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我们人人都有,或好的,或坏的,或积极的,或消极的。情绪引导我们做出判断,从而决定我们的行为。当个人行动与思维方式被个人的强烈情绪所触动时,我们的思考方式,行为方式会完全按照此类情绪的引导不断改变。
著名学者尼尔?唐纳?沃许在自己的著作《与神对话》中曾经如此表达自己的见解:“每一个灵魂都必须做出抉择而且正在抉择自己的命运。”可以说,这一抉择过程直接体现于个人情绪选择上:有些人在情绪中感受到了生命的'美丽,并将美丽带到了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有些人在情绪中受到了鼓舞,并将这种鼓舞带给了所有与自己交流的人;有些人则在现实的打击中不断沉沦,让自己的人生充满了黑暗,也让他人唯恐避之不及。你要选择成为哪种人,你需要哪种力量来左右自己的人生,决定权在你。因此意识到情绪的力量才是掌控自己人生的关键。
一个拥有极高情绪控制能力的人,肯定具备极高的个人修养,而这本《哈佛情绪控制课》正是我们达到自我控制情绪的引路之书。书中提到的那些有趣的情绪控制故事和提高情绪控制力的方法让人读起来如醍醐灌顶。
情绪的力量可以帮助你对自我理想进行激励,更能帮助你克服创伤,我们可以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控制,让它来引导我们创造一种自己渴望的生活,从而使自己的命运得到改变。一旦你对情绪有了一个较为透彻的理解,学会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运用自我情绪控制力,你将不会再继续听任各种消极情绪的摆布,可以从容地调动自我积极情绪,并最终实现自己美好的人生。
今天,我起床后发现,我居然可以控制天气了!于是我就兴高采烈地跑了出去。
我变成了一朵云,自己爬了上去,随着云,我来到一个干旱的地方,那里的人们都口渴的想喝水,但却没有找不到水,于是我就变出一场大雨,他们看到了这场大雨后就欢呼起来,看着他们这么高兴,我也欣慰地离开了。
随后,我又来到了一个阴雨连绵的地方。我变出了一个小太阳,照耀着这片土地,于是他们就开心起来了。把自家的玉米、谷子等作物都晒了出来,我就偷偷地回家了。
打开电视,新闻里正播放榆社一座房子旁边的山着火了,于是我又变出了一朵云赶紧飘过去,到了着火的山上给那里降了一场大雨,于是火灭了,那里的人终于露出了笑脸。
随后,我又去了南方,由于这里从来没有下过雪,我就变出了一场大雪,哎呀,这可完了,我看到孩子们都不想上课了,都跑到外面,特别好奇,玩的特别开心,他们堆雪人、打雪仗,你瞧,那个调皮的孩子还偷偷的把雪装满了书包。看着他们天真可爱的笑脸,我会经常给他们送去这样的惊喜!
我希望我可以控制天气,让地球变得更加美好,人们每天都开心快乐!
书一开篇,作者就从希腊开始梳理在法学上的各种思想与主义。哲学,法学,哲理法学,法律哲学···这其中的一个个概念,各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确实是我不能驾驭和理解的。
在书中,作者写到这样两句话,“无论我们把文明看成是事实还是观念,我认为它是各门社会学科的出发点”“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的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是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文明的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赖的。”我所理解的是: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以“文明”是法律的科学的出发点,而法律是对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但是这种对人类内在的或是本性的支配力到底是什么,是怎么样产生的,它是怎样得以保持、促进和流传的?之后有给出答案,这种支配力是直接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施加这种压力是为了迫使他尽自己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从事发社会的行为,也就是不符合社会秩序假定的行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就是道德、宗教和法律。“今天,社会控制首先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行使。它的最后效力依赖于专为这一目的而设立或遴选的团体、机构和官员所行使的强力。它主要地通过法律发生作用,这就是说,通过被任命的代理人系统的和有秩序的使用强力”。所以在庞德看来,法律的依赖于强力,强力的行使者为社会政治组织。
第二章作者讲述了“法律是什么。作者认为从纪元六世纪希腊人来世考虑这些事情以来,什么是法律就是一直是一个争论的题目。许多东西曾发生作用使这个问题成为一个困难的问题。但是困难最重要的根源是历史上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都曾使用法律的名称,给人们讨论“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告成了很多混乱。因此,人们都曾试图用其中的一个来解释这三者。如果这三种意义可以可以统一起来的.话,最后就用“社会控制”的观念加以统一,并分析了有效法律行动的局限性,得出“如果法律在今天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它就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的结论。
第三章作者主要讲述了“法律的任务”。他在里面有这样一段话:“一个法律制度通过下面一些列办法来达到,或无论如何力图达到法律秩序的目的:承认某些利益;由司法过程(今天还要加上行政过程)按照一种权威性技术所发展和使用的各种法令来确定在什么限度内承认与实现那些利益;以及努力保障在确定限度内的被承认的利益”简单来说,法律的任务就是通过保护利益来调节利益冲突。利益又是什么呢?庞德在接下来有解释了利益同时又把利益区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三类。
第四章最后一章作者讲到价值问题。“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但是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避免的”,因为“即使是最粗糙的、最草率的或是最反复无常的关系调整或是行为安排,在其背后总有对各种互相冲突和互相重叠的利益进行评价的某种准则。”这种准则可能仅仅是保持和平、保持社会现状、促进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或是一个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或是经济阶段的自我利益的实施。
一种文明的理想、一种把人类力量扩展到金肯呢个最高程度的思想、一种为了人类的目的对外在自然界和内在本性进行最大限度控制的理想,必须承认两个因素送我控制:一方面是个人的主动精神,个人的自发的主张;另一个是有秩序的,组织起来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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