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再次翻看了《爱心树》,感触依然很多,一言难尽,就让我来用笔告诉你们吧。 《爱心树》是美国当代作家谢尔希尔沸斯坦的一篇文章。看到故事的最后,我想, 如果,我是大树,我会无私的奉献一切吗?这种无私的付出值得吗?当男孩长大以后,他似乎就有太多的需求,是这些需求让他不再快乐。此时,大树除了奉献自己的一切,似乎就无能为力了。如果说大树是一位母亲,男孩就是她的孩子。她呵护着孩子长大,却要无奈的面对孩子的离去。她想用自己的一切帮助孩子,可是面对孩子复杂的生活,她的付出是有限的。因为对孩子的爱,她必须帮助孩子,只有在无私的奉献一切的时候,她才能感受到久违的快乐。
大树不是妈妈,大树是妈妈的爱,大树的树叶果实树枝树干是爱的延伸,是尊重,是理解,是接纳,是信任,是能量。现在,你再看到男孩回来拿走大树的树叶果实树枝树***时候,你就不会为男孩的索取而愤怒了,因为他要的正是大树能够且愿意给的。他得到的也不是用金钱衡量的物质,而是从爱里获得的能量;你也不会为大树纵容孩子给孩子太多而生气,因为大树给的,只是她能够且愿意给的,是全部,但是不多也不少。
母爱——人生车途上的加油站。
凌晨两三点,电话响了。我躺在床上,像棉絮一样摊着,四肢疲软,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铃声“嘟嘟”地响了一阵,停了。是谁这么晚打电话呢?尽管我还没入睡,但也没人值得我在凌晨两三点听他的电话。很快,电话又响了,铃声在秋夜显得急促而尖锐。我拿起话筒,不耐烦地说:喂——我的声音疲乏而沙哑,但听上去很清醒。
电话那边停顿一下,声音惊惶而无力,仿佛要死抓住什么:“求求你,只要你不离开我,你要我怎么样都行——”这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我一下子想不起她是谁。事实上,所有女孩子的声音在我听来都陌生而悦耳,我不熟悉任何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没有女朋友,连异性朋友也没有。我在打工杂志社上班,我的同事有两位女人,都是年近四十的中年妇女,她们不可能发出如此清脆的声音。我笑了,如果是她们三更半夜打电话给我,那才匪夷所思呢。
电话那头仿佛在哀求:你可以过来吗?可以吗……凄惶而无助的声音,让我心生怜惜。我的声音变得柔和:你不要急,你慢慢说,说不定我能帮得上忙——我在斟酌着该怎么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子。我说,只是,你要找谁呢?你是在找我吗?电话那边戛然而止,黑暗中传来一阵啜泣,后来,电话机轻轻地挂上了。
我在黑暗睁大眼睛,愈发没有睡意了。我失眠由来已久。失眠的原因多种多样,譬如因孤寂而失眠,但孤寂是我的生活,我已经习惯。譬如因兴奋而睡不着,但生活就是如此平淡乏味,我除了读小学被校长在大会上表扬略感兴奋之外,已经有二十多年不知兴奋为何物了。一个人倘若置身于恶劣的环境之中,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会遭到扭曲,譬如被盟军关入大铁笼并让一盏发出强光的电灯没日没夜地照耀的老庞德,他的精神终于伴随着饱受折磨的身体垮了。白毛女在潮湿而漆黑的山洞生活了十几年,这就是旧社会使人变成鬼而新社会使鬼变成人的动人故事。只可怜那个如花似玉的喜儿无论是鬼是人都已饱受摧残,老了。
我失眠,是因为窗外的建筑工地在没日没夜地施工,那些巨大的噪声成了我生活中最突出的声音。每一个夜晚都被同一种噪声所笼罩,每一个夜晚都仿佛是前一个夜晚的复制,不会有什么不同。正如今夜,搅拌机发出的轰鸣声,电锯在切割钢筋发出的呼啸,像钉子不停地敲入着我的耳朵。我感到身体被尖厉的疼痛贯穿。
跟噪声作斗争,每一次都以我的失败而告终。我曾试过开音乐来抵挡噪声,音乐动听归动听,但无法抵挡噪声,无论是老帕还是恩雅的歌声,都无法跟搅拌机和电锯声相抗衡。我在同事的建议下买了一副橡皮耳塞,但效果不明显,噪声像穿过鱼网的水一样,毫无阻滞地流入我的耳朵。有时我睡不着就看书,又发觉没有什么书好看,更没有什么书值得在凌晨两三点爬起来看。我曾将门窗关得严严实实,但比戴耳塞还不如,除了几乎让我窒息,无济于事。我曾向那位年近四十的女同事学会了数绵羊催眠的方法。一个绵羊四条腿,四个绵羊八条腿——女同事说,这方法灵着呢,老公出差我就是靠这个入睡的。我试了几次,但当我数到一万六千条腿时(这是多少只绵羊?我依然神清气爽。如果再数几个晚上,我肯定会成了速算的天才。后来我练起气功,以达到静心而入睡的目的。但我除了外面的噪声,还听到了体内风暴般的聒噪,我吓得不敢练了。
