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闪光点,有的同学爱集体;有的同学助人为乐;有的同学作文写得好等等。
我最好的朋友是刘震,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高高的鼻子,一对大大的耳朵,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他的闪光点也很多,例如:每次作业都完成得很好,字写得非常好,学习也委优秀,爱劳动,爱帮助别人等。
今天早晨,看上去天气晴晴的,可是上最后一节课时天气逐渐变阴了。到了中午放学时,突然狂风骤起,乌云翻滚,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着急的等着爸爸来接我,可是左盼右望,爸爸不是没有出现。我想爸爸可能不会来接我了。这时,我们院子里的同学打着伞走过来说:“你怎么不带伞呢?”我还没回答他,他就走了。这时刘震跟上来说:“我借你这把雨伞吧!我还有一把呢!”说着他拿出了另一把雨伞,他就把伞借给我了。
我打着刘震借我的雨伞,走在回家的路上,虽然雨下得很大,但是我心里是一片温暖。
啊!刘震,我要向你学习。
我的好朋友是王雨晴。她今年9岁了,梳着一个又粗又长的小辫子,身材不胖不瘦,尖下颏,双眼皮,嘴巴和鼻子总是微微翘起,显得十分可爱。她喜欢穿浅颜色宽松的衣服,真是漂亮极了!
也许是王雨晴很爱助人为乐的原因吧,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记得有一次,我忘带铅笔了,正在我焦急不安的时候,王雨晴热心地说:“我借给你,就多少都行!”还有一次,谷可欣累了,刚想坐在椅子上,王雨晴突然大喊:“先别坐!”大家都感到很奇怪,原来王雨晴看到谷可欣的椅子腿有些松动,不结实了。谷可欣感激地说:“谢谢你,多亏你提醒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雨晴,一个热心肠的小女孩。我能有这么好的好朋友,真高兴!我希望我们能称为永远的好朋友!
我对上学前班时同学的印象多数已经模糊了,唯一有一位同学至今令我记忆深刻,铭记在我的脑海中。
她的身材胖胖的,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和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每天早晨,我背着书包走进校园,总能经常看到她久等的身影,只见她在操场上向我招手,微微一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给我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然后披散着的秀发像蝴蝶一样神采飞舞,伴着她轻盈的脚步,向我直奔而来,牵着我的手,一起飞奔着跑向教室。
她爱讲故事。有一次,班上组织活动,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她快步地走上讲台,口若悬河,眉飞色舞地讲了起来,而且情不自禁地融入到故事中去,好象自已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不知不觉地陶醉了,同学们也陶醉了,连老师也被她的神情感染了。
她不仅故事讲得好,而且还十分关心人。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到她家玩,一跨进她家,她就迅速地从冰箱中,取出一根冰棍递给我,让我降降温。午睡时,她又把床让给我,自已却躺在木地板上,并且还给我讲故事,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
她就是我那时最好的朋友她名子叫汪琳娜。
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李红。说起她的“三大特征”我应当向你介绍介绍,不信,你看看吧!
说起这第一个特点,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进吵吵闹闹的教室,第一个听到的声音就是她。因此,“宣传委员”的桂冠就归她啦!上课发言时,不管你在教室哪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
第二个特征嘛,就是“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到“黄金海岸”游玩,因为我们是坐大巴去的,路上,宇杰就晕车了,吐了一地。我想:倒霉,我偏偏坐在他前面,臭死了!“有谁能和宇杰换一下座位?”陈老师说。可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谁也没有回答。突然,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同学们循声望去,啊!是李红,李红便到宇杰的座位上坐下,好像没闻到那一阵阵臭味似的,仍没事儿似的坐着。“儍李红,自己找苦吃!”顿时,人群里议论纷纷,而我却被她感动了。
“铁面无私委员来了!”不错,李红素来就铁面无私。就拿上次我借书来说吧!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到图书馆借书,啊!真巧,今天是李红值班,当我借书时,李红还不停说:“小心点儿,不要弄坏了!”“行行行!烦死人了!”我不耐烦地说。可是晚上表弟来我家玩儿时,却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好几页。“啊,糟了,九点了,来不及补了,对了,或许李红明天会原谅我!”我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到图书馆还书,李红见我来了,便笑着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检查起来。突然,她皱起眉头,“为什么破了这么多!”“嘘,小点儿声,我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再说我们还是‘铁姐们儿’呢!”“什么什么,不行,你补好了才可以还,还是回去补吧!”“嗯!补就补,咱们走着瞧!”我说完,嘴里还嘀咕着:“真不够朋友,破了几页就这样小题大做。”“诗晓,”李红追上来,“公物是要爱护的,如果每人都这样,那……”“好的,我补!”我羞愧地低下头,但心里却佩服着她呢!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李红,你喜欢她吗?
他有一张国字脸,头发乌黑,黑黑的眼珠很亮,透露出一股机灵劲;他非常爱笑,一笑起来就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他长的比较高,高出我半个头,有1.45米,全班第二,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曹潇闻。
我和他很亲密,我叫他“老曹”,他则叫我“小魏儿”,下课后,你如果见着我,就能看到曹潇闻。你见了我俩,可能会以为他比我大些,其实我还比他大一个多月呢。
我的“老曹”的英语很好,他在外面学习新课标英语,可能那里经常听写单词或者写句子,他记单词都比我这个自学新概念的厉害,这次学校的英语竞赛还得了一等奖。唉,真令人羡慕。
曹潇闻和我之间的友谊很深厚,我们互相帮助,比如我的死对头邵剑威来惹我,他就会帮我把邵剑威赶走,反之,如果有人捉弄曹潇闻,我就会跑去把那人轰走,替老曹讨回公道。下课时,我总是去找曹潇闻,其他人通通不找。
我希望我和曹潇闻的友谊能一天比一天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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