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情形:豆豆是个活泼好动的孩子,总爱摆弄家里的各式电器,电源插座被他看上了,一个劲地玩个不停,妈妈批评了他好几次,他仍然屡教不改,妈妈情急之下打了豆豆。
豆豆妈妈理由:电源插座不像别的东西,危险性很大,虽然有防电装置,但小孩玩东西没有分寸,可能会把它玩烂,漏电,后果不堪设想。和豆豆说5次了,他依然好像没有听见,装不知道,继续摆弄电源开关,情急之下我就打了他屁股。
专家观点:两岁的孩子还不能知道“电”是什么,也不知道触电是什么样的危险,家长可以用一杯热水碰一下他的手,让他感觉到危险的概念。另外,这 个年龄的孩子都有对外界环境好奇的特点,应给他们营造安全的环境,少下禁令,给他们自己探索的自由和权利。像豆豆妈妈,就可以把插线板收起来,另外在电源 处贴上有图案的贴纸,这样就不会有危险了。
★惩罚教育——艺术批评的方式千万种 棍棒教育不可取
孩子犯错的时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铭心。
孩子犯错误时,家长一定要冷静,不能打孩子,如果家长打了孩子,恰恰让孩子又增加了一个不好的模仿对象。家长应该心平气和地引导孩子,让孩子向好的方向发展。
教育从来都不应该只采取单一的手段,在鼓励的同时,如果发现问题、毛病,应该及时进行批评,甚至惩罚。惩罚有很多种方式。如对幼儿 园孩子的'打架行为,老师可以将他们强行隔离,坐椅子上十分钟不许动,这对幼儿来说非常有效;惩罚也可以是剥夺做错事的孩子的某些自由,家长可以让酷爱看电 视的孩子几天都不许看电视,在一段时间内取消吃美食的机会;学校可以通过处分、警告,剥夺参加活动或评奖的机会等进行惩罚;还有一种行之有效的惩罚方法叫 “后果惩罚”,根据孩子的年龄确定孩子对所犯错误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损坏、弄脏家里的物品,可以让他自己修复、打扫,如果他不能胜任,就要教育他,这样做 给别人增加了麻烦。
专家表示,惩罚是把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必须要因人而异、适度。惩罚不是侮辱,更不是体罚,体罚、侮辱是对儿童的一种伤 害,是侮辱人格的行为。家长打骂孩子也是非常错误的做法,“棍棒底下出孝子”是封建观念,且不说体罚孩子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单就其后果来说也是非常糟糕 的。从长期研究数据来看,经常受到家长或老师打骂的孩子容易产生两种极端倾向:一种是挨打后转过身去打别人,产生了比较严重的暴力倾向;另一种是变成胆小 鬼,怯懦怕事。
孩子的世界里没有惊天动地的事,在成人眼里所谓的“小事”往往是促使孩子健康成长的良机。只有注意从点滴小事中培养孩子的责任感,才会培养出有健全人格的孩子。
★赏识有度——赏识是孩子的阳光 赏识也讲技巧
惩罚教育与赏识教育,真的是水火互不相容吗?记者采访的多位幼儿教育专家均认为,应该以赏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儿童教育来讲,当然应该以鼓 励、表扬为主。因为孩子越小越容易认不清自己,非常容易自卑。“世上没有坏孩子”,赏识教育的奥秘在于唤醒“好孩子”。0-6岁的儿童处于一个“他律”阶 段,容易以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为判断自身行为的标准,如家长、幼儿园老师说自己是好孩子就认为自己是好孩子。
惩罚是“要唤醒孩子心中沉睡的巨人”,目的是让孩子对自己的过失负责。惩罚也是先要鼓励、肯定孩子,告诉他是个好孩子,大家都很喜欢他,而不能 让孩子产生被侮辱、被孤立的感觉;第二步是告诉孩子他犯了错误,做了错事;第三步要指出孩子错误行为的危害性;最后要让孩子积极面对错误行为所造成的后 果。
父母要懂得赏识孩子、鼓励孩子、多对孩子竖大拇指、帮助孩子“找光明”。教育孩子,态度是最好的方法。但赏识也要有度,一味的赏识会使孩子混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盲目自信。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 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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