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秩序,就不由得使人想到了法律,自第一个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以来,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便开始以各种途径影响到各种意识形态的政府对于自身国家的治理,由此而形成的,便是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但是,在中国,与其将这种治理的方式称之为法制,倒不如认为是法治比较妥当。或许有人会认为,这同咬文嚼字,吹毛求疵又有何异?事实却是,这两个词的读音虽然相同,代表的却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观念。法制更着眼于“制”,即通过特定的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稳定,这种规范被称之为“制”的意义在于,维持其自身的主要动力,并不是人类的主观修正,而是历史潮流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趋势,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人类的思想顺应着生产力发展的趋势,那么这种“制”就永远不会过时。当十八世纪英国第一个进入现代化社会时,这种制度有着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对于生活权利的无视;对于资本主义压榨剩余价值的过度纵容等等;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其也转变为一种更倾向于维护社会基本生活权利,并且提倡个人升华自身素质的制度。这也正是西方国家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和文首提到的读书时间抵消罚款的规定的推动力。因此我们得以看出,正是这种对于外在修正的不倚靠,使得法制从一开始就不需要特定的人群以高于法律的权利去实行对其维护的责任,从这一方面而言,法制并不会产生一个特殊的,高于法律的阶级,与其说这一阶级的存在性并不是法制所必需,倒毋宁说法制本身不允许这一阶级的存在,因为高于法律的人,必然会有意或无意的违背客观的发展规律。
而相对而言的是法治,“治”在《汉典》中的解释是“管理,处理”,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法治本身的存在,就需要一个特定的人群作为其维护并且实施其规则的力量。这个特殊的阶级或许在被创造出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拥有高于法律的权利,但是一旦其参与到了维护“法治”的进程中时,会发现自己的作用使得自身拥有超越规则存在的能力。在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这种高出法律的权利的运用在设置之初就是被有意识的安插于整个制度中的,在此我们姑且不论需要特殊地位阶级承担起跟随社会的演进制定新的规则的任务,从而必然使得其需要有超出法律的地位;单就法治的历史成因来看,这一方式的建立,应当上溯到春秋战国的.法家思想,而众所周知的,这一思想本就是创设出来,为封建统治阶级,尤其是皇帝所服务的,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的客观身份已然由于君权神授思想的影响而成为了可以超脱法律的存在,因此与其认为是法治创造了高于法律的阶级,倒不如说是历史的特定遗留使得这一阶级在封建统治被消灭后仍然存在。
至此,我们或许应当稍稍的回过神,思考这样一个较为形而下的问题:罚款与鼓励读书的措施,哪个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更小?或者说,哪个更有利于我们长期的生活习惯?我相信,任何一个受过相当教育的人,都会认为后者对于社会的整体建设具有更加积极的作用,但是,为何在绝大多数人民都如此认为的前提下,“法治”的社会却仍然要采取一种相对较为落后的规则去加于惩戒呢?
我想,这或许正如之前所讨论的——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高于法律的阶级的存在。只要作为人类,都会拥有一种名曰***的事物,但是客观生活的压力和主观上对于***的认识使得绝大多数的人不可能无休止的宣泄自身的***。而特权阶级的成员却不必要考虑这些:他们的行为能够不受法律的约束,他们的所作所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成为法律的标准,因此他们的***无限的扩大,法律成为了他们攫取利益,满足自身***的工具。中国有个成语,叫上行下效。普通人虽然不具有成为特权阶级的能力,但是他们的行为却能够激发起常人心中对于***的更深层次追求,继而使得人通过各种手段攫取利益。然而,凡人同特权阶级的区别决定了即使自身想要取得更多不属于自己的权利,也不能够逾越法律的“准绳”,因此只能更低一层的各种规则的制定入手,试图订立有利于自身的条款。
