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在书得海洋漂流的时候,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从心底发出由衷赞叹:“读书的感觉真好!”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好多的书。那是一个五彩的世界,那里面有图片和文字。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 ,恐龙十分高大可怕,遥远的年代,人们靠钻木取火…….原来,世界这么奇妙!我觉得都市让我一个小小的孩童变得好强大,仿佛举目望去,就能轻易的看到北极冰川,看到埃及尼罗河畔有成千上万的人在修建金字塔......直到合上书,我的脑海中还浮现出各种画面。我有一种甜蜜的感觉:读书的感觉真好.
渐渐地,我告别五彩的世界,步入了童话的世界,书变得很厚了,变得多了。我常常不由自主的陷入到一个个故事之中:当白雪公主识破恶人的诡计之后,我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睡美人获得新生之后,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的'侦破案件时,我那悬着的心才平静……是的,读书的感觉真好!
我要感谢书,它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老师,教了我许多许多。
生活中,有许多事让人感觉很好,而我觉得感觉最好的无疑是读书。
活到老,学到老。读书是智慧的源泉,一读书,我就获取了许多知识,所以我酷爱书!
读书的感觉真好,它可以使我身心放松。记得有一次考完试,心情紧张极了,不停得想:哎呀!这道题会不会错了呢?那道题对了吗?我的喉咙里像堵了一块石头,好似喘不过气来。这时,我翻阅了一本幽默故事,里面的故事真有趣,没看几个,肚子就已经被笑疼了,顿时全身心都放松了,"石头"终于落了下来,刚才的紧张都飞到了九霄云外,快乐.轻松充满了内心。
然而,我更喜欢读书让我平静心情的感觉。做作业静心才能做好,可我每次都静不下心来,作业质量当然也提不高。有一次,我刚刚玩好回来,便回家做作业。可是我发现,我的心静也静不下来,心里一直想着刚才玩耍的情景,当然作业也做不对几道。于是,我拿出一本作文书,看了起来。没过一会儿,就觉得心都投入到了学习上,现在开始做作业,质量一下子就提高了许多。
读书是我的最爱,因为读书的感觉真好!所有的读者们,你们也要爱上读书哦!
书是朋友,陪我们走过春夏秋冬,书是老师,带我们领略人生乐趣,书是我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读书是一种爱好,读书是一种道德,读书是一种修养,多读书、读好书可以从中发现自我。
记得有一次,老师问到:《九成宫醴泉铭》是哪个时期的碑刻?,我立刻回答到:是唐代碑刻。当时老师非常开心,同学们也觉得我非常厉害,我开心极了。其实原本我也不知道,但是自从我读了《古代文学——书法》后便了解到了很多有关的`知识。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不仅可以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更能提高人的修养。正所谓十年苦读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学入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书就像一只向前行驶的小舟会经过风平浪静的水面也会遇到惊涛骇浪的时候,这样才能到达彼岸。读书不仅能让你从中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读书也能成就一个人的事业。在我们的国家曾经有一位让人难忘的革命战士***,他在小时
候就曾经立下誓言:“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新中国的成立有他不可磨灭的功绩。这其中有他爱读书,并从书中给予营养是分不开的。 我家有一个大书柜,里面全是书,从幼儿班开始,我就非常喜欢听爸爸妈妈讲故事。从识字开始,我便自己看起了书。书陪伴我一天天长大。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从不乱花,所以每年的压岁钱不管多少爸爸妈妈都是由我自己支配,大部分都是用来买书。每逢爸爸妈妈带我逛街,总会问我:“你想到哪里去呀?”我总是不假思索地说:“去书店!”从小到大,书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一直陪伴着我。
每天清晨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书,因为我每晚都要看会书才睡觉。因为我知道只要用心去读,不仅能使我长知识,更能让我明事理。我经常沉浸于书的海洋,在那里遨游,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开怀大笑;读到悲伤处,我会伤心流泪,从书中我知道了做人要正义、诚实,要做个务实有用的人,不要做华而不实、骄傲自满的人。书,既像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促膝交谈。在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书,她伴我成长,和我前行。
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多读书,读好书。读书真好!
