辜与无奈,正如作者再经历12年的奴隶生活后重获自由,在经历了这一切后,并没有强烈的谩骂、报复曾经伤害他的白人们,12年的生活已经知道所有的谩骂与报复都无法补偿这一切,也知道很难改变太多,这其中有太多的心酸与无奈。就像作者写到,他不想在最后去评判奴隶制,只希望多年后能长眠于父亲所在的墓地。那时对自由最大的渴望吧。作者是幸运的,对于更多生而为奴的黑人同胞们,同时也是不幸的,从一开始的幸福生活落入了12年的奴隶生活。人人生而平等,都有享受自由的权利。那些为一己私利剥夺他人自由的人是恶魔,到恶魔却永远存在着,无论那个时代那个地区。也因此,敢为自由而战的人也一直存在,他们是人类的勇士。所罗门诺萨普,马丁路德金,斯巴达克斯……
春节刚过,满眼还可见火红的灯笼和散落地上的炮竹残片,四下里仿佛还残存着年的味道。可内心却不由地浮生这样的感叹:“过年,不过如此嘛。”年关已逝,然而内心并未有太多的留恋。对于过年,早已少了太多的欣喜和乐趣。看着电视里热闹的春晚,望着天空中五彩缤纷的礼花,我怎么也找不回过年的感觉。年的味道,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变淡……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习惯的放下了对年的等待与期盼。不喜欢街上挤满置办年货的人,不喜欢看每个人脸上急忙而又开心的表情。不懂得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不喜欢,只是有时会这样想:难道过年已成为了渗入人们骨子当中的习惯,难道没有了过年,就等于没有了生活吗?可不管怎样,年的味道真的在我心中渐渐散去,可我,却怎么也不想去追。如今过年,尽管多了各式各样的选择,尽管少了这样那样的忙碌,但也丢掉了原汁原味的年味儿。很多人喜欢走出家门,在富丽堂皇的酒店中吃上一顿年夜饭。更有甚者,在吵闹的KTV中唱通宵以示对节日的庆祝。在各种新奇的想法中,年似乎不再是我们举杯欢庆的中国节,反倒是张显时尚的好日子。还有很多的年轻人,把外国的节日过得有滋有味,对于春节却是意趣冷淡。如此过年,年的味道还怎能韵味十足。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不是年疏远了我们,而是我们有意无意地离它远去。
我不知道今后的年是否会变回原来的样子,但希望它不会继续变得更糟糕。其实在我心中我是喜爱过年的,只是这份喜爱伴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的变得含蓄,变得不再强烈。大概很多的人也是如此,或许我们在心底默默地呼唤一声,年就会恢复它本来的面目。大年初一的夜晚,耳边依旧会传来稀稀散散的爆竹声,街道上也依旧会看到高挂的红光。希望明年,心中会增添几分对于年的欣喜,也希望年的味道,可以重回人们的心中。
20XX年已接近末端,20XX年的钟声马上敲响。回想快要结束的'20XX,我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或许当我初三毕业时,我会感慨:“又一年又三年,你为何走得如此之快?……”
于是,我开始回忆,狠狠地回忆……
“新年到啦!新年到啦!快去看‘春节联欢晚会’!今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初一的我……单纯,天真。谈不上可爱,只能说是幼稚。想想,那时,一年中我最爱时刻,莫过于春节。因为,会拿到好多好多的压岁钱。随便吃,随便玩。和其他学生一样,讨厌在学校的日子。
呵呵,然而现在呢?反而讨厌春节,不,不应该是讨厌,而是恨……应该说是憎恶。看着那些沉浸在过年的喜悦的人们,我不会像以往一样去加入。我只会笑笑从他们身旁走过。笑他们傻,笑他们白痴:“不就是新的一年到了,有必要这样么?”我曾经这样问过我爸。他说:“因为是新的一年,新的收获,新的希望。”他把“新”字的音调念得特别重。我却不理解:“那照这么说,新的一天,不也是新吗?为什么无人庆祝每新的一天的到来?”爸爸无言。
在我眼里,每一天都可以划上等号。因为这每一天,是我自己过的,是我自己创造的。但,我还是更喜欢在学校的每一天。在学校,有同学,有老师。只有在学校,我才有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只有在学校,才会有人让我生气,让我开心。而在家呢?要不就是上上网,麻木……要不就是睡睡觉,空虚……可以说在家的每一天我都是混过去的。没有同学的欢声笑语,没有老师的表扬责骂。我已习惯在学校的日子,的每一个细节。
我在想我将来离开学校后该怎么办……
20XX,好一个20XX……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的20XX,让我既哭又笑的20XX。20XX……我难忘!
