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知道我的邻居是一个失去双臂的老爷爷。每次看到老爷爷,他的脸上都是挂着笑容的。一开始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他没有双手还没么的开心。
我怀着好奇地走到老爷爷身旁,问老爷爷为什么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老爷爷告诉我说,虽然一次不幸的经历夺去了我的双臂,但是它并不会让我失去对生活的希望,更不会让我失去对美好的向往。因为生命赋予我的不仅仅只有双手,我还有一颗永远积极,永远向着阳光的心。
邻居的老爷爷是个残疾人,他的双手被车祸无情地夺去了,他凭着坚强的意志活着,丝毫没有服输的精神。因为老爷爷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
春天来了,小区的绿地上花繁叶茂,鸟语花香,蝴蝶像一位舞蹈家一样翩翩起舞,老爷爷坐在轮椅上欣赏着这美景。许久,他回到家里,用口叼起画夹轻轻地放在地上,左脚按在画板上,右脚夹起笔,在洁白的纸上灵活地画起来,很快,一副栩栩如生的杰作就画好了,画上的花五彩缤纷,像一把大花伞,蝴蝶在五颜六色的花上快乐的飞舞着,小草探出了头,犹如一位害羞的小姑娘,画中的情景宛如真的一样,如果你看了,赞赏的词一定会从你的嘴里滔滔不绝地涌出来。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老爷爷不间断地坚持着。后来,他经过不断努力,开办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画展,展室里摆放了各种各样,栩栩如生的画,每一张画都映照出老爷爷辛勤的汗水和坚强的意志。
从老爷爷身上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无论你是否拥有健全的体魄,只要永不放弃,就一定能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只要身残志不残,就一定能创造出一个个奇迹。
我的家乡在河北省尚义县,那里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可爱的地方。
家乡四季分明,春天总是在温暖中带着一丝寒意才悄悄的来到。每到四五月份,小草才从地下探出头来透气,农民伯伯也只有在谷雨前后才开始种瓜点豆。
夏天,天气酷热,树木长得更加茂盛,远远望去,山就象绿色的海洋。知了不停的叫着:仿佛在说:热死了,热死了。
秋天,凉风习习,早晚温度差别很大。我听爸爸说过一句谚语:早穿皮袄午穿纱,抱住火炉吃西瓜。真的是很有意思。田野里仿佛变成了金色的海洋,农民伯伯在收一些粮食:有土豆、小麦、还有我们这的特产莜麦。
家乡的冬天是我最喜欢的。虽然寒风吹在脸上象刀割一样的疼,但是我喜欢下雪,因为下雪后我就可以和小朋友们在一起堆雪人、打雪仗了。每个人的脸上、身上全沾满了雪花,开心极了。
我的家乡还很穷,但我爱我的家乡,我要从小好好学习,争取长大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把家乡建设的更加富裕、美丽!
生命是美好的,生命是顽强的,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植物也不例外。
一棵松树种子被风婆婆吹到一座非常高的悬崖上,它就在那里生根发芽。那里的水很少,松树种子的根无论伸到哪里,迎接它的都是岩石,几乎没有一点水源。但它还是不屈地成长,以少量泥土中的养分为食,以清晨的露珠为水,一点一点地长高。它的根遍布半个山头,就算是台风来了它也不怕,顽强地伸出自己的身体,好像守卫祖国的勇士。
春天,一棵小草从地里长了出来,它看见了这个美好的世界,风给它梳头,雨给它水分,阳光给它能量,它为这个世界陶醉。可是好景不长,一块巨石压在了它身上,阻挡着它成长的脚步,小草使足了力气,还是不能冲破石头的阻挡。于是,它把身体向石头旁边伸展,最后越过石头继续生长。
一棵失去生机的.葡萄被丢进了垃圾场,但它身上有一粒种子钻进了垃圾场的泥土中。没过多久,种子冲破压在上面的垃圾,开始茁壮生长起来。它在生锈的铁杆上攀爬,在废弃的柜子上蔓延,开花、结果,到处都有它的踪迹。最后,这里长成了一个葡萄园,路过的人都可以采摘葡萄吃。
植物都能有这么强大的生命力,我们就更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生命,它珍贵,没有任何东西能与它相比。它对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大家都只有一次机会,失去了就不会有第二次了。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生命,不光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还应该珍惜一切生物的生命。
然而以前的我却没有领悟到生命的可贵。
上个星期,我们好不容易有一次春游的机会,大家高兴得不得了。在小河边玩耍时,我忽然发现水中有一群黑乎乎的小东西在游动。“是小蝌蚪!”我惊讶地叫起来。连忙找来一个小杯子,舀了几只。这些小蝌蚪好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它们依然游得很欢。长长的尾巴,黑亮的眼睛,很可爱。
回到家里,我把小蝌蚪放进鱼缸,盼着它们长成青蛙。一开始,小蝌蚪好像害怕似的,呆在水底不怎么活动,我给它们喂东西吃,它们也爱理不理的。
过了两天,小蝌蚪似乎对我熟悉了,只要我走过去,它们就会游得很起劲,一个劲儿摆尾巴。我想,小蝌蚪这下高兴了,它们应该适应这里的生活了。
再过两天,小蝌蚪又开始不安分起来。它们在鱼缸里乱窜,总是把水弄得混混的。我心想:你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才不理你们呢!当我要离开的时候,小蝌蚪窜得更厉害了,它们好像想逃出来,又好像想告诉我什么,真是急死人了。
到了第五天,糟糕的事情出现了,水面上漂着三只小蝌蚪的尸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小蝌蚪为什么那么反常了,它们是在做垂死的挣扎啊!我心里难受极了,真后悔把小蝌蚪带回家。
小蝌蚪的死让我明白了生命是宝贵的,不仅仅对人,对动物也是如此。让我们热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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