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内心来讲,我最钟爱的一样东西,不是女孩子喜欢的粉脂衣裳,也不是男孩子喜欢的手机打火机之类的,而是现在看来很不起眼的钢笔,到现在为止,我的笔盒里还静静地躺着三只钢笔,对于专业搞文字的人来说,这种情况也很少见了。
最早是在小学四年级得到的一支英雄牌钢笔,那是我父亲一直使用的一支英雄616型钢笔。紫红色的笔杆,不锈钢的笔帽,笔尖是包尖的。七十年代初期小学生能用上这样一支钢笔是不多见的,那软细适中的笔尖划出的线条,细细的柔滑的,令我欣喜若狂。要知道我对这支笔垂涎已久,每次父亲拿出来用的时候我都抢来写几个字,经父亲几次讨要才恋恋不舍地还给他。父亲看我是真的喜欢,而且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就把这支笔奖励与我。从此,我的钢笔字如虎添翼,进步飞快,学生期间一直是我们班写字很好的'学生。
80年我第一次到北京玩,表哥要送给我一件礼物,我几经推辞不掉羞涩地说要一支钢笔吧。表哥带我到王府井百货大楼买了一只白翎牌钢笔,我很高兴,一直用这支笔给舅舅舅妈一家写信,报送平安、祝福。84年到上海时,我姨家的哥哥也要给我买一样东西,我还要的钢笔,我感觉只有钢笔最适合我,对钢笔的钟爱超过了其他所有的礼物。
结婚前我爱人提出给我买一样纪念品,那时候我们经济都不富裕,又都在学习大专课程。于是提出买一支钢笔吧。后来我爱人到大连海政院上学,这支钢笔成为我们情感交流的见证。
去年我们结婚周年纪念日,女儿问我要什么,我就将钢笔的情缘讲给女儿听,女儿很懂事,送我一支心仪已久的英雄100,我很感动,将这支钢笔保存起来,没有舍得用。
现在使用钢笔写字的人比以前少多了,生活节奏、学习节奏快了,各种下水笔应运而生多了起来,而钢笔由于下水不畅或者需要经常灌水等原因,使用的人越来越少了。女儿报名上高中的时候要填写登记表。我顺手掏出自己带来的钢笔填写,学校的老师很吃惊,叹曰:用钢笔写字的人不多喽。顿时心里感觉很温暖,难遇知音啊。
现如今我的字还是说得过去的,用钢笔写字的感觉是圆珠笔、下水笔所不能及的。那种柔软适中的笔尖划出的笔顺,粗细分明,苍迥有力,每一划都熨帖地刻在心里,洋洋洒洒,潇洒飘逸。小的时候大人常常讲:只有用钢笔才能练好字。而写一笔好的字已经让我受益至今,对钢笔的特殊的感情也在情理之中了。
我有一支漂亮的钢笔,我最喜欢这支漂亮的钢笔了,下面就来让我介绍一下它吧。
我的钢笔,是一支漂亮的钢笔,它穿着纯白色的衬衫,衬衫上印有“HERO”四个字母,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有,我要告诉你它的材质,它的笔帽、笔杆、抽墨器是塑料做的,笔尖、挂勾是用铱金做的,其实,我的笔不叫钢笔,而叫铱金笔。这支铱金笔由笔帽、挂钩、笔尖、笔杆、抽墨器组成的。可别小看这小小的挂钩,铱金笔用自己的挂钩牢牢抓住我的衣兜,这样它就不会掉了,笔杆的旁边还有两个小洞,我随时可以看还剩多少墨水。
我的钢笔介绍完了,你喜欢我的钢笔吗?
