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人与海》 有个牧羊人在海边的草地上放牧羊群,看见海很宁静而温顺,便想去航海做生意。于是,他卖掉了羊群,买了些枣子,装船出发了。不料海上刮起了大风暴,船将要沉下去,他只得忍痛把所装的货物全都抛到海里,才乘坐着空船幸免于难。很久之后,有人路过海边,偶遇海面很宁静,大为赞美。牧羊人却对他说:“好朋友,大海又在想要枣子了,所以才显得如此宁静。”
这故事说明,人们从患难中能得到学问。
也许过了很久以后这件事会被淡忘,然后他的父母也从悲伤的情绪中走出来,离婚,然后各自开始新的生活。但是这件事会使他们心里留下一个永远的伤疤,一个打不开的心结。说到底,他们还是太爱他们自己了。不能说他们错,爱自己没错,可是人不能只爱自己也不能最爱自己。或许,他们还没有成熟不懂怎么去教育孩子,李可以爸爸的微博上写结婚因为不了解离婚是因为太了解,到底什么感受只有他自己明白吧。没谁有资格说谁,给时间一些时间,让它过去。
看这部微电影我看哭了,现实生活中小孩子的.世界不比大人的世界单纯,小孩子的圈子里同样存在着趋炎附势见风使舵,不是学校变质了,而是社会坏了。大人们总以为自己的足阅历广,多多少少都存在着一些自以为是,可是好像都忘了世上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不管看到的还是听到的,不是一个情境下永远不会明白那是怎样一种感受。
成长的路都要自己去走,一颗仁爱之心是必要的,看到路边的乞丐、捡垃圾的老汉不一定非要对其有物质性的帮助,只要心里不会看不起他们,并且存着一种了然和理解,明白大家活的都不容易,也就算是被教育的得当有博爱之心了。其实,一个人从小长到大真的不容易,特别是长得正直上进,不是说笑,面对越来越多诱惑的社会还能保证出淤泥而不染,回过头去看看是不是会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于是啊,慢慢地越来越大......
没信心的时候就需要些阿Q精神,后头看看自己的一路走来,多么的不容易,可是熬着熬着不也就那么过来了么?不要着急,车到山前必有路的。生活工作学习难免遇到比较,比赢了有成就感,比不赢也没关系,我们不是圣人,总有不如人的地方,想开了自然也就看淡了。可是啊。社会就是这样,人不能不上进也不能没斗志,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去做到自己想要的那个样子,只要自己觉得过得好就好,虽然每个人的生活要求不同,简单也是一种享受。
思修老师说大一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可是还有梦想和热情。大二是不知道自己知道,迷茫了。大三是知道自己不知道,可是却没有梦想和热情了。大四是知道自己知道,可是开始走向社会了。别人的看法眼光不重要可是却做不到不去在意,因为还处在这个社会还没有修炼到超凡脱俗,随着时间长了,也就过去了看淡了,还是那句话,给时间一些时间,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有再也回不去。就那么过吧,看过一条微博,上面说:不管我的大学是灰暗的还是精彩的,我仍然怀念他祭奠他,因为他记录着我青春最美好的时光。
只想说:时光,慢走。尽管这不可能。
我的生命是一根缰绳,珍贵只是牵满了星星,我的年华是一块夜屏,可爱只是匿藏着歌唱,星星的歌唱。
都只是在哀悼轮回?
