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任硕是同班同桌同学,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是因为我们之间平时经常相互帮助共同学习,久而久之便成了酷似兄弟般的好同学、好朋友了。
任硕既是我同班同桌同学又同住在一个小区,要说我们是同桌同学,还不如说我们是一对行影不离的好兄弟、好朋友。任硕家里的条件比我们家里的条件要好一些,平时他总是时不时的资助我,什么本子、笔呀!他都是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放进了我的书包里。有时还送给我一些旧衣服、旧鞋。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后来时间长了,我也就不再嫌弃一切照收。并且还特别开心,因为我有了一个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他能够我在生活上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我也知道他也特别开心,因为他知道他能用他的微博之力帮助一个人了。他同时也多了一个好兄弟、好朋友。
在生活上他经常帮助我,在学习上我也经常帮助他。他平时英语成绩不算特别好,于是每到星期天我都要到他们家里去帮助他学习英语。开始我从字母读音开始教他,从发音到读写一步一步慢慢地教他,每个发音我比老师都讲得过细。慢慢地他的英语成绩上升了不少。后来我又借用他们家的电脑教你学英语,他在掌握了电脑学英语的方法之后,他的英语水平又有很大的提高。就这样,在生活上你帮助我,在学习上我帮助他,我们在相互帮助之中便成了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
可以说,他是我一生之中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跟他在一起的时光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我们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成长,我们彼此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享美好时光。
“情深深雨蒙蒙,多少楼台烟雨中……”听,同桌的他又在高歌了。
同桌和我坐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此我对他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记得我和他刚坐不久,班级里就开始流行划“三八线”了,我一直担心这个新同桌也会加入划分界线的行列,所以我平常总是小心翼翼的。为什么?就因为我以前和同桌划了“三八线”,连把建立了三年的友谊也给划断了,我不想这次刚建立的友情又被划上痕迹。可是,很奇怪,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同桌却丝毫不提划“三八线”的事情。我有几次“侵犯”了他的“领地”,他也一点不介意,只是微微一笑,当然,我也不介意他到我的“领地”上来。有一次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在我们中间也划一条‘三八线’呢?”“划了线难道能把桌子分开吗?再说,我们‘礼尚往来’不是很好吗?”他风趣地说。“对,舌头和牙齿也有打架的时候嘛!”“就是,就是!”他连连点头。
想不到这个新同桌还挺大方的嘛。
此人年方十三,浓眉小眼,眼珠骨碌碌转动,看起来有点贼,嘴唇一撇,笑起来歪歪的。总给人一种不怀好意的感觉。
在小学的生活中,有许多令人难忘的同学:有在困难的时候帮助我的;有在摔倒时给我一句真心的问候的;还有在不会的题中告诉我解题方法的……但最令我难忘的同学莫过于我的同桌——王喆。
“轰隆隆”,“轰隆隆”,天上的天神仿佛得到信号一般,将天幕撕开,把天河之水全部倾斜到人间。
放学后,我独自坐车回家,刚出校门不远,我的.衣服就全部湿透了,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接着就是几个“震天响”的喷嚏。我站在车站上等车,平时拥挤的车站,今天也冷冷清清,就剩下我一个人,过路的几个小孩,撑着几把大伞飞快的跑着,嘻嘻哈哈地说着什么,溅了我一身的脏水,“哎呀呀!……早知出门我就带上一把伞就好了,这个破车站也真是的,不安个遮雨的,正倒霉!唉……”我失望地说着。天越来越黑了,路上没几个人了,雨越下越大,我成了个落汤鸡。这时,头上的雨没了,一个熟悉又诡异的笑声传进了我的耳中,“哈哈哈”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王喆!我惊讶的一时说不出话来。王喆把伞递给我说:“我刚值完日,刚刚恰巧看见你,我带了两把伞,先借给你一把,你明天再还给我吧!”“嗯”我点点头,“谢谢你,王喆”。“没关系”王喆咧开大嘴,冲我做了个鬼脸。望着王喆的身影,我身上的凉意全没了,心里一阵温暖。
看!这就是我在小学里最难忘的同学——王喆,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我的同学。
别看他身材不怎么胖,但那吃样堪与小猪媲美。早晨,走进书声琅琅的教室,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香味,还不时地听着有人啧啧:“真香!真香!”斜眼一看,他那红润的舌头正经不住诱惑的跑出去环绕嘴唇,回味那顿早餐呢!怎么样,这吃相够陶醉的吧。
他,陪伴了我六年。离别以后,他是否还记得有一个同桌的我。
他对于女生来说是一个很害羞的男生,但对于男生来说,他是一个男子汉。可能是异性的原因吧!每次打饭排队的时候,因为我的两个闺蜜坐在前排,所以,他就被女生“夹击”了。前面说过,他对异性很害羞,每次打饭时他都跟我排在后边的一位男同学说闲话。刚开始,他坐在我旁边很少与我说话,后来,他便慢慢熟悉了我,开始与我交谈。
其实,我跟他不一样,我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我很好强。班上的人都叫我“女汉子”不光是我揍人很厉害,骂人也很厉害,死人都可以说“活”。
往事桩桩件件,使我难忘的还是那件事:那是一次考试,教室里安安静静,一丝声音也没有。这次考试是考语文,语文老师很厉害,要是被语文老师发现你在照抄的话,那你就死定了!连我都不能幸免。语文我最在行了,不一会,我快做完了。他(我的同桌)一直盯着我看,在我低头写字的时候,我偷偷的撇了他一眼,他还在看我!他犹豫了一会,最后,他塞给了我一张小纸条。我打开看了看,哦~~~原来是他有一题不会做呀!我把答案写在纸条上面,递给了他。他刚准备打开,语文老师站在旁边,看见了我们的所作所为,我们看见了语文老师不由得吓了一跳。语文老师大发雷霆:“好啊!居然在我的眼皮地子下照抄!你们俩,放学到我的办公室来!”
放学了,我和他背着书包战战兢兢的来到语文老师的办公室。语文老师一见到我们就说个不停:“呵!长本事了哈!……”语文老师说完了,我们走出办公室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夕阳下,对视,傻笑……
同桌的你我不会忘记。
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
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
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
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
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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