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防溺水》视频后,有千头万绪涌上我的心头。水虽然也是我们的好朋友,但它有时却张开它老虎般的大口把我们的生命吞没……说到这,我想起了老师的嘱咐和父母的叮咛,不禁说一句:防溺水,很重要!
每当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张张天真的笑脸,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想到迎接父母的将是一具具冰冷的身躯,一张张苍白而没有血色的脸颊;听到父母的声音是那样地声嘶力竭、痛不欲生、撕心裂肺而又痛心疾首的声音时,我的心就情不自禁地痉挛起来。
视频中,每当夏季来临时,中高年级的学生结伴在江边、河里游泳、摸鱼、嬉戏……也因此失去了自己鲜活的生命。我不禁为此叹息。防溺水,老师和家长日日讲、月月讲,可真正能做到的人又有几个呢?
要做到防溺水,首先就要做好安全措施,并且在大人的监护下才能下水游泳。然后就要掌握防溺水的知识,虽说它是书面的,却能在危急时刻给你最正确的判断。
生命只有一次,请珍惜生命。同时,也让我们用健康、快乐的童年去奠基幸福、美好的人生吧!
今天下午,我们观看了《消防知识教育》,主要是讲关于火灾和火灾引起的原因及火灾时的自救。
我们看见那电视播出的十大火灾都面面相觑,那真是太吓人了!那烧死的人数,已经达到上千人了!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也达十亿多,火灾不仅把人们的生命带走,而且还给人类带来庞大的损失。
在记录片里主持人说,大多数火灾都是人为引起的,就比如说:一个蒙古的家庭,家中最小的儿子因好奇而把自己烧伤;某大学因一个同学在实验后疏忽忘记关火,导致酒精瓶破裂,引起了一次爆炸,将实验室化为乌有…….
我们还从主持人口中了解了怎样在火灾前自救,也知道了在各种办法都试过也无法逃生时,千万不能跳楼,主持人还介绍了一些巧妙的逃生方法,同学们个个都说妙,有一些人说这些我都会,老师提醒大家说在情急时人容易失去理智,忘记这些自救的办法,所以火灾发生时一定要冷静,别慌!我们听了都点点头。
不过我觉得为什么要等到火灾时再自救,应该提前预防火灾,防止灾难的发生。
1.当发生火灾时,我们首先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在迅速撤离现场。
2.如果大火当住了门,无法逃离现场时,我们可以用窗帘、被单等物品把一端固定好,沿着窗户爬下。
3.如果身上起火了,赶快躺在地上打滚,不用撕破衣物,以免受到二次伤害。
今天,我观看了山东农科台的《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讲座》。主要从发生地震、火灾、交通安全、传染病这四个自然灾害来临时,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看完后,我学会了许多避免灾害和遇到灾难时的自救方法。
主持人阿姨先告诉我们地震时应该做好的几点,
1:遇到地震时不要慌乱,要听知道人的指挥,有序撤离。
2:如果地震时正在上课,要多到书桌底下,不要站在窗外,也不要擅自撤离教室。
3:如果地震时正在家中,要躲到床或者书桌底下,抱住头部、闭上眼睛。
4:如果地震时在操场,要躲到空阔的地方,比如足球场,篮球场,千万火灾时要不要躲到树底下。然后,主持人阿姨又给我们们放了几个关于成都某学校地震时疏散的短片,疏散的都很快,很有序。还讲了火灾时,如果没时间,一定要躲进厕所等微小的空间。如果有时间,可以拿湿毛巾捂住嘴巴,撤离。还可以用湿的被子缠成一个长条,全速撤离。
通过看着次《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讲座》我明白了灾难随时都会发生在你眼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遇到灾难时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慌张,用学会的自救方法进行自救,来保护自己唯一的一线生命。
昨天早上七点半,我收看了电视安全知识讲座,我看了以后有很大的感触,安全知识讲座分为四小节,第一小节是地震安全,第二节是交通安全,第三节是火灾安全,第四节是水灾安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节是交通安全。
讲座刚开始时,教育局局长给我们送了三句话: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人人关心、爱护生命。
在交通安全这一节中,请到了交警队长郑增仪和交警刘钊,在刚开始的时候,主持人 给我们放了几个案例,其中最让我震惊的是案例二,里面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大货车撞到,卷入了车轮中,顿时变成了一个半身人,之后,他的亲人把一个篮球剪开,套在她的腰上,手上拿着一个电熨斗撑住地面,就以这个东西代步,我看了之后,觉得这个女孩非常可怜,才四岁就失去了下半身,同时,我也觉得是她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才成了这个样子,对将来找工作和结婚有很大的不利,所以我们要注意安全。警察叔叔郑增仪给我们提了几点安全常识:1、过马路时要左看看,右看看,要确定没有车才过去。2、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路。3、不能跨越护栏。4、骑自行车时不能进入机动车车道。5、不得横穿马路,横穿马路时要走斑马线......
人生安全第一,如果你不注意安全,就很容易受伤,甚至死亡,如果你死亡了,拥有再多的财富,再好的房子也没有用了,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呀!
我们一起聆听了消防知识普及专题讲座,受益匪浅。主讲者从鲜活的案例入题,讲述了近一两年发生在我国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引发的原因,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消防安全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忽视,我们往往存在侥幸心理,直到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才后悔莫及。这就是我们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缺乏防范意识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这次学习让我对安全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譬如燃烧与灭火的常识、安全防护及逃生设备的使用、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和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等。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不再是口头文章,要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主讲者告诉我们,发生火灾后要学会自救,在火势越来越大、不能立即扑灭的情况下,应尽快设法脱险。如果通道、楼梯已被烟火封住,确实没有可能向外突围时,可向头部、身上浇些冷水或用湿毛巾、湿被单将头部包好,用湿棉被、湿毯子将身体裹好,再冲出险区。当通道已被堵死,应保持镇静,视具体情况设法从别的安全地方转移,住在比较低的楼层可以顺着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床单或结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爬下。
这次培训真正让我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丰富了我的消防安全知识,让颇有收获。
“一慢二看三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些儿歌时刻提醒我们青少年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小时候听了这些童谣,我都会莫名其妙的有一种害怕出门的感觉,那是因为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了解交通安全的含义的人。直到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交通安全的含义。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道路交通法在交通安全方面对车和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这一节告诉我们遵守交通法规,就是要求我们做到行人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必须靠路边走;过马路时,要走有斑马线的地方,注意来往的车辆,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或交警的指挥,在通过未画人行横道的地方,不要突然猛跑、后退;不准穿越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还要认识一些交通标志。看着交通法规,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以前我很喜欢骑自行车,经常骑着自行车猛冲猛撞,还载着朋友上街,开玩笑似的拐来拐去,让后面的车辆不知怎么走,还怕撞到我。当时并没觉得怎样,只觉得很开心。但我看了交通法以后,知道了:12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街,也不能载人,如果做了这些事,那就违反了法规,是违法行为。我打定主意,以后不能再这样做,和违法的事说再见。
交通安全法就像一堵墙,耸立在危险和安全的边缘。在这里,我要大声呼吁:“让我们小手牵大手,共走平安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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