又一年,又三年。我会成为怎样一个人?
那是一个初秋晴好的天,我一袭红裙,站在一棵苍翠的香樟树下,引颈翘首,目光拉到极远极开,找寻着我此生注定的良人。那天是他到我家下聘“送日子”决定婚期的日子,这预示着我和他将互许终生,长相依守。记得那天的沁凉秋风尤其恼人,吹得我的碎发飘绕,吹得我的裙角翻飞,更添我的烦扰,怎么还没来?母亲的饭菜都上桌了,出意外了?反悔了?聘礼丢了?睡忘了?几千几万种所有坏的设想在脑中成立又推翻,脚下飘落的樟树叶子被我踩得支离破碎……
终于,来了。
一向随性的他,穿着正统的藏青色西装,系着同色系条纹领带,头发喷了定型水,一丝不乱,嘴巴笑得咧到耳根,由他姐夫陪着,披着暖暖秋阳缓缓行来。见我等在树下,一溜烟儿的跑过来,鞋也跑掉一只,好傻!所有的怨恼瞬间烟消云散。
母亲一挂响亮的爆竹把他迎进了屋。稍坐片刻,他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庄重的双手递给父母,父亲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朱红彩纸,纸上写有漆黑毛笔隶书体字样,应该是我和他的婚期。他端了茶,双膝跪于父亲母亲面前奉上,“爸、妈,放心把丫丫交给我,我会让她幸福的!”躲在厨房的我,透过窄窄的门缝,清晰看见,他汗珠粒粒微微胀红的脸,父母欣慰又不舍湿润的双眼,眼泪就那样倾泻而下,真的要嫁了,真的要离开这个生活二十余载的家了,真的要离开可以随性撒娇弄痴的父母双亲了,真的要开始另一种全新而未知的生活了。不舍、心酸、害怕、怅惘,种种情绪涌上心头。
转眼间,十年的时光就这样不经意间从指缝眉尖流走,回首十年婚姻生活,甜蜜笑语,伤心泪滴,温馨欢喜,吵架斗气,一路欢愉一路磕绊,一路的笑泪相随,但终究是你离不了我,我离不了你。
甜蜜
刚结婚那会儿,还处在恋爱期,恋人间所有肉麻的事我们都做过。
他为了逗我开心,特意学了许多神奇的小魔术;他为了衬合我偶尔的风雅,悉心研读诗书;他为了治好我的胃病,遍寻偏方秘方,细心给我调养;他为了在某个特殊的纪念日献上一曲,偷偷一遍又一遍练习吉他。
我会在他抽的香烟上题写“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我会在夜雨敲窗的夜半三更为他赶织长长的围巾;我会在听到他下夜班熟悉的上楼脚步声后,熄灭所有的灯,披了毯子扮女巫吓到了他欢天喜地一个礼拜!
而后,我们做了父母,最甜蜜的事都是跟女儿有关,粉嫩粉嫩的女儿不时咂一下小嘴儿、抻一下懒腰躺在床上睡觉的憨态,我们能傻乐着趴在床边一看一个下午,女儿咿呀的学语能让我俩都不好好说话,也叠字奶声的牙牙学语,女儿幼儿园学来的儿歌舞蹈,能看得我们如痴如醉,惊为天人!