透明胶上的粘着的文字,都是我的一些过往罢。很久就睡在回忆里,梦着那些曾经很真实的满天星星璀璨的岁月;但是,梦属于过去,梦想即便属于未来了,不是么?于是幻想。单纯的幻想着下一个轮回,在圈圈圆圆的生命第二次。我扬起脸,看到的闪烁繁星和明明无无的月光,可没有月亮,便亦无圆与缺之谈。
我是一只乌鸦,那个冬天是我第二次生命的开始。我不明白,白色的季节为什么赐予我黑色的羽毛,茫莽的`阴影搁伤了我的喉咙,“呀——呀”的叫声混淆着空气变成哭泣。
不过单调的生活很快让我习惯自己。
也许我的命运很糟糕,但是我一直过得很真实、纯朴。并整天整夜如此乐观地歌颂我自以为了不起的生活意义,尽管我的歌声使我狼狈——人们把我视为倒霉之物,把我的忠告听成诅咒——如此狼狈。
而我知道,这不过仅仅是黑色的奉予罢了。
举头,侧目,忽见微闪星星。
我忍不住又叫:“呀——呀——”夜空很狰狞,欣悦只是星星灿烂地冲我笑。我也希望像星星一样,微笑,大笑,甚至狂笑。可是我不懂得。
冬天的夜,漫无温热的夜,我孤立在光秃秃的枝头,望着自己的投影不断地打寒颤,于是飞回窝里去。刺骨的寒风使我难眠,漫长寒夜,我数着天空中的繁星,直到启明星也消失,然后对自己说晚安。
树下面有位老人,是乞丐,老人蜷缩在树边,挣扎在生命线的最后。生命是一条线段,有两个端点。起点很欢悦,但终点不一定。几道寒风的镂刻,老人终于在颤抖中死去,但身子便不颤抖了。这是伤悲里的幸福么?我在老人上空盘旋了几圈,然后哀鸣:“呀——呀——”随即下面走过的路人说:“该死的乌鸦。”
其实,我何尝不是在哀悼老人?
我依稀听见星星的歌唱,歌唱老人的轮回。
那些星星的影子,摇曳在老人的明眸里,最后坠落于他的轮回,老人目光呆滞。
这是我的第二轮回,只是还没走到尽头,我懂得这叫浓缩,浓缩在一颗闪烁的星星里。
我是一只乌鸦,当走到线段的第二个端点,那便是我第二次生命的消亡,也是生命的第三次开始。我知道,坠落在轮回里面的仅仅是星星的影子。
繁星。璀璨。
闭上眼,等待下一个轮回。
《女主人与侍女们》 有个女主人很勤劳,她雇了几名侍女。夜里每当公鸡一打鸣,她就叫她们起来去干活。侍女们每天日夜劳作,累得精疲力尽,她们十分痛恨那只公鸡,决定要弄死它,她们以为是那公鸡不到天亮叫醒女主人,才使她们受苦受难。然而在她们把公鸡弄死之后,反而比以前更为不幸。那女主人不知道鸡叫的时间,总是在黑夜里更早地把她们叫起来去干活。 这故事是说,许多人的不幸往往是自己造成的。
《守财奴》 有个守财奴变卖了他所有的家产,换回了金块,并秘密地埋在一个地方。他每天走去看看他的宝藏。有个在附近放羊的牧人留心观察,知道了真情,趁他走后,挖出金块拿走了。守财奴再来时,发现洞中的金块没有了,便捶胸痛哭。有个人见他如此悲痛,问明原因后,说道:“喂,朋友,别再难过了,那块金子虽是你买来的,但并不是你真正拥有的。去拿一块石头来,代替金块放在洞里,只要你心里想着那是块金子,你就会很高兴。这样与你拥有真正的金块效果没什么不同。依我之见,你拥有那金块时,也从没用过。”
这故事说明,一切财物如不使用等于没有。
《迈安特洛斯河边的狐狸》 有一天,众多狐狸聚集在迈安特洛斯河边,想要喝河里的水。但因河水水流很急,他们彼此只是说说而已,不敢跳下河去。其中有一只狐狸,嘲笑同伴胆小,为显示自己比他们勇敢,他壮着胆子跳入河中。湍急的河水一下就把他冲到了河心,站在河边的狐狸对他说:“请不要离开我们,快回来,告诉我们从哪里可以安全下去喝水吧。”被水冲走的狐狸却回答说:“我想把一封寄往米利都的信送到那里去,回来后我再告诉你们吧。”
这就是说,那些喜欢卖弄自己、自我吹嘘的人常常给自己招来不幸。
01
节目第一位出场的朗读者是濮存昕,他是中国话剧和电影演员。我喜爱他的话剧及影视扮相,他是我心目中颜值比较高的男神偶像。然而,好久不见,他今天的外貌形象着实令我吓了一跳,头发花白,一脸的大胡须,昔日帅气、儒雅、睿智的他哪里去了?
