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眼睛失明的少年擅长弹琴击鼓,邻里有一个书生过来问他:“你有多大年纪了?”少年说:“15岁了。”“你什么时候失明的?”“3岁的时候。”“那么你失明已经有12年了,整日里昏天黑地,不知道日月山川和人间社会的形态,不知道容貌的美丑和风景的秀丽,岂不是太可悲了吗?”那失明的少年笑着说:“你只知道盲人是盲的,而不知道不盲的人也实际上大都是盲的。我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四肢和身体却是自由自在的。听声音我便知道是谁,听言谈便知道或是或非。我还能估计道路的状况来调节步速的快慢,很少有跌倒的危险。我全身心地投入自己所擅长的工作中去,精益求精,而不浪费精力去应付那些无聊的事情。这样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我不再为眼睛看不见东西而感到痛苦。可是当今某些人虽然有眼睛,但他们利令智昏,看见丑恶的东西十分热衷,对贤明与愚笨不会分辨,邪与正不能解释,治与乱也不知原因,诗书放在眼前却成天胡思乱想,始终不能领会其要旨。还有的人倒行逆施,胡作非为,跌倒之后还不清醒,最后掉进了罗网。这些人难道没有眼睛吗?那些睁着眼而昏天黑地乱窜的人难道不也是盲人么?他们实际上比我这个生理上的盲人更可悲可叹呀!”书生无言以对。
这个故事揭示了这样一种生活哲理:生理上的盲固然可叹,而心理上的“盲”更为可悲。眼睛失明是一大缺陷,但如果扬长避短,全神贯注于所擅长的事业中去,也能做出很大的成绩来,领悟到深刻的人生道理。而如果昏昏然过日子,甚至胡作非为、倒行逆施,即使双目明亮、四肢发达,也是一种不明事理不通人性的“睁眼瞎”和“人形兽”。
星期二晚上看书的时候,一只飞蛾在我们寝室窗外盘旋,我用手敲了一下纱窗,想把飞蛾赶走,但它就当我们寝室是它的家一样,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管他呢,我可不想浪费看书的时间,继续看我的书。
过了一会了,潘乙尔又打开纱窗,想赶走飞蛾,结果成了帮倒忙,把飞蛾放进来了!
“潘乙尔,你在干什么?”
潘乙尔没有离我,继续看她的书。
“怎么了?”林嫣然问。
“潘乙尔把飞蛾放进来了。”
“在哪儿?”
“我这边的灯上面。”
林嫣然连忙跑过来,站在我床上仰望着灯。
“看见了吗?”
“看见了。”
“万一,它趁我们睡着,对我们下毒!”
“啊!”我吓得躲进了安全基地——被窝。
过了一两分钟,我才把头伸出来。
“消灭飞蛾!”我大声喊道,我准备好了军装——我把头钻进枕头套里,成了防毒面具,把手伸进校服,只穿了前面一半,成了防弹背心,系上浴巾,成了披风,再把校裤和毛衣系在一起,成了武器,最后,我登上了战场——行李箱。她们看了我的军装,都捧腹大笑。
比赛开始了,第一场:王一芯VS飞蛾。我甩出了“空中长绳”,正要打下去的一刹那,我突然想起飞蛾有毒,就因为这个念头,第一场比赛就草草收场了。
晚上,我一直用被子捂着身子睡觉,害怕飞蛾对我下毒。
第二天早上,潘乙尔突然说:
“王一芯把飞蛾放进来的!”
“不是我!”我说。
“就是你!”
第二场比赛又开始了:王一芯VS潘乙尔。
我们一直唇枪舌战,一时分不出胜负。
我感觉很委屈,这下我真成了一只“蛾”——“窦娥”!
有光的世界真没,到处都是红花绿草,一切都如此可爱。更吸引我的是一个带着金色光芒的圆圆的物体,静静地挂在蓝蓝的天空中。在它的照耀下,一切都是暖洋洋的,那么祥和而安宁。它们到底是什么呀?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试探着向前飞。尽管我能感到那柔柔的光线,但它却是那么可望而不可及。带着对他的神往与好奇,我下决心要飞到它的身边。
它对我的吸引力越来越大,我梦想有一天在它温暖的怀里唱歌。终于,一只蜜蜂告诉我,它的名字叫太阳,它是所有光的源头,自然万物的.生长都汲取它的能量。
当我重新展翅准备飞向它的时候,却突然找不到它了,是那片乌云抓走了它,还是它要去休息呢?正在我考虑不安之际,竟然在一所小房子里发现了它的身影,我热情地冲了过去,想要对它诉说我心中的向往。可它灼热的温度让我靠近不得。转眼已黎明,我又不得不去寻找它的身影,我整日如此,忽然发现,它总是在晚上悄然而来,于是我就日日等着它,每到夜晚,我就用小小的翅膀去和它打招呼,可它却不理我,虽然只有一步之遥,我还是无法拥有它。
知道有一日,我长大了许多,我扑着翅膀再一次飞向它时,我看到了它前所未有的美丽,灿烂的光芒让我睁不开眼,我做了一个决定:即使粉身碎骨,我也要用行动证明我的追求,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扑了过去,摇曳着孤独的身影,和着“咝咝”“啪啪”的响声,舞了一段绝美的永别曲。温暖,从未有过的温暖,触痛了我的每一根神经,我不枉此生,因为我拥有了一个永恒的灵魂。
向梦想飞翔,即使我已不再存在。那向着永不放弃的精神成就了我光辉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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