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那一夜,你隐晦的爱,已永远刻入我的心间。
——题记
从小便觉得自己被母亲当做了“累赘”,比起母爱,更觉得的是母亲对我的无奈和一丝丝的嫌弃。直到那日,我想我终于发现了母亲那深藏于似是冷漠面容背后的深深爱意。
那是个初秋的傍晚,母亲忙碌的时候,由于无暇照顾我这个麻烦多事还多嘴的孩子,无奈只好将我先送回家,才能继续工作。
也许由于是小城的缘故,还一路驶于路为偏僻的小道,一路看到的,只有那飘落于地的梧桐叶,昏暗的路灯无精打采地晕染这寂寥的夜。一路无言,车缓缓地停靠在小巷前,被夜色压抑了的巷口吞蚀了灯光,墨色般浓郁的黑暗充饰着一切。怕黑的我,将指甲深深嵌入掌心,钝钝的痛意却仍无法驱散内心对黑暗的`恐惧,僵持了片刻,仍是迟疑地喊了一声“妈……”话音未落的时刻,便听见驾驶座上的母亲不耐烦的声音:“自己走,这么大了害怕黑,丢不丢脸”丢脸,丢脸,我就只会丢你的脸!莫名的怒意涌上了头脑,愤愤地下了车,随手使尽力气碰上了车门,融入了黑暗,闷重的声音回荡于小巷。
借怒而来的胆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一步步摇曳于巷道中,踢蹋的脚步声与喘息也成了不祥的预兆,终于忍不住回了头去寻找一丝光线,却被莫名耀眼的灯光刺疼了双眼微微眯起双眼,愕然间却发现那是母亲车上的远光灯,立身车外的她因是看到了久立不动的我,挥起手,示意我快走。
暮然间我开始后悔,为两分钟前对母亲不敬后悔。逆光而立的母亲在眼中不断模糊,脸颊上淌过一道温热的泪痕,我想我终于懂了母亲那无言的爱意——漫长而无声的等候。
一个个瘦尽灯花夜晚的催促与等待,一个个悲伤压抑时的拥抱与爱抚,每一日每一晚的牵挂与担忧……瞬间在脑海中回放一点一滴的涌现、凝聚,结成一串串晶莹的泪花,那一刻我仿佛无数次地再度穿梭于自己十四岁的生命。那一瞬间我看见了永恒。
记得龙应台曾说过“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她的背影渐行渐远”装作不经意地拭去泪花,朝母亲挥了挥手,示意她走,望着担心后悔的一瞥和缓缓驶离得车影,我想说:每一个被爱的瞬间都是永恒,哪怕母亲离开,但相处被爱的每一滴时光都不会被磨灭只因我们的心已在一起,那也是永恒。
如果说母爱的终点是一个句号,那么母亲会用谱写满整个宇宙的文字来表达,也不含画那个圈。如果说我对母亲的爱与感激是一颗星辰,那么我想,我会燃烧亿万年直至永恒。
那一瞬间,我懂了母爱,那一瞬间,已成为我记忆中的永恒。
身边的某些人,某些事,给予我们的幸福虽然只是一瞬间,但那幸福的感觉,却已深深的烙印在我们的心里,永远不会忘记。
一瞬间的微笑,一瞬间的问候,一瞬间的欢呼,一瞬间的美好,一瞬间的幸福,都会让我们记忆深刻,难以忘怀。
有些时候,其实瞬间比持久更美好,而持久的东西,往往都不是那么美好,流星逝过的短暂,具有独特的意义,倘使流星不再那么飞快的流逝,那么它的意义将不是那么独特,也许,它就等同于天空中的一朵普通的云而已,普通到人们不会对它的出现而感到惊奇。
雏鹰初次翱翔,往往只是一刹那,但就是那一刹那,决定了它整个人生的命运。飞起来,就会鹰击长空,飞不起来,就会落入深渊。一切由自己掌握。在飞起来的瞬间,它的命运就已经决定,形成永恒。
昙花在深夜里开放,虽然只停留一瞬间就悄然凋谢,但在人们的心中,它的清香却可以长久萦绕;太阳跃出海平面,虽然时间极短,但在摄影师的手下,但它的壮观却可以定格至永远……
人们都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虽然只是不小心的失足,但仅仅是那瞬间的`失足,就足以列入我们人生的屈辱史,形成千古恨。
瞬间的回首,我们会偶然的发现父母头上的一丝白发,不禁心有所触,在那样一个回首的刹那,时光停留,永不逝去,那用爱换来的白发,穿越时空,流注千年,瞬间,成为永恒。
青春,短暂而美好,每个人都有青春,青春的美好时光,虽然短暂,但是却成为人生中最具有意义的时光,它是我们人生中的过渡期,给予了我们不同凡响的人生经历。青春,不容挥霍。
很多回忆,都只是一刹那,但正是那一刹那,形成永恒的瞬间。
一瞬间的选择,造就了永恒的刹那。
“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他,就是屈原,一个选择了清波荡漾,一个选择了民族魂的人。茫茫江畔、一袭白衣、披散着长发,孤独的背影,在血红的残阳的映照下,渐行渐远,直到江面恢复了平静。这是屈原的选择。屈原是不幸的,他忧国忧民,矢志献身祖国,却遭谗被疏,甚至被流放而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的一生――历史长河中的`一瞬却被千古传唱,成为永恒。
“宁溘死以流之兮,余不忍为此态也。”屈原虽遭迫害,但他始终以祖国的兴亡,人民的疾苦为念,希望楚王幡然悔悟,奋发图强,做个中兴之主。他明知忠贞耿直会招致祸患,但却始终“忍而不能舍也”。他明知自己面临着许多的危险,在“楚才晋用”的时代完全可以去别国寻求出路,但他却始终不肯离开楚国一步。真有“可与日月争光”的巍巍人格。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这惊天地泣鬼神的绝唱,充分体现了屈原的爱国思想。可是,他的脑子里似乎只装着“美政”,屈原思想的时代特征、个性特征和历史、阶级的局限性,决定了他只能是一个悲剧人物,而不是一个叱诧风云的革命家。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犹未悔。”他虽然选择了离开,但是他并不甘心,他只是容不得浊流与滋垢,所以只好选择离开市朝,而毕生忠君爱国的抱负又只能在市朝实现。面临着进退两难的问题,他只好选择了前者,以涛涛的江水结束了他的一生,满身的抱负也随着滚滚的水流而烟消云散。但他带给我们的是人“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的悠悠回味……
“忧国谁能与君同,天公有情雨蒙蒙。舍身永垂天问志,爱民不沉离***情。碧波有幸隐忠骨,青史无意表贤名。粽抛江水爱君意,神州千载颂英风。敬君忠气贯春秋,忧国爱民谁比俦,身同青山千载秀,名共黄波万骨流。情寄天问每凄凄,心系离***长悠悠。鱼虾不应食忠骨,位列仙班凤池头。”当端午节再次来到时,让我们缅怀屈原那宁死不屈,坚持真理的精神,不忘他那“可与日月争光”的巍巍人格,共同颂读这首《悼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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