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是个闻名于班的书呆子——邹世成。一年365天,没有几天不看书的,什么《三国志》、《王子复仇记》等等书都爱看,怪不得长着一对大眼睛,可能是为他看书“服务”的吧。可是他这些书好象对他学习没什么帮助,每次都比不上名列前茅的我,因此我瞧不起他,常常因为把我的学习用具碰掉或是把我的本子弄脏这样的小事而遭到我的痛骂乃至报复。
刚刚开学不久的一次写字课,我的钢笔出了故障,无论用多大的劲,怎么也写不出字来,我气极了,把钢笔狠狠一甩,不好,几滴墨水甩到了他那雪白的衬衫上,顿时衬衫上绽开了朵朵小蓝花。惨了,这下他一定会因为前几天的事而报复我,想到这,我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几天前的一次写字课上,他不小心把墨水甩到了我的本子上,立即向我赔了礼,道了歉,可我还是不依不饶,不但让他给我擦干净了本子,而且还和我的“同党”串通一气,让他冤枉受了老师的一顿批评。
哎,事到如今,也只能等着他来报复我吧。我只好硬着头皮对他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可他的态度出乎我的意料,他只微微一笑说“没关系,做个纪念吧。”
此时此刻,我感慨万千,相比之下,我是多么的自惭不如啊!
那天,我忘了带伞去年,我有一次在学校读书,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转眼间到了放学时间,老师说:“同学们,现在放学了。”
我们大家整理好书包,都向老师说:“老师,再见。”便走出了教室。我刚走出校门口,天就下起了大雨,我急忙躲进雨棚,放下书包连忙找伞。可左翻右翻,结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后来,我才想了起来,原来,我把伞拉在了家里。正在我焦急万分的时候,同学王安宁走了过来,他对我说:“马宇宸,你在干什么?”我说:“我忘了带雨伞。”王安宁说:“正好,我这里有两把,借你一把用。”我说:“那可谢谢你了。”接着我俩一起撑着伞,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第二天,我把雨伞还给了王安宁并在次向他表示了感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我从这件小事中感受到了同学间的那种温暖。这种温暖一直暖在心里,使我久久不能忘怀。在405班这个大家庭里,我们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正是同学们相互间的友情,拉进了相互间的距离。
一聊起小说,“四眼弟”可谓是同龄人中的“战斗机”,他不但看过海量的小说,讲起来也是滔滔不绝,什么《哈利波特》《鬼吹灯》之类,都是他的最爱。不仅如此,一时技痒的他还会动手创作,他经常会把他写的小说给我看,让我给他提意见。看着他这认真的样子,还真有点作家的风范。当然,这对他的学习有时也是有帮助的,他写的《童年趣事》在国内的作文比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呢!
时间的流水已带走我的初中生活,每当我想起那段难忘的日子时,首先映入脑海的总是我那些亲爱的同桌们。
小朱是和我做同桌的时间最长的一个,我对她的印象最深刻。
她是一个很怪的女生,看起来比较乖巧、安静。不熟悉的人都被她的外表给欺骗了。因为她其实蛮调皮的,上课时不好好听课,老是搞小动作。有时候她就偷偷的和旁边的同学说话,或者看课外书,到下课的时候才拿我的笔记抄写。然而每到老师要检查作业时,她就会找借口说放在家里忘记带过来了,其实她是没有做作业。可是很奇怪,她每次考试的.成绩都不会太差,都有八十分以上,在班里来说她的成绩算中上的。这是什么原因呢?
她偷偷的告诉我,那些课她在家的时候就已经预习过了,在课堂上抄了我的笔记后晚上都有回去看一遍,这样就把题目都看熟了,所以老师讲的那些题她都会做了。
我的同桌真是个奇怪的人,不过我还是很佩服她的。
他,打了油一样的平头,衬着一张白里透红的苹果脸;两颗“黑宝石”镶嵌在脸上,放射着智慧的光芒;不过,“天才”也有美中不足——他小小的鼻子上早早地就架起了一副大大的眼镜,可累坏了“鼻子君”,若不是有“耳朵君”慷慨出“耳”相助,他的“鼻子君”还真受不了如此重压;五官之中最让他骄傲的,是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谁要是和他斗嘴,那可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哈哈,他就是我的“天才”同桌——自称是“天才”的“四眼弟”——伍孟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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