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3-12-30 22:25:31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一】

我家的客厅里有一台高约一米七的冰箱,它发为上中下三段,上面两段是冷藏的,下面一段是冷冻的。

我打开了冰箱的第一段的门,哇!里面放满了五颜六色的水果,和新鲜的蔬菜,有绿色的西瓜、黄色的香蕉、红色的苹果……这些好吃的水果,让我的口水直流而下。突然,发出“叮”的一声,如果你打开冰箱门太久,它就会发出“叮,叮叮”的警报声,是在提醒你,是时候该把门关上了。

于是,我关上了第一段的门。接下来,我又打开了冰箱第三段的门,这里面有三个抽屉,第一个抽屉放着美味可口的冰棍,每当夏日炎炎拿出一根冰棍来吃,是多么的凉爽啊!我又打开了第二层抽屉和第三层抽屉,里面放了美味的鸡、鸭和肉。

冰箱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可以想象的,如果世界上没有了冰箱,买回来的食物过几天就坏了。

冰箱,你是我们生活的伙伴,我们不能没有你。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二】

生活因书而精彩,人类一旦失去了书籍,生活将会变得乏味。书,让我放飞了梦想!伴我生活,伴我成长,它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色彩。

当我小的时候,我不认识字,便总缠着爸爸给我讲故事。爸爸讲腻了。有一天,爸爸说要给我讲《三国演义》里的事儿。他说曹操的十万大军渡江时,要过一个独木桥。由于独木桥比较窄,所以只能一个一个的过,可是有十万大军呢!至少也得十天半个月的。我还没等走完的那天,就已经听得不耐烦了。

自从我上了小学,渐渐地,我认识字了,边找一些书来读。起初,故事书是我做亲密的朋友,那时,我着迷于其中的人物和动物。我的世界中因此而充满了欢乐与向往。我从中懂得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是为人还是处事,都要多做善事,富有爱心。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开始读各种课外读物,谈人生,讲科学的各种书籍其中读的最多的还是文学作品。当我读到《三国演义》这本书的时候便想起了爸爸还没讲完的曹军渡江的故事,于是我贪婪的将这本书捧在手中读了起来,从书中我知道了刘备、张飞等人物,可是,当我把书读完也没有找到十万大军过独木桥的事,这时我才知道爸爸从前是骗我的,现在,我倒是可以给他讲上几段货真价实的《三国演义》了。

后来,我上初中了书籍对我来说越来越重要了。我每天都和它在一起。每当我放学回家后,我便会一头扎进书的海洋中遨游。在我看来,书似乎是我久不见面的朋友,因为它常常给我一种亲切感。

书,改变了我的生活,它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成了我的精神食粮,让我逐渐走向了成功,我的生活将永远也离不开它——书!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三】

有家兄弟真奇怪,一天到晚转圈圈,不吃饭来不休眠。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它就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闹钟。

我的床头也摆着一个可爱的闹钟。它的外形是一只可爱的小猫。雪白的身子,一双黑乎乎的眼睛下是一个黄黄的小鼻子,鼻子旁还长着几根小胡须。尖尖的小耳朵上挂着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而它斜躺着的身体便是一个大钟,用一个透明的玻璃罩罩着,十二个圆滚滚的数字端端正正地印在表的周围。其中还住着三个兄弟——大哥时针,二哥分针,三弟秒针。

三弟秒针一直在不停地转动,而老二看到三弟转了一圈,它才慢慢悠悠地走动一下,老大时针是最懒的那一个,老二都已经走了五圈了,它才舍得慢慢悠悠地动动它那矮小的身体。兄弟三人就这样每天都在你追我赶,没有一时一刻是停歇的。

而每到了六点钟,这个可爱的小猫闹钟变回“铃铃铃”地响个不停,要是没有它,我可能就得一觉睡到地老天荒咯!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四】

筷子,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据说,世界上共有三种吃东西的方式,直接用手拿的占40%;用筷子夹的占30%,用刀叉的也占30%。

中国早在殷商时代就开始使用筷子,不过,最初不叫“筷”。在《先秦文献》中作者把筷子称为“著”。隋朝时期,筷子又被称为“筋”。

筷“这个称呼是怎样出现的呢?据明代陆容在《菽目杂记》中说,江南吴中称”著“为”“快儿”。称帆布为“抹布”这是因为行船人忌讳“住”和“翻”。大约在明朝以后,快字上又加了个“竹头”,成为“筷”。这大概是由于筷子大多数是用竹子做的缘故吧。