故而,法治的最终结果,是任何人都不遵守法律,因为这种法律是人制定的,因为有人能够逾越这种法律的限制,因为人类的***的作祟??或许,我们应当庆幸,因为,一种旧制度的***,必然伴随着一种新制度的诞生,当我们意识到人治的不可靠之时,才能够建立起真正可靠的社会秩序。始终记得,秩序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
在我家里,有一对燕子在楼下做窝,不久,它们就生下了一只小燕子,我很好奇,一心想捉到那只小燕子玩玩,有好几次想动手,都被家人拦下,没能如愿。
有一天,奶奶买菜去了,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我见机会来了,事不宜迟,就马上动手,我搬来一把椅子,再拿一把扫帚,踩上去,用扫帚去扫鸟窝,小燕子的爸爸妈妈看到了,都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
可是它们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扫鸟窝。过了一会儿,半只鸟窝被我扫掉了,地上到处是草根和泥块,又过了一会儿,小燕子终于在我的视线中了,我仔细一看,那是一只毛没长几根、皮肤黑灰色的小燕子。这时奶奶正好回来了,我急忙跑到楼上,把小燕子藏了起来,奶奶看到地上那么多的草根和泥块,便上楼敲门问我,怎么回事?但我没有说话。
中午妈妈回来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非常生气,严肃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燕子是益虫,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你怎么可以伤害它,你知道它们的爸爸妈妈不知有多担心?”听了妈妈的话,我顿时感到很惭愧,于是把藏起来的小燕子交给妈妈放回了鸟窝。
这件事对我感触很深,因为自己的好奇心,险些伤了小燕子的生命。燕子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好好珍贵和爱护!
在我的记忆深处,有一张白皙的小脸。她的嘴角总是挂着大大咧咧的笑,两只小辫儿撅着,狭长的眼更是眯成了一条线,好似弯弯的月牙儿。
她便是小燕子。现在数来,我最近一次碰见小燕子,已经是几年前了,可是却一直令我记忆犹新。
三年前的一个冬天的下午,出来散步的我突然发现了小区里摆摊的小燕子。她披者一件麻黄的单衣,撅着辫,裤子只是及膝,脚丫子套在拖鞋里。活生生一个农村姑娘。我心里虽然奇怪得很,但是毕竟我和小燕子很久没见,便扭扭捏捏地不敢上前。
许是觉察到我的尴尬,她冲我喊了一声:“朵儿,来了就过来看看吧!”
我见她对我并不生疏,便轻声细语地问道:“你怎么过来摆摊了呢?而且卖得这么便宜!”
她对我咧嘴一笑,装模作样地摆放着物品,歪着头对我说:“摆摊有什么不好。你瞧,对我来说没有用处的东西,在别人手中可就有不一样的价值啦。”
“可是,你摆摊就不害羞吗?”在我的眼里,摆摊应该是那些穷人的活儿。
蓦地,小燕子的脸变得严肃起来,翘起的小嘴也抿紧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呢?摆摊可是很高尚的职业,妈妈说这可是穷人为了养家糊口而自己创造的生计。你可千万不能小瞧它!”说着,她还气呼呼地鼓起小脸,甚是可爱。
我迷糊地点了点头。许久,站在她的身旁沉默着。
……
黑夜即将降临了,寒风似是水蛇,簌地钻进我的衣袖里。我打了一个寒颤,露在外面的手,冷得像冰。小燕子还在为顾客们轻车熟路地介绍物品。如果细细地看,可以发现她的额头上布了层薄汗。等我散步回来,她终于准备收摊了。
“你明天还来吗?”
“当然!”她用袖子抹去额头的汗,冲我扬起了熟悉的笑。随后,又转过身去,挽起袖管,将柜台上的商品小心翼翼地两手托起,整整齐齐地塞满箱子的每一个角落。向我挥挥手,便背起箱子,一步一步向着家的方向迈去……小燕子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行为大大咧咧,心思却细致,有主见,令我永远忘不了。
今天上午,教室里发生了一件“拥挤事件”。
英语组长顾翔宇再检查背诵时,需要背诵的本组同学都围在他身边(我早已背诵完毕)。但邓卓然在背诵时,同学们吵吵闹闹,都要先背诵。等邓卓然背诵完毕,同学们还在争吵。顾翔宇有点不耐烦,同学们貌似也吵不好了,最后干脆你拉我扯、拥挤不堪的拽着顾翔宇到班级门口一个小拐角背诵。小拐角里,一堆人包围着顾翔宇,顾翔宇真是手足无措。
同学们,做个守秩序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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