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心中的好书是什么吗?那当然是《骑鹅旅行记》了。就是这个书名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想:骑着鹅旅行,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再说了,鹅又不会飞?在我心里还有许多问题呢,就在暑假的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在瑞典,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很调皮,还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早上,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父母要去教堂了,走之前还不停地嘱咐让尼尔斯·豪格尔森认真地看书,他们回来要考他。他们走后,尼尔斯·豪格尔森高兴得不得了,他一会儿看爸爸的,一会儿抚摸着妈妈的首饰盒。突然,尼尔斯·豪格尔森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捉弄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跟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豪格尔森不仅能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还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太神奇了。尼尔斯·豪格尔森家的雄鹅想和大雁们他起飞翔,他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抓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一起带上了天空,周游了整个瑞典,还经历了不少的困难。
最终,尼尔斯·豪格尔森救了雄鹅,还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就在那一瞬间,尼尔斯·豪格尔森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了,我应该向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更应该去保护动物,并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
白色的烟雾萦绕在远山的上空,好像是《西游记》里描写的天宫一般美妙,山脚下是一条弯弯的小河,河中游鱼细石直视无碍,岸边是整齐的白杨树,在白杨树的环抱下,有几声鸡啼,划破天际,接着传来犬吠,那就是我童年的家乡,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春天是农家最忙的季节,早起的农人匆忙地吃过早饭后都奔向自家的田地,家里只剩下我们小伙伴几人,是星期天,到大田里干活,我们不行还碍事,看到大人们如此辛苦,也想出把力。女娃子们有了好主意,挖野菜,中午犒劳一下大人们,我们几个小蛋子也拍手叫好,于是一人提着一个小篮子奔向河岸边。女娃子们懂事,会干活,眼睛尖,更会挖菜,一会嚷嚷着:“这里有好多大脑瓜”,我们几个小蛋子一拥而上,尘土飞扬,不一会那边又传来“这里有荠荠菜”,我们又一阵风地刮到那边。忙活了大半天,女娃子们的篮子里都盛满了新鲜又干净的各种野菜,而我们小蛋子的筐里,满是乱麻一般的球球。“哎呀,看你们的野菜,像草球,怎么能吃,快倒出来,我们给捡捡、理理”,几个女娃子一边往外到野菜,一边说。我心想“还是女娃子们好,快站在一边等着”。不一会,一切妥当,伴着叽叽喳喳的说笑声,我们奔向白杨树环抱的村庄。
这是我童年的春天,挖野菜的快乐,不时浮现在眼前。
夏天是农闲的季节,挂锄以后,天气越来越热,忙活了一春的大人们也都歇息了,到老槐树下纳凉闲聊,而我们小伙伴却闲不住。这个时节是捞鱼最好的时候,捞鱼的工具是自制的,找来一根一米多长的竹劈子,弄一块窗纱,用线将纱布缠缝在竹子上,再将柱子弯成弧形,用铁丝连上珠子的两端,渔网做好,这时,女娃子们就光有羡慕的份,根本插不上手,看在春天挖野菜的份上,就给她们提裝鱼用的罐子吧。于是,前面走着雄赳赳的小蛋子,后面跟着叽喳的女娃子,一阵风的来到小河里。河水不深,只没脚踝。捞鱼要有技巧,找河岸边有树根,且树根被水冲刷掉泥土,没在河水中的地方,两手端网,竹弓的弧形一端插入水中,查到树根下,动作要快,马上抬起,网中就会有许多小鱼活蹦乱跳,女娃子们蜂拥而上,抓鱼入罐。不一会,水罐就会装满,回家,叫妈妈大油煎上,仿佛都闻道了香味。
这是我童年的.夏天,捞鱼的乐趣,时刻回荡在我的脑海。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娃子们已经长大,像会飞的蒲公英一样,都飞出乡村,飘落在异地他乡,儿时快乐成长的小村庄也完全变了模样,新式现代的砖瓦房取代过去的毛坯土房,村中泥泞的小路变成平坦的水泥路,村中的一切都变得现代化,村里人都过上富裕生活。可是,回到儿时快乐过活的小村庄,总觉得少了什么?不断搜索、寻找才发现,少了环抱村庄的白杨树,少了弯弯的小河(儿时嬉戏的小河已经干枯),少了叽叽喳喳疯玩的女娃子、小蛋子,更找了我快乐的童年。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终,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明白自我仅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先的样貌。最终,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职责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孩子。
“快看,快看,这有白薯,快过来挖呀!”我叫喊着同学,同学跑过来一看,兴奋地喊道:“好大的白薯呀!罗丽炜你真是太棒了!