筷子的结构几为简单。我国的筷子是上粗下细,下圆上方的。当筷子传到日本时,日本人就把筷子制成圆锥型。

筷子虽然简单,但中国人在筷子的质材和雕饰也做了不少文章。先秦时以有了象牙筷和铜筷,隋唐以来,宫廷,官府和富豪之家,用金银做筷子,用玉石,珊瑚等雕饰筷子。考究的筷子还要镶个银头,这是用来试验食品是否有毒。如果有毒,银头立刻会变成黑色或绿色。

中国人用筷子的功夫常常吸引外国人,西方近年兴起了“用筷热”。还出现专门教人用筷子的“培训中心”。有的医学家认为,使用筷子能带动人体的30多个关节个50多处肌肉,有助于手的灵巧和脑的发达。也有人说,中国人手特别巧,与从小就使用筷子有很大的关系。

据说,世界上第一家“筷子博物馆”在德国。那里展览了一万多种产地不同,质地不同,以及时间不同的筷子,真可谓一应俱全呐!我们用的筷子原来有这么悠久的历史和如此高的地位。你掌握了吗?如果掌握的不是太全面,那就请拿起筷子,好好研究一番吧!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五】

你有没有听过“一晚只需一度电”的广告词呢?它是什么电器的广告词?对,是空调。随着夏季的到来,太阳每天都散发着它无穷的热量,伴着窗外的蝉鸣,空调房内的你是不是觉得很惬意,那你了解空调吗?我来给你介绍介绍吧。

以我家的空调为例,先说说它的外形。它是挂壁式的,高高挂在墙上,就好像一个长方体的大盒子,长约50厘米,宽约18厘米,高约20厘米。白色的外壳,让你感觉大方、简洁,左上角写着“鸿运当头”四个大字,中间有它的品牌名,下面约3厘米处是电子显示板。

再说说它的结构,挂壁式空调分为内机和外机。内机主要有蒸发器,内风机,贯流风扇,水槽,步进电机,显示板,热敏电阻等;外机主要有滤网,压缩机,外风机,四通阀,电磁阀,毛细管等。虽然零部件繁多,但是它们各自承担的工作不同,比如滤网,它主要就是过滤净化空气,阻止空气中的灰尘进入冷凝器而影响制冷效果。

空调的功能可多了,在炎热的夏天,空调的制冷功能,将室内温度控制在26摄氏度左右,让我们免受酷暑之热;在制冷过程中,还伴着除湿功效,让室内随时保持在40%到60%湿度;空调还可以净化空气,空气中含一定量的有害气体,空调可以换新风过滤,用活性炭光触媒吸附和吸收等,达到净化空气的作用。

空调不但外形美观,而且功能强大,炎热的夏天可真是少不了它,它让我们闷热难耐的夏天变得凉爽起来。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六】

人的一生有许许多多的记忆,他们就像是人生长河边一枚枚美丽的贝壳,而其中最美丽的就数那一枚了……

记得那是多年前的一个冬天,我还流着鼻涕跟小伙伴们一起玩泥巴,正当我嘻嘻哈哈玩闹的时候,我妈一手把我拎了回去。回到家她便指着一团毛球一样的东西对我说:“小兔崽子,以后不许你出去玩泥巴了,天天搞得那么脏,你以后就和它玩吧。”我一听顿时傻了眼,这个“毛球”就是我的玩伴?可能是我的'疑问让这小家伙感到不安了,他咿咿呀呀呀的从窝里蹒跚地走了出来。这是我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可爱的小狗,他一步步费力地走到我的脚下,用它那毛茸茸的小爪子轻轻的拨弄我的裤脚。我一把抱起它,看着他在半空中惊慌失措,我感到好笑,不由地逗弄起它来。我暗暗告诉自己:这将是我一辈子的伙伴,我要好好保护它……

光阴似箭,白驹过隙,一转眼三年就过去了,我慢慢长大,“毛球”也从当时的小家伙变成了一只高大威猛的大犬了。我们间的感情却一直未曾变淡,它还是喜欢跳到我的怀里撒娇。而我也总喜欢扯扯它的尾巴,虽然它每次都是一副不乐意的样子,但我却依旧我行我素,搞得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在生我的闷气。后来还是在我的感情攻势下,和我重归于好,一如既往的与我亲昵。