我喜欢的学习用品——钢笔
我有一支钢笔,它陪伴我走过了两年的时光,我做作业,甚至的时候,总是使用它,它一直都冲锋在写字战场的最前方,像一杆冲锋枪,立下了无数的汗马功劳。
钢笔很漂亮,乌黑乌黑的,像浓墨一样,而且外壁光滑得像会发光一样。笔盖子上雕刻了花纹,增添了钢笔的古典美。在钢笔的中部,有一圈金色。笔尖也是金色的,不粗不细。钢笔不长,甚至比一般的圆珠笔还短些,但是更粗,因为它的肚子里都是墨水。让笔尖在白纸上划动,里面的墨水就会自然的流出来,形成了一根根黑色的线条,在安静的时候,还能听见沙沙的声音。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很有分量。当然,美中不足的是,钢笔容易摔坏,如果一不小心把放在桌子上的钢笔碰到地上了,那么笔尖很容易歪掉,有时甚至再也无法写出字来,如果当时钢笔是盖上盖子的,那么说不定还能幸免于难。所以当我们拥有一支钢笔的时候,一定要善待它,别让它受委屈了。
记得刚刚拿到这只钢笔的时候,它还没喝过任何墨水,所以装墨水的管子是透明的,空空的。当我挤压管子时,管子里的空气就被赶跑了,这时再把笔尖放入墨水瓶中,松开手,墨水就被吸入笔管子中了。笔管里的墨水用完的时候,为了让它能够继续帮我学习,就要加墨水了。如果我暂时不用钢笔了,想把它清理干净,只需像装进墨水那样操作,只不过这时需要往笔管里加入的是清水,就能轻松的冲刷笔管内残留的墨水,反复几次,笔管内的墨水就被彻底清空了,钢笔便焕然一新。
这就是我的钢笔,虽然它后来失踪了,但是我会一直记着它帮助我的那段时光。
我有一个非常可爱的钢笔,它是妈妈在文具店里买到的,非常漂亮。
它穿着一身黄色的.裙子,戴着一顶蓝色的帽子,鞋是红色的。
有一次,我写了很多,太累了,我就把它仍到了一边,钢笔瞅了我一眼说:“你怎么就这样把我仍了,”我说:“对不起,”说着把它又放回了文具盒里,钢笔说:“这才对”。
还有一次,我把钢笔丢在了桌子上,我用钢笔的时候,却找不到了,我左找右找,终于找到了,钢笔说:“你以后不能再这么对我了”,我说:“我会的”钢笔又说:“要是你这么对我的话,我可不能和你好了”。
我喜欢它,因为它改掉我乱丢东西的坏毛病。
每当提到我的好朋友王红,我就感到惭愧,因为我对不起她。
我和王红不仅是好朋友,而且是邻居、好同学,每次一块儿上学,放学都一块儿回家。不是她在我家做作业,就是我在家做作业。爸爸、妈妈、叔叔、阿姨都说我们是一双好姐妹。
好景不长。
有一天中午,在上学路上我们有说有笑,蹦蹦跳跳。到了教室,我看同学学们来了不少。正想向同学们把妈妈给买的钢笔炫耀一番的时候。可万万没有想到,书包里没有了。怪了,怎么会不见了。翻着书包,便向同学们说,我的钢笔丢了。有一个眼尖的同学指着我的书包说:“看你的书包,好大一洞呦。恍然大悟,便猜定是在放学的路上丢了。眼前出现了王红在路上系鞋带的情景。同学们都说:“路上王红一直在我后边走,她还蹲下系鞋带。”于是七嘴八舌地说起来,肯定是王红捡了我的钢笔,要我找她要。在我们说话的时候王红出去了,这更值得怀疑。说来也凑巧,王红从外面进来。“你捡到我钢笔了吗?”我脱口而出。王红感到莫名其妙。同学们插上嘴了:“真是的,捡到别人的钢笔,不交出来,还装蒜。”王红硬说她没有捡到。我可急了,说:“你在路上蹲下系鞋带是不是”,“你刚才出藏笔是不是?”同学们跟着一起乱嚷嚷,王红急得哭了起来,越急她越说不清。最后她答应赔我一支才休战。
晚上,哥哥手里拿着我的钢笔对我说:“娥子,还你的钢笔!”我疑惑地问:“笔怎么会在你那里?”哥哥笑着说:“对不起,中午我在你书上拿的。”我不知道要对他说什么,从他手中夺过了钢笔。
第二天,王红从书包里拿出一支很漂亮的钢笔,比我那一支还漂亮,笔杆细,绿色的,形状跟竹节一样。“这是我给你买的一支,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我不要,是我错怪了称。”她笑着说:“拿去吧,就算我送给你的。”我接过笔来,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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