我放弃了一切努力。每天晚上,我洗澡后,就呆到床上去,等待那根本不属于我的睡眠。我一直要到凌晨四五点才因极度疲倦而迷迷糊糊地合上双眼。但我必须在七时让闹钟叫醒,并在八时之前回到办公室。老总是中国人,却长着一副外国资本家的嘴脸,恨不得榨干我们的每一滴血汗。
孩子有自己的声音,需要表达自己的声音,哈克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哈克内心的声音就是儿童本身面对社会的`一个理解态度和对于社会的渴望。哈克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
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哈克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喜欢探险。在哈克设置了自己被***的假象之后,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空间,在路途间遇见黑人杰姆,在当时的法律和正统教育下发现逃跑的黑人不举报主人家是一种罪过,哈克在不断的受着内心的煎熬的过程中,几次几乎举报杰姆逃跑的事,但是在历险的过程中他发现杰姆的善良和友好,同时发现所谓文明世界和上流世界的肮脏、虚伪、罪恶。在这个过程中,哈克逐渐走向成熟。
当然,哈克在最后用行动成功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在成人世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如果说文学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来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中对文学的认知而凝成的清泉;如果说文学史一朵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出自心中对文学的渴望而构成的火红朝阳……
文学如茶
茶,这包含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的茶,滴滴都是精华,蕴含深厚。
看,那桌上冒着缕缕热气的茶,把它端过来,轻轻放置嘴边,细细品味,忽觉苦涩,稍后一会儿,一股清清的味道在舌尖慢慢蔓延开来。
这正和我们一样吧!初学时,总要历经一些艰难险阻,品味人生百态的苦,所谓苦尽甘来,一番对文学的努力球之后,相信,换来的终是前途的光辉灿烂。
文学如酒
酒,是个可以令人疯狂的饮料。古往今来,李白酒后写下不朽的诗篇,也有人酒后葬送美好的人生,但即便如此,也不会失去人们对它的喜爱。
文学也如这酒一般,有着神奇的魅力,遨游在文学的海洋里,随海浪跌跌荡荡,起起伏伏,尽享这文学的乐趣。
文学如果汁
果汁,混合了多种色彩的神秘型饮料。它拥有无数种颜色,如雨后天晴的彩虹一般,给人美的享受。
拿到这篇文章,说句实话,不知该如何下笔。今天,我且谈一谈文学对自己的启迪吧。
文学对一个人的启迪应该是潜移默化的,在我看来。有认识:“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爱过的人。”是的,在我看来不同的人,对书有不同的选择,就像有人说: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假期开始看博客以来,我观察到三班有位同学,应该是对文言文十分热衷了,我感觉他的作文里常带有一点古文的色彩。而我有一位朋友,很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总觉得她的思维十分谨慎,分析问题也十分全面。因此,每个人对书有不同的选择,而书对每个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不可能说你今天读了《海底两万里》,明天你就能像凡尔纳一般,对环境描写有十足的把握,生动形象又恰到好处。换而言之,如果你只读一本书,那便毫无意义,不如不读。当然,这仅限于只读一遍,如果你选择多读几遍,总是有好处的。