在这秋刚起爽的日子——星期四我们坐着车来到挖白薯的地方去秋游,坐车坐了一个多小时,一下车我深深吸了口气感到坐车的疲惫一扫而空。放眼望去绿油油萝卜整齐地排在地里,菜地旁一棵小树挺立着,伸展着枝叶,好像欢迎我们的到来过身回头望去能看到农民伯伯正在晾晒谷子一堆堆的,有种回到家乡的感觉。
我们沿着蜿蜒曲折的小路过萝卜地,充分感到秋天成熟的气息。我抬头望去一看呀!六年级的同学都忙着刨白薯呢!只听几个男声喊道:“兄弟们冲呀。”我们就冲过去扒开白薯秧去挖白薯韩昕媛和我们一组找到一个没被挖过的地方来挖我右手手指勾着向土里刨,白薯一点点的露出我们就更兴奋便刨得更快了“一下,两下,三下。四下……”我嘴里数着,白薯露出的部分越来越多,我心里美滋滋的,当我们把白薯挖出来时白薯好大,足有35厘米长。
这时我看到十班的一个同学挖的很多我就向她请教,她告诉我要顺藤摸瓜。我就学着它们的样子可是我只挖出了个大拇指长的白薯,我心里失望极了,就随便挖,突然我挖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是石头?,我试着右手划一下,露出一道白痕,我兴奋地叫着蒋艺和韩昕媛,我们越刨越深,好像是个无底洞,慢慢的我们终于把这个“坏人”给刨了出来,我们欢笑着,感到满身的疲惫一扫而空,每挖出一个,我们就每笑一下,我们互相看看,看到的是每一个纯真的笑脸。
这次秋游我体会到农民伯伯的辛苦,劳动带给我们的乐趣,这真是一次快乐的秋游。
大家好啊,我是一张假钞!我的面值是五十元。我知道,大家都不喜欢我,因为我害了太多太多的人们。其中,还骗了很多人的血汗钱。我是今天才生产出来的,我可能也要像其他兄弟姐妹们有个漫长的旅行了!
现在是早晨7点钟。我首先在一个菜贩子手里。菜贩子从负责生产我的那个人那里,拿出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但是我讨厌这个主人!他对穷人辱骂,对富人却低眉顺眼,还恭维他们。他身上还有一股臭味,也包括良心的臭味!啊,有人来买菜了。买主一身“名牌”,绝对是个有钱人!买主拿起白菜瞧了瞧,摇了摇头,又拿起豆腐瞧了瞧,又摇了摇头。最后,他拿起一个西红柿,像发现一片新大陆一样,大声叫道:“真是好极了!”看这人一惊一诈的,我还真是看不惯呢!买主又说:“哎!菜贩子!西红柿怎么卖!”我的第一任主人说:“西红柿两块一斤。您要多少?”“全要!快装!”买主说。我明白,我的第一任主人心里开心极了,恨不得蹦起来,然后快速把西红柿装起来。“给!不用找了!”买主一脸骄傲,他拿出了一叠一百元钞票。这下,我的第一任主人真的蹦了起来,还忙说:“谢谢您!谢谢您!”我没有被找出去,心里确实还有点失望的感觉。
又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买主来买菜了。他看起来狡猾极了——不过,人不可貌相嘛,还是看看他的本质吧。“卖菜的,白菜怎么卖?”第二个买主说。“八毛钱一斤。”“好,我要四斤!快点,我还有事情呢!”说完,便掏出了钱,是一张一百元钞票。我的主人接过钞票,在口袋左掏掏,右找找,最终把我拿了出来,随同我出来的,还有很多面值很小的真钱,一同递给了买主,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还时不时“呵呵”几声,引得买主很是奇怪。“啊,疼!真疼!”原来是买主把我折成了两折,好疼啊!买主连我瞧都没有瞧,便装进了裤兜里。里面一片漆黑,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主人去了哪里。“孩子,我回到家了!”只听我的主人喊道。哦,原来我到了第二任主人家里。他掏出了我,左翻右翻,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糟糕,他不会发现我是假钞吧!终于,他站了起来,把我拿到验钞机旁,最终发现我是假钞。我真是害怕极了!可是,我的主人却不慌不忙,又把我放进了裤兜里。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吧,主人带我一起出去了。
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小商店里,正站在柜台上的是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的父母有事出去了,就留小男孩看店。我的第二任主人买了一大堆东西,把我从裤兜里掏了出来,递给小男孩,还说:“孩子,不用找了!”小男孩不懂得要看看钞票的真伪,心里可开心了!可是小男孩的父母回来,会不会把我又花出去呢?
明天我又将去哪里?我的旅行什么什么时候结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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