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深深吸引了我,我被蒂皮的勇敢所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叫蒂皮的法国小姑娘,从小与父母在丛林中长大,与野象互亲,同鸵鸟共舞,变色龙、牛蛙、豹子、狮子、狒狒……一个个小动物给她带来了奇趣、快乐、惊险、幻想,最终让她们成为好朋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蒂皮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她什么动物都不帕,并还会跟动物们说话,别人一般驯服不了的动物,蒂皮不过一天就会让他乖乖的,你说什么它就做什么。有一次她和狒狒玩,这时应为狒狒妒忌蒂皮的头发长得漂亮抓她的头发,抓下来一堆,但蒂皮坚强,她不哭。讲到这我真佩复她的勇敢,及时我被抓下一两根头发都会哭,更别说是一堆了。这都是生活中坚强的表现。
蒂皮的勇敢不但让我佩服,而且她还很有爱心。一次她捡到了一个小狒狒,把它带回家养,经过一年的照顾,小狒狒长大了。爸爸、妈妈说:"狒狒应该回到大自然去,小狒狒临走时紧紧地抱住蒂皮的脖子不愿意松开,蒂皮的父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狒狒拉下来,放到树上,这时蒂皮哭了…...
到这里我想:蒂皮好勇敢好有爱心因为她心里充满了爱。
晚上,我依然回味着刚看的《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小女孩蒂皮——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野外出生,交了许多野生动物朋友,有温柔的狮子,有凶猛的豹子,还有好斗的沸沸……我多想也有这样的朋友。
听,她在和变色龙说话,告诉我们变色龙的语速比火箭还快,真实不可思议,豹子那么凶猛,她竟然和豹子一起玩耍,她好勇敢,也好幸运;她还敢在鸵鸟背上骑上一天,真幸福啊!让我也不由得浮想联翩,仿佛那么幸运的“乘客”就是我。
我多么想对蒂皮说,你是个幸运儿,我好羡慕你,虽然我都十一岁了,但我没有像你那样的不平凡的经历。我喜欢你勇敢开朗的性格,羡慕你有那么多的野生动物朋友,我多么想和你成为朋友,那样我就能和你一起去冒险,去认识你的那些有趣的野生动物。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也有生命。
暑假到了,妈妈帮我到书店买了几本书,让我在暑假里看看。其中有一本书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我看了很受感动。这本书写的是一位法国女孩蒂皮和野生动物们之间的故事。蒂皮出生在非洲的纳米比亚,从小就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一起,和土著人、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
可爱的小蒂皮非常喜欢野生动物,因为她能够与动物说话,和动物用眼神交谈,动物们也非常喜欢蒂皮。与野象相亲,同鸵鸟共舞,变色龙、牛蛙、豹子、狮子、狒狒······一个个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至皮肉之苦,最终成为她最后的朋友。小蒂皮也许天生就能与他们和睦相处。瞧,阿布是她的大象哥哥,他是一头美洲象,是蒂皮最后的朋友。还有非常善良的林达,他是一只鸵鸟,蒂皮最喜欢坐在他的背上,乱绵绵的真舒服啊。还有豹子杰比,他每次睡觉都会把蒂皮的指头放在嘴里。你看,蒂皮和他们相处的多好、多融洽呀!
看完这本书后,我从小蒂皮身上学到了很多,她教会了我们要学着和动物们做朋友,要和动物们一起分享快乐!我们应该象蒂皮那样爱护动物,不***害野生动物。让我们一起去保护环境,爱护我们可爱的地球吧!
我家有一只名叫聪聪的小狗。它长着一双大眼睛,一对尖尖的耳朵,一身黑白相间的绒毛和一条总是摇摇摆摆的尾巴。
这只小狗为什么叫聪聪,是因为它很聪明。一次,它用它那口还不太锋利的犬牙咬我,我勃然大怒,抄起身边的一根木棒揍了它一下。结果,每次我一拿起木棒,它就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说它贪玩,也的确是呀。它十二个小时中有六个小时是在外面和它那帮草狗朋友撒野的。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我拿它没办法,也就不管它了。
聪聪要咬人的时候,谁也管不了它。我不胜其烦,干脆随身带一根木棒,以防万一。
聪聪听话时,能比谁都温柔可亲。它会小跑到你身旁,摇着它的尾巴,让你抚摸它的皮毛,或让你给它的肚皮搔痒。再不就是跳上你的腿,和你打闹一会儿。不过,它最喜欢玩的还是拔河了,只要找来一根绳子,它叼住一头,你拉住另一头,它会一个劲的找人比谁的力气大。
我喜欢我们家这条不听话的小狗,它虽然不听话,但也很可爱哦!
我奶奶家里养了一只小狗,叫“旋旋”。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它不仅总是一副很欢乐的样子,还很爱在地上蹦蹦跳跳,尤其爱在我脚边转来转去,所以我就给它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旋旋的样子很可爱。它全身长着黄色的毛,摸起来很柔软、很舒服。他的鼻子黑黑的,还总是湿湿的,好像用水洗过一样。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夜里特别亮,好像一碗清水里放着两丸黑宝石。黄色的小耳朵好跟小猪的很像,都是三角形,竖得直直的。身后的尾巴总是卷卷的,就跟蜗牛的壳一样。小狗旋旋很爱吃肉,也爱啃骨头。旋旋还喜欢子还喜欢在树荫底下睡觉,没事时可以睡一整天呢!这个时候,我总是怀疑它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小懒虫!旋旋很腻我。有一天,我去上学,它没见到我,还以为我跟它玩捉迷藏呢,就东看看,西找找,一直到我放学回来它才恍然大悟。
小狗旋旋,带给了我无穷的欢乐,是我忠实的好伙伴!
一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爸爸回来了,一开门,我便看见他的手里抱着一只毛茸茸的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胖嘟嘟的小狗!好可爱!只见它像一个毛茸茸的球儿,只露出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两颗蓝宝石。
这只胖嘟嘟的小狗刚到我家,还不适应新的家,经常自己躲在自己新家里的角落一动不动。我慢慢靠近它,尝试着轻轻地摸了它一下。它见我没有恶意,伸出它粉红的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我还感到特别亲切,就好像小时候妈妈吻我一样温暖。我情不自禁地抱起它,给他喂狗粮。小狗也慢慢地跟我熟悉了,也渐渐地适应了它的新家。
它非常喜欢和我玩,每天天还没亮,我还没睡醒,它就来找我,在我耳边轻轻地叫唤。我带它去玩球,我把球扔过去,它一下子就接住了,有时候会摔倒,但它都会马上站起来。
它的脾气有时也很坏。比如说吧,它爱吃骨头,不给它骨头吃,它就一直叫,叫个不停,还有如果我不陪他玩,它也故意一直叫。但是经常我在院子和它玩着,听见汽车滴滴的声音,它就跑去和汽车赛跑,每次都是它输,可它从不在乎,一如既往地和汽车赛跑。有时候如果它输了,它就朝汽车“汪汪汪”叫唤几声,不知道是在骂汽车呢,还是在骂开汽车的人呢?真是可气又可笑!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真是令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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