张爱玲说:“有一条路,每个人非走不可,那就是年轻时候的弯路。”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懵懂的青春带给我们无限美好的回忆,回忆仿佛被电击了一下,一切都时光倒转,往事又历历在目。那一瞬间闪过了无数画面,让你隐隐约约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许多事好像发生过,又好像没有发生过。但一道别,再多的眷恋,也敌不过“过尽千帆皆不是,晖脉脉水悠悠”的浑然断肠。
美国作家露易莎·梅·奥尔科特,她根据自己家庭的琐事创作了经典畅销小说《小妇人》。文中的点点滴滴编织出了当时生活的真相:
人,尤其是女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能力,也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每个人都有思想、有才华、有梦想,每个人都很优秀。
妈妈,一生温柔贤惠,不停的给予,用了40年的时间学会了宽容。
姑妈,独身一生,精致高雅。除了钱,她一无所有。因为独身,她特别知道这一生的坎坷和艰辛,所以她世俗而又现实。她劝侄女们早点步入婚姻,嫁个有钱人,也许只是不想女孩子走她的路而已。这条路太不容易了。
当真有人选择了独身,她便用她的馈赠,让女孩儿过得好一点。
一生痛恨贫穷的姐姐,梅格,却爱上了一无所有的穷家教。她说:“我想有个家,想和他一起去工作,去拼搏。”
妹妹贝斯是个音乐女才,但她体弱多病。她说:“我喜欢住在小房子里给家人们弹琴。”
艾米的梦想是去巴黎作画,成为有名的艺术家。但当姑妈告诉她,你是家里的唯一希望了。她开始选择做一个淑女,然后嫁入有钱人家。
可是,后来她却纠结是嫁入有钱人家还是坚持作画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犹豫再三,她选择了后者。嫁给了爱情。
乔最具个性,她想成为一个作家,在这个世界上不一样的活着。她为女性生来就为了爱别人而倍感不平。她不想陷入婚姻,不想一生就这样为别人而活。于是她拒绝了自己爱的人,只身奔赴纽约。
在无数次被拒绝和嘲笑后,她去咨询自己的朋友。可当朋友也给出对立的意见后,她深深的陷入了自我怀疑,烧掉了所有的稿件,回到了家中。
姐妹的出嫁与离世增添了乔的孤独感,她开始反思自己的想法是不是正确。她说:“我太孤独了,为什么有这种想法的只有我自己。”
当她写了一封情感真挚的信准备挽留爱人时,却发现曾经爱的人已经结婚,他们就此错过。
好在最后她不再对施爱者的身份持以偏见,有了属于自己的婚姻,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这些女孩没有过上我们想让她们过上的生活,而是过上了自己选择的小妇人的生活。
对于女孩来讲,世界上从来没有一条路是必须走或是应该走的,你可以早早的结婚生子;也可以不结婚,选择独身,然后独自品尝人生的酸甜苦辣;你可以不工作,种花种草养猫养狗;你也可以直面自己的野心,努力拼搏,步步登顶。
这都是你的权利,你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希望你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小妇人》这本书是讲述四个女孩的成长历程,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去看她们的生活,仿佛看到自己的影子,恰似看到了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听到了一曲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马奇家的四个女儿和母亲家境贫寒,但她们却拿出一颗坚强乐观的心来积极地面对生活。
我喜欢贝斯乖乖女的性格,惹人怜爱,她在陌生人面前的腼腆胆怯时,吐露着些许可爱的样子。马奇一家在刚刚认识劳伦斯一家时,贝丝对房子中的大钢琴朝思暮想,却又鼓不起勇气进到里面,脑海中总是老人浓眉大眼的样子,宣布不再踏进那大房子里,连心爱的钢琴也顾不得了。庆幸劳伦斯先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他在一次简短的拜访中将话题引入音乐,贝丝入了迷,而那个可怕的面孔已烟消云散了。
这让我想到了父亲,有一种父亲,永远都是冷若冰霜的脸庞,嘴里出来的话句句充满哲理。只有在拐角处,才会隐隐的感受到他的爱。而我的父亲,又是另外一种,每当我请教问题时,他总会一丝不苟的认真教我,当题很简单时,会吓唬吓唬我说:“我打你啊!”但在吃饭时,他会把自己碗里的鸡块夹给我吃;在去小卖部时,回来会拎着一大包的零食……
我也很喜欢乔那自强自立的性格,在书中,有一章是讲《乔遭遇恶魔》,乔是一位大姐姐了,一次出去看话剧没有带上小妹妹艾美,艾美为报复她,便把乔反复推敲的一本小书扔进火坑中烧了,这的确做得有点过了,乔为此非常生气,要知道这可是她的宝贝。一天过后,乔和劳里同去滑冰,艾美也去,在他们探测冰层时,艾美来到了中间,劳里提醒让艾美离开,但她没注意,乔还在生气,并没有去理睬艾美,就这样,艾美脚下的冰破裂了,庆幸她没有受伤,但乔为此非常自责。她去与马奇太太谈心,其实马奇太太的脾气也很坏,不过马奇成功地努力改掉了这个坏毛病。她教导乔:我们在面对魔鬼的诱惑时,往往要用一辈子来抵御。
我很佩服马奇太太,佩服他的毅力,佩服她的忍耐。我很向往有一天我可以像乔那样坚强,在自责的时候提醒自己:“男儿有泪不轻弹”,并且真正的做到如此。想想过去的我:背不过课文时想哭,老师批评时想哭,姐姐走时想哭……我多希望,我可以做到无时不刻脸上挂着的是笑容,而不是还未干涸的泪水,心里还可以坦然的告诉自己:“没事,雨后终究会有彩虹等着我的,阳光定会比过去更加的灿烂!”