再后来,女儿大了,时光流去,感情积淀,滤去了些许青涩、轻狂和浮躁,剩下的是心灵的相守相依。
小到下班疲累时的一杯热茶,为上夜班的他(她)点亮的一盏门灯,大到头疼脑热时的殷殷照拂,坎坎坷坷中的相扶相携,都是我们甜蜜的痕迹。
斗气
吵架斗气是每一对夫妻都会经历的,但吵架斗气也须得把握分寸,穷追猛打,不依不饶,就会伤了感情,扩大裂痕,如若小吵小闹,适可而止,反而平添情趣,加深了解。
刚结婚那会儿,跟老人住一块儿,每次起了分歧,想吵架都不能痛快的吵,只能压低了声音,窃窃私语,那就完全变了味儿,窝了一肚子的火吐不出来。后来经我们双方合议,决定约出去吵,去哪里呢?大街上放不下脸,菜市场显得没素质,最后一致同意去附近农村田野里吵。于是有矛盾后,我俩气闷着脸一前一后出了家门。一路上碰见熟人打招呼,脸就一分分的松了下来,气儿也一寸寸的'泄了出去,等来到田间地头,蓝天白云菜蔬鲜嫩,鸟语花香空气清明,哪里还有半分气恼怨恨。“哎,这白菜多嫩,生的就能吃一颗。”他一语,“这黄瓜才嫩呢,刺儿还凝着霜呢。”我一言。我俩相视间已带笑颜,我作为小女子,当然还要不服气的追问:“喂,架还吵不吵了?”“傻不傻呀?一天到晚就知道吵架。”他会笑骂着作势要掐我佯装生气鼓着的脸颊,我惊叫着跑开。
后来,孩子大了,我们一家三口单过,想想终于可以开怀的吵一次架了,但仍未如愿。
每当我们言行稍有过激倾向,我们家的“维和小卫士”就站出来,很专业的分析谁对谁错,谁是谁非,再互相检讨,互相道歉,最后还要“手拉手,做个好朋友”,麻烦得很,每每只好作罢。有时气愤难平,只能做点别的事情发泄发泄,像把枕头当做假想敌猛捶一气,把他的手机藏在米袋里让他找破头都找不到。
一次,白天战争爆发,因“小卫士”的干预戛然而止,胸口那口气憋得我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更气的是,那个惹起祸端的人已经呼呼大睡,香着哩,我半夜两点,实在气不过,起床拿了剪刀,冲到窗台上两盆月季花前,“咔咔”一阵乱剪,咔嚓声终于惊醒梦中人,蹑手蹑脚来到我身边,“玩儿什么,慎不慎人?大半夜的。”我不理他,继续咔嚓,眼看月季将要被我灭顶。“好了,还不解气,来,你咔我!”他伸过头来。他明知道我下不了手,我一扔剪刀,一屁股坐到地上“哇哇”大哭。最后,当然是在他的认错告饶中大团圆结局。
吵架心得:男人要放得下身段,男子汉大丈夫提得起放得下,有时吃亏也是占便宜;女人见好就收,有台阶就下,懂得适可而止是极品女人守则之一。与各位共勉。
“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我愿意每天在你身边苏醒……你还是有一堆毛病改不掉,拗起来,急得仙女都跳脚,可是人生完美的事太少,我们不能什么都想要……就算流泪也能放晴将心比心,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一直很喜欢范范的这首歌,因为她用感性的声音将一个女人在经营自己婚姻的智慧和浓浓幸福娓娓道出,也道出我的心声。
一杯香茶,你上网冲浪,我捧书伴读在侧;两盏红酒,我们对月浅酌,聊聊工作,聊聊孩子。就这样,让我们一个十年,又一个十年的慢慢变老。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相携相持,岁月静好,愿你我一路行去仍是展眉如初。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观看了影片《为奴十二年》,这是我第一次观看有关于黑奴的影片,看过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那个年代、那样的生活环境、影片中所呈现出来的黑奴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以及在澄清自己身份后没有人愿意去相信愿意去帮助主人公恢复自由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相对平等年代的年轻人所体会不到的心酸与痛楚。观看影片《为奴十二年》后我想了很多,虽说黑奴时代过去了,但是类似的不平等是否还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呢?
