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妈妈从街上买回一袋又大又新鲜的草莓。
我把它们洗干净,放在盒子里,堆得像座小山,那水灵灵的样子看了真叫人馋得直流口水。
草莓像是经过精心挑选过的,每一个都那么大,比我两个大拇指和起来还要大得多。上端尖尖的,末端圆圆的,大大的,就像平常见到的“心“形图案。表面并不光滑,像是镶上了许多小点点。熟透了的草莓是深红的,像一个个小灯笼,有的是青里透红,像怕羞似的。
草莓不仅好看,还好吃。吃上一口,甜甜的,稍带点酸。用糖拌一下,放进冰箱,过一会儿拿出来吃,便会感到清凉爽口,那汁比草莓更好吃。
草莓,好看,又好吃,堪称“水果之王”。
水果摊中没有你显赫的地位,果圆里很少见到你的身影,你并不出身于高贵的世家,你只是一个小而又小,甚至被人遗忘的一个角色,不错,有许许多多的人叫不出你的名字,但我却时时想念着你——草莓。
草莓有许多的都生长在荒郊野外。它不是树,没有干,没有花草那样娇嫩,需要人照顾。草莓不需要任何甚至一丁点儿的照顾,它凭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它时不时停起自己那纤细的腰,接受着风雨的洗礼和冲刷。
冬去春来,草莓开始结果。它新生的果实并不漂亮,硬邦邦的,还带着青色。再几度春风,几番春雨的抚养下,果实渐渐熟了,也变软了。先是淡黄色,最后变成红色。
这就是草莓!
我喜欢吃水果,在各种各样的水果中,我尤其是喜欢吃草莓。
到了草莓上市的季节,每当走到草莓摊前,那红彤彤的草莓,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香味,我就会像只馋嘴的小猫,口水忍不住“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喜欢吃草莓,因为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特别惹人喜爱。草莓的.形状像颗鸡心,浑身长满了细细软软的小刺,摸上去毛茸茸的,不像仙人掌的刺会扎人。熟透了的草莓穿着红艳艳的“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太阳帽”,样子可爱极了。取一颗熟透了的草莓放在嘴里轻轻一咬,软软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液溢的满口都是。
我喜欢吃草莓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没有皮和壳,吃起来特别方便,这样我就不用剥皮,吐壳了。嘻嘻,一口一个,痛快极了。
草莓不但好吃,营养也非常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草莓的吃法有很多种,除了直接食用,还可以榨成汁或者腌着吃。我们家的金典吃法就是酸奶拌草莓,妈妈把刚买回来的新鲜草莓切成一块一块的放进一个大碗里,我把原味酸奶浇在上面,再拌一拌,等酸奶的颜色变得艳红艳红的,草莓就腌好了。哈哈,吃上一口酸奶草莓,更是回味无穷。
这就是美味的草莓,怎么样,听了我对草莓的介绍,你一定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