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红红,这是我的主人给我取的名字,实际上,我只不过是一支普普通通的紫红色钢笔。说起我的家族,我就感到十分自豪,因为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我们家族的成员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我是我们笔的家族中钢笔家庭里普通的一员。三年前,我和我的许多兄弟姐妹们诞生在一家钢笔制造厂里,后来经过文具店叔叔、阿姨的手,便来到了我的小主人身边。几年来,我一直忠心耿耿地为我的小主人服务,使她在学习上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说起我的和貌,大家一定很熟悉。我长得很苗条,身体只有小指那么粗细,身高大约13厘米,犹如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我不仅全身都是紫红色的,而且上身还套着一件银白色的盔甲,人们把它叫做钢笔套,盔甲上系有一条箭状的领带,它把我映衬得更加美丽。笔套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护我的心脏―笔尖。
笔尖可是我们钢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的笔尖是用合金钢做成的,约有1.5厘米长,但露出体外的仅1.5毫米左右,用它写字十分流利。
打开我的下身,便显现出一根长长的橡皮管,它可是我身体的大动脉。它长约7厘米,占身体总长的三分之二,在它的里而储藏若许多深蓝色的血液。里面还有一根毛细血管直通笔尖,犹如一个自来水龙头,不断地从橡皮管里输出“自来水”―墨水。正是有了它们,才使我获得了生命的活力。现在,您该明白我们为什么又叫自来水笔了吧?
我们钢笔的种类还很繁多,他们的构造与我基本相似,形状却千姿百态:有的`又矮又胖,有的身材魁梧,有的婀娜纤细……他们都在默默地为人类作着贡献。
我坚信,随者时代的发展,我们的家族还会更加兴旺,还会继续伴随人们去迎接灿烂的明天!
今天是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这天家家户户要吃汤团、猜灯谜、放炮竹、赏花灯来庆祝元宵。
这天,爸爸教我包汤团。我们先把手洗干净,拿出一只碗。开始和面了,只见爸爸在碗里倒上大半的糯米粉,将少许水一点一点放进去,再用手绞了几下又放了点水。爸爸告诉我:注意每次放得水不能太多,少了可以再加,太多了会粘手。水够了,我和爸爸各分一半,我们用手来回的揉,直到不再粘手了,揉面的工序完成了。
开始包汤团了,我照着爸爸的样子,拿了一小团面,放在手掌中间挫一个小圆球,然后把右手的大拇指把插进刚揉好的面团,用筷子夹点芝麻馅放在刚弄的洞里,用四个手指配合大拇指一起往中间按,揉一揉又变成了圆形。我要把这个“半成品”放到碟子上面去时,爸爸叫住了我说:“儿子,这样放上去可能会粘的,在糯米粉里滚一滚就不粘了。”我照着爸爸的方法一试果然不粘了。照这样一连做了好几个,不一会二十个就完成了,个个洁白如玉,让人嘴馋。
晚上,我和爸爸到外面散步,此时的大街上灯火通明,四周挂满了火红的灯笼。天空闪耀着五彩的礼花,有的礼花在天空中像满天的星星一闪闪,有的似流星雨,一瞬间就消失在天际中。地上百子炮噼里啪啦的响个不停。小孩子手持烟花棒飞舞着,欢笑着。
我爱包汤团,但我更爱元宵节。
我的爷爷,在时间的刻画下,一簇簇白发已悄然爬上了。皱纹镌刻上了那张慈祥的脸,黝黑的皮肤让人感觉是踏实。我喜欢爷爷的微笑,爷爷也喜欢微笑。爷爷很质朴很乐观。
在饭桌上,聊到我时总是会不时的提起我儿时的趣事。我已经记不清楚。听爷爷讲,小时候我最喜欢爷爷了,喜欢和他散步在田野,喜欢熟睡在他的怀抱,喜欢他那永不泯灭的微笑。当爷爷抱的累了,外婆替换时,倔强的我哭了起来,强势的.占据着爷爷的怀抱。每当说到这时,我总是娇羞的笑了起来,埋着头啃着碗中的饭。
可惜,在我小升初时,爷爷却离开了我的视线。年迈的爷爷要去上海工作。那段时间,在饭间总是聊着行李的准备,与工作的事宜。看着这即将发现的一切,我想阻止,但是我并没有任何的话语权。爷爷走了,家中失去了生机。没有人会在我失落时鼓励我,没有人教我习题的巩固,没有人听我内心的抱怨。天黑时,我在床中抽泣,我只想睡觉,可是回忆总是会不受控制的向我涌来。