再一点,文学对人的启迪,是各个方面都有的。从《傅雷家书》中,我在了解到一些乐理知识同时,又感受着傅雷对于儿子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从《海底两万里》中,我不仅了解了一些地理知识,欣赏凡尔纳笔下环境描写的那种流淌在文字中的优美。从《隋唐英雄》中,不仅感受一个朝代的,兴盛与衰亡,也感受着国家的动荡,有志之士的爱国之情。所以,文学的启迪,真的是对人的一种很有力的影响。也许,这种启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以上,我只想证明一点,文学是贯穿整个人类发展史中缓缓流淌的一条河流,文学对人的启迪,就好比河水对人的滋润和养育,是默默无闻潜移默化的。这种东西只能自己去,当你真正的走进书中,你会为书中人物的不幸遭遇,所悲伤,也会为书中人物的爱国之情所而自豪,你会为书中人物的善良而动容,为他的邪恶而感羞耻。
我想,若论如何去感受文学的启迪,也许就在于提升写作水平,丰富文化底蕴。
漫步在文学的青荫路中,我在岁月的穿梭中得到了一些启迪……
都说一千个人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对于文学的魅力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说文学像一颗光芒四射的明珠,那么它的魅力就像明珠发出的千万缕光芒,至于你是被哪一缕慑去心魄就因人而异了.
对于我来说,文学的魅力是从创作者的角度感受到的.
不知其他人是否曾经试着写些东西,我就总试图写些小说一类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我想文学吸引我的地方在于情感上的体验.其实无论写些什么,总离不开故事和人物,想要把文章写下去、写得好,更离不开对故事的结构和人物内心的思考挖掘.你可以从主人公的角度去想,去感受,仿佛你就是那个主人公.当作品中描写的是自己从未经历或永远不可能经历的事情时,一种新奇的快感就会油然而生.尤其当我想到作品中有那些我在现实生活中不敢的事被主人公不受约束地去完成的情节时,我就会觉得十分痛快,好像心愿得偿一样.
我想文学对于读者的魅力就在于此,它把你不能做、不敢做、永远也不可能遇到的经历展现在你面前,植根于你的心灵,让主人公为你一一完成、一一体验.
文学让你逾越一切隔阂去经历不同的人生,去做任何你能想到和意想不到的事情;它是穿越时间隧道的旅票,是开启不同时空大门的钥匙,带你结识那无数的川流于历史和未来、现实和虚幻的人物;它就像一粒神奇的糖果,引领你品味悲欢离合,让你如痴如醉,且歌且叹,或凝眉深忧,或开怀高歌……
如果说文学的魅力是无穷多的,那么对我来说,它的魅力就是分享不同的心灵历程,探索各异的内心世界,尝试无数的迥异人生.每一部文学作品中都有一个不同的我,或者说每部文学作品都是在讲我的一个故事,还有什么比这更吸引我,更能征服我的呢?
《长袜子皮皮》是我今年6月初才买回来的童书,也是我阅读的第一本林格伦的作品。翻开《长袜子皮皮》,我从第一章第一眼读起,就爱不释手。 《长袜子皮皮》为什么让那么多读者喜欢?因为皮皮是每个孩子心中的梦想,皮皮每天都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可以在地板上和面,像个大力士一样可以举起大鲨鱼,可以教训小偷,可以在山洞里过夜,可以爬树、上房,可以做一切他们喜欢的事,皮皮玩得开心的时候没人会叫她上床睡觉;想上学就上学;想冒险就冒险;想野餐就野餐;想吃糖就吃糖??而不必害怕大人的批评。她具有了与众不同的性格:胆大的能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动手能力强什么都会做;独立能力强,很会安排自己的生活。当然与好朋友托米、阿尼卡相比,长袜子皮皮是太淘气、太没有教养了,不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玩拍人游戏,打人??,有着满脑子的异想天开、稀奇古怪的想法。
读了《长袜子皮皮》后,我也进行了一些思考,在对孩子的教育中,作为教师,不能
将太多成人世界教条的礼仪过早地去安放在孩子身上,这样,孩子会少很多自由生活的快乐。孩子的童年应该有更多的快乐,这样才是真正的童年,这是作为教师应该努力去坚持的一种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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