影片中主要讲述一个原本生活在纽约州萨拉托加斯普林斯的自由黑人所罗门,由于被骗上当继而被当做黑奴贩卖给各个庄园主,而他由于一直怀揣着对自由的向往以及不懈的努力,最终恢复自由人身份的故事。对影片如此简短的叙述似乎并不能完全展现影片中所蕴含的底蕴。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结合自己的感触对影片进行介绍。
最近看了一本小说,《为奴十二年》。这恐怕是我看书的最快速度了,因为平时一般不看小说,啃历史啃社会学的书多了,突然拿一本小说看起来,无比的流畅,两三天就搞定。
但是小说并不一定会减弱它的深刻性,速度快也不代表这是快餐文化。内容其实并不复杂,说的是一个北方纽约州的一个自由黑人,被人诱骗拐卖至南方贝夫河当奴隶的悲惨故事。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当时的美国还存有奴隶制度,作者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妻子有孩子有房产,虽身为黑人,但却是一个自由人身份,他勤劳聪颖,靠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小家庭的生活虽不至富裕但也有滋有味。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就是因为对财富对更好生活的渴望,他上了一条贼船从此好比一叶破败不堪的小舟,任人侮辱、蹂躏、摧残,甚至险些掀翻至海底。
被辗转倒卖,经历数个主人,作者仍抱有最大的善意。他反复说到,奴隶制度是万恶的,但是其下的白人并不都是恶的。比如他的第一任主人,那个“可敬的上帝的仆人”威廉福特,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从不曾随意羞辱和打骂奴隶,在安息日,福特主人甚至会把种植园里全部的奴隶集合起来,一起阅读并解释《圣经》。他向奴隶们传递善念和对上帝的信仰,教他们做正直虔诚的人。除了善良的福特之外,还有文末才提及的“天使般仁慈的”麦考伊小姐。
作者说贝夫河上所有的奴隶主并非都像埃普斯、提比茨或吉姆伯恩斯那样残暴不仁。运气好的话,也许数量很少,但偶尔也会遇到好人。
当然,虽然他们善良,他们如天使一般仁慈,但是他们并没有站起来反抗的觉悟,甚至也可以说他们是这十恶不赦的奴隶制度的帮凶,因为他们身在其中,参与其中。但是,制度会禁锢人,却禁锢不了人性。制度能摧残人,却摧残不了人性。良善的人们在如此残暴的制度下仍保留着人性的温度,他们不仅收获了奴隶们的尊重,也让奴隶们投以忠诚的回报。
作者自己也一样。他因为能干强壮又聪明被主人选做监工,监工手上都执有长长的鞭子,一旦发现有奴隶偷懒就要用力地挥过去。手下留情还不行,因为狡猾的主人还会不时地偷看地里的情况,一旦发现监工执行不力,监工自己也要遭受更为严厉的鞭笞。所以作者时间长了就总结出一套挥鞭的技巧来。比如每次远远地看过去好像鞭子打在了奴隶的耳朵上,背上或是手臂上,但其实鞭子只是落在了离耳朵、背部和手臂仅有一寸之遥的地方,而奴隶们也早就心领神会地在鞭子落下的那一刻默契地扭动身体,发出大力的尖叫声来。
这让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上必须开枪射向犹太人的士兵,他接到指令不得不从,但是不忍的他在关键时刻让自己的子弹偏离了心脏。恶的制度有时候普通如我没有办法抗争,并且有些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抗争的觉悟,好比小说中的这些南方种植园的园主们,他们生来就已经存有了这些制度,他们的经验世界告诉他们这一制度是天生的,是与生俱来的,就好像地里播撒了种子自然会长出庄稼一般自然,你可以说他们愚昧说他们无知,但是对于像福特先生和麦考伊小姐这样的人你无法说他们恶。
我们都知道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但是坏的制度不会让真正的好人变坏,只会让坏人变得更坏。比如声称要割断作者喉咙的埃普斯,连他那十来岁的儿子都有样学样地对奴隶呼来喝去以打骂取乐。
我今天在这里探讨这个主题可能意义并不大,恶的制度我们只要看到其坏的那一面足矣,对其所残存的人性去歌颂去抒写只会让大家对恶放松警惕。但是不管何时何地,我们都不应忘记人性的微光。正义战胜邪恶,良善战胜丑恶,如果没有一些人超拔的人性我们谁也无法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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