可惜好景不长,每每当我思及于此的时候,都有一些羞愧,愤怒夹杂在胸腔里,拷问着我的良心……

那是“毛球”来我家之后的第四个年头,当时我们这个地方正在宣传预防狂犬病,大街小巷都贴满了告示:不许养狗,家里的狗要全部处理掉。为爸妈当时就想把“毛球”送人,结果为死活不愿,我舍不得它,不想把他送走。爸妈也没办法只好迁就我。正当我抱着侥幸心理的时候,居委会的人却来了,他们二话不说,拖着狗就走。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毛球”当时惊恐的眼神,那眼神仿佛在质问我:“主人,为什么他们要带我走?为什么你不保护我?”我没去看“毛球”是怎样被***的,因为我不敢,我不敢面对它。过了一下午,我才鼓起勇气去看看,而地上却只剩下一滩血迹和几根毛发……

那段记忆既美好又残忍,让我永远也忘却不了,它时刻提醒着我应该勇敢的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因为一时的逃避和任性让自己永远有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七】

传说很早的时候,有两位渔夫比赛喝热粥,当两大碗热粥端上来时,一位渔夫不管三七二十一,狼吞虎咽的喝起来,不时还被烫伤;另一位不慌不忙的,将两根树枝一边搅拌,一边吹气,一边用“筷子”把粥往嘴里送,结果这位渔夫赢了,后来就成了筷子。

筷子通常由两根组成,上有铅笔那么粗,下端又尖又细,人们就地取材,模仿树枝的样子做成了筷子,有铁筷、金筷、银块……人们发现:只要用右手拿住筷子,使筷子可以张合的手形,张开,放入菜里,合闭。就可以夹住饭菜,送到嘴里。人们又发现:只要筷子使用后用温水洗干净,沥干放在阴凉干燥处,就可以不会被虫咬或发霉。

筷子,祝你走出国门,走向全球,成为中国人民友谊的象征。

忘不了我的朋友作文400字【八】

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

——高尔基

有一样东西,着实令我又爱又恨。若说爱吧,它清晨响起,扰人清梦;若说恨吧,我的生活却又偏偏离不开它。这是什么东西?没错,闹钟。

每天早晨它都准时发出愤怒的“嗡嗡”声,打破夜的宁静。若是这不起作用,或我故意不去理睬,它就会像疯了似的颤抖,然后拼命地尖叫。那“铃铃”的声响,仿佛化作了一把锐利的尖刀,直刺入我的梦境之中,刚才还与我对坐的周公,顷刻间如同涨潮时沙滩上的字迹般无影无踪,独留我一人在黑暗中,耳边环绕着催命的魔音。哼,我就不起来。我一边想着,一边又裹紧了被窝。可它却仍不肯罢休,一声叫得比一声凄厉。这样下去肯定是没法再睡了,我只得无可奈何地起身。“你赢了,行吧!”我嘟囔着,开始穿衣服。灯光下,它光滑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得意的微笑。

魔鬼往往藏在天使的外表下。抛开早晨的“邪恶”不说,它的确是个十分可爱的闹钟。它通体呈橘黄色,两只耳朵却是土黄色的,内壁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卡通形象——,黑色的指针四周镶着闪闪发亮的火红色数字,给人以温暖明媚的印象。

为了摆脱它,拥有安祥宁静的睡眠,一到周末,我就关掉了它的闹铃。它在我手中微微抖动,仿佛在抗议。星期六,我一直睡到九点多,起床时感到十分慵懒而惬意,嗯,真不错。我看看它,它在桌上沉默着。

星期天,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开始一切正常,我在梦乡中徜徉,直到……直到妈妈破门而入。“怎么还在床上躺着,二胡课不上了吗!”我还有些迷糊,二胡课……什么,二胡课!我一拍脑袋,我怎么给忘了。一转头,只见“”正在桌上笑眯眯地看着我,眼中满是幸灾乐祸,一副“我早就提醒过你了”的表情,令我咬牙切齿。但时间不等人啊,恨恨瞪了它一眼后,我就快速行动了起来。结果,我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饿了一上午肚子。唉,看来我的生活还真少不了它啊。

不过话说回来,它作为一个闹钟,提醒我起床,本来就是它的责任,从这个角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好人——不对,好闹钟。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名起床时间观念淡薄的“懒货”,我的确离不开它——我的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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