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苏尔的流浪汉。他无家可归,为了在即将到来的严冬求得食宿,他故意为非作歹,想让警察把他送进监狱。但屡次以身试法,却都没有被捕。这时他听到教堂的赞美诗,决定振作精神,重新做人,警察却把他抓走了。
小说的情节看似荒诞,但不失其严肃的现实意义。在那样一个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社会里,谁又敢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呢?
小说的结构一如欧。亨利的其它作品,结尾以一个陡然的转折,让人们在惊诧和开怀之余深思一番。正当读者鄙夷警察的糊涂和对苏尔思想上的转变感到高兴时,苏尔却无缘无故地进了监狱——既在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
这章讲的是达尔大尼央从英国归来,沿途去见了波尔朵斯、阿拉密斯和阿多斯,并分别送了他们一匹好马,自己也留了一匹。但是,不幸得很,当四个朋友再次见面时,四匹马都没有了。阿拉密斯卖掉了马,波尔朵斯赌博输掉了,而阿多斯不仅输掉了自己的,也把达尔大尼央的马输给了别人。这样,当四个人在酒店会面时,也不禁为他们自己的不约而同相对大笑。
除了情节上的有趣,这一章也生动的将各个人物的性格展现了出来。如波尔朵斯,他把马输给了两个英国人,但嘴上却不肯承认,说是卖掉了——不过买主少付了不少钱。
全书的特点也从这一章中表现了出来:语言诙谐、情节起伏,多用语言描写,人物性格鲜明。
语言描写是这一章乃至全书最成功的地方。人物语言代替了情节叙述,又是人物性格的最佳体现;爱慕虚荣的波尔朵斯,沉稳干练的阿多斯,痴迷于宗教的阿拉密斯,还有关心朋友的达尔大尼央,他们似乎活生生的站在我们眼前。
那是一个炎炎烈日的中午,我向同学借了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叮咚,叮咚上课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第一节课是语文课,老师讲的课文内容我一句都没听进去,只想着生动形象的故事、精彩的内容、深刻的道理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我先小心翼翼的从抽屉里拿出作文本,然后把语文书立起来,接着把作文书放在里面,最后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啪我连老师走过来都不知道,赶紧把作文书收起来。
元元,你在干嘛?
我我
放学了,同学们都不亦乐乎、欢欣鼓舞地回家了,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我走进办公室,心里提心吊胆、毛骨悚然。
元元,今天你上课怎么啦?我的脸一下子变得红彤彤的,像猴子的`屁股一样。
我知道你是喜欢看书,可书要在合适的场地看啊。如果你上课看书,成绩就会下降啊!老师说。
老师语重心长的话语让我无地自容,心里感到深深的愧疚。
从这以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聪明要用在正地方。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耍小聪明的,不然,就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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