杨绛说:“读书好比串门儿。”而在此次阅读《小妇人》时,我来到了马奇一家,结交了四位女孩,与她们一同通往大女孩的成长,感受至纯的灵魂的样子,成为一个小妇人。
谈到读书,有人会摇头:“读书苦啊,闷都闷死了!”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需要动脑、用心和毅力。可我觉得读书是件非常快乐的事,因为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
人类之所以这么有学问,是因为人类的脑子里有知识,而这些知识的来源,就是一本本的书。古时候,我们的祖先早已有了学习的习惯。因为学,我们才能懂,因为懂,我们才能有所作为。古时候,人们还没有书。但人们很聪明,没有纸,,可以刻在青竹上,再用线绑起来——这就是最早的“书”。现在,人进步了,书也进步了。书用纸做,更方便着,内容更丰富。书,就像养分一样,是人类不可缺少的。
我和书是最好的朋友,从小到大,它一直陪伴着我。每天清晨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它,因为我每天晚上都要看很长时间的书。我从幼儿班开始,就非常喜欢听爸爸妈妈讲故事。从识字开始,我便自己看起了书。从此,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总舍不得花,想攒起来买书用。每逢爸爸妈妈带我逛街,总会问我:“你想到哪里去呀?”我便总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去书店啦!”
在我的房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全是书,我总是废寝忘食地看书。在家里,我沉浸于书的海洋,在那里遨游,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开怀大笑;读到悲伤处,我会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流泪……我从书中得到了不少知识。从书中,我知道了做人要正义、诚实,要做个务实有用的人,不要做华而不实、骄傲自满的人。我觉得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一位真诚的朋友,在面对面地跟我交谈。
很多人都希望一步登天,但这是不可能的。正所谓“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登天之门是不会为懒惰之人而开的书,我的挚友,你让我懂得许多人生的哲理,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啊!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结识了书。那是一个布满彩图和拼音的世界。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高大可拍,遥远的年代人们靠砧木取火·原来世界是如此奇妙!我觉得读书让我这样一个小小的`孩童变得好高大,仿佛举目望去,我就能轻易地看到北极的冰川,看到埃及的尼罗河畔有成千上万的工人在修建金字塔。直到爱不释手地合上书,我的脑海中还不断地浮现出各种画面。我心中有一种甜蜜的感觉涌起:读书真好。
渐渐地,我告别了娃娃书,步入了文学的陛堂。书变得厚了,变得深奥了。我不再又又在大自然中打转,我常常不由自住地一个个故事当中:当白雪公主跳脱了恶人的乱世之后,我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睡美人获得新生之时,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时,我卷着的心才渐渐平静。是的,你读书真好!培根在《论求知》中不也有同样的感想吗?读书一方面开招了我们的视野,另一方面净化了我们的心灵,是我们的灵魂得到了升华。
后来,在“楚才杯”的角逐中,我棒到了一等奖的金杯;在各类作文比赛中,我屡屡得奖;在各种知识竞赛中,我争得了一席之地。
不仅是我,亿万个声音都会呼唤:“读书真好!”书推动着中华民族不断前进,书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人,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真好!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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