唉,先不关心这个了。回头百度一下电脑,看看他是不是因为某一个角色而蓄意留的胡须。
听听他的朗读吧!老舍先生的散文《宗月大师》,他读这个散文是来告白命运中给他人生带来转折的荣医生,是他让濮存昕从“濮瘸子”转变过为正常人的。他的朗读依然那么有魅力,声音充满磁性,情感充沛丰富。作为他粉丝的我,听着他低沉而饱含感情地朗读,再联想到他苍老的外形,我不由得心酸至极,热泪盈眶,竟然有点想哭的感觉。岁月真的是一把无情的***猪刀!
02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节目里安排了一对夫妻撩动心弦的遇见,让人非常的感动。先听听老夫老妻的谈话:“我们俩一直在谈恋爱,二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延续着一个游戏,就是相互给对方写一些文字啊,或者写一首小打油诗啊.,他是一个很浪漫的男人。所以,我觉得我就是一个特别幸福的小女人.....”,“她是我心中永远的梦中情人”!
他们朗诵的是《朱生豪的情书》。两个人,一段文字,一场难以言说的相遇!听着志趣相投、相亲相爱的周小林、殷杰夫妇的朗诵,想着那片金色的鲜花山谷、那温柔的语言、那美妙的情诗、那永恒的爱情......真的是令人嫉妒羡慕恨......
恨不得去偷一个那样的灵魂伴侣,每天睁开眼睛都会有一篇写给自己的情真意切的情书,然后再浓情厚意地读给自己。如此美妙、诗一般的神仙生活谁不想拥有?
“我遇见了你,就像找到了我真的自己”。“相爱一生,还是太短”。
03
许渊冲,一位96岁的老先生,北京大学教授,翻译家。从事文学翻译长达六十余年,译作涵盖中、英、法等语种,翻译集中在中国古诗英译,形成韵体译诗的方法与理论,被誉为"诗译英法唯一人" 。
老人的出现,令在场观众肃然起敬,不约而同的起立鼓掌。他讲述自己当年为了追求女同学,而去翻译林薇因写给徐志摩的.情诗时,老泪瞬间纵横。那一刻,我真为他的痴情和怀旧而撼动。他一个百岁之人,谈起当年的爱情故事,依然有一颗激情澎湃,永远年轻的心。
对待爱情,他能够如此,对待工作,他更是执着无比。许老已于10多年前,就被诊断出直肠癌,且已为中外文化传输做出过杰出贡献,单论高寿,也理应该安享晚年。然而,他至今每天依然坚持工作到凌晨3、4点钟,他并且开朗乐观、风趣幽默地说:
“我要每天偷出夜晚的几个小时时间,去补充白天该做的工作,该学的习。”
他那种活到老、学到老,永远用年轻人的心态努力工作的可贵精神,感动了观众,感动了我。
04
节目中,还有来自商界的大亨柳传志总裁,朗读了自己给儿子柳林结婚典礼上的致辞《致儿子的信》,言辞中那浓浓的父爱很让人感染,独到的“柳式家训”备让人称赞!还有来自援外的妇产科医生、世界小姐张梓琳等等的朗读都富有超强的爱之吸引力。
他们每一位朗读者都用真情在读、用真心在与观众交流,他们的感人故事都来自于生活中,来自于自己的亲身经历!
今晚,又一次遇见了最美的董卿,遇见了董卿唯美的人生作品!
喜欢董卿,喜欢董卿的《朗读者》。请走起!请走起!请走起!重要的话一定要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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