我该感到开心,在某一个时间段爷爷回来了,但是无形间却有了一种莫名的感觉,爷爷变得不一样了,皱纹堆积在了他的脸上,鼻梁上多了一副笨拙的眼镜。而我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有了独立意识的思想。我们的话语变得简短与无聊。偶尔间的笑声是那么的熟悉与珍藏,但我们仍能懂得彼此的一个眼神。在多少个寒冷的冬天,爷爷开着车顶着冷风,我倚靠着爷爷温暖的背脊,驶向学校。
人生匆匆,聚少离多,但不变的是那一份亲情。正是因为太多的话,太多的情感积淀锁住了尘封的回忆。而我则会是这份回忆的守护者,珍藏,埋葬在心低深处。
我摇身一变,变成了一支名贵的钢笔,躺在文具店里,我刚想跟身边的钢笔打声招呼,身边响起了一阵清脆的叫声:“这支钢笔真漂亮”!爸爸我要嘛,接着,一阵雄厚的声音又传进我的.耳朵里:“好好好,买给你,但你要好好爱护哦。”我还想跟身边的钢笔聊天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买去了。
就这样,我被小主人带回了家,小主人经常用我写老师在学校布置的作业。有时我失“血”过多,弄脏小主人的作业本,小主人骂我,我也忍着,谁让钢笔是我变的呢。有一次,小主人跟他的朋友为了一件小事吵了起来。小主人口才出众,对方无言以对,一气之下拿起我向窗前扔去撒气呀?小主人轻轻拿起我,哭了。后来,小主人的爸爸把我修好了,小主人才止住了哭泣。
有一天,小主人闲着没事,就拿起我翻来覆去地看,正打算为充饥呢,小主人的妈妈说要带他出去玩,小主人连忙把我丢进墨水瓶,出去玩了。墨水瓶里的滋味可真不好受,我都快成古代猿人了,谁来把我变回去啊!这时太上老君出现在我的面前,告诉我只要转三圈就可以恢复人样了,我在默水瓶里苦苦挣扎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移动半圈。这时,小主人回来了,他在桌上玩弄这次出门的战利品——变形金刚,不小心推倒了墨水瓶,我正好掉在地上旋转了三圈撞到了门。我一声惨叫,爸爸把我叫醒了:“你叫什么”?
我睁开眼睛顿时明白过来,我在做梦。望着爸爸,我傻乎乎地笑着。
俗话说得好“元宵节吃汤圆,家家户户都团圆”。所以这几年妈妈“权力下放”,把煮汤圆的重要任务交给我来执行。我把它看成一件十分重大的任务,生怕煮破了,所以心里好像揣着一只小兔子“怦怦”直跳。我利用以前看妈妈煮汤圆的经验,先把水烧开,把汤圆小心翼翼地放进去。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白白胖胖的汤圆浮出水面,看着它们一个个膨胀,我兴高采烈地喊道:“汤圆要出锅了。”我庆幸,还好汤圆没煮破。大家高兴地品尝了我煮的汤圆,“美食家”妈妈给我打了一个一百分,夸我长大了,懂事了。我兴奋不已,第一次煮汤圆就得到这么高的评价,我心里美滋滋的。
我已经读三年级了,老师叫我们带钢笔来写字。于是,妈妈就给我买来了一支漂亮的钢笔。这支钢笔一头是银灰色的,上面有黄有白。一头有许多小青蛙,非常美丽。
握在手里很舒服。打开它的外壳,里面有一个忠于职守的内脏——笔芯,还有一个保持丰满的肚子——笔管。写字时,我往上一推,它就会吐出墨水。我又向后一推,它就会把墨水吸上来。我不敢碰它的肚子,因为它会把我弄成花脸猫,逗得大家哈哈笑。这支钢笔写字十分顺手,它每次乖乖得听我的话,从不偷懒。我要写字的时候,就一推一拉,让它吸足“饮料”。它就会吐出一行一行工整美观的字和一篇篇优美的文章。老师夸我字写得好,全是它的功劳。
我喜欢我的钢笔,我要珍惜它,爱护它。名师点评:这是一篇状物,在文中,小作者向我们介绍了妈妈给买的新钢笔。文章首先介绍了钢笔的来由,然后介绍了钢笔的颜色和内部构造,这部分语句充满童趣的比喻,使文章顿生光彩。总体来说,文中语言简洁,结构清晰,语句很可爱,充满了童真童趣。要是能把钢笔的外形介绍得更详细点就好了,比如钢笔的长短大小等
时间滴答过,岁月没停过,又是一年元宵节快要到了,说起元宵节,还真的有不短的历史哦……
元宵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之一,早在2000多年前在西汉就存在了,我国古代的元宵节极其热闹有放灯、拜帖、猜灯谜、偷菜等。舞龙、舞狮子、踩高跷、吃元宵、猜灯谜、赏花灯、划旱船等则是时下元宵节期间最重要的民俗活动故有隋炀帝杨广《元夕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
现在的元宵节和一古时候元宵节比